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万荣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浅析
——以古田县为例
池万荣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与挑战。为了在当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更加深入地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政府职能部门在既有工作的基础上,还应紧密结合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出的新特点与面临的问题,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力促农村劳动力实现优质转移。
新型城镇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权益维护
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古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量与质的双提升,而农村劳动力的良性转移,又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随着“两高”时代的到来(即京台高速铁路、京福高速公路的开通),古田县新型城镇化进程步入“快车道”,农村劳动力在逐步实现良性转移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而为了在当前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更加深入地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笔者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角度出发,就当前古田县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针对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存在的问题,从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提出对策,进而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更加优越的就业创业环境。
根据《2016年古田县统计年鉴》,古田县全县总人口43.17万人,其中:城镇居民13.66万人,农村居民29.51万人;全县劳动力人口27.8万人,其中:城镇劳动力8.31万人,农村劳动力人口19.49万人;从“古田县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显示:期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39万人;全县农村劳动力文化构成:具有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1.43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8.57万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6.95万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54万人。从以上数据分析得出:
(一)农村人口、农村劳动力人口分别占的比重大
数据显示:农村居民占全县总人口68.36%,农村劳动力人口占全县劳动力人口70.1%。数据表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古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很大转移空间。
(二)大专以上学历的农村劳动力占的比重低,以初高中文化居多
数据显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农村劳动力7.33%,初中文化程度占农村劳动力43.97%,高中(中专、技校)文化程度占农村劳动力35.6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农村劳动力13.03%。数据表明,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古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任重道远。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口占的比重低
数据显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口占全县农村劳动力人口27.65%。数据表明古田县农村劳动力整体转移水平不高。
随着古田县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的开通、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以及古田县实施“湖城一体”发展战略,在这一大好背景下,古田县县域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极大地促进了古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同时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增多”:
(一)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回流”就业创业的数量增多
近年来,古田县政府部门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通过搭建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平台,帮助返乡务工人员第一时间获取相关就业创业信息,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创业。根据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古田县期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53938人,与往年相比(2015年为61849人)下降7911人,回流率高达12.79%。
(二)农村劳动力由“打工”向“创业”转变的数量增多
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农村劳动力对当地市场、资源等较为熟悉,不少农村劳动力在外出务工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创业资本,以及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帮扶措施与各项服务,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开始由原先的“以打工为生”转而走上了“创业之路”。根据古田县工商部门数据统计,2016年当年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合计3294家(个体工商户2698家、各类企业596家),与往年相比(2015年当年新注册个体工商户1829家、各类企业529家,合计2358家),净增936家,增幅高达39.69%。
(三)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的数量增多
当前,古田县县域经济发展不断提速,辖区内企业用工需求不断增加,随着就业环境、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的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选择在当地就业创业。根据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数据统计,2016年度古田县新增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人数为3527人,与往年相比(2015年度为3093人),净增434人,增幅14.03%。
经过近年来的大力推进与精准发力,古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但仍受诸多因素制约,阻碍古田县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
(一)县内产业支撑弱制约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
古田县是山区县,又是贫困县,县域经济弱,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本就相对有限,加之当前古田县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转型升级、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数量相对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产业支撑弱、就业岗位不足制约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
(二)转移组织化程度不高制约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
目前,古田县农村劳动外出务工就业,大部分还是靠亲戚好友“找门路”,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组织转移的少,转移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有序性。根据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古田县组织开展调查住户居民问卷统计,通过委托亲友找工作的占73.5%、通过职业介绍机构登记的占12.3%,从调查数据侧面反映出古田县就业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各类服务平台功能发挥效果不佳,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外出务工农村劳力的需求。
(三)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低制约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
古田县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偏低,从“古田县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统计,大专以下文化程度占86.97%。由于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整体偏低,不仅制约了古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也制约了转移层次的提高,虽然,近年来古田县政府职能部门加大了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但还是无法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尤其是当前古田县正处在企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企业对劳动者的职业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难度,转移就业难与用人单位招工难的结构性矛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仍然存在。
(四)社会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制约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
