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傅国华 李春
分层施策 精准扶贫
文|傅国华 李春
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海南确保在2020年前完全脱贫,是发展的一项硬任务。截至2016年底,全国累计脱贫5564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4.5%;海南实现脱贫19.04万人,约占全省贫困总人口的42%,10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脱贫成绩显著。今后几年,脱贫攻坚进入深水区,成败的关键在于精准扶贫。
贫困问题在不同维度、不同层级呈现出差异性。一是贫困程度的差异,有的接近贫困线,有的远离贫困线等;二是贫困地域范围的差异,有的地区长期贫困人口较多,解决难度大,有的地区贫困人口较少,但贫困程度较深;三是贫困原因的差异,有的是因为交通不畅、远离市场,有的是缺乏水源、不利生产,有的是缺乏资金、技术,有的是脱贫意愿不强、缺乏劳动能力等;四是扶贫措施的差异,每户贫困家庭实际情况、禀赋条件等都存在差异,不能采取“一刀切”扶贫对策,而且扶贫产业应与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形成合力协同发展,不能隔离或对立等。
不同层次的贫困是贫困户长期经济发展缓慢的结果体现,扶贫要对各不同层次的贫困户实施层次适配的精准扶贫。而精准的关键是鉴别扶贫对象要精准、措施到户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和脱贫成效要精准。
政府扶贫部门在上级数据信息处理系统的基础上,应结合当地实际,各自建立并完善、更新贫困户数据库,掌握贫困户基本信息(包括家庭成员、性别、民族、年龄等)、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文化教育程度、工作技能与技术能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等各项信息指标。在数据库的统计基础上从不同维度对不同地区贫困农户分类分层,做到扶贫对象精准。
从地区层面考量,建议将扶贫地区按交通扶贫、水利扶贫、搬迁扶贫、健康扶贫、市场扶贫、劳务扶贫等进行分门别类。这样可以将无法单个突破的区域性、整体性问题归总,交由上级部门统筹安排,联合制定解决方案,集中突破。目前对于贫困户层次划分只有较为笼统的一般贫困、比较贫困、特别贫困的做法,建议按照具体收入标准细化层次,根据国内物价、经济发展水平与实际扶贫工作进展不断动态调整贫困户层次。
从贫困户的脱贫能力与意愿角度出发,建议将贫困户划分三个层次,且分层施策。由于各地贫困线标准不一,本文仍以2015年公布的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作为贫困线标准分析。第一层次为有意愿和有能力脱贫、能配合政府施策的贫困户,年收入在1800元-2800元之间;第二层次为脱贫意愿不强、政策理解不清,脱贫能力有限的贫困户,年收入在800元-1800元之间;第三层次为基本丧失生产能力的贫困户,年收入约在800元以下。分层施策的思路要从“人盯人、人帮人”,细化到“不同人,要有不同盯法、不同帮法”上,即落实到“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扶”等关键问题与对策上。
宏观层面施策,应重点突出产业扶贫,即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以构建产业链的方式提高整体效益。扶贫产业应立足于产业链上游,打造当地农业企业的生产基地,或加工企业的原料供应地,以满足贫困户扩大生产规模、拓宽收入来源、持续营收的需求。同时,产业链下游企业获得了规模化的原料生产供应基地,且因政府部门统筹介入,降低了组织与管理成本。而政府部门则解决了扶贫产品市场销售的问题,形成持续共赢、互惠互利的效果。
中观层面施策,应结合习总书记提出的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东西协作、强化社会合力三个方面助力扶贫工作。对于交通、水利、土地等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区域性扶贫问题,应强化各级部门的协同合作,在考虑各方资金、技术和管理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对于教育扶贫,应联合公立学校、民营教育机构、公益教育基金会、慈善家等不同力量形成社会合力;对于健康扶贫,应团结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红十字会等,定期组织援助活动;对于市场扶贫、资金扶贫等,应吸收企业界力量,对接更高平台。如白沙黎族自治县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打造“淘宝县”,推行电商扶贫,网上销售天然橡胶、绿茶等农产品,促进当地农民持续增收。东部先进市县应“一对一”对接帮扶中西部落后市县,通过组织领导考察互访、互派干部交流、举办培训班等强化东西协作。
微观层面施策,针对第一层次贫困户,即有意愿和有能力脱贫、能配合政府施策的贫困户,由政府部门直接帮扶,责任到人。帮扶关键在于听取贫困户脱贫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到“一户一策”。避免“一刀切”扶贫,纠正简单化扶贫做法,如发放种苗等。掌握其发展经济中缺少的主要投入要素,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其所需投入要素等生产资料,协助其发展生产,帮助解决产品销路,促进其增收,实现脱贫目标,并保持其发展的持续性。
针对第二层次贫困户,即脱贫意愿不强、政策理解不清,脱贫能力有限的贫困户,建议政府帮扶责任人找到能有效影响这些贫困户的关键人物,并与这些能影响贫困户的关键群体研讨制订相应的扶贫对策。通过“政府责任人+影响人”对贫困户进行思想扶贫,通过宣讲引导等改变其生存发展理念,形成强烈的脱贫意识和内在动力。如通过医生体检服务,提出生活方式改进方案,鼓励其选择少饮酒、勤劳动、促健康的良性生活方式;通过脱贫成功者,帮助其树立脱贫信心等。最后在实际扶贫过程中,形成“政府帮扶责任人+影响人+贫困户”三方全程扶贫的对接机制,实时监控扶贫最终效果。这样通过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亲人或族人教育、示范与监督,可减少脱贫过程中的交易费用和矛盾摩擦,提高扶贫实际效果。
针对第三层次贫困户,即基本丧失生产能力的贫困户,建议成立帮扶小组,采取救助式扶贫措施,即兜底扶贫,直接资助或提供有固定报酬的就业机会等。同时,根据其农业生产资源的拥有量,建立“帮扶责任人+互助组+贫困户”的帮扶机制,根据其土地资源量,提供生产资料与技术服务,协助其组织生产,帮助其销售农产品增加收益,体现国家关怀和社会关爱。
强化领导责任。建立扶贫定期报告制度,准确掌握脱贫动态。加强帮扶责任人、中间人、贫困户之间的定期交流,不断总结和推广成效明显的扶贫思路与办法。畅通反馈改进机制,有效改进扶贫工作不足之处,提高扶贫效率。如海南大学驻村“第一书记”每季度向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汇报一次工作并争取支持;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市(县)委组织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年末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向派出单位及市(县)委组织部、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年度工作情况。
强化基层活力。加强贫困村“两委”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实一线扶贫工作队伍,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带头领导作用。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给予乡村人才队伍舞台空间,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加强扶贫考核监督。选取精准的成效指标,对帮扶责任人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估,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避免扶贫资金亏损或转挪它用,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严查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的现象,让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获得群众认可。
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扶贫工作是针对贫困户发展经济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发展的任务,需要不断巩固和改进。建议将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扶贫工作全过程中,要长期对贫困户进行思想帮扶,将扶贫同扶志相结合,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将扶贫同扶智相结合,让其有持续增收的基础;建立健全的农产品生产体系,持续不断增强农产品供给能力;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促进农产品持续增收;构建针对贫困户的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防止因病因灾返贫,助贫困群众共享国家深化改革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成果。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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