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芳
建国初期湘西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学制改革研究
李银芳
建国初期的基础教育的学制是最初九年义务教育制的雏形,建国初基础教育学制改革为九年义务教育制的推行打下了夯实的基础。本文针对建国初期这一时段,对湘西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学制改革进行探讨,以建国前与建国后学制改革进行对比研究,从而探寻其发展的科学性。
建国初期 基础教育 学制
学制是教学制度的体现,其内容包括入学任务、入学条件以及学习年限等。学制的改革直接关联到教育体制的转变,继而带来一系列教学相应的调整。中国近代学制始于清末,至新中国成立之初,学制改革一直在不断的进行。新中国成立后,教育向广大工农群众开门。为适应新的教学方针,学制改革被提上首要议程。
民国初期,湘西民族地区的小学教育学制一直为“四.三制”(即初等小学堂修业年限为四年,高等小学堂为三年)。民国三年,将每学年2学期改为每学年3学期。民国元年,湖南省实行新学制改革,小学学制试用“四.三制”,中学学制为四年制。新学制改革开始实行这一年,全省小学校由原来2085所增至4001所,而湘西州境内只增设两所高等小学校、6所初等小学校。民国3年,湖南省行政公署通知湘西各县知事,全面推广普及小学义务教育,将每学年2学期制改为每学年1学期制。每学年1学期制一直延续到民国13年,方才改为每学年2学期制。学制改革后,是年,全省小学小学校增至7024所,湘西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随着学制的调整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从民国2年至3年共增设初等小学校33所,为全省的5/1000。民国11年,小学制再次改革,改“四.三制”为“四.二制”(即初等小学四年,高等小学两年)。至此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小学制一直为“四.二制”。
在全省教育改制的大背景下,湘西教育发展的速度非常缓慢。究其根本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民国初期湘西时局非常混乱,受地方势力的干扰,湘西社会动荡不堪,百姓生活贫苦,教育更是一盘散沙。在全省教育改制的情况下,湘西因受诸多因素干扰,政府不能统管,教育不能全面系统的纳入省政府统一管辖,导致教育发展跟不上大步骤。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务院规定全国中等教育的修业年限为六年(即高初中各三年),湘西中学继续沿用“三.三制”,各小学也依然沿用民国时期的“四.二”学制。直至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学制作出了新的规定。小学教育,改“四.二学制”为“五年一贯制”,取消高初两级分段,修业年限从6年改为5年”。1952年3月湖南省文教厅颁布了《湖南省小学推行五年一贯制的实施办法》,是年,湘西从秋季开始试行五年一贯制。各县纷纷开展试点活动,永顺以永顺师范附属小学、永顺县立完全小学为试点学校,开始招收五年一贯制实验班。花垣县立完全小学、凤凰县文昌阁小学、沅陵以省立第九师范附属小学、古丈县立完全小学等为试点学校招收实验班,但限于师资力量及社会环境等影响,实验班的开展困难重重,很难运行下去。至1954年春,全自治区各小学校几乎都恢复原来的“四.二”学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学制改革结合国内具体情况,学习苏联的新社会主义模式,推行苏联学制。1951年《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的发布与实行,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教育制度的正式确立。从总体上来说,1951年学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适应性,它是根据当时具体国情而提出的学制改革,符合当时国家建设的需要,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大批具有基础知识文化的建设者和主力军,从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了五年计划期间人力的需求。但 “五年一贯制”难以推行下去,最终又转变为“四.二”学制。至1955年,全州除凤凰县文昌阁小学、保靖县实验小学、永顺县灵溪小学、古丈县立完小等学校继续实行“五年一贯制”招收实验班并使用实验教材教学,其他各小学均恢复 “四.二”学制。1955年湘西基础教育继续沿用小学教育的“四.二”学制,中学继续使用 “三.三制”,至此建国初基础教育学制基本成型,小学修业年限为6年,中学为3年,这是最初九年义务教育制雏形的体现。
学制的改革以及新教育方针的推行,为基础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引导。建国初期基础教育的学制改革,基础教育体系的日趋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为九年义务教育制的推行打下基础。
[1]金一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研究[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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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茗.建国初期高等教育学习苏联的历史回顾与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03(11).
(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
本文系湖南省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一般项目《建国初期湘西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6JDZB060。
李银芳(1986-),女,湖南邵阳人,学士,助教,研究方向:民族教育及民族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