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立
走出认识误区深化国企改革
□郑新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强调了要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然而,当前社会上对国有企业改革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不利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走出认识误区、凝聚社会共识,对于顺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社会上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误区主要有以下三种。
误区一:国有资产监管从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会导致监管职能弱化。产生这一认识误区,是因为没有真正理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深刻内涵和积极意义。实际上,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从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适应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不是弱化而是优化了监管职能,不仅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有利于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资委成立以来,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国有企业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实践的发展,以管资产为主的监管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国有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需要。因为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国有企业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国有企业要发展,需要通过自主投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置闲置或收益率低的资产、购置新的能为企业带来长期高收益的资产;需要通过国际并购,在全球范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收益率。以管资产为主的监管模式显然会束缚企业的手脚,妨碍企业自主经营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实现,影响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进而影响企业发展、削弱企业竞争力。以管资本为主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正是为了落实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和法人财产权,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此外,以管资本为主进行国有资产监管,对于国有资本优化布局、规范运作、提高回报、维护安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误区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会造成“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这种认识是不科学的。事实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实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赢。实践证明,单一所有制经济具有一定的脆弱性,追求“纯而又纯”的所有制形式往往不利于企业发展;而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因为,股权多元化有助于形成相互制衡的更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出资人根据股权多少拥有不同的投票权,各类出资人权利平等。这既有利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又能避免内部人控制。而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组建股权多元化的股份制公司,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本集聚,满足企业发展对各类要素的需求。国有企业具有规模庞大、实力雄厚、技术先进、国际竞争力较强等优势,民营企业具有机制灵活、创新意识强等优势,二者在交融中取长补短,能够发挥更大优势,最终实现国(企)民(企)共进,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大企业。
误区三:国有企业改革意味着又要出现一次“下岗潮”。这方面的疑虑不必过重,因为当前的情况和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已大不相同。上世纪90年代,长期存在的“大锅饭”“铁饭碗”造成国有企业冗员多、效率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大批员工下岗、转岗是无奈之举,也是必须之举。当前,大多数国有企业已完成了减员增效和剥离办社会职能的任务,并不存在大量冗员。而对一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国有企业以及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实行兼并重组、破产清算,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在这一过程中会有部分人下岗,但党和政府已经把人员安置作为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的重中之重,能培训的培训,能转岗的转岗,确实不能转岗的做实做细托底工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职工分流安置。这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还要看到,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我国现在的经济总量大得多,经济增长一个百分点带动的就业比过去要多得多,而且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巨大,创业创新带来了更多就业机会。随着国家扶持再就业力度的加大,下岗人员通过技能培训实现转岗就业会更容易。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只有办好国有企业、使国有资产不断增值,才能更好地服务全体人民。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两个“不动摇”和三个“有利于”,深刻阐述了国有企业及其改革发展的重要性,指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集中表达了党中央搞好国有企业的决心和信心。对照这些要求分析国有企业现状,可以发现国有企业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国有资本运作效率不高;二是有的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三是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党在企业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被弱化。这些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着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应当担负的重要责任很不适应。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时期,具有一些有利条件,也面对一些新情况。比如,民营经济的崛起是一个新情况,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适应这个新情况,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认识到,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改革重组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平等合作,重组企业的股权结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各方协商确定。应根据实际灵活采用混改路径,适宜独资的就独资,适宜控股的就控股,适宜参股的就参股,不一定要求绝对控股、合并报表。实践证明,与民营经济混合,国有经济可以形成新优势、增添新活力;民营经济借助国有经济平台,也能更快成长。又如,这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正值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国有企业发挥骨干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工程、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亟待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国有企业应责无旁贷地担当起这一历史重任。应通过进一步强化技术研发、设计总装、全球营销等关键环节,形成联系紧密的产业集群,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整体竞争力。先进制造业代表着国家的科技实力和制造能力,在这些领域要实现自主制造,实施系统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完成这样艰巨繁重的任务,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国有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和国际经营能力,把企业打造成为行业技术进步的领军者。再如,在一些垄断性行业如石油化工产业,冗员过多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伴随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企业进入,行业劳动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将会迅速提高,石油化工产品大量依赖进口的局面将会改变,终端产品价格也将会下降。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应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能再依赖政府保护,而应主动进行改革,积极迎接来自内外部的竞争和挑战。
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首先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切实转变职能,真正从主要监管实物资产向主要监管资本的增值能力和资本利润率转变。要取消一些老的管理职能,建立一些新的管理职能。比如,对企业的考核应更多着眼于盈利能力、资本增值能力、技术创新能力、长远发展能力。应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注入资本,支持企业间的并购重组,对薄弱环节加大技术研发和资本投入,同时对需要退出的行业和企业适时适度抽出资本。对国有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应根据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一些有条件直接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企业,应授予其相应的职权,支持这些企业成为具有技术创新、自我发展能力的跨国公司。应按照竞争性行业、公益性行业、垄断性行业的分类,对现有国有企业的性质进行界定,并分别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职能的这一转变,可以使其从本属于企业管理职能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把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的事情管好。这既是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使其真正成为市场经营主体的需要,也是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增强国有经济引导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需要。
把建立和完善以股份制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重点。自党中央在2000年提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改革进程并不平衡,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产权多元化、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现代企业制度是从长期的工业发展历史中总结创造出来的,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居于枢纽地位,应当是一个高智能的、精干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应由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各方面知识的成员组成,除了专职董事,还应有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研发、财务、薪酬、法律等专业委员会,讨论决定企业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对股东会负责。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企业的盈亏负责。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利润分配方案、董事长任免等,应由股东会决定。经营层应由董事会任免,负责组织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对董事会负责。这种分工协调、相互制衡的科学治理结构,是办好企业的客观需要。我们要培育出自己的跨国公司和“百年老店”,必须坚定不移地建立这样一套制度。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资产流失、冗员过多等问题。在产权多元化基础上建立起规范的公司制之后,可以实行员工持股。企业核心层、骨干层和老员工适当持股,全体员工形成命运共同体,企业方能长盛不衰。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新形势下,发挥好我国国有企业的这一独特优势,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主要体现为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等等。依靠这一独特优势,我们一定能办好国有企业。在战争年代,我们的军队之所以打不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关键。在建设年代,继续发挥好党委、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把党的建设同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有利于办出世界一流企业。
(作者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