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逢春 罗海波
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
——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实践启示
詹逢春 罗海波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推进新一轮农垦改革,解决海南农垦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不严、分配不公、产业不大、人才不强等问题,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切实发挥农垦在海南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实现海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农垦改革发展战略目标,搞好人员安置工作至关重要,事关农垦改革发展大局。笔者分析了海南农垦改革的基本情况,总结阐述了海南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为其他领域改革人员安置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与启示。
海南农垦改革;体制机制;实践启示
2015年12月16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发〔201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对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人员安置问题提出了总体要求。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工作。自2015年底至2016年底,农垦改革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工作顺利完成,为农垦改革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和组织保障。
(一)基本情况
农垦此次改革涉及人员6635人,其中在编3902人,非在编2733人。具体情况为:
1.改革涉及人员。农垦总局3家医院5169人,其中:农垦总局医院2419人,农垦三亚医院1499人,农垦那大医院1251人;在编人员2436人,非在编人员2733人;垦区公安系统772人;农垦总局机关194人;派出机构(驻各市县纪检审计组) 151人;所属事业单位349人。
2.需要安置人员。原农垦总局机关、派出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共需要安排人员668人,其中提前退休人员268人。需要重新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的人员400人,其中,总局机关171人,派出机构86人,事业单位143人。
(二)主要特点
1.人员结构复杂。一是单位既有在编人员,又有非在编人员;二是机关中既有公务员,又有非公务员;三是事业单位有在编人员,又有聘用人员;四是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还有在编不在岗的人员等。
2.文化程度不高。总局机关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中,申请提前退休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只有50人,本科以下的229人。
3.年龄老化。总局机关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中,申请提前退休人员中,55岁以上的155人,55岁以下的124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农垦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工作。在2016年六届省委常委会第121次会议上,省委书记罗保铭强调指出:“农垦体制改革中需要分流的干部全由各部门消化。这是我们党集中统一领导、合力配套改革的优势,也是政治优势。”省长刘赐贵多次对农垦改革人员安排问题做出批示。要求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新一轮农垦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牢固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争当改革的“促进派”,敢于啃硬骨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人员接收任务。
为保证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海南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新一轮农垦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研究解决农垦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委副书记李军任组长,时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秀领、省政府副省长何西庆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省委财经办(农办)、省委组织部等25个单位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总垦总局机构撤销、人员安置、资产移交、社会职能移交、经费保障等改革任务及责任分解表、路线图、时间表等各项具体工作。同时,成立人员安置组,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具体负责此次农垦改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工作,在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抓好落实。省委组织部负责制定海南农垦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总体工作方案,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市县落实有关工作任务;省编办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三定”方案审核审批工作;省财政厅负责人员安排费用测算、核拨和划转工作,落实相关财政投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总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安排具体细化政策制定,并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省直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接收安排工作;市县党委、政府负责划转到市县的机构及人员的调整和接收安排工作,形成从上到下,从市县到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同心协力、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机制和格局。
做到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为农垦改革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工作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搞好调查摸底,夯实农垦改革人员安置工作基础
掌握农垦改革人员基本情况,摸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是做好农垦改革人员安排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制定人员安置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和关键所在。为此,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强对农垦改革人员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农垦总局及其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查阅人员档案及相关文件资料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此次农垦改革中涉及的机构性质、职责和人员具体情况,对人员身份等情况逐个进行核实,重点核实个人身份、工作年限、参加工作时间等。同时,了解安排人员去向意愿,广泛听取各方面对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制定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政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和配套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好接收单位和工作岗位
一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合理制定人员安排方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了《海南省农垦改革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方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确定农垦改革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为加快海南农垦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环境和组织保证。”基本原则是: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坚持统筹兼顾、合力实施;坚持以人为本、改革为民。遵循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机构调整和人员安排事项规定了具体做法,对人员安排中涉及的提前退休、社会保障、离岗创业、自谋职业、档案管理、人员安排经费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使人员安排工作更具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便于操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定了《海南省农垦总局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安排细化方案》,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研究确定后报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细化方案》确定了人员安排的四个原则,即:坚持个人现有身份不变,坚持个人职级待遇不降,坚持对口安排和共同分担,坚持属地管理。进一步细化了安置原则和安置办法。人员安排的四个原则,不仅使得安置渠道多样化,而且有效维护改革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考虑了个人意愿,体现人文关怀,使人员安排工作最大程度上体现公平合理。
