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翔
基层党建惠民 破解农村养老难题
—— 江西分宜县推行“党建+颐养之家”的思考
◎李逸翔
江西分宜县为解决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全面推进“党建+颐养之家”的工作思路,取得基层党建与民生事业双丰收。在实践中他们有三点启示: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提升党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基层党建;农村养老;颐养之家
分宜县地处江西中部偏西,全县辖7镇3乡1场1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工业园区,131个行政村和21个社区居委会,国土面积1389平方公里,总人口34万人,农村人口约22万人,其中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3.5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15.82%;70岁以上老年人约1.5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6.81%。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农村“三留守”问题引起广泛重视。习总书记强调,“要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搞好农村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要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我县作为以劳动力输出为主的典型县,留守空巢老人养老难问题表现的更加突出。
一是农村青壮年劳力“抽空”,导致留守空巢老人养老“一筹莫展”。一方面,由于农村家庭经济负担较重,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谋求更高的经济收入,使农村留守老人逐年增加,并且,农村留守老人存在着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失能无靠等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城镇化率的快速提升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到城市安家,部分老人不愿进城给子女增加负担,于是选择“被留下”。我县2008年实施了“三进工程”(初中进城、小学进镇、幼儿进园),使大部分初中学生涌入城镇,大多数父母也选择进城务工,或陪伴子女读书,使农村老人留守空巢现象更为严重。以我县双林镇秆坑村为例,该村共有315户1324人,但常年在家只有500人左右,基本是老年人、妇女、儿童,其中仅60岁以上老年人就有172个,占留守人员的近35%,这只是偏远行政村的一个缩影。
二是农村养老观念传统,就近“居家式”集中供养“呼之欲出”。“子孙绕膝、老有所养”是大多数中国传统养老方式,农村老年人普遍存在养儿防老思想和恋家思友的街坊情结,有的宁肯“独守空房”,也不愿进养老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要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调研发现,“离家不离村、离户不离土”的集中供养模式能被农村群众普遍接受。
三是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推进,“党建+颐养之家”模式应运而生。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强化“党建+”理念,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切实解决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县以党建为引领,以惠民化为目标,解决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全面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工作思路,让留守、空巢老人“老有所养”。2011年,全县组建立了401个党支部,让党组织更加贴近群众,了解村民的想法,让村小组长、“农村五老”、种养大户参与村级事务管理,让党员在居住地就近发挥作用。近年来,我县先后推进了行政村合并、“三进工程”及新农村建设,使一些村委会、小学教学点和民居处于闲置状态,这些场地稍加改造,添置生活必需品,就能作为颐养之家的建设场所。县乡政府重视发挥乡贤的作用,大多数乡贤都愿回报桑梓,“颐养之家”工程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渠道。
全面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工作,探索出一条老人开心、子女安心、政府放心的养老新模式。
坚持规模适度,多层次划定条件。在布局选址上,坚持“就近、自愿”原则,由各个村党总支对当地老年人口数量、集中程度、生活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等进行充分摸底统计,选择老人较为集中、辐射距离较近的地点进行选址建设,对辖区范围较大、自然村较分散的行政村,鼓励采取1+N模式,在村民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建设集中供养点和若干个小型活动点。在功能组成上,立足满足本村老龄人服务的需求设置养老设施,比如,淋浴、健身等设施的设置要以安全、方便、适用为标准,在入“家”要求上,原则要求身体状况正常、生活能够自理的70岁以上农村留守、独居及困难老人,并划定长期吃住、只吃不住、只参加活动不吃住等类型,根据行政村的实情,确定一个点以15-20人为宜。
坚持因地制宜,多渠道解决场所。充分利用闲置的村委会办公场所、小学校舍等改扩建,引导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提供空置、富余房屋,争取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等出资选择合适场地新建,解决好颐养之家场所问题。场所配置上,每个点设有一块标识牌、一间厨房、一间用餐室、一间文娱室、若干住宿房和一块室外活动场地;在设施配备上,每个点配备一套相对齐全的炊具、一台冰箱、一台消毒柜、一台电视、一套餐桌椅、一套餐具、一个棋牌桌,有条件的地方配置一套健身康复器材。鼓励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轻体力劳动,提高老年人颐养之家的“造血”功能。
