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乐律系统的形成和发展浅析

2017-11-13 22:11李飞
艺术评鉴 2017年19期
关键词:中国古代发展

李飞

摘要:中国古代古典书籍当中就有六律六吕的详细记载,就明确指出三分损益律并不能对古代乐律系统加以合理的解释。因此,在中国古代乐律当中,必然有更早的律制的存在,中国古代乐律系统的形成必然也经过了一段发展。本文主要详细介绍了中国古代乐律系统的形成,在此基础上简单介绍了中国古代乐律系统的发展,以此明确中国古代乐律系统的形成过程与发展历程,有助于促进我国乐律系统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中国古代 乐律系统 形成 发展

中图分类号:J6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7)19-0077-02

中国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国家,从古至今一直有音乐的存在,乐律系统逐渐形成,并且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根据现有史料证实,中国古代在出现三分损益律之前,就存在一种律制,得出这一结论的主要原因在于在中国古代典籍当中就有六律六吕的记载,并且国语当中也有提及律制问题,然而三分损益律并不能对其做出合理的解释。在近代考古当中,曾经出土了一批古乐器,除了编钟等完整实物之外,上述实物当中存在的铭文字数共计四千多,作为先秦乐律学的重要考究资料。经过有关专业人员对资料的考察,从中发现了钟律当中具有小六度音程以及小三度和大等,然而上述律并不存在三分损益律当中。为此,中国古代乐律系统的形成,必然是有早于三分损益律的律制不断发展而形成。鉴于此,本文对中国古代乐律系统的形成与发展进行深入探究,有助于促进了中国乐律的进一步发展。

一、古籍有关记载无法用三分损益律解释

众所周知,秦始皇在位期间就出现焚书坑儒事件,造成较多古典书籍毁于一旦,其中就包含了音乐方面的书籍,尤其是六经当中乐经的毁坏,导致先秦时期的乐律无从考究。在随后的东周时期,由于特殊历史原因,在音乐理论方面所存书籍较少,当中简单介绍了几种律制,就数三分损益律的记载较为完整。诸如在吕氏春秋当中记载了三分损益律之前的音乐理论,值得注意的是只在史籍记载的零散文字当中,寻找保存下来的音乐理论片段,由于年代已久,只有国语与周礼更具系统性、可靠性。

在国语-周语下当中就有周景王与伶州鸠有关音律方面的对白,其中伶州鸠就详细阐述了乐律方面的问题。除此之外,在经史古籍当中也提及到五声六律、六律六吕以及六阳六阴等语,由此可见,六律六吕也是较为传统的学说,同时其存在能够直接反映中国古代乐律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六律六吕并不能用三分损益律当中的上生与下生作出解释。在吕氏春秋当中就有上生的详细记载,上生当中共包含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以及仲吕等七律,下生当中共包含林钟、夷钟以及应钟等五律[1]。从上述分析中,可以发现不论是律数,还是律名均和六律六吕都不一致。

总而言之,在乐律发展过程中,过去学者在无法用三分损益律解释时,主要采取的是歪曲本意。然而本文在分析过程中,主要是根据国语当中记载的“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其不仅仅与六律六吕意义相同,还能够全面阐述中国古代乐律系统形成与发展过程。

二、三纪与六律源于自然

在上述分析中,提及到的天之道也便可以解释为自然的发音规律,也可以称之为律管的泛音。就目前史料记载,可以了解到开管乐器当中序数较小谐音便于吹奏。通常情况下有11个谐音次序,将其加以分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第3、4、5次谐音即为上述阐述的三纪;2.由6至11谐音可以得到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以及仲吕等七律,值得注意的是当中6、8、10谐音均比前三个谐音高出八度[2]。除此之外,7、11谐音在构成方面,与其它谐音构成的有所不同,其音程较为复杂,在发展过程中,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变化。

应有勤等人在九十年代初期就提出中国在三分损益律之前,必然有泛音形成的十二律,其中六律与六吕主要是律管在不同状态下发出的管泛音[3]。其中六律主要是在开管状态下发出,六吕由闭管状态下发出,与此同时给出了原始的五声音阶。

