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一含
浅谈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文/李一含
在社会转型期背后,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当下国家和社会共同的难题。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可见,建设美丽中国我们责无旁贷。
马克思恩格斯辩证的自然观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社会性地组织起来、通过物质生产劳动而展开的复杂的历史关系,也就是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整体性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人面前总是摆着一个“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所谓历史的自然,是指自然不是与人无关的自然,人类的活动不断改造着自然;所谓自然的历史,是指人类的历史不仅仅是人类自身变化的历史,也是伴随着自然变化的历史。自然总是留下人类活动印记的自然。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物质交换的过程,人通过劳动把人的身体力量释放给自然,并把自然的力量转化为人自身的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承认,无论人与自然的现实统一程度如何,“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不仅承认自然及其规律的客观性和先在性,还强调了自然界相对于人类社会的根源性和整体性。至关重要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绝没有认为人类可以轻易地掌握与运用自然规律,更不认为人类可以无视和践踏自然规律。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社会很难成为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社会,更不可能是一个生态可持续的社会。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一方面促使了人口集中、大工业生产等现代社会进步,可是一方面又破坏了传统农业社会分散均衡居住的人口规模与土地之间的平衡循环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最基本形式即物质交换依然存在,人类借助于劳动实现的满足自身不断需要的生产活动依然不可或缺,社会主义制度与新型人际关系将会为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提供崭新的框架形式——比如,最经济地利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一些地方唯GDP论英雄,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导致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污染、经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呈现井喷状态,违背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规律,阻碍了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操作层面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部分环保部门甚至出现踢皮球现象。
全球化和改革开放让我国收获了巨大红利,但是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用文化交流和招商引资的机会将一些资源消耗高的产业转移到我国境内,破坏了环境。
1.尊重生态规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传统制造业,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开发,构建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实现尊重规律、有质量、可持续的生态发展。
2.全面促进资源节约的循环发展。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水源保护,建设节水型社会,严守十八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加强矿产资源勘察和保护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1.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从制度上保障生态红线,绝不能逾越。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和利用管制制度,加快建立国土开发保护制度,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制度,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作用。
2.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科学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重要位置。将环境资源当作公共产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1.突出生态道德教化,构建公民良好的生态意识。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全民生态科普教育活动,挖掘中华传统文化自然观,引导群众形成敬畏自然、敬畏生命的环保意识,让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和政府共建共治良好生态环境。
2.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落地生根,做到知行统一。推进先进生态文化引领社会新风尚。树立文明消费观念和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比如“光盘行动”“低碳出行”,让生态文化更好地引领社会新潮流。
(作者单位:长沙航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