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焕
李娟的作品非常写实,呼蓝别斯森林和大棕熊就在遥远的新疆,森林中的小木屋也是牧民的家,洗衣服的小女孩和灵魂飘荡的小男孩也都是普通的底层人,即使作者李娟,也被称为“阿勒泰的精灵”。这只精灵,童年时与外婆一起捡过破烂,后來和妈妈一起做过裁缝、开杂货店,也曾独自外出打工当流水线工人。李娟在《最坚强的时刻在梦里》一文结尾说:“世界上竟有那么多悲伤。不过没关系,我还是成为了自己最想成为的样子。”有人说,关于中国的乡土文学,要看陕西就读陈忠实,要看江南就读苏童,要看河南就读刘震云,而新疆,则是属于李娟的。
本文读起来如童话般美好。开篇“大片的森林”重复三次,用反复的手法为读者营造了一个幽深的梦幻般的环境。然后,在这深深的森林里,故事发生了:大棕熊或许还沉睡着,洗衣的少女或许也沉睡着,阿娜尔在等待中哭泣,小男孩的灵魂不安地飘荡,夜行人孤独而又疲惫,甚至连“我”也迷失在黑暗的森林里。结局呢,在这黑沉沉的夜里,夜行人的歌声响起,放声高唱的歌声,就像一缕阳光,给予温暖和光明,让他们全都满血复活!如果不是最后一段的提示,我们或许已经进入这个美好的“童话”了。可正如文末所说,我们去了城市。城市的夜晚灯火通明,路灯点亮了黑夜,仿佛这世界已没有纯粹的黑暗。但是,到了城市,“街道如此空旷,行人素不相识”——这是没有黑暗,还是更大的黑暗?如果说大片的森林令旅人孤独疲惫,大棕熊让小孩受惊不安,那么,城市里空旷的街道和陌生的人群是不是更大的孤独和疲惫呢?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这则“童话”的美好就不仅仅是呼蓝别斯森林里的当夜高歌,更有其深层的内涵:黑暗总在,森林有,城市又何尝没有?如果说夜晚的森林和棕熊象征人生的黑暗,那么夜晚的高歌就意味着勇敢奋挣。所以,“走夜路请放声歌唱”这个标题是一语双关的。
然而,从文体上说,本文又不是童话故事,它是如诗如歌的散文。她写“闭着眼睛,捂着耳朵”用力地唱,像“胸腔里刮最大的风,嗓子眼开最美的花”,写“歌唱爱情吧,歌唱故乡吧”“对着黑暗的左边唱,对着黑暗的右边唱,再对着黑暗的前方唱”,无不是读起来朗朗上口的整齐句子。甚至段与段之间,也以“要是不唱歌的话”形成整齐的排比,四、五、六段层层递进,歌声是阿娜尔的心灵之窗,是死去的小男孩的安魂之曲,更是“我”的生命之火。所以,如果不歌唱的话,那怎么可以呢?“流不出的泪只在心中滴滴悬结坚硬的钟乳石”,钟乳石的比喻多么细腻贴切,而又令人心碎。所以,只要歌声响起来,它总是可以从“像火柴在擦纸上擦了好几下才‘嗤地引燃一束火苗”燎原开来,唤醒干苔藓,也穿透我的心。“火苗”的比喻又多么生动准确,令人顿生温暖。第二人称“你”的使用,更令文章亲切动人,作者亲切地呼唤夜行人的歌声,亲切地催促大棕熊快点跑,亲切地建议“亲爱的”无数个读者们,即使到了城市,也要旁若无人地歌唱,像个醉汉那样无所顾忌。
即便你正在经历“一百年都没有人经过,一百年都没人慢慢走近”的孤独,即便有“大片的森林”令人疲惫,即便有“那团黑乎乎”的大棕熊制造危险,即便眼前是“街道空无,无人相识”的寂寞,无论是怎样的“夜路”,都“请放声歌唱”。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