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扬州 225000)
这本书对人本佛教的历史脉络、演变过程、当代价值进行了论述与分析,认为中国佛教文化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此外,它还能促进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在新的历史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带一路”的倡议,人本佛教还能在中国和东南亚、南亚、西亚的文化交流中发挥纽带以及桥梁作用。
1955年5月30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将中国佛教的概念表述为“汉、傣、满、蒙、藏、维吾尔、苗7个民族信仰的佛教。”《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1998年版第527-533页)宗教卷里收录了前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撰写的“中国佛教”词条,他是这样定义中国佛教的:中国佛教=汉地佛教+藏传佛教+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中国佛教的概念正式确立。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古代宗教有向“人本化”发展的趋势。从上古时期,颛顼进行了“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开始,使得天地相分、人神互不相扰,这实质上重建了人的文化、纲纪秩序。到周朝鉴于商朝灭亡的历史教训,提出了“敬天保民”的基本政治方针,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再到孔子“以人为本”的有关于“仁”的世俗哲学。至此,宗教仅剩下“形式上的外衣”,其内核逐渐为“以人为本”的中国式的政治伦理学说所取代。
隋唐时期,儒学家在吸收佛教、道教有益成分的基础上改造儒学,史称“三教归儒”。而佛教也吸收了儒家思想,逐渐实现了佛教的“中国化”、“本土化”。一方面,儒家高举人本精神的旗帜,从而实现“神本”向“人本”的转变。例如,儒家学子宣扬的人生价值观从追求灵魂不灭、永世长存(例如方士化的儒生),转向追求现实中的三不朽标准:立德、立功、立言,这是中国式的“灵魂救赎”。另外,从崇拜天神的全能人格,转向崇拜“内圣外王”的圣贤,所谓“人皆可以为尧舜”,凡人经过“下学上达”都可以成为圣人。另一方面,佛教也有从清修善法向世俗化的渐变迹象。例如,就禅门制度而言,从“托钵游化”发展到“农禅耕作”;就念佛法门而言,从“称名念佛”发展为“孝顺念佛”。就佛教伦理而言,从强调大智慧、大觉悟的“得理为善”发展为“以孝为本”、“戒孝合一”;由此看来,中国的佛教伦理已走向儒家化、世俗化。到了晚清时期,欧阳渐居士主张政教分离,使中国佛教从“实用佛学”转向正信正念的文化信仰层面,推动了近代中国佛教的振兴,并使之进入发展的新阶段。
该书作者认为清朝祭祀佛教是人本佛教的逻辑起点,就社会功能而言,清朝祭祀佛教是维护清朝皇权的理论,它是生活在农业社会里的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罪孽深重”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雍正朝时,中国封建社会的君主专制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为了钳制汉族知识分子,尤其是以黄宗羲、顾炎武等为代表的猛烈地批判君主专制的明末清初先进思想家,雍正皇帝强制推行经过“改造”后的净土宗的准世俗化理论,企图把中国社会关在封建秩序的牢笼里。此外,雍正皇帝还发动了专门针对汉传佛教的文字狱。他借口法藏禅师在法系院收留一些“怀故国之思”的“明末遗民”,亲自编撰《拣魔辨异录》,斥责法藏及其弟子的理论为魔说,“并下令削去其所传的所有支派,永远革除于祖庭之外,将他们的著作尽行毁版。”此后,净土宗渐渐蜕变为祭祀佛教,并且职业化、准世俗化,并逐渐成为乾隆39年后汉传佛教的近代传统。这使得大部分汉传佛教寺院里的僧尼文盲化,因为僧尼只要学会背诵“五堂功课”,就可以拿到“铁饭碗。”
民国时期,汉传佛教受到打击。新文化运动兴起后,新知识分子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提倡“民主、科学”,反对封建迷信。与封建主义有密切关系的佛教自然而然地被新式知识分子批判为封建迷信,是“民主、科学”的对立面,应该成为革命对象。此时的学者们普遍认为宗教已经失去存在价值,即将被取代。五四运动后逐渐演变成声势浩大的反宗教活动。国民革命时期,有着“基督将军”之称的冯玉祥公开打击佛教,他不仅下令部下没收少林寺、白马寺等寺庙庙产,充作军饷,还强迫大约30万僧尼还俗。作为明清以来汉传佛教中心的江浙地区,由于进行了“本土化”改造,同时该地区领袖太虚法师与蒋介石私人关系密切,加上蒋母及其原配夫人笃信佛教得以暂且苟安。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内政部部长薛笃弼、中央大学校长邰爽秋发起“庙产兴学”运动,主张用汉传佛教、道教丰厚的庙产兴办教育。在汉传佛教界的强烈反对以及积极请愿的浪潮后,国民政府终于逐渐认识到佛教是汉、藏、蒙古等民族的信仰,“摧残佛教,无疑摧残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并动摇边疆民族向心力。”国民政府被迫向民众表明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但不久内政部颁布了《寺庙管理法令》,其中第21条规定寺庙应按照财产多少,自行办理各级小学、图书馆、救济院等。寺庙废止时,其所有财产应由所辖县市政府或地方公共团体保管。