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新型城镇化的湖北实施与创新*
——基于仙桃、宜都的综合试点研究

2017-11-13 05:12:27ZHENGYueLUOJing
上海城市规划 2017年5期
关键词:市民化宅基地城镇

郑 悦 罗 静 ZHENG Yue, LUO Jing

县域新型城镇化的湖北实施与创新*
——基于仙桃、宜都的综合试点研究

郑 悦 罗 静 ZHENG Yue, LUO Jing

仙桃市是全国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宜都市是全国第二批试点市。通过对近年来两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分析,总结新型城镇化的创新性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研究发现,基于湖北省县域经济的特点与发展阶段,以湖北主体功能区布局为蓝图,湖北县域新型城镇化应走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创新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新兴小城市建设、创新机制体制的多元化创新之路。

新型城镇化 | 创新 | 仙桃市 | 宜都市

0 引言

城镇化问题是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性课题[1]。城镇化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在过去一段时间,城镇化极大地推动了湖北省各县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湖北省城乡居民的生活状况;但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湖北省县域经济也存在许多问题。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从县域发展角度探索新型城镇化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

湖北省仙桃市、宜都市等城市(镇)相继被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在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上探索创新,实施效果明显。本文通过对仙桃市、宜都市新型城镇化的综合分析,总结适用于湖北省的县域新型城镇化的经验、方法,提出若干操作性强、有良好效益的政策建议。

1 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1 城镇化水平上升, 但发展不平衡, 人口流动方向单一

湖北省城镇化发展整体水平不断上升。“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19个百分点,增长迅速。至2015年年末湖北省常住人口5 851.50万人,其中城镇3 326.58万人,乡村2 524.9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6.85%(图1)。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三产占比为5.3:46.8:47.9。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7 05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 844元。社会保障逐年加强,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 315.5万人[2]。

图1 2005—2015年湖北省人口及城镇化率情况(单位:万人)

图2 湖北省城镇化率分布图

图3 湖北省城镇化率排序图 (单位:%)

但湖北省城镇化水平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图2)。武汉市人口城镇化率为67.59%,为全省最高。鄂州、黄石、襄阳、宜昌为次高区,其中鄂州、黄石为武汉城市圈核心圈层,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64.3%和60.88%;襄阳、宜昌为省域副中心城市,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56.01%和55.65%。黄冈市、恩施州等地最低。且人口流动方向单一集中。按照常住人口减户籍人口分析湖北省人口流动情况。湖北省属于人口流出地,17个地市州中黄冈市、荆州市、襄阳市等15个地市州人口均向武汉市、宜昌市等省市流动。武汉市对人口的吸纳能力最强,人口净流入为182.8万人,宜昌市次之,人口净流入10.09万人(图3)。过度集中的人口使得城市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环境污染等问题更加严重。

1.2 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半城市化”特征明显

湖北省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发展,大量进城人口并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镇人口。2015年湖北省建成区面积为2 197 km2,比上年增长了5.73%;城镇人口为3 326.58万人,比上年增长了2.74%。湖北省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增长速度是城市人口增长速度的2倍多,土地城镇化发展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问题仍然十分严峻。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发展的不协调等问题,也说明湖北省城镇化发展是一种“半城市化”的不完整的发展状态。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是城镇化过程中两个重要的阻碍。大量外来人口及进城务工的农民,虽被统计在城镇化里面,但他们在工资收入、居住条件、社会保障、就业机会、教育医疗等方面都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福利[3]。

1.3 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同步

湖北省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根据国际上划分标准,不同的工业化阶段对应不同的指标值[4](表1)。2015年湖北省非农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94.7%,人均生产总值50 653.85元,处于工业化后期。而人口城镇化率为56.85%,低于工业化后期应有的水平(60%)。同时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城镇化,农业就业比重为38.38%,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3%。农业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存在严重偏差,就业结构的转变滞后于生产结构的转变[3]。人口滞留在农村,农业难以实现规模化发展。

2 湖北县域城镇化创新发展模式及发展策略——以仙桃、宜都市为例

近年来,湖北省在探索城镇化创新发展模式上不断努力,寻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途径。2015年2月4日国家发改委通知印发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仙桃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将包含湖北省宜都市在内的59个城市(镇)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仙桃新型城镇化建设上率先示范,取得了丰硕的经验。以仙桃、宜都市为例,分析两市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有效途径与方法。

