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核心问题
——邹建军教授访谈录

2017-11-13 17:55涂慧琴
世界文学评论 2017年1期
关键词:伦理学术语文学作品

涂慧琴

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核心问题

——邹建军教授访谈录

涂慧琴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出版之后,在学术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特别是后面所附的两个目录及其提出的53个术语与概念,得到了广泛的讨论与运用,促进了中国当代的外国文学研究与中国文学研究。然而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有的是学者们对理论的理解问题,有的是术语与概念使用不当的问题。本文是一次请教相关理论问题而产生的学术对话记录,邹建军教授发表了他在学习《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时的一些理解与思考。所有的学术观点都是向本书作者请教,也请读者们批评与指正。

文学伦理学批评 批评理论 两个附录 原创性价值

邹建军,字德明,号惟山。文学博士。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诗歌、辞赋和散文创作,英美文学、比较文学、文学地理学研究。中国文学地理学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文学教研会理事、中国诗歌学会理事、湖北省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杂文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文学地理学会会长,《中国诗歌》副主编、《华中学术》副主编。文学地理学批评理论、比较文学学科理论、汉语十四行诗开拓者。

涂慧琴(以下简称“涂”):

聂珍钊教授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出版以后,在学术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许多有关文学伦理学的论文与著作,都一再地提到这一本书。作为中国较早专门从事文学伦理学批评者的学者之一,您对这本著作是如何评价的?

邹建军(以下简称“邹”):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是至今为止,中国学者所著的有关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中的重要著作之一,出版以来受到学界关注,许多从事文学研究的人都要阅读,不仅是因为它对于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论述的完整性,同时也是因为它在许多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开拓精神。虽然前面的主体内容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然而,我特别看重的还是它后面的两个附录,就是《文学伦理学批评术语列表》和《文学伦理学批评术语解释》,当然,也包括其后的《索引》。中国学者不太注重自己的著作中涉及到了什么作家的作品、什么学者的著作,而西方诸多学术著作都会有“索引”,说明西方学者的学问更加精细、对于材料的把握更加切实。以关键词语和作品名为目录加页码的方式,做一个全面客观的、真实可靠的索引,表明作者在前面的论述中提到了哪些作家作品与学术著作,在哪些地方提到了这些作家作品与学术著作,其意义在于让我们对作者的知识面与阅读面可以一目了然,同时也可以让我们准确地认识到作者是根据什么而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因此,我认为一部学术著作索引的制作,可以大大地加强某一项论述的科学性与逻辑性。我不想多说“索引”的学术意义与价值问题,只是在此略为提及而已。本文拟讨论的最主要对象,是这一部重要著述后面的“两个附录”,因为它们不仅是这本著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然而在我看来,这两个附录其实就是一个,而作者将其分成两个,也许有其另外的用意。其实就是一个附录,一个就是术语解释的目录,一个就是对目录中每一个条目的解释与说明。我们在此说是“两个附录”,因为它所标的是两个而不是一个,其实我们要讨论的就只是一个附录,那就是对作者提出的也是在本书相关论述中涉及的53个术语的解释与说明。

涂:

您如何评价这本书所附两个附录的价值与意义?

邹:

首先,我们要对这53个术语进行初步的、大致的分类,才可以进一步讨论问题。如果我们把53个术语认真分析一下,可以发现它们分别属于以下七个大的方面:第一是属于心理学方面的术语,如“道德情感”、“自由意志”、“非理性意志”、“本能”、“本性”、“冲动”等;第二是属于生理学方面的术语,如“人性”、“人性因子”、“斯芬克斯因子”、“兽性因子”、“天性”;第三是属于哲学方面的术语,如“道德”、“道德榜样”、“道德价值”、“道德教诲”、“道德情感”、“道德批判”等;第四是属于伦理学方面的术语,如“伦理”、“伦理悖论”、“伦理环境”、“伦理混沌”、“伦理混乱”、“伦理禁忌”等;第五是属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术语,如“电子文本”、“脑文本”、“科学选择”、“语言”、“文字”、“数字文本”、“物质文本”等;第六是属于文学伦理学方面的术语,如“伦理结”、“伦理线”、“伦理困境”、“伦理语境”、“伦理价值”、“伦理启蒙”、“伦理结构”、“伦理建构”、“伦理解构”、“伦理两难”、“伦理身份”、“伦理问题”、“伦理选择”等;第七也是属于哲学方面的术语,包括“意志”、“意志力”、“自然情感”、“自然选择”、“自然意志”、“自由意志”等。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分类,而不是一种科学的分析,因为有的术语与概念,既可以属于心理学方面,也可以属于哲学方面,既可以属于伦理学方面,也可以属于社会学方面。然而,根据本书作者所列及其解释,可以说这里所列出的53个术语,并不都是属于文学伦理学的术语与概念,而是以文学伦理学批评为核心,与此相关的学科概念与术语都列了进来,对于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建构与实践,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看出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是在原有相关学术概念的基础上产生与发展起来的,并不是像所有的学者所说的是一个全新的学术领域,没有原来的相关哲学、心理学、文学、科学研究为基础,也就没有现在的文学伦理学,也就没有所谓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更没有今天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体系的建构与发展。不论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之体系是否完整,这里所列的术语与概念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们中的许多概念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原创性,而且在具体的批评实践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文学批评总是要有理论也是要有工具的,如果没有理论就没有观念与思想,如果没有工具就没有办法进行操作与实践,所以这本著述中以文学伦理学为中心的概念和术语,不仅为文学伦理学理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涂:

一种新的批评理论的提出与建设,往往首先是体现在一些新的术语与概念的提出与使用上。您认为作者在本书中所提出来如此众多的术语与概念,是不是都具有原创性?

