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燕
作品欣赏
道是有情却无情
——浅析《聊斋志异.细侯》
蒋 燕
《细侯》自诞生以来便成为《聊斋志异》中最饱受争议的故事。运用现代文本细读方略以及心理层次分析,充分揭露真情掩盖下的封建,诺言背后的生存困境,复仇杀子的残忍血腥,道是有情却无情,真真如也。
细侯杀子 生存 复仇 回归
细侯本是余杭一个妓女,倚门卖笑时邂逅了在浙江昌化教书的满生,两人相见恨晚,于是山盟海誓,私定终身。满生没有钱替细侯赎身,于是外出湖南筹钱,三年未果,并且身陷囹圄。有一富商看上细侯欲娶她回家,而细侯在满生离开后不再接客,非满生不嫁。富商设计让满生无法出狱,谎称满生已死。细侯哀痛不已,又有鸨母逼迫,于是“不得已,遂驾贾。”后来满生出狱,细侯得知实情,“乘贾他出,杀抱中儿。”商报官,官府追究始末,没有将细侯问罪。
对此,很多人都表示满意,才子佳人,大团圆结局。细侯更是有情有义,勇于追求自由幸福的代表,不乏夸赞。然而,细侯真的有情吗?请见具体分析:
满生是一个教书先生,自然尊师重道,服从传统儒家道德思想,他曾在枕头上作一绝句,诗中不乏对细侯的轻视之意。而对于细侯,焉能不知满生轻看自己,但仍大胆主动地提出:“君既无妇,视妾可当家否?”也不论自身处境,鸨母答应否,二人便这样定下了。不过见面两次,感情便这样深了?满生或是当真被美色迷昏了头脑,那细侯呢,她对这一切都是看透的,却仍然执着于此。不过两点原因,其一,正是因为知晓二人之间的差距,而满生又轻视于她,出于自尊,细侯就非要满生重视她不可。其二,这极大可能是为了圆自己的一个梦,细侯知晓自己是一个风尘女子,以后不会有什么好出路了,却心有不甘。嫁与大富大贵之人是不可能了,不如退而求其次,求个从良嫁作他人妇。而满生家境贫寒,略有文采,眼下又情迷于己,恰恰符合要求,于是便主动约为婚姻了。
可见,细侯主动与满生约为婚姻只是为了自己。为了圆自己的一个梦,而满生恰恰是那个能帮她圆梦的人,不是他,也可以是别人。所以,细侯对满生并无几分真情。
满生去湖南筹钱,三年未归,细侯则是“杜门不交一客”。富商对其有意,鸨母多次相劝,仍以回绝。细侯是压根儿看不上富商的,直到她看见富商伪造的满生的绝命书,她才真的怕了,悲痛不已,满生回不来了。
这一次,细侯没有再坚持了,仅“不得已”她就嫁给了之前自己一直厌恶的龌龊商。细侯“惟朝夕哀哭”,其中,或许真有对满生的不舍之情,可更多的还是对自己梦想破灭的哀恸吧。更有鸨母的“既不愿隶籍,即又不嫁,何以谋生活”一语惊醒梦中人,梦想已经不可能实现了,也不会有另一个三年再重来,难道连生存都不能了吗?所以,细侯还是嫁给了富商,“贾衣服簪珥,供给丰侈。年余,生一子。”可见,细侯的物质生活是很好的,与富商相处的也算融洽。
细侯重遇满生,得知事情真相后,对富商恨之入骨,全不顾及两人成婚一年的夫妻情分,不顾与亲生儿子的骨肉亲情,“乘贾他出,杀抱中儿”。子嗣在任何时代都是极为重视的,更遑论在封建时代,又是富商唯一的儿子,细侯这样做确实是给了为得到并且欺骗她的富商最有力的报复。杀子明志,同时又向满生表明与过去生活的决绝,表达对满生爱情的忠贞,表达对回归满生的决心!可笑,亲生子竟然成了牺牲品!都道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虎毒不食子”,细侯竟然做的如此决绝。冤有头债有主,何苦杀害无辜稚子。若说富商之前的行为令人可恨,那此时细侯的行为就是令人发指了。
《聊斋.窦氏》中的窦氏也是杀子,她为了劝回负心汉南三复,不惜“倚户悲啼”“抱儿坐僵”而死,死后化为厉鬼复仇。窦氏与细侯比较,窦氏对丈夫是由爱生恨,细侯是由恶到恨;窦氏与亲子一起赴死,是绝望的,而细侯杀子,是为了自己回归到满生身边,走向新生活,圆自己曾经的梦。
作者蒲松龄在本事件中是持一定肯定态度的。在《细侯》篇尾,他以“异史氏”的口吻说细侯之离富商归满生如“寿亭侯之归汉,亦复何殊”,赞叹她有关羽之勇、之义,把这个烟花女子抬到和被封建时代尊为圣贤的关羽同样高的地位。末尾又说“顾杀子而行,亦天下之忍人也!”“忍人”不是“残忍的人”,而是“忍心的人”,后者较之前者,更为无力而又沉重,令人更为动容。细侯是可怜,因为这样就要去伤害别人吗?还是她的血肉至亲!无辜又更为可怜的稚子!怎么就有这般狠得下心的人!
山东大学的马瑞芳教授在《百家讲坛》对此篇进行过精彩讲述——《惊世骇俗说细侯》,的确,“惊世骇俗”四字就是对细侯“杀子惩夫”行为的最好概括了。此种做法真是世间罕见了。马教授还问道:“当她想起孩子天真的笑脸,当她想起小男孩叫妈妈的声音,细侯,她会不会从美梦中惊醒呢?”我想,这多半是会的。若是细侯真的就是这样,在自己亲生孩儿的鲜血和尸骨堆积的世道上,还能心安理得的生活,幸福无忧的生活,那她就不是无情了,而是彻彻底底的绝情!
[1][清]蒲松龄.聊斋志异[M].张友鹤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2]石晓玲.《聊斋志异.细侯》中细侯杀子行为脞议——与苔丝、美狄亚仇杀行为比较互证[J].蒲松龄研究,2004(04(:58~65.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