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倩
摘 要:本文选取陕西辖内2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银行Ⅱ类账户及Ⅲ类账户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
自2015年12月以来,人民银行陆续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账户改革的新规,拉开了我国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改革的序幕。
新的个人银行账户改革,主要是通过定义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实行分类管理。新的账户管理制度的改革有积极的意义,对防范电信诈骗、减少老百姓的经济损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本文在对陕西省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陕西省个人Ⅱ类和Ⅲ类账户业务开展情况
(一)Ⅱ、Ⅲ类账户开立及系统标识情况
参与调研的20家银行中按照是否支持Ⅱ、Ⅲ类账户开立及系统标识情况可以區分为以下三类:
(1)5家被调研银行目前暂不能开立Ⅱ类及Ⅲ类账户,且不能在系统中区分不同类型账户,占所有调研机构的25%,其中2家为农商行,2家为村镇银行,1家为城商行。
(2)6家银行仅实现Ⅱ类账户开立及系统标识功能,占所有调研机构的30%。其中1家机构为国有商业银行,其它5家机构均为股份制商业银行。
(3)9家银行已实现Ⅱ、Ⅲ类账户开立及系统标识功能,占所有调研机构的45%。
(二)Ⅱ类及Ⅲ类账户开立渠道及数量情况
调研发现,各家银行均可通过柜面渠道开立Ⅱ类账户,但在非柜面渠道上存在较大区别:3家银行仅设立了一种开通Ⅱ类户的非柜面渠道,且在该种渠道的选择上略有分别;有10家银行可通过两种及其以上的非柜面渠道开立Ⅱ类账户,其中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是各家银行支持的基础方式;有一家银行则根据Ⅱ类账户存在形式的不同而设计了不同的开立渠道,有效地区分了不同形式Ⅱ类户的风险。多数被调研银行在Ⅲ类账户开通渠道的设定上同Ⅱ账户开通渠道具有一致性:有5家银行认可包括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在内的非柜面渠道开立Ⅲ类账户。某银行Ⅲ类账户的开通渠道同Ⅱ类账户相比有所缩窄,取消了柜面渠道及自助柜台机的方式,仅允许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直销银行开立Ⅲ类账户。
(三)绑定他行I类账户验证渠道情况
调研显示,小额支付系统和银联系统是银行绑定他行I类账户时进行客户身份验证的主要渠道,超过9家被调研机构采用这两种渠道验证信息。此外,三家银行受当前系统功能限制,暂时还不支持绑定他行I类账户;某银行选择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完成本行Ⅱ类账户绑定他行I类账户的跨行验证。同时,所有被调研银行均表示,在绑定他行I类账户时暂不收取费用。
(四)非柜面渠道开立账户管理原则
11家被调研银行由总行或总行营管部统一管理非柜面渠道开立的Ⅱ类账户及Ⅲ类账户,仅有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对非柜面渠道开立的账户进行管理。农业银行优先以客户在开户时输入的营销网点作为Ⅱ类账户的管理者,若客户未输入营销网点则会根据绑定的账户进行自动匹配。由于建设银行存量Ⅱ类账户均为e账户,因此其依据e账户绑定的银行卡开立网点确定账户的归属地。
二、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优势
(一)个人银行账户使用效率提升,冗余账户得到清理
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既是个人支付结算方式的变革,也是个人账户功能的深度挖掘。该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控制了新开立银行账户的数量,减少了非必要开户,主要体现在两类情况:一类是政府性补贴发放过程中的账户开立。以往政府每次发放惠农补贴、助学补贴、企业见习生补助等资金,均是以批量开卡的形式发放,每发一次补贴就会新开一张卡,造成一人多卡的现象。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实行之后,这种现象得到了改善。以榆林府谷县发放企业见习生补助为例,2017年1月份发放一批企业见习生补助涉及981人,某银行发放补助前,对待发放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进行个人账户查询,如确认该客户已开立了该银行的借记卡,则告知客户补助发放给其原有的借记卡账户。经过筛查,该银行共计避免重复开卡239人,占此次开立借记卡总数的24.3%,极大地减少了银行资源浪费,减少了冗余账户的产生。另一类是以银行为完成发卡量考核的账户开立。自2017年以来,各银行的考核指标中降低了对发卡数量的要求,提高了活跃客户数标准,强化了活跃客户对银行产品的购买量,有效提高了存量银行卡的使用率。
(二)网络电信诈骗得到实质性控制
当前电信诈骗产业链中存在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法律责任不明确、违规成本低是上述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制度要求客户仅有1个Ⅰ类户的限制和Ⅱ类账户单日累计支付限额不超过10000元,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不法分子使用虚假匿名账户的难度,约束了不法分子进行交易转账的金额,对民众的利益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银行政策落实还有待加强
从调研结果来看,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已实施满一年,但仍有超过半数银行未完全落实该项政策:辖内部分村镇银行政策落实情况较差,账户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进展缓慢;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虽已实现Ⅱ类账户开立及标识功能,但Ⅲ类账户功能的上线及实施未有明确的时间安排;有的机构虽已实现个人三类账户的分类管理,但系统还不支持绑定他行I类账户。政策落实情况不佳一方面体现出各银行在政策理解把握上存在不足,缺少主动作为意识,亟待加强深度作为,另一方面个人缺乏对Ⅱ类及Ⅲ类账户的认知,认为Ⅱ类及Ⅲ类账户无实体介质,使用限制较多,接受意愿不强。endprint
(二)冗余个人银行账户清理缓慢
冗余账户一直是银行较为棘手的问题,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有了撤销该类账户的法律依据,对于个人账户中超过6个月不发生交易的账户,如要使用需要本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进行激活,但由于客户对新政认识不足、不主动办理业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无法彻底解决已开立多个Ⅰ类账户的问题。以榆林辖区某银行为例,该银行在撤销客户冗余账户的过程中,先撤销个人持有Ⅰ类账户大于50个的客户,对于持有Ⅰ类账户小于50个的客户还没有进行系统的排查,冗余账户清理存在工作量大、难度高的问题。
(三)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例如个人账户核实工作中要求银行对使用军人身份证件、护照、通行证等其他身份证件开立的存量账户提供辅助证件进行核实,银行为避免新开户再次出现需核实情况,现要求新开户需提供相关辅助证件,客户认为没有文件明确要求新开户必须提供辅助证件,故不配合该工作,较易引起社会不良影响。同时,银行机构开户时面对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没有一个权威的、较为完整、数据实时更新的全国个人信息数据库供其核验,增加了辨别真伪的难度。