1929年4月,“中国佛教会”成立,随后抗议该条例。1931年8月,焦头烂额的国民政府不得不通令全国:“以后无论军警,以及机关团体个人等,如有侵夺占用佛寺僧产者,概依法律办理。”庙产兴学运动逐渐停滞。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少数佛教高层与帝国主义势力勾结(例如1959年3月,14世达赖叛逃至印度)加上此起彼伏的政治运动,佛教发展陷入停滞状态,汉传佛教人才出现断层。改革开放后,佛教迎来大发展时期。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该文件指出,“要继续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他们的宗教信仰,只是要求他们不得进行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要求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和教育。”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新宪法,其中有关于宗教信仰的主要有以下三条:第四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1993年11月,江泽民主席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宗教问题上我也想强调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和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17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分析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研究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更好地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从20世纪90年代起,当代中国改革的重心转向城市,都市佛教因此兴起。在城市社会的转型时期,由于经济利益的重组,传统价值的失范等因素,都市佛教从日益多样化的精神生活中获得社会资源。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艰难探索中,成功者与失落者都纷纷到宗教中寻求慰藉,在现代中国的都市社会中,佛教否定创世主、否定独断神学、主张主体觉悟的思想,将会吸引众多的市民阶层,在信仰市场取得更大的份额。
就主观因素而言,佛教文化在构建和谐世界、凝聚成文化软实力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具体而言,第一,佛教界积极从事慈善公益事业。例如,某地区出现灾难、需要社会救济时,佛教界积极捐款、为灾民提供庇护所。目前,大陆佛教慈善事业逐渐走向社团化,佛教慈善团体、功德会数量有所增加,说明它逐渐走向有序化、规模化。今后,佛教界可以通过社团的组织形式,走制度化、规范化道路,更好地弘扬慈悲精神。第二,当代中国佛教文化能成为中国文化软实力的一部分。它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形成中国文化软实力的组成部分。我们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第三,佛教对中国外交有一定促进作用。例如鉴真精神是中日友好的黄金纽带,在不断推进两国互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贡献。
就客观因素而言,“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己基本消失。但是,由于人们意识的发展总是落后于社会存在,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习惯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建立,以及教育、文化、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还需要长久的奋斗过程;由于某些严重的天灾人祸所带来的种种困苦,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摆脱;由于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和复杂的国际环境,因而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一部分人中的影响,也就不可避免地还会长期存在。”另外,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又称19号文件)还强调:“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全党同志务必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那种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经济文化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宗教就会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现实的。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可以一举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更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的,是完全错误和非常有害的。”这是党和国家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对宗教仍然会长期存在的完整的理论分析。
