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周刊》记者
北京垃圾分类何时落实到位?
□ 《民生周刊》记者赵慧
推行垃圾分类多年,北京与许多城市一样,基层实践不断涌现,市民意识也大大提高,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却一直没有建起来。
尝试垃圾分类还不到两年,退休教师张丽曼已经可以做到自家生鲜垃圾不出门,她用垃圾做成的环保酵素擦洗地板、浇花甚至洗头。家里的废旧电池、废旧灯管、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她也会收集起来投放到社区家庭危险废弃物回收处。
张丽曼居住的金榜园小区并非北京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居民分拣出来的有害物品只能在小区集中存放。过期药品的下一个去处在哪里?废旧电池如何送到工厂熔化分解?无处安顿且日渐壮大的废弃物堆场,成为小区最头痛的事。
作为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城市,2015年北京制造了790.3万吨生活垃圾,其中近四成焚烧处理,约三成生化处理及填埋,只有少量采用其他处理方式。
推行垃圾分类多年,北京与许多城市一样,基层实践不断涌现,市民意识大大提高,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却一直没有建起来,城市垃圾分类始终“血脉不通”。
金榜园小区尝试垃圾分类有相当的偶然性。“物业成本在增加,但物业费不能涨,物业公司只能减人,造成服务质量下降,业主和物业的矛盾日益尖锐。”作为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的生态学者,张丽曼一直研究社区治理,她告诉《民生周刊》记者,这是近年很多老旧小区出现的共同问题。
建成于2001年的金榜园小区就曾经是个“问题社区”,业主与物业公司打了多年官司,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心管理小区,双方关系剑拔弩张。
为了缓解矛盾,也为了减少物业支出,金榜园小区开始倡导垃圾分类。首先做的是落叶堆肥。以往,小区落叶都是作为垃圾由环卫工人运走,仅清运落叶的费用每年就要两万元。
如今,物业公司将落叶收集到一片空地,加入菜叶果皮等厨余垃圾制成的环保酵素,层层堆积,最终发酵成肥料。这些肥料不仅可以用于小区绿化,还会分发给养花种菜的居民。
目前,金榜园小区已经可以做到可回收废物不出社区,小区垃圾量明显减少,物业也节省了大笔垃圾清运费。但是,对于居民分拣出来的废旧荧光灯、废旧电池、废旧小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危险废弃物,还只能存放在小区专设的家庭危险废弃物回收处。
张丽曼介绍,通过不断沟通,有些废旧危险物品他们已经可以送到专业的处理厂分解处理,但过期药品还是无处运送,只能暂存在小区。
尽管金榜园小区的垃圾分类只实现了小区内部循环利用,但已经带来了巨大改变:小区环境日益美化,居民与物业的矛盾大为缓解。
“我们就是希望找到一个共同点。推行垃圾分类后,业主看到社区环境美化,双方的关系也不像以前那样紧张了,物业费缴纳比例从最低时的23%涨到了80%,下一步会倡导居民主动在家中做好垃圾分类。”张丽曼说。
台湾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理事赖伟杰告诉《民生周刊》记者,据他观察,开展垃圾分类就是让社区居民共同做一件事情,可以拉近日益冷漠的人际关系,垃圾分类一定程度上会成为社区居民的黏合剂。
2016年12月3日,北京已进入隆冬,而在昌平兴寿镇的桃林村正在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千人净村行”活动,来自全国各地的环保人士和志愿者来到这座京北小村庄,为农村环境治理助力。
同时启动的还有桃林村垃圾分类不落地工程。当日,在桃林村村干部的带领下,参会者一同喊出“垃圾不落地、地球更美丽”的口号,随后,志愿者们开始亲手捡拾垃圾,为村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及环保酵素制作方法,村里也计划拆除垃圾回收点。
事实上,桃林村的这一做法借鉴自相邻的辛庄村。在辛庄村,垃圾分类在7位倡导者的带领下早已开始,村庄环境大为改善。
相比城区,“垃圾围村”现象近年来尤为突出,且由于清运和末端处理设施严重不足,乱倒、乱埋、乱烧的垃圾对农村土壤、水源、大气造成严重危害。
针对很多地方“先城市、后农村”的垃圾分类思路,北京零废弃发起人毛达认为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应同步进行,“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垃圾强制分类更为迫切,更需要通过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来缓解压力。”
“北京农村垃圾分类有好的样板可循,较早开展起来的优秀示范有门头沟区的王平镇,最近涌现的有昌平区兴寿镇的辛庄村、桃林村。相关部门应该尽早将这些农村垃圾分类的示范经验进行总结,在继续给予有力支持的基础上,推广到更多的地区。”
农村推行强制分类有不少有利条件,厨余垃圾更容易就地处理,喂养动物或堆肥还田,成本较低。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农村处调研员孔源对《民生周刊》记者表示,农村垃圾分类的优势很明显,比如农村可利用空间大,而且属于熟人社会,便于动员和监督。
2016年9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外宣布,“十三五”期间,北京将研究适时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何时是“适时”、怎样推进,引起环保人士及公众的普遍关注。
渠成水到,赖伟杰用这4个字概括台湾推行垃圾强制分类的经验所在。在他看来,政府层面垃圾分类、自愿回收制度建立起来后,居民对于垃圾分类,已经很难称其为“强制”,其实是居民个人自觉自愿的行为。
然而,对于北京等城市“箭在弦上”的垃圾分类工作,毛达则认为应体现强制原则:“强制就意味着必须有人承担垃圾不分类的法律责任,而只要有法律责任存在,就必须清楚设定问责的界限和标准。垃圾分类的强制性应体现在清晰的管理目标、实施范围、规范对象和问责制度上。”
他认为,首先要设定垃圾减量目标。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量,从而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和减少末端处理产生的二次污染。只有明确“十三五”期间甚至未来更长时间内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减量目标,才能从根本上指导强制分类的方向和进程。
“5年后,北京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总量应较2015年减少35%。当然,未来北京的总人口可能会继续增加,给目标实现带来压力,但垃圾减量还可通过按量收费、禁用或限用一次性物品、强制回收、倡导节约等手段实现。如果措施得当,可以抵消人口增长带来的垃圾增长量。”
其次是公布强制分类目录。在毛达看来,经济价值高、易于回收的废弃物不需强制就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得到回收利用。“应纳入强制分类目录的是那些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分类回收的垃圾。”
此外,明确责任主体及其法律责任也至关重要。在毛达看来,垃圾强制分类管制的主体对象必须同时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
“垃圾强制分类从长远计,一定会减少整个垃圾管理系统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但短期内意味着整个城市垃圾运输和处理体系都要改革,其转换过程需要资金投入。”毛达说,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是促进产品生态设计、预防垃圾产生以及清洁回收利用资源的重要制度,也能为分类回收利用体系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他建议,北京应在全国率先设立垃圾分类回收基金,凡纳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若不能建立起自身产品的回收体系,都应该向基金缴纳委托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