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齐抓质量安全
——浙江省质监局开展电商产品质量共治取得初步成果

2017-11-16 07:34文菁菁
中国质量监管 2017年9期
关键词:质监线上线下共治

文菁菁

“线上线下”齐抓质量安全
——浙江省质监局开展电商产品质量共治取得初步成果

文菁菁

目前,浙江省质监局和阿里巴巴集团已实现监管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浙江质监部门先后向阿里巴巴集团移交涉嫌无证生产企业信息79条、市场反溯不合格产品信息550条;阿里巴巴向浙江质监部门提供案件线索102条,质量信息1000条——这是今年以来,浙江省质监局和阿里巴巴集团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产品质量共治的成果之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文件精神,创新完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产品质量社会共治体系,浙江省质监局根据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浙江作为电商大省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与电商平台企业合作开展质量共治。在今年年初,该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了《产品质量共治合作备忘录》,力求做到质量治理线上与线下融合推进、积极运用电商大数据开展打假治劣,创新运用电商互联网资源扶持优质产品和品牌。

在浙江省质监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的《产品质量共治合作备忘录》中,提出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监督治理协作平台、探索多元共治机制、实现监管数据共享、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共同开展质量惩戒工作、试行产品质量信用采信制度、建立产品质量风险预警合作机制、助力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合力推进电商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等10项内容。

根据《产品质量共治合作备忘录》,双方将积极探索“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生产企业+电商商家”纵向治理链条,“政府监管+舆论监督+消费者监督+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横向监督链条,形成纵横交错的多元化产品质量社会共治机制。浙江省质监局会将浙江质监部门相关天猫、淘宝平台产品质量市场反溯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溯源查处案件信息通报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巴巴集团在规定时间内将内部质量管控处置结果反馈;阿里巴巴集团会将平台治理发现的涉及浙江产品质量问题信息报告浙江省质监局,该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生产企业属地质监部门,进行落地查处。在数据分析与合作方面,双方梳理出共同关切的质量安全问题,共同解决案件查处“最后一公里”问题。此外,浙江省质监局还会将产品质量比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等工作发现的质量状况信息、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通报阿里巴巴集团,为阿里巴巴集团有效开展平台治理提供支持;阿里巴巴集团则会通过平台大数据分析,将客户投诉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信息报告浙江省质监局,为产品质量预警工作提供线索。

合作开展以来,双方在产品质量联动监管、线上线下产业帮扶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除了通过互联网、软件系统等技术手段及时共享产品质量监管数据,实现信息互通,浙江省质监局和阿里巴巴集团还共同开展了质量惩戒。根据浙江省质监局移送的产品质量市场反溯不合格信息,阿里巴巴集团对涉及的629件商品进行了删除、下架等处理,并提醒卖家开展自查。浙江省质监局则根据阿里巴巴提供的案件线索,组织属地质监部门查办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364起,立案处理85起,责令整改40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

浙江省质监局还不断探索产品质量市场反溯监督新机制,联合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组建了“大学生买样团暨阿里线上质量卫士”。双方合力打造了“天猫☒品质频道”专区,为优秀企业、优质产品扩大品牌效益,推动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营造“质量强省”良好氛围。目前,浙江省共有82家企业的97个产品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拥有20个国家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前期,经行业协会审核推荐,质监部门向阿里巴巴推送了42家优秀企业首批入驻“天猫☒品质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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