2.1 仙桃市新型城镇化试点

2.1.1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依据仙桃市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清单,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担责任,制定和公布成本分担清单。根据农业转移人口户籍地和工作地的差异,以差异化和梯度推进为保障,将仙桃农业转移人口细分,构建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设立中央政府、湖北省政府和仙桃市政府的转移支付与奖励机制。作为提供就业岗位给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在成本分担机制中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5]。农民工是市民化的主体和主要受益者,应主要承担实现市民化的基本生活与发展成本。扩大镇级政府行政管理权限,促进农民就地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创新路径如图4。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仙桃市属于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小城市。为此,仙桃市进一步简化程序,全面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仙桃中心城区和建制镇落户,并依据各地实际,核算市民化成本,提出成本分担清单。仙桃市一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平均每年所需的总成本为3.38万元。政府需承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公共管理、社会保障、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租金补贴等内容,平均一年的公共成本为0.63万元,占总成本的19%;企业需承担员工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险的缴纳等内容,平均一年的成本为1.09万元,占总成本的32%;个人需承担住房、社会保险、城市生活、技能提升培训等内容,平均一年的成本为1.66万元,占总成本的49%。仙桃市重视在基础设施、居民住房、社会保障和教育等各个方面建立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实施效果明显。

图4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表1 工业化进程衡量指标表

2.1.2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仙桃市发挥“政府财政+投融资平台+金融机构+社会资金”4个主体的作用,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图5)。在政府财政层面上,将地方债务纳入财政预决算,统筹仙桃投融资试点建设;投融资平台层面上,建立“以市带镇”两级投融资平台,完善“四台一会”融资担保平台;金融机构层面上,依托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开展棚户区改造、智慧城市和新农村建设融资;社会资金层面上,以负面清单管理为基础,创新分类项目社会融资模式管理,突破开展PPP(公私合营)模式试点。

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发展效果显著。仙桃市在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颁布后,成功召开首届沔商大会,成立沔商总会,组建27家全国各地仙桃商会。先后举办食品、生物医药和汽车零部件等产业推进会,一批优质项目相继签约落户。大力开展“百大项目、百日会战”,全市163个重点项目全面包保、统筹推进,总投资达546亿元。

2.1.3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基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主体差异和区域差异设计差别对待的宅基地有序流转退出政策,以全域规划统筹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以“增减挂钩”为基础,坚持农用地的“占补平衡”。以农民宅基地财产权力的实现和宅基地使用权、农地经营权的联动改革保障利益分配向农民倾斜,建立差异化的宅基地流转退出机制(图6)。

仙桃市“增减挂钩”宅基地流转试点积极推进,极大缓解了城市化进程中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对农用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工作以来,全市撤并零散村庄近200个,拆迁危旧房屋2 016栋,新建完成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齐全,农贸、商贸、医疗、文娱等配套便民服务功能完备的新农村社区14个,建成农民新居412栋,成效显著。同时,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建设,保障农村宅基地调查成果的入图入库,实现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的信息化。2015年仙桃市依托各区、镇现有的产权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或其他交易平台,设立宅基地交易服务中心。

图5 仙桃市投融资实施方案路径图

图6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路径图

2.1.4 行政管理创新、行政成本降低的强镇扩权模式

探索行政管理创新、行政成本降低的强镇扩权模式。在行政区划格局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党政机构与人员编制改革和一系列的权利下放,让彭场镇享有县级市同等权利,各部门下设的分局机构与局享有同等的执法权益,建立彭场镇独立一级的“财权、地权、行政管理权”的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图7)。

2015年末,彭场镇机构精简到6个办公室,彭场镇行政综合执法局与环保站建设完成,53名行政编制人员到位,各部门权限下放完成,职责分工明确。逐步建立起与城市化相适应的高效精干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出工业方面的世界无纺布产业基地和湖北机械电子工业基地,以整体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准和打通城乡互动发展。

2.1.5 机制体制创新

积极推进彭场镇“产城融合”,从无纺布产业、新型社区建设以及城镇综合服务能力提升3个方面着手,强调吸收农业转移人口的就地城镇化,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城镇+社区+工业园”的彭场“产城融合”模式。彭场镇吸纳农民转移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已有3万农民转变为工人,并且以2 000人/年的速度增长,成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阵地。同时,彭场镇引进武商集团,着力建设一座集社区、学校、医院、商场、工业园于一体的武商生态小城,让城镇产业与生活紧密融合,是“产城融合”的生动示范(图8)。