众所周知,企业运行,需要较高的资本投入,而其中必不可少的,便是人力资本,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开始想方设法地在员工的社会保险基本权益上“动歪脑筋”,特别是对那些招录的农村劳动力,不少企业不愿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由于一些制度性“门槛”的设置,没有取得就业所在地户籍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无法在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报酬、子女入学、住房租赁、公共卫生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权利和待遇,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社会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
2016年12月,古田县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根据工作部署,古田县将结合当前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实际,重点突破农民工融入城镇、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的薄弱环节,积极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的发展路径。为此,政府职能部门在既有的工作基础上,还应紧密结合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出的新特点与面临的问题,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努力开创古田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一)要强化就业举措,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
1.开发就业岗位
一是政府职能部门要立足本地资源特点和产业优势,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以紧密围绕古田“建三圈,兴三业”战略布局为契机,在环县城圈、环翠屏湖圈、环大白溪圈建设中开辟新的就业领域和就业岗位,在“兴三业”中大力发展、壮大古田果蔬产业、食品加工业、休闲旅游业三大产业,提升产业支撑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集的能力。二是要大力开发村级政府公益性岗位,拓宽覆盖面。政府职能部门应在原有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延伸到各行政村,在行政村开辟村级政府公益性岗位。村级政府公益性岗位可设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特殊人群(如孤寡老人)看护员、乡村保洁保绿员等。
2.创新劳务协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系列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跨区跨省劳务合作战略,设立机构,派驻人员专职负责招工、引工事宜,为县内缺工企业、求职人员“牵线搭桥”,实现人岗对接,缓解用工结构性矛盾。
3.建立奖励机制
目前,古田县在人才引进方面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但在企业招用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外省来古田就业的劳动力还没有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建议政府职能部门结合城镇化进程中为实现人口聚集,在劳动力转移方面制定招工、引工、稳工奖励政策。
4.做好信息引导
政府职能部门要建立起统一的公共就业信息平台,实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做好信息引导服务。在发布岗位信息具体操作上,职业介绍机构要改变传统的上墙贴信息、上街发传单等作法,充分运用开发微信APP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布信息,实现供求信息实时共享。
5.实行兜底就业
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就业帮扶力度,对有求职意愿、有劳动能力的,经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种帮扶后,确实无法实现就业的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针对这一小部分人群,建议实行政府兜底,安置就业。
(二)要完善劳动力转移服务体系,提高转移组织化程度
1.开展村级基层平台建设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古田县14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基本建立起统一标识、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工作平台,但村委会作为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在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方面还没有完全铺开,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在全县行政村全面铺开村级平台建设,实施“村级平台建设年”活动,实现就业服务不出村,进而完善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2.搭建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政府职能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有关的就业创业政策的基础上,应结合县情,整合资源,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建立农民工创业服务平台,并制定操作规程,服务平台要实现“三个帮扶”功能:一是以宣传就业创业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政策咨询帮扶;二是以开展创业(SIYB)培训、后期跟踪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技术帮扶;三是以落实创业贷款贴息为主要内容的资金扶持。
3.完善用工调剂服务平台
实行用工调剂既可以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又可以促进古田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有序转移。因此,在现有开展“村企合作淡旺季用工调剂”模式的基础上,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探索和完善“企业间用工调剂”“校企合作用工调剂”等其他调剂模式,并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及奖励办法。
(三)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
1.制定规划
职业培训是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渠道,政府职能部门应从农村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古田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中长期培训规划以及具体的实施细则,实行“技能培训,政府买单”免费培训政策。
2.拓宽培训
在现有开展职业培训工种的基础上,政府职能部门要结合产业特色和“互联网+”时代特征,重点开展食用菌栽培、加工等工种以及互联网从业人员的培训,从而适应产业发展和时代要求。
3.强化实效
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抓培训过程,定期对培训机构办班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对培训全程录像情况、师资情况、教学情况、学员签到情况以及教师授课质量等进行巡查。培训机构要改变教学方式,强化实践操作,确保培训质量不缩水。
(四)要健全完善保障制度,为农村劳动力人口融入城镇生活造良好环境
良好的就业环境和完善的社会保障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助力器,只有良好的就业环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吸引农村劳动力在城镇扎根、生存、发展,为此,政府职能部门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1.净化环境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强化对社会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日常业务进行监督与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经常对用人单位进行监察和对有关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定期联合执法检查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对有违法职业介绍活动和用人行为,依法打击和从重处罚。通过强化执法力度,净化就业环境,实现农村劳动力人口融入城镇生活。
2.靠前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借鉴医疗管理中心派驻各大医院成立医保服务站的做法,在工业园区用工量大的企业设立“就业服务工作站”,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就业维权等便民服务;政府职能部门在基层组织建立“外来劳动力服务之家”“留守儿童之家”等公益组织。以“零距离”贴心服务,打消农村劳动力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生活。
3.统一保障
目前,国家顶层已经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居民居住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分,致使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在政策适用方面有所不同,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议政府部门应把已经稳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公共管理服务体系之中,在其就业、社会保障、劳动报酬、子女入学、住房租赁、公共卫生等方面统一政策,创造良好环境,进而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为了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入“快车道”的进程中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良性、有序、高质量转移,政府职能部门应在“就业优先”的大战略下,拓宽转移渠道、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谋求更大作为,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从而为古田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贡献更大的力量。
(作者单位:古田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