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新祥
摘 要 我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中规定,水资源正式划分到税收范围之内,这一措施已经在河北省进行试点工作。那么,这一措施的具体意义与实际的理论依据就是本文需要重点讨论的问题。本文首先对水资源费改税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然后列举了相关税费的征收办法,最后阐述了这一改革的意义。希望通过这一改革可以有效促进我国水资源费改税的进程,使我国的水资源费改税的实行早日取得更大的成功。
关键词 水资源费改税 理论 实际意义
一、前言
通过水资源费改税的转变,对原有水资源无节制使用的现象已经起到了初步的改善作用,如果將这项措施大力实行可以有效地改善我国水资源浪费现象,使水资源的使用更加有序。但是在实行过程中还是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收费标准不统一等,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讨论才可以最终确定。同时,对这些内容的讨论也为水资源费改税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水资源费征收的理论依据
水资源费改税是依据国家税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行的,随着我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不断贯彻,水利行业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不断在行业中实行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在此基础之上,水利行业继续进步,并进一步转变政府要尽的责任,将行业的管理制度贯彻到底,保证了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畅通。将水资源税的问题交由税收部门,而水利部门则做好自身更重要的工作,用更加饱满的姿态去处理水资源的管理工作。政府通过税收来控制水资源供求不平衡问题,通过这一控制使资源调控在政府的掌控之中。
将水资源费划归到行政征收,行政征收代表的是行政征收行为应通过什么样的流程,遵循什么规律执行。根据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自愿缴纳和强制征收两种形式。当相对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纳税费则代表征收结束,但是如果逾期未交,则需要行政单位强制其缴费。在现今的法规中对于强制缴费的规定还比较少,包括水资源费在内的各项费用都缺少比较详细的规定。也正是没有详细的制度进行规定,所以造成强制征收力度不够,使相关费用征收过程充满了困难与阻碍,使国家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虽然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的1/4,但是水资源的来源比较广泛,对于同一用处的水资源也可以由不同的水资源供给处提供,这一现象就会使水资源开发制造商在成本使用中出现不平等的问题。而水资源在一年之内的储量也有很大变化,在不同年份之间也有所不同。这就使得国家必须对这一现象进行适当的调节工作,而水资源税就是重要的调节手段。通过水资源税收可以保证正当的市场竞争,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稀缺资源需要由效率较高的企业负责开采,将资源利用在效率最高的用途才可以保证资源的高效性。水资源税具备调节功能,所以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将调整水资源分配效率作为自身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促进我国逐渐形成高效节水的效果。水资源税可以通过政府的调控对水资源开发者进行控制,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
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在不断建设之中,随之成型的还有我国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在财政方面也更加透明。通过公共财政对我国经济有影响的非营利性和非竞争性领域进行投资,水利工程可以划分到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内,财政补贴主要消费的方面在防洪、抗涝等与水利有关的方面。水资源费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项,也要进行适当的改革。根据水利工作需求的转变,可以通过税收方式进行更多的水利资金的筹备。
自我国加入WTO之后,大量的国外企业进入我国,为我国的民营企业带来大量的资金,我国也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但是在这一背景下,如果我国不收取水资源费就会使我国的国有财产遭受损失,违背了《宪法》中的有关规定。这些用水与我国之前计划经济下的状况有所不同,但是如果只对外资企业征收税费又会违反WTO中的公平性原则,所以只有对所有企业都进行征税才可以保证为所有企业营造更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水资源费的征收办法
因为在水资源费的征收中出现了大量的问题,而且我国水资源稀少和严重的污染现象,使我国的水资源改革迫在眉睫,需要尽快实行费改税。所以,我国在2016年下发了有关制度。其中具体的规定是:水资源税的主要纳税人是利用各种设施在江河、湖泊水库和地下取水使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征税对象是地表以及地下水,具体的计税方式是从量定额计征。最难征收标准是:对水力发电以及火力发电贯流式以外的取水设施最低税收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0.4元每平方,地下水平均要不低于1.5元每平方。而企业要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对于不合理的需求与开采要及时制止。但出现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和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的情况时,要适当提高税收标准,对于正常生活用水费用不变。征税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各地的税收部门负责征收。
四、水资源费改税的意义
水资源虽然属于行政事业性的收费,但是其本质上是具有税收含义的。在水资源费改税中,将其从原来的方式转变为由税收单位进行征收,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一是将水资源费并入到资源水中,将资源税的范围有效扩大,使其所包含的内容更加丰富,充分显现国家对于水资源的重视程度,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国民与企业对于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使节约用水政策贯彻得更加彻底。二是费改税之后可以减少国家税费名目,有效遏制乱收费的现象,使企业所承担的费用减少。并且可以使相关费用的收受与使用更加透明,对于国家与民众的监督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减少贪污腐败现象。三是可以有效地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地方缺少主体税,在税收方面不健全,通过水资源费改税可以有效地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四是通过这一项改革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需要大量使用水资源的企业的用水精细化,对于地下水的不合理开采有非常好的管理作用。根据各地区之间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可以将水资源的流动效率提高许多。
五、结语
通过水资源费改税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我国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而且可以提高我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在公共事业的建设上具有更加明显的作用。对于企业而言,通过水资源费改税,可以避免没有法律效力的费用征收,将企业的税费压力降低许多,也使企业对于水资源的利用更加谨慎,不会出现浪费现象。总而言之,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可以将我国的节约用水政策执行得更加彻底,也可以大幅提高公共建设的程度,最重要的是还可以促进我国经济有更加明显的增长。
(作者单位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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