探索新型城镇化“多规融合”制度创新,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背景,以推进仙桃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主题,以统一的数据资料为平台,以实现规划政策和关键指标的一致为目的,从基础平台、组织保障、规划协调、资金支撑等方面着手努力实现“多规融合”,形成一个相互协同和融合的经济、社会、空间规划体系(图9)。仙桃市成立综合规划委员会,保证各部门规划之间协调工作的权威性和可行性。

图7 行政管理创新、行政成本降低的强镇扩权模式路径

图8 彭场镇产城融合路径图

2.2 宜都市新型城镇化试点

2.2.1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宜都市实行与仙桃市相似的“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家庭为主力”的市民化成本的三方分担机制,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有效途径。一是制定农业转移人口的户籍政策,形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体系,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推进户籍一元化改革。二是按照政府、企业(集体)、个人依规共同分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居住年限挂钩办法。三是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在劳动就业培训、养老保险、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质化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按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宜都市一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大概每年所需的总成本为2.8万元。政府需承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公共管理、社会保障、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租金补贴等内容,平均一年的公共成本为0.65万元,占总成本的23%;企业需承担员工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险的缴纳等内容,平均一年的成本为1.1万元,占总成本的39%;个人需承担住房、社会保险、城市生活、技能提升培训等内容,平均一年的成本为1.05万元,占总成本的38%。

2.2.2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宜都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将按照“一个核心、三大主体、三个要求”的思路推进。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围绕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三大主体,按照财政制度的现代化、金融发展的普惠化、社会融资的多元化的“三化”发展要求,全面打造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制新格局。

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中,宜都市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市场主体总量突破5.7万户,是2010年的4.3倍。招商引资硕果累累,5年引进项目481个,到位资金1 193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4倍、6.7倍。

2.2.3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以“增减挂钩”为基础,坚持农用地的“占补平衡”。以人为本,坚持利益分配向农民倾斜。增加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突出规划引领、差别对待、合理退出、市场化交易,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入市和跨区域配置,实现超额收益,探索利用增减挂钩指标申请贷款的具体措施。

2015年宜都市全力抓统筹强功能,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启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编制专项规划8项。加快构建以土地利用效益为导向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落地审查,盘活存量闲置用地,提高土地投入强度和产出水平。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三权”确权登记,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市场。低效闲置用地清理深入开展,实施土地整治项目8个。

2.2.4 加快全域“产城融合”

围绕“产城融合”的理念,推进生产与生活并存。以沿江城镇带产业园和工业园为着力点,形成产业集群。以产业集群建设为基础,按照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的策略,采取分区推进的原则,突出全市产业功能和城市功能的融合。按照沿江城镇带和西南山区城镇分区,充分发挥城镇自身产业优势,构建与城镇功能定位和发展层次相匹配的产业发展体系,将城镇的产业功能、城市功能融为一体,构筑宜业、宜居的发展格局[6]。

在产城融合方面,宜都市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全力开展污染防治,推进城镇功能和产业发展的融合。强力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强化建筑扬尘和渣土运输管控,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开工建设城西污水处理厂,加快污水管网配套建设。

2.2.5 加快培育枝城新兴小城市

枝城镇是宜都产业中心、宜都南部发展重心、南部物流中心,发展优势鲜明。立足枝城发展优势,找准城市功能定位,旨在将枝城培育成新兴小城市。在产业发展方面,突出以业兴城、产城融合,以产业发展支撑城镇繁荣。以枝城镇新材料产业集群为基础,以枝城港与枝城站为支撑,着力推动精细化工产业与物流业的绿色繁荣发展。在绿色宜居方面,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环境优化以及改革创新等措施推动枝城镇城市功能提升。提升城镇规划布局,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力将枝城镇培育成“特色产业、绿色宜居、产城融合” 的滨江新兴小城市。

2.2.6 新型城市建设特色配套改革试点

以管理创新和开展特色改革试点为核心,推进行政管理和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探索县域创业创新环境建设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施农民工融入城镇的有效措施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创新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打造“宜都模式”。

过去一年宜都市在行政审批、金融创新、财政管理、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改革突破,经济活力显著增强。政府机构改革、财政预算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23个,实际办结时限提速30%,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9项。“法润宜都”加快建设,“六五”普法全面完成。

