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玉
泰山石油虽然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上市公司,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中石化对其视同一家市级分公司进行管理,致使关联交易不断。
许多上市公司运用坏账准备的“财技”进行盈余管理,这部分内容的更多细节会体现在年报附注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内。尤其是对比历年来的分客户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往往能看出一些隐藏在报表后面的隐秘信息。
打开泰山石油(000554.SZ)的年报附注,我们会在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里发现一些“老面孔”。
疑似关联方的大量坏账
泰山石油2015年年报至2017年中报,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总额基本保持不变,均为5100多万元左右。而仔细观察年报附注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却都是比较可疑的,其中大部分客户的欠款都能上溯到2008年及以前。
比如,泰安鲁浩贸易公司(下称“鲁浩贸易”)并不在泰山石油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清单里,但是通过企业查询软件可以发现,该公司的企业法人名下有三家公司,除了鲁浩贸易,还有日照滨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巨油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可以发现,日照滨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日照巨油石化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是中国石化(也是泰山石油的大股东),该企业法人代表中国石化出任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因此泰安鲁浩贸易公司实质上是有关联方背景的企业。
2015年年报至2017年中报,泰山石油在其他应收款列支该公司1805万元,并全额提取了坏账准备,款项性质是含糊不清的“往来款”。
继续查阅公司往年年报,发现鲁浩贸易的1805万元其他应收款第一次出现是2008年的中报里,当时的性质是“代付款”,而在同年的年报中,这笔款项的性质变成了“借款”。
再如,青島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成立于1992年,很难理解泰山石油会和一家房地产公司牵扯1550万的“往来款”。但是翻一下历史案件,早在1993年,如今的泰山石油当时还叫做泰山石化,就入股了泰山房地产,在2004年退出。也就是说,这家公司其实是泰山石油的“老亲戚”,是曾经的关联方,还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由于年代久远,在2007年的财报中,这笔1550万元的欠款已经是三年以上了,而款项的性质也是“借款”。
还有泰安市岱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泰山石油对该公司的836万其他应收款已经在年报上蛰伏数年,泰山石油对这些欠款一不打官司,二不说清楚原因,一言不合全额计提坏账,仅仅列示“往来款”,让投资者感到很困惑。
查阅至2007年的年报,该笔款项当时即为三年以上,款项性质也为“借款”。
再看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鲁润股份”)。泰山石油应收鲁润股份620万元,列支在其他应收款。鲁润股份创立于1988年,于1998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2007年1月,第一、第二大股东中石化旗下泰山石油和鲁浩贸易与江苏永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完成后,永泰地产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而该公司也脱离中石化系,成为永泰地产旗下的地产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更换为“永泰能源”。其欠款非常突兀地出现在泰山石油2009年的年报附注里,并且一出现就是列在三年以上。
还有一家,山东泰山史宾莎涂料有限公司。根据泰山石油的年报,该公司欠款370万元,而该公司的企业法人同时是鲁润宏泰石化的法人,查询公开资料可以获知,鲁润宏泰石化的唯一股东是中国石化——显然,这家涂料公司也是石化系企业。
史宾莎涂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出现在2014年的年报附注里,而且没有过渡直接就列入“三年以上”。
通过查阅公开资料,可以了解到以上五个单独列示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至少有四家是曾经甚至现在的关联方,而且发生往来款项的时间比较久远,和当时的净利润相比,都是影响比较重大的金额。
通过对比泰山石油历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难发现,这家戴着“垄断央企”帽子的企业十多年来,每年的营收基本稳定在30亿元上下,而净利润徘徊在1亿元上下,近年甚至向几百万元靠拢。说好的垄断行业暴利呢?
从石化行业的龙头来看,“两桶油”在2008年前后是一个营收和利润的低谷,而泰山石油在营收没有较大波动的情况下,2008年前后却达到一个利润高峰,这与当时的行业趋势是背离的。其中,对鲁浩贸易的其他应收款就出现在2007年,由于对方具有关联方背景,这笔应收款的真实情况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有四种情况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①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②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③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④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通过详细查阅泰山石油全额计提坏账的这些企业,竟然发现基本都是疑似石化系的关联方企业,那么泰山石油为什么不能从这些企业收回欠款,反而足额提取了坏账准备?了解了这些欠款方的来龙去脉,再对比当时的行业形势,投资者应该心知肚明了。
占比超过80%的采购关联交易
泰安市境内的所有加油站都归泰山石油经营,所有的商标、招牌均为“中国石化”,除了销售发票上写着“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的直营站均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XX分公司”),这些加油站的任何方面都和在全国各地看到的中国石化加油站并无区别。泰山石油也在每年的年报上清晰地表明态度: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且市场上无大宗系统外油品供应,本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除非国内成品油供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本公司与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
事实上,泰山石油是中国石化内部体制改革不彻底的产物,早在1993年,中国石化成立之前,隶属于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泰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就以“鲁石化A”的名称在深交所上市。1998年石油化工行业进行改革,国家成立中石化和中石油,全国的成品油零售企业按照区域分别划归中石化和中石油,山东境内的加油站企业均划歸给中石化,2000年中石化在海外重组上市后,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持有的国家股划转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泰山石油虽然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上市公司,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中石化对其视同一家市级分公司进行管理。从泰山石油的董事会的设置也可见一斑,历年来董事长均为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董事也大多数是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此举也饱受小股东们诟病,多年来股东大会都因关联交易问题引起剧烈辩论。
2010年5月12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泰山石油《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被中小股东以89.9741%的反对票否决。随后,董事会又将此案提交至9月17日的临时股东会上表决,并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24亿元,占同类交易总额比例为82%,但该议案再次以更高的比例被否决。
关联交易议案被否决后,泰山石油给出的解决方案非常荒诞:由于当地市场被“两桶油”绝对垄断,泰山石油不能进行关联交易后只能从中石油采购,中石化向当地中石油定向出售油品,中石油加价后转卖给泰山石油,实际上中石油根本没有进行采购和销售,只是账面和税单过了一下,连运输费都省了,这个方案除了损失一部分利润向中石油缴纳一部分“保护费”外,和以前的操作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而经过此番折腾,泰山石油的净利润也从此一蹶不振,由于泰山石油的净利润主要和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有关,不得不让人怀疑中国石化背后深藏的玄机:是打算遵守整合旗下上市油品公司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进行体制改革,抽离泰山石油的油品经营业务,还是继续用关联交易控制泰山石油的盈利?
小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反对票更大程度上是对泰山石油多年来净利润过低的反感,以及对中石化迟迟不进行重组的不满。随着国际油价持续低价位运行和新能源的崛起,石化行业的业绩整体下滑,泰山石油的净利润也低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在中石化都在艰难转型的情况下,完全依赖于大股东补血的经营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不改革就会没有出路,如何改革和什么时候改革,这也给投资者一个重新审视公司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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