三、姑洗为律本及原姑洗宫五声音阶

在本课题当中,主要提及到的中国古律主要是以姑洗为律本。所谓律本主要指制定各音律的基础,也可以称之为发律,其它各音律均是有此音律经过一定的生律方法得到。由此可见,在自然音列当中,各谐音的基础必然是基音,即使第2、4、8谐音高出八度音,也与基音同律。鉴于此,其也属于律本。

在自然六律当中,最低音当属黄钟,其主要原因在于其不仅仅不属于律本,还不属于宫音,那么黄钟是如何成为宫音与律本便成为了一大问题,根据史料记载,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特有的帝王学说形成。接下来主要是对姑洗律作为律本这一事实进行更为详细的讨论。在古典书籍当中,就姑洗律作为律本这一事实并没有留下太多记载,造成这一现象极有可能是由于帝王权威,全部遭到了焚灭,但是在曾候乙钟律以及铭文当中就提及到了姑洗律作为律本这一事实。值得注意的是在日本古代同样是以姑洗律作为律本,只是无法从史料当中得出这一事实是否与中国古代以姑洗律为律本有关[4]。除此之外,在先秦时期姑洗律主要为C音,与西欧大音阶主音大致相符,同样是无法从史料记载发现其是否存在一定的联系。

自然五声音阶在长时间的应用过程中不断完善,其主要原因在于自然五声音阶在构成方面存在不协和音程,并且音程较为复杂,为了更好吹奏,自然五声音阶一直朝向更完善方向发展。在先前的自然五声音阶当中,主要将音程分为267音分,在完善发展之后,便分为906音分。

四、五声六律的演变

直到青铜器时代,各音律的制定主要依靠铸钟。中国古代帝王十分重视音乐,其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统治地位的基础之一便是音乐,在国家重大节日、军事行动等仪式当中,均需要通过音乐助兴。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确保帝王的尊严,姑洗音虽不属于音阶当中的最低音,但是姑洗音并不能使用最大号的铸钟。通常情况下,宫音代表帝王的地位,除此之外,在五声音阶当中,要属黄钟律音最低,发出黄钟音的铸钟也是最大的,代表帝王。为此,黄钟就需要改为宫音,并且将姑洗律改为角音。

由原姑洗音转变为原黄钟宫,只是对各音的名称做出了一些改变,在实际音阶方面没有任何改变。此时的黄钟虽然名称为宫音,但是在地位方面并不具备律本的地位,黄钟正式成为律本,主要是三分损益律时代[5]。

五、三分损益律中律本由姑洗律改为黄钟律

在上述分析中,黄钟宫在五声音阶当中音最低,并且铸钟最大,用于代表帝王,但是此刻的黄钟并不属于律本。黄钟之所以能够成为律本,是因为三分损益律。在《管子·地员篇》当中就指出黄钟原本作为宫音,其生律方法主要是由宫音上生得到徵音林钟,并且改为先下生林钟,从而使得林钟徵音高出黄钟宫音五度,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帝王要求。

三分损益律当中的律本黄钟本就由原本的姑洗律转变而来,音高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还属于C音,但是黄钟的音高发生了变化,这也是中国古代黄钟律音高发生的一次重大转变。这种转变由东周时期的曾侯乙钟律实测结果可以证实。

六、结语

综上所述,在中国古典书籍当中有关古代乐律记载,是无法利用三分损益律作出合理解释的。在本文的分析当中,了解到中国古代乐律系统的形成与发展,具体为由自然泛音确定三个音律,并在每二律中间增加一律,形成了六律,最后在六律当中每二律之间增加一律,成为十二律。总而言之,中国古代极有可能存在两大乐律体系。

参考文献:

[1]修海林.中國古代音乐史学科完成现代学术转型的第一本著作——从音乐学术史角度看王光祈的《中国音乐史》[J].音乐探索,2013,(01):3-7.

[2]宋克宾.需回归原典、分清语境解读古代乐律问题——与陈克秀先生商榷《吕氏春秋》的生律问题[J].音乐探索,2014,(01):80-85.

[3]李彦莹.浅谈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地位及其重要性[J].黑龙江科学,2014,(05):293-295.

[4]许超杰,刘崇德.《词源》版本源流考[J].文艺评论,2014,(12):111-114.

[5]张维,柯黎.黄翔鹏:20世纪中国音乐史学大家!——从《乐问》看黄翔鹏治史思路、方法及其人文精神[J].音乐探索,2012,(04):27-29.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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