3 湖北县域新型城镇化创新路径的策略建议

仙桃市是全国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宜都市是第二批试点市。通过对两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路径的分析,发现两市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新兴小城市建设等方面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总结两市新型城镇化的创新性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对湖北省乃至全国其他县域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3.1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明确成本分担责任。全面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市区和建制镇落户,并依据新型城镇化的实际,明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中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担责任,核算市民化成本。

探索推进实施路径方法。全面有序放开居民落户限制,提高城镇户籍人口比例,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根据不同类型农业转移人口的意愿,分类指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围绕“政府+投融资平台+金融机构+社会资金”4个主体,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宽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渠道。

建立合理长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担机制。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建立成本分担监测机构,定期研究成本分担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巨额投入、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保障成本分担机制的有效运行。

3.2 创新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推动财政制度的现代化。将债务纳入财政预决算,加快编制投融资总体规划,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涉农资金等专项财政资金整合,创新项目竞争性分配机制。设立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实行差异化奖补。积极推动市政债券自发自还,创建国家试点。建立“以市带镇”两级投融资平台,推动股权多元化发展。

加强金融合作创新。推动以“三农”为重点的金融合作创新,加快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的金融合作创新,探索以扶持民生为重点的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政策配套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金融生态环境。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编制和出台负面清单管理办法,明确并严格管控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产业和企业。推动社会融资的多元化,实现城镇化建设多方参与。

3.3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

全域规划,统筹安排。在整体上对宅基地改革进行统筹安排,重点做好“规划选址、合理调整和土地治理”3项工作。对实行“增减挂钩”的区域,进行分区管制。合理拆迁还建,优化整体布局。按照农民意愿,新增耕地经营权有序调整。完善配套公共设施,打造新型农村社区。建立土地复垦资金的合理分担机制,分步骤分时段推进土地全面治理。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和退出,按照主体差异和区域差异实行差别对待的宅基地有偿使用政策。

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要设计因地制宜、合理的宅基地改革利益分配机制,坚持让利于民,保障农民的宅基地财产权力,以宅基地使用权和农地经营权的联动改革,保障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增减挂钩,合理分配。加快通过“增减挂钩”形成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积极推进指标市内市场化交易和配置。指标收益在村集体、农户、交易所和出让方4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3.4 推进新兴小城市建设

科学规划城市功能定位。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建设的突飞猛进营造了良好的基础环境,个别乡镇发展突出。提升城镇规划布局,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完善的城市布局与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镇功能,大力推进农业人口转移,以人口聚集扩大城镇规模,打造成独具特色的小城市。

以改革创新推动建设发展。积极推进建立结合枝城实际情况的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行政管理创新、行政成本降低的强镇扩权设市模式。建立便民服务大厅,优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印章,建立乡镇独立一级的“财权、地权、行政管理权”的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应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构建比较完备的商贸服务网络、社会事业发展网络、基础设施网络、社会管理网络、社会保障网络、社区服务网络,成为人口集中、产业集聚、绿色宜居的城市化发展新平台,增强城镇发展的承载力,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多管齐下,推动乡镇城市功能提升,合力将发展突出的乡镇培育成“特色产业、绿色宜居、产城融合”的新兴小城市。

3.5 机制体制创新

加快实现“产城融合”。着力推动特色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提升乡镇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加大对产业和人口的集聚能力,促进农村转移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同时,以新型社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产城融合”,让“城镇有产业,也有生活”。打造“城镇+社区+工业园”的“产城融合”模式,勾勒出“产业集聚—产业配套完善—人口空间重组—城镇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

努力推进“多规融合”。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背景,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主题,以统一的数据资料为平台,以实现规划政策和关键指标的一致为目的,从基础平台、组织保障、规划协调、资金支撑等方面着手努力实现“多规融合”,形成一个相互协同和融合的经济、社会、空间规划体系。成立综合规划委员会,建立统一工作平台,将原先分散存在各规划之中的任务和目标进行有机融合,形成相互协同的任务清单和项目库,提高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相关规划部门的合并。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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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8985(2017)05-0119-07

TU981

A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江汉平原基本公共服务可达性及其均等化研究”(项目编号41371183),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地理国情信息挖掘与空间规划研究”(项目编号CCNU16JCZX09)资助。

郑 悦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罗 静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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