二是根据农垦改革人员情况分类施策,破解人员安排难点问题。农垦改革人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安置人员职责和岗位分工不同,身份不同,而且由于历史原因,遗留问题较多,比如机关中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安排问题、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地与居住地不在一处,省直单位和市县与农垦没有对口机构、省直单位和市县接收安排农垦人员没有编制职数、农垦社会保险费存在欠缴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成为人员安排工作的难点。为解决这些问题,把农垦改革人员安置好,在制定人员安排政策时,充分考虑农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以实事求是和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了分类实施的办法,合理制定人员安排具体政策,破解人员安排的难点问题。对总局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由对口的省直机关部门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接收安排,没有公务员身份和工勤人员安排新成立的省农垦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总局派出机构(纪检监察组和驻市县办事处)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所在地的市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家庭不在工作地所在市县的,根据本人申请,安排到家庭所在地市县;事业单位人员由对口省直事业单位接收安排,没有对口单位的由职能相近的省直事业单位接收安排;干休所及后勤事业单位由省直相关单位进行整合;在编不在岗人员分别情况给予经济补偿并解除关系等处理。对省直单位和市县接收安排农垦改革人员的编制和职数问题,采取单向封闭管理办法,人员只出不进,其中: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接收公务员,只接收人员,不划转编制,安排人员随工作调动或自然减员逐步消化;事业单位接收人员可连人带编划转,划转的编制随自然减员退一减一,逐步收回。省直单位和各市县接收农垦改革人员保留其原有职级待遇,不占接收市县和接收单位的职数。对农垦改革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妥善处理办法;符合提前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再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由于分类施策,较好地解决了人员安排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保证了人员安排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在人员安排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对此,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加以解决。一是对省农垦总局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安排问题,《细化方案》原确定由省直会计管理中心接收整合,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性质与省直会计管理中心不一致,经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及时予以调整,由原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整合调整为由省财政厅接收,安排到省财政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是农垦文化站24名退休人员原确定由省文体厅接收管理,撤销农垦文化站,及时调整为省农垦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管理。三是农垦总局龙华等5个干休所和机关服务中心、车辆管理中心、治安联防总队等3个事业单位人员共69人,及时划转省农垦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管理,解决了后顾之忧。四是为做好农垦改革人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门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农垦总局机关分流安置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和《海南省农垦总局所属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方案》,妥善解决了农垦改革人员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问题。
(一)工作成效
经过一年时间的努力,海南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工排圆满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6年12月31日,除成建制移交的3家医院(省农垦总医院、省农垦三亚医院、省农垦那大医院)、垦区公安系统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外,农垦总局机关、派出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共需安排人员668人,其中:经审核符合办理提前退休人员268人;需重新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的人员400人(总局机关171人,派出机构86人,事业单位143人)。668名人员已全部安排完毕,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整个人员安排工作井然有序,农垦改革人员队伍保持稳定,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海南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工排圆满完成,较好地解决海南农垦“行政化”“两张皮”的问题,为农垦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总体上体现了三个最大限度:一是最大限度地照顾农垦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接收单位的编制压力,充分减轻了接收单位编制职数紧张情况。三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成立的农垦投资控股集团的压力,实现了轻装上阵。
(二)可资借鉴的有益启示
1.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是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
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是难以完成的。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工作自始至终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大力支持,正因为如此,农垦改革人员安排这一复杂系统工作才得以圆满完成。
2.勇于改革是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有效办法。
农垦改革是大势所趋,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改革本身是一场革命,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必然选择。改革不能沿袭老办法,必须实事求是,有所突破。如按现行政策规定,事业单位不能实行提前退休。但考虑到海南实行“小政府、大社会”体制,机构数量少、人员编制少,如果不采取特殊政策,人员难以安排,接收单位压力较大,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较多,文化程度不高,转岗适应性相对困难。因此,在制定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具体政策时,将提前退休政策扩大到了事业单位,且明确规定这项政策只限于此次农垦改革,属于专属性政策规定,其他改革人员一律不实行这一政策。这不仅解决了编制紧缺问题,同时减轻接收单位安置压力,又充分尊重农垦改革人员的个人意愿,充分体现了改革精神和以人为本要求。
3.加强沟通协调是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海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组织实施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工作中,注重上下左右的沟通协调工作,尤其是在改革相关政策制定上,充分研究,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和说明情况,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从而确保了海南农垦改革人员安排工作的顺利推进。
[1]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发〔2015〕12号)[R].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R].
[3]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琼府〔2004〕34号)[R].
(作者单位: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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