就历史因素而言,自隋唐“三教归儒”后,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中国文化和佛教文化相互借鉴、学习,使得佛教逐渐“中国化”,佛教文化也逐渐融入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前文已论述双方的融合)
就现实因素而言,佛教对“一代一路”的建设有推动作用。它是联系东南亚、东北亚人民友好交往的桥梁。具体而言,傣传佛教与东盟5个国家(缅甸、柬埔寨、老挝、斯里兰卡、泰国)一脉相承,是双方民间交往的桥梁。汉传佛教是维系中日韩乃至东南亚华侨的黄金纽带。藏传佛教是维系中蒙俄民间友好交流的桥梁。
李尚全教授认为,加强大陆僧人的教育,要把树立佛教信仰放在首位。就学术界而言,佛教可以是文化,但就佛学院而言,佛教就是信仰,这是根本。其次,中级佛学院要强调宗通,而不是教通。一方面要开办传宗学院,培养佛学宗师。另一方面,寺院应该与高校联合起来,扭转大陆僧侣低学历的现状。最后,高级佛学院要培养弘宗演教的佛学大师。在李教授另一本专著《人本佛教》中,列举了扬州大学自学考试特色专业论证会提出“学历+丛林教育”的现代僧人教育模式。即在寺院办佛教史学方向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在恢复传统的晨钟暮鼓、参禅打坐、五堂功课、斋戒沐浴的丛林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大专、本科学历的僧人。这一模式得到江苏省宗教局、江苏省教育厅、扬州大学领导等各方面重视。杭州市佛学院、包山寺成为扬大自学考试宗教学(佛学史学)助学教育基地,是中国第一家寺院与大学联合办学,让僧尼接受高等教育的场所。这种新式教学模式效果如何,还有待佛教界、学术界的考量,有待时间检验。
充分发挥佛教伦理、教化功能。第一,众生平等。《长阿含经》有云:“汝今当知,今我弟子,种姓不同,所出各异,于我法中出家修道,若有人问,汝谁种姓?当答彼言:我是沙门释种子也。”印度对种姓制度的反对是佛教“众生平等”理念的来源,之后逐渐拓展到众生皆平等,甚至由一切有情物(比如动物)扩展到一切无情物(比如植物)。第二,止恶扬善的道德观。《增一阿含经》有云:“诸恶莫作,戒具之禁,清白之行;诸善奉行,心意清静;自净其意,除邪颠倒;是诸佛教,去愚惑想。”由此看出,人们应该从外部的行为规范和内心的自我修行这两个方面来提升自己,以求达到内心清净的境界。第三,仁孝的道德观念。自从佛教伦理道德观念传入中国后,渐渐地和中国传统文化相互融合,形成了带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观。例如佛教将五戒与儒家的五常联系起来,《魏书·释老志》有云:佛“又有五戒,去杀、盗、淫、妄信、饮酒,大意与仁、义、理、智、信同,名为异耳。”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大师在关于充分发挥佛教对“一带一路”推动作用的问题上提出了4点建议。第一,佛教智慧能为推进“一带一路”提供历史经验。佛教具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强调众生平等、世间和谐的价值观念。公元630年,法相宗创始人玄奘法师西行至天竺,在许多名刹古寺访师参学、切磋质疑。641年,戒日王以他为论主,在曲女城召开佛学辩论会,玄奘在会上论经,无人能驳。643年带着大量经书回国,长期从事翻译工作。他的事迹广为流传,被誉为中外文化交流的杰出使者。在国家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过程中,历史经验可以提供丰富的智慧经验和人文精神。第二,将包括佛教在内的中国文化作为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强有力的文化支点。应该从国家层面鼓励中国佛教走出国门,通过在各地区展开扶贫赈灾、慈善公益、文化教育等活动,传播包括佛教“众生平等”、“止恶扬善”、“仁孝”等理念,造福当地百姓。第三,搭建“21世纪文明互鉴”的高端对话平台。中国应该积极提倡并且大力推动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形成有效的宗教文化交流与对话机制,搭建起“21世纪文明互鉴”的高端对话平台,从根本上消除各种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第四,中国应该发起成立国际性的佛教文化遗产保护联盟。“一带一路”范围内的相关国家应该联合起来,促成佛教文化遗产的区域共享与联合保护,并将其缔造成又一联系亚洲各国的文化纽带。例如,各国可以联合保护、整理、研究、出版古籍、史料、佛经。可以对名刹古寺保护性开发,例如中国政府不仅在印度的那烂陀寺附近建造了玄奘纪念堂,以纪念这位伟大的中印文化交流先驱,还向那烂陀大学捐赠100万美元,以支持中印佛教文化交流。
总之,佛教界在新中国成立后,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割除封建迷信,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后,坚持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念,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大业,发挥正能量,做出了应有贡献。限于作者水平,还烦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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