邹:

附录所列的53个术语和概念是否具有原创性,这是我们要关注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这里所列的大部分术语与概念及其所体现的理论观念都是具有原创性的,特别是其中的20多个文学伦理学批评术语,多半系作者首次提出,并且已经在最近十年以来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特别是“伦理混乱”、“伦理线”、“伦理结”、“伦理困境”这样的术语,自然具有首创的意义。当然,我们也发现有的术语,是借用伦理学与心理学的术语,然而由于有了自己的重新解释,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原创性。就是那些本属于哲学与心理学的术语,包括本来属于科学、哲学与道德学的术语,因为有了与文学之间的关系,也就具有了一定的新意。不过,附录中所列的有的术语,由于与文学关系不大,与文学伦理学相去较远,在进行阐释的时候当有所引用,也就是说它的本义是什么,它是从何而来的,而我们并没有看见它的最初来历与文献根据。相信在本书进行修订的时候,作者会有重要补充。因为有的术语已经成为了公共知识内容,那么在“大百科全书”或“辞海”中就会有所解释,如果我们完全抛开前人的研究成果,可能就会造成一定的混乱。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所有的术语与概念都是可以重新界定的,然而最好还要有所依据、有所凭借,特别是那样一些并非是作者第一次提出来的相关概念与术语。当然,笔者在此指出的这样的情况,在本书的两个附录中是相当少的,所以这样的问题似乎并不影响它的学术创新与学术质量。

涂:

两个附录中所列的术语与概念,对于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意义何在?

以现场推动、以点带面抓落实,时刻关注各地工作动态,深入现场指导、现场研究、现场推进,始终把落脚点放在出实招解决问题上,到基层一线找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后进,推动问题解决、工作落实。

邹:

我认为这些术语与概念所具有的价值对于文学研究而言,特别是对于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无论如何进行强调,似乎也不会过分。为什么呢?因为从前没有或少有这样的概念与术语,从事文学研究的人也没有或很少用过,有的术语在从前的学术研究中也不可能进行运用,而现在有了就可以以之进行解释某一些文学现象,并且极有可能是一种有力的解释。这些概念和术语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基石。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一种新的批评与研究文学的方法,从前是没有或少有自己的术语与概念的,从西方20世纪文学批评的发展历史来看,每一种新的批评流派都有独立的理论术语与概念系统,并且他们还总是以此相标榜,认为这是它们的创造性与价值度之所在。那么,由中国学者自己提出的一种新的文学批评方法,自然要有只属于自己的批评术语与概念系统。本书中的“两个附录”,其实就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术语之集大成,在文学伦理学批评史上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一种创举。从前大部分中国学者用过的和没有用过的诸多概念与术语,都在此列入并进行了重新解释,成为了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基础。有没有这样的概念与术语是完全不一样的,一般学者要提出这些概念与术语,并且要进行准确的解释,则相当困难。在文学研究与文学批评中,不是说你想提出什么概念就可以提出什么概念,想让什么成为一个术语就可以成为一个术语。在目前来看,文学伦理学还不是一个学科,然而就一种新的批评文学的理论与方法而言,概念与术语却是最为基本的。作者在多年从事文学文本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多达53个与文学伦理学批评相关的概念与术语,我相信其中的绝大部分,最终都会成为文学伦理学的基本概念与重要术语,它们的提出与界定对于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建设,就具有相当关键的理论意义。第二,对于文学研究特别是具体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会提供重要的助益。从事文学研究的人都知道,在阅读某一部文学作品之后,一般的人都会有感受、有看法甚至是自己的发现,可是在许多时候却不知道如何说出自己的感受与发现,这就有一个理论支撑的问题。这是许多在从事文学研究之初的人所遇到的普遍现象,有的学者还为此苦恼不已。如何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呢?最简便的办法,首先就是熟悉前人已经提出的一整套概念和术语,因为如果可以运用这些概念与术语,许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释,也可以进行具体文本与现象分析。所以,从伦理的角度来研究文学,前人虽然有成功的先例,可是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提出来以后,就产生并形成了一种和从前相比全新的局面。诸多作者反过来研究文学作品与作家身上的伦理问题,而我们又没有一整套的概念与术语,从前的伦理学与心理学概念显然是不够用了,那么,本书以附录的形式集中对文学伦理学的相关理论进行解释,就可以给文学研究者提供某种理论工具,以及具体的操作方法。经过十年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现在我们可以认同这样的说法,术语与概念作为理论创新的重要部分,指导了文学研究者的文学批评与文学研究实践。第三,对文学研究者的文学批评实践具有切实的指导作用,让他们能够清楚地认识到相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就会减少或避免在研究中产生概念混乱,造成逻辑混乱的问题。在没有这些文学伦理批评术语与概念的时候,有不少作者不知从何入手来对文学作品中的相关现象进行阐释,而有了“伦理线”、“伦理结”、“伦理混乱”、“伦理困境”与“伦理选择”这样一些概念与术语以后,就可以将相关的文学现象从理论上进行客观与科学的说明。作者在阐释相关术语概念的时候,也举证了许多古今中外文学作品里的伦理现象,那么读者从作者的这些相对精到论述中,就可以明确地理解与认识到相关的文学现象的产生及其意义,并与相关的术语概念联系起来,进行更加全面的思考与深入的探讨。作者所讨论的中外文学史上的文学作品,既有小说也有戏剧,既有诗歌也有文论,中国的也有西方的也有,古代的也有现代的也有,因此,以后文学研究者们在文学批评实践中运用起来的时候,就会概念明确、术语清楚,不会发生像从前那样的运用不当、张冠李戴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在前面的主体论述部分,为后来的文学伦理学批评者提供了重要的样本,至少是可以为他们的批评实践,提供种种丰富的、深入的启示。第四,为以后的文学研究术语的提出提供了经验。文学研究虽然人人都可以进行,只要对文学作品感兴趣,只要有表现自我见识的欲望,那么就可以从事具体的文学批评与文学研究。然而,文学批评与文学研究也有高下轻重之分、意义大小之别,每一篇文学研究论文或文学研究著作,其价值与意义是并不相同的。有的人就事论事,有的人就理论而理论,有的人把理论与文本生硬相加,有的人只谈自己的印象与感想,所讨论的问题却离题百里,或者所讨论的根本就不是文学问题与美学问题。因此,文学研究最难的是对于作品的解读,要让这种解读独到而深入,必须全面地、反复地、细致地、深入地阅读文本,同时还要有理论发现的能力,提出一些新的理论术语与概念。而要达到过样的境界,没有20年以上的文学批评经验,几乎是不可能的。本书作者从大学本科的时候起,就开始了对于哈代小说的研究,几乎同时也开始了对于英语诗歌的研究,后来又对莎士比亚戏剧、古希腊悲剧和海明威小说有浓厚的兴趣,所以他之所以能够提出这么丰富的、实用的、具有原创性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术语,体现了他多年文学作品阅读的经验和学术研究积累的深厚,深厚的学术功底与强大的理论创新能力,也在此得到了全面的体现与生动的说明。

涂:

作者对于与文学伦理学相关的术语概念的阐释,从理论上来说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因为就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体系的建构而言,只要一个人以一步就可以全面实现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有的作者在使用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疑问,我想代表文学伦理学的研究者,提出一些问题向您请教。首先,你是如何看待这种现象的产生?

邹:

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很正常的,是文学伦理学建设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我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也发现有的地方存在一些疑问,在此提出来只是向作者求教,并没有其他的想法。如果有不当的地方,还请作者以及读者们批评指正。在此我也要特别说明,我这里的意见只是向作者请教问题,而不是提出什么不同的甚至反对的意见,更不是要与作者进行争论。因为文章一发表,肯定会引起有的人的议论,甚至是根本上的反对,即便他们不看原文,就会乱发议论。这是我在讨论这些术语之前,必须加以强调的。不知道学者们在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时候,有一些什么样的问题?

涂:

作者对“伦理解构”(ethical deconstruction)的阐释,让我没有产生更加清楚的认知。“伦理解构是对文学作品伦理结构的分析与解读。伦理建构是对伦理结构的正向分析,而伦理解构是对伦理结构的逆向分析,即解析伦理结构的形成过程。例如对已经形成的伦理结的分析,就属于伦理解构。”

邹:

“伦理结构”是指文学作品中存在的伦理问题及其所形成的结构,对于这种伦理结构的分析是属于伦理建构的过程与方式,即学者通过对于作品的分析而提出对伦理结构的认识,是从学者的角度对文学作品伦理结构进行的探讨,这样的解释不会产生任何问题。然而,说“伦理建构”是正向分析,而“伦理解构”则是逆向分析,则可能存在一些不明确之处。其一,按照作者的解释,这里的“解构”与西方文论史上所运用的“解构”具有完全不同的意思,所以容易引起混乱。其二,什么叫“正向分析”而什么叫“逆向分析”,如果没有文学作品的实例讲解与说明,则基本上是不会有明确把握的。“伦理结构”已经在文学作品中存在了,成为了一种历史现象与艺术事实的构成,也就是已经成为了一个经典文本,无论如何分析都是“正向分析”,而不可能是所谓的“逆向分析”。其三,如果我们将其理解为对于某一部文学作品中现存“伦理结构”的批评,认为作者在作品中没有建立合理的、有效的“伦理结构”,而对现有的处于缺失、片面形态的“