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创业板市场的快速发展,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问题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本文从盈余管理行为的动机、实施手段和危害性三方面,对创业板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控制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创业板 IPO 盈余管理
一、引言
2009年创业板市场在深交所上市以来,众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了融资机会。与主板和中小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具有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的典型特征,有助于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但高风险、低门槛的创业板市场在运行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从创业板IPO发行情况来看,普遍存在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率的新股发行“三高”现象。而从上市以后的市场表现来看,这些中小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检验后并没有出现预期的高增长,很多公司反而出现了上市后的业绩变脸现象。针对这些怪象,我们不禁更加关注这些公司在IPO过程中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如果存在,动机来源于哪里?这些上市公司又会通过哪些手段来实施盈余管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控制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这些是本文将要研究的问题。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动机分析
创业板市场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机会,而这些公司往往处于竞争激烈的行业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其技术创新,因此,拟上市公司具有强烈的上市渴求,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
(一)为了获取上市资格,满足对其硬性指标的要求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而中小企业由于诸多原因很难从银行获得大额贷款,融资渠道成为众多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创业板的启動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平台。我国的法律对创业板企业IPO资格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创业板上市有着硬性指标方面的要求,尤其是盈利方面的强制指标。因此,那些达不到上市要求却又希望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小企业,有强烈的动机借助盈余管理以获取上市资格。
(二)提高发行股票的价格
新股发行价格往往由发行股票的企业与其承销商共同商定。承销商根据企业的财务信息与企业协定后制定初步的发行价格,然后通过网上询价向广大投资者询问发行价格。而广大投资者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公司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进行判断,充分表达了自己对新股的期望值。承销商结合网上询价的结果最终确定了新股的发行价格。公司的IPO定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对其的预期,而投资者的预期是建立在拟上市公司公布的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基础上。因此,企业为了达到提高发行股票价格的目的完全有足够的动机进行盈余管理,公布经过粉饰的财务信息以获得承销商和广大投资者的认可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手段分析
创业板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上市公司IPO过程中实施盈余管理的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关联交易
关联方交易是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创业板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主要是通过商品购销和转让、置换或出售资产等方式进行。商品购销,是指企业与关联方进行商品购销交易活动时通过低价购入原材料再将产品高价卖出,人为提高企业的当期收入水平,调高企业上市前的盈利水平。转让、置换或出售资产是指IPO企业上市前将自己的不良资产以较高的价格出售给关联企业,通过资产转让可以让上市企业从中获取收益来提高上市前的业绩水平;或者以较低的价格来收购关联方的优质资产,获得优质资产的经营收益,来调节上市前的盈余水平。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会计政策是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和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在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有关企业经营结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方面的信息时,企业可以变更核算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依据最近可获得的信息所作出的判断,依靠的是企业管理当局的职业判断和经验,如果所获得的信息发生了变化,或者是有了更新,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信息时,会计估计就可以进行变更。不管是会计政策还是会计估计的变更,都需要企业管理当局作出职业判断,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企业有了利用其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通过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企业能够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达到改善业绩表现的结果。
(三)利用无形资产的确认和摊销
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大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创新性,其中有很多企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比例,通过调控研发支出的费用化和资本化,企业可以达到影响业绩表现的目的。企业在进行无形资产的研发时,会产生一定的研发费用,新会计准则将其分为两部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该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则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IPO企业来说,可以根据需要人为地将费用在研究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之间进行调整,以达到提高上市前业绩的效果。
对于无形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折旧率的确定,需要对其进行估计和预期。企业在上市之前,为了达到提高企业上市前业绩的目的,有通过此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如对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折旧率进行调整。
四、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的危害性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的危害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损害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都比较小,大部分是高新技术、高成长性的企业。投资者购买其股票,看中的不是现阶段的盈利和经营业绩,而是投资公司的未来。从长远来看,盈余管理会对企业造成很大的危害。一旦投资者发现企业对他们进行不利的盈余管理,就会对企业管理当局失去信任,对其股票失去信心,退出投资,进而导致股票市价下跌,市值下降,不仅影响公司的声誉,也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endprint
(二)影响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创业板建立之初,意在更大范围内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创业板上市公司由于企业规模小、进入门槛低,竞争更为激烈,一些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短期内达到了上市目的,向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传达了失真的盈余信息,误导其决策,使其产生不利的选择行为,而真正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诚信中小企业却没能上市,使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不利于创业板市场的健康成长
创业板上市公司在IPO过程中,由于过度盈余管理行为而不断发生风险事件,会加大该创业板的风险。这种盈余管理现象会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最终导致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受到影响。
五、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的治理建议
盈余管理行为普遍存在于创业板企业的IPO过程中,根据我国创业板公司IPO过程中实施盈余管理的动机和手段,结合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如下改善建议:
(一)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度,减少盈余管理的施展空间
创业板企业在IPO过程中之所以能进行盈余管理,很大程度是由于我国会计准则不完善造成的。为了更好地约束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必须加深对新兴盈余管理手段的了解和认识,有针对性地完善会计准则,尽量减少会计准则的可选择性,从而缩小盈余管理的施展空间。此外,完善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比如出台相应条例惩处过度盈余管理的行为,包括刑事处罚及行政罚款等手段,只有加大违规成本,才能更好地约束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二)建立多层次的创业板交易市场及多层次的上市标准
我国的创业板企业上市有着硬性的指标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刚刚成立不久的中小企业往往达不到其硬性要求,很多不达标的企业为了融到资金进行盈余管理甚至违规操作。为了降低创业板市场的不稳定性,同时扶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我国应该建立多层次的创业板市场。我国应该借鉴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经验,创业板可以建立多层次的交易市场以及多层次的上市标准。在目前创业板市场的基础上再增加门槛较低的小型创业板市场,降低盈利及成长性指标,以满足不达标但成长性良好的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两个创业板市场下面又可以设置多套上市指标,如小型创业板市场可以设置两套指标,一套以盈利指标为主,一套以收入指标为主等。
(三)建立严格的首次发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审批制度
企业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是投资者决策的依据,故有必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具体的措施有:一要确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对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和过程监督;二要加大对IPO公司的虚假上市等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盈余管理的行为进行批评、处罚,严重的可以取消其上市资格;三是对申请到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推行严格有效的保荐人制度,防止业绩不良的公司弄虚作假、上市骗钱。
(四)发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中介作用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注册会计师审计在证券监管系统中也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各种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存在,凸显了注册会计师外部审计的重要性。创业板企业在IPO过程中由我国的证券会来审核是否达到上市标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应该充分重视注册会计师的中介作用。注册会计师作为第三方,具备专业的知识与实践经验,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素质来审核创业板企业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状况,分析判断企业在IPO过程中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得到更加专业的解释与答案,使结果更令人信服。所以我们应该大力培养拥有专业知识的注册会计师,使其成为审核创业板企业财务信息的中介力量。
(作者单位为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作者简介:姜婷(1983—),女,湖北鄂州人,博士,重庆师范大学副教授。基金项目:本文系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我国创业板IPO中的盈余管理行为及其监管研究”,编号:KJ14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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