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晓星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文/王晓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围绕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包含了许多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观点、新看法和新论断,共同构成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有其特有的时代背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对当前中国在社会转型发展期面临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回应,是为适应国际化和全球化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产生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需要,是对当前中国在社会转型发展期面临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回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社会转型期的矛盾与挑战也随之增多,社会治理难度不断加大。从当前国内形势看,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刻不容缓。要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更加积极地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让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来面对挑战、解决矛盾。正是在这样的国内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中国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法治建设理论。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适应国际化和全球化发展需要的产物。从世界范围来看,法治已经是一种全球化共识。尽管各国在法治的具体内涵、实施方式、具体实现路径等问题上还有不同认识,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法治建设是世界发展的大势所趋。当前,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只有加快与世界先进文明接轨的脚步,更加主动地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较为成熟的法治经验,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与时俱进,才能跟上全球化的步伐,才能在国际交往中被其他国家认同和接纳。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国际背景。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们只有让宪法至上,法治才能在社会上有其应有的权威。坚持依宪治国为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
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加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要注意宪法法律权威具有至上性,一切组织和个人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要注意保障宪法法律真正得到实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法律的实施情况是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真正标准。加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建立健全宪法监督机制。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对于违反宪法的法律文件能够予以撤销或改变,对于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宪行为能够及时予以追究,以真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党和法的关系问题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同于西方法治模式的根本所在。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关键所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进行。法治中国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党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带头作用。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定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与德治同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必须注重发挥好两种手段的作用,不可偏废。一方面,两者紧密联系,互为补充。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线。法律再好,其作用也不可能是万能的,因此,建设法治国家不能光靠法律一只手,还必须注意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法律与道德,一个实现外在的控制,一个进行内心的约束。两者相互结合,互为补充。
另一方面,两者又相互促进,互为依靠。法律以道德为依托。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能转化为人们心中的一种内心自觉,也难以真正得到遵行。一部好的法律,通常也一定是合乎道德和具有道德底蕴的法律,这样的法律能够把法律的他律转化为道德的自律,法律就能获得认同,进而更好地被遵守,就能在社会治理中起作用。同时,法律又能对道德起到巨大的支撑作用。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引领道德风尚,强化道德的作用,推动全社会道德素养的提高。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迫切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深刻揭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径规律,发展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理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要实现依法治国,关键在执政党,党的关键是必须依法执政,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为依法治国提供基础和支撑作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是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它们是层层递进的关系。
建设法治中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个局部或者单方面起作用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法治建设中三个不同的层面,三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心和最终归属;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和关键环节;法治社会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力来源,为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法治国家是法治政府得以存在和运行的前提,法治政府是实现国家法治化的基础和支柱力量,有了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才能共同构建出一个法治社会,国家、政府与社会在法治建设当中才能相互作用、互为基础、相互促进。因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过程当中必须把三者作为一个系统,进行一体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领导干部承担着特殊的政治角色,他们是执掌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权力的特殊群体,是执政兴国的中坚力量。这部分人虽然人数不多,但却是最关键的部分,作用重大,他们是治国理政的政治精英,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推动和实践离不开领导干部这一群体的主导。所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一方面,领导干部担负着国家法律实施和执行的重任,是不是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很大程度上是看领导干部如何发挥作用。他们的作用效果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的实效和法治秩序的形成。另一方面,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在社会上营造着风气、引领着方向。领导干部“奉法”与否,对老百姓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领导干部只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好表率,才能引领良好法治风尚,才能引导全社会积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得到认同和真正实现。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内核,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时俱进的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产物。
马克思主义法学自创立之日起,其法学思想和基本原理就成为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法治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理论根基。新中国的法治事业从起步阶段开始,就一直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先后形成了毛泽东法治思想、邓小平法治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中国法治建设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思考之后,在遵循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基础上,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法治问题的重要论述。这些论述包含了对当前中国法治建设存在问题的认识、重视和依靠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思想、法治中国建设道路的选择、法治与德治并重、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布局的思想等内容。可以说,习近平法治思想集合了中国共产党人前期优秀的法治思想成果,进一步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进行了新的阐释,极大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的突破和飞跃。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方面,需要尊重和借鉴西方较为成熟的法治观念与经验教训,另一方面,还必须符合本国的国情。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就是一笔可以汲取的宝贵遗产,我国古代许多思想家们的经典论述里都包含了丰富的法治思想,去伪存真、去其糟粕,特别是一些精华要素已经渗透进中华民族的血脉当中,这些应当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文化资源和有益借鉴。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在对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汲取经验智慧,在对国家、民族社会治理历史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既体现了对于历史传统的薪火相传、代代守护,彰显了文化自信,也体现了与时俱进和推陈出新,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再提炼和再升华。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也是未来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纲领和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进入法治建设的新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历史延续性与超越性等时代特征,创新和突破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将法治理念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探索了处在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中国发展面临问题的破解之道,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动力。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未来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了更为科学的蓝图,已经成为了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纲领和指南。随着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入推进,习近平的法治思想必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引领中国法治新常态!
(作者单位:中共南阳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