(四)非柜面开立账户管理原则模糊
调研发现,对于非柜面渠道开立的Ⅱ类及Ⅲ类账户,多数银行不具备统计及查询账户开立情况的权限或系统,并由总行或总行指定机构统一管理该类账户。这种总对总式的管理一方面适应了Ⅱ类及Ⅲ类账户多数无实体介质的特点,有利于各银行总行统一制定管理和推广政策。但另一方面,银行分支机构账户管理权限的上收也容易产生新的风险,例如在Ⅱ、Ⅲ类账户涉案需要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时,银行分支机构缺少对涉案账户进行直接处理的权限,可能延误相关案件办理的时机。
(五)绑定他行卡验证信息道路不畅通
在个人账户分类管理的背景下,银行各自抱团形成自己的账户验证联盟,联盟行之间可以在线开立其他银行的电子账户,实现跨行购买基金、保险、理财等金融产品。Ⅱ类账户、Ⅲ类账户明确分类后,虽说各行合作联盟内会开放Ⅱ、Ⅲ类账户跨行合作,但联盟间及未参加联盟的诸多银行却无法合作。调研显示,由于各行系统改造程度不统一,验证通道没有实现完全畅通。工、农、中、建、交等大行间验证渠道畅通,但城商行、农商行、联社等与他行间验证渠道阻塞。而银行间账户共享不充分,将给Ⅱ、Ⅲ类账户的开立带来麻烦。各行账户共享不充分的问题将会拖累账户分类管理新规的落实进程。
四、加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
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机制落地实施应尽快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一是在行业内统筹建立客户生物识别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在一定的安全防控措施下实现共享。二是不断完善身份注册和身份鉴别技术方案,提高身份认证确信等级,为真正实现远程开户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充分整合利用政府部门数据库、金融系统账户信息、其他商业化数据库等资源,通过大数据应用及解决方案,开展多重交叉验证,构建全方位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
(二)积极确立打通银行间账户信息共享机制
积极促进银行间以及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一是可由中国银联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组织各银行机构进行“银行Ⅱ、Ⅲ类账户互联互通合作”,制定共同遵守的协议以及相应的风险保障服务、差错争议解决方案及市场推广计划等一系列配套服务,实现银行间账户的互联互通,为推动账户虚拟化进程创造基础设施和前提条件。新规要求Ⅱ、Ⅲ类账户的使用必须要绑定一个Ⅰ类账户。二是促进银行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新规发布后,银行Ⅲ类账户业务开展缓慢,但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发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移动支付却拥有庞大的客户群,如果二者联合,取长补短,必然能为客户提供安全、便利的支付体验,有利于银行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实现双赢,也能更好地落实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新规。
(三)优化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
现阶段,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未实现Ⅰ、Ⅱ、Ⅲ类账户标识功能,日常管理中無法在账户系统中区分Ⅰ、Ⅱ、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增加系统报备选项,便于今后开展分类查询和各类检查。同时建议对Ⅱ、Ⅲ类账户是否进行属地划分建立明确的标准,便于提高账户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四)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
账户分类管理改革是移动金融产业发展的里程碑,基于交易风险实施远程身份认证正在成为主流趋势,此次改革必将对银行业依托互联网实现金融业务跨地域拓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因此为了保障移动金融业务的安全与快捷,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在制度上明确由开户信息真实性问题引发的风险事件责任认定规则。对于因银行责任导致的客户损失,应及时触发风险处置和赔偿机制,有效控制可能引发的监管风险和声誉风险。
参考文献
[1]范静.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时代经贸,2016,(10):27-29。
[2]何文明,马中杰,陆得珍.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J].甘肃金融,2001,(12):63-64。
[3]仇玉芳.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J].金融经济,2017,(6):65-66。
[4]魏景茹.个人银行账户实施分类管理影响研究[J].吉林金融研究,2017,(6):62-64。
[5]徐颖.对互联网时代个人银行账户管理的思考[J].金融科技时代,2016,(4):54-56。
The Problems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on the Reform of Personal Bank Accounts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in Shaanxi Province
ZHU Wenqian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75)
Abstract:The paper selects 20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cluding five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six share-holding commercial banks, three city commercial banks, two rural commercial banks, one postal savings bank and three rural banks. The paper mainly conducts the 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 on the operation of Ⅱ bank account and Ⅲ bank account, 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policy suggestions according to the problems found in the research.
Keywords: personal bank account classification; existing problem; policy suggestion
责任编辑、校对:谢华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