坚持五级联动,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向上级部门争取一点、县乡财政支持一点、村级组织配套一点、‘入家’老人自缴一点、社会公益捐赠一点”落实资金,完善多元化长效稳定的资金筹集机制,让村集体办得起,老人住得起,政府支持得起。根据老年人家庭状况,制定收费标准,原则上,每位入“家”老人交费不低于200元。鼓励党员干部和企业、社会各界人士采取结对“认养”、无偿捐赠等方式大力支持。
坚持以民为本,人性化精细管理。围绕“怎么服务、怎么管理”,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原则上以“农村五老”负责日常管理。推行账务公开,定期公布收费、经费、物资账目,接受“入家”老人和社会监督。支持成员自助互助,年轻的照顾年长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弱的,因地制宜开展文体娱乐、康复健身活动,形成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和谐共处的老年人互助集体。
截至2017年初,我县已建成颐养之家47家,惠及70岁以上农村老人531人,正建设的16家在2017年全部投入使用,有效满足农村老人生活照料、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需求。
推行“党建+颐养之家”,投资少、见效快、效果好,是一项以干部的辛苦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的民生工程。颐养之家真正成为农村老人养老的幸福家园、基层党建与民生事业的出彩之作。
一是构建了“党组织+家庭+社会”三力合办的养老格局。“党建+颐养之家”实现了“党政想干”、“家庭想要”和“社会想给”三者的完美统一。党组织竭诚“搭台”,搭出了凝聚力。基层党组织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既有效发挥了党组织的领导协调推动作用,又充分发挥了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使村(社区)党组织的威信和凝聚力得到切实增强。目前,无论是在家亦或是在外务工的子女主动承担起了赡养义务,形成了孝老敬老的好风尚。同时,通过推进此项工作,农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得到有效提升,越来越多的群众都在鼎力支持颐养之家建设。通过村小组党员零距离服务作用,越来越多的社会热心人士主动参与,形成了全社会支持的良好局面。
二是传递了“鱼水情+亲情+乡情”三层关爱的情感慰藉。“党建+颐养之家”就像一座桥梁和纽带,把党组织和群众紧密地连接在一起,使党群的鱼水情更加深厚、家庭的亲情更加浓烈、游子的乡情更加醇厚。“党建+颐养之家”工作是基层党组织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问题的生动实践,找到了党员干部的“干点”和群众的“盼点”最大公约数,使“有困难找村两委、村两委有困难大家一起帮”成为全县广大基层群众的共识。把“家”建在“家门口”,使其逐渐成为全体村民的集聚地,在老人们互帮互助的感染下,潜移默化地找回了“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拉近了邻里关系,融洽了邻里亲情,增强了村的凝聚力、向心力和亲和力。
三是释放了“老人舒心+子女安心+组织放心”三方同乐的共享效应。从群众最关心、最盼望的养老问题做起,把颐养之家建在村民“家门口”,顺应了村(社区)老年人“不离故土、不愿离家”的生活习惯,解除了外出务工经商子女们的后顾之忧,化解了社会养老机构门槛过高、经济承受能力偏低造成养老难的问题,让群众得到了实惠,获得了群众的衷心拥护和赞誉,真正实现了老人开心、子女安心、党和政府放心的目标。
在实践摸索中,我们得到了三点启示:
第一,必须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工作中,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随处可见,党组织既是“党建+颐养之家”工作的发起者又是组织者,无论是颐养之家的资金筹措还是日常管理,党组织始终是领导核心,始终是党员的主心骨和群众的领路人。
第二,必须调动干部和群众两方面积极性,防止“剃头挑子一头热”。“党建+颐养之家”工作,一头连着党员干部,一头连着人民群众,没有党员干部引领与人民群众参与都办不成事。要充分调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民情理事会作用。实践证明,办好群众的事,党委政府要“出力”,人民群众也要“给力”,只有做到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才能相得益彰、善作善成。
第三,必须提升党建工作实效,防止“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分宜县把党建工作融入村(社区)养老服务领域,打破了就党建抓党建的“自我循环”,解决了党建工作抓不实、抓不住、抓不牢的问题,促进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相融互动、共同发展。真正使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说得上话、插得上手、使得上劲”,必须自觉把基层党建融入中心工作中,在服从服务大局中彰显党建工作的价值,使得党建成为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有温度的政绩。
(本文作者:中共江西新余市分宜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江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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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270(2017)10―00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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