文/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田夏
创新机制 提升实效 当好政府办高效督办员
文/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田夏
分清主次,先急后缓,由表及里,内外发力,严实结合,创新督查,提高督办效率。
创新;督查;提升;高效
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作为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部门,要努力保证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实践中,盐城市政府督查室坚持用辩证思维来推进督查工作开展,做到主与次、急与缓、表与里、内与外、严与实的辩证统一,切实树立“大督查”理念,当好高效督办员,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督查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如果平均用力,不分主次地乱抓一气,只会劳而无功。新形势下,只有把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推进“五位一体”建设上,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才能大力提高督查事项的落实率、督办率、办结率。
(一)围绕全局督大事。每年初,就要在广泛座谈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政府全年“一主线三支点”的政府督查工作重点。“一主线”即以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落实为督查工作的主线;“三支点”即围绕全年主线的月度重点工作、上级督办事项以及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件三个着力点。
(二)直击矛盾督难事。解决难题的比例、速度、效率、覆盖面是衡量督查工作的重要标准。要敢于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动真碰硬;要勇于抓住难以解决,特别是容易反复的节点开展督查;要善于找准堵点,打通关节,促进全局性工作的落实。
(三)紧盯民生督实事。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为百姓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但某些部分仍存在土地、资金、规划等矛盾和障碍。这就要求督查队伍深入利益冲突多、推进阻挠大、工作进展慢的一线,妥善解决矛盾焦点,切实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办成长效工程、满意工程。
督查事项主要分常规性、阶段性、突发性三大类,政府办公室在开展督查工作时既要有延续性,也要注重时效。
(一)常规督查抓筹划。常规性督查事项的布置时间相对靠前,对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要有“马上就办”的效率,切实提高对决策部署的执行效率和落实速度。
(二)阶段督查抓重点。对防洪防汛、植树造林、秸秆禁烧等阶段性重点工作,随部署随立项,实行限期办结,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滚动督查,以周报、旬报的方式,通报工程进展,直至全部办结为止。
(三)突发督查抓时效。某些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对所有有督查交办事项的单位,政府办主动沟通,明确要求,刻不容缓,有效落实。盐城“6·23”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奔赴受灾地区,开展救援工作。在当时的情况下,政务督查的重点就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是否及时到位。
督查工作既要注重任务分解交办的科学性,也要注重督查反馈的真实性,必须把实事求是作为第一原则。
(一)走进基层,排查督查工作中常见的问题现象。在督查工作开展中,有些人习惯用简单询问法了解情况,根据有关部门的汇报确定解决途径,因此督查事项分解下去,有的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有的一催一报,不催不报;有的简单应付,不符实情。只触其表,未及其里。必须沉下身子,深入现场,掌握实情。
(二)深入分析,各个剖析协调解决。督查工作既要了解真实情况,又要分析形成原因;既要指出存在不足,又要帮助协调问题。着力推动督查工作关口前移,认真查找项目“落地难”“开工慢”的原因,一般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请领导签批、会办解决,努力实现由“发现问题,汇报情况”向“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转变。
就政府内部而言,督查工作与信息、调研、信访、监察等职能部门是普遍联系的。从社会角度来讲,督查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因此,抓督查工作,必须优化整合资源,改变以往单一突击式督查为多维深入式督查。
(一)创新督查理念,建立健全督查网络。要形成领导带动、整体联动、上下互动、公众推动的“大督查”格局。建立重点工作督查的联动机制,整合政府相关部门督查力量,实现督查工作的互联互动,既增强督查权威,又避免了多头督查。
(二)推动建立联系制度,开辟拓展督查途径。督促各部门、县(市、区)督查人员及时沟通联系,拓宽督查渠道,提高督查工作效率。比如,在督查为民办实事工程进展情况时,政府广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群众,深入考察,了解民意,调整工作方案,推动民生实事工程顺利开展。
严格的督查机制是开展督查工作的基础,实际的情况分析是把握督查进展的尺度。在督查过程中,既要有动真碰硬、不打和牌的决心,也要坚持督查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的理念,因事制宜。
(一)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各家责任单位的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定期呈报主要领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让先进的有自豪感、荣誉感,再接再厉;让落后的有压力感、羞愧感,知耻后勇。
(二)建立联动问责机制。问责追责不够,就难以产生威慑力,督查工作也就难免流于形式。联合组织、纪检部门,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运用好纪律和组织“双处理”手段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督查手段更加严厉有效。
(三)建立督查正向激励机制。对部分工作做得好、落实政策成效明显以及整改有力的单位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并酌情实行“免督查”,同时在资金、指标等方面向党委、政府建议给予优先支持,督促形成竞相发力、破障前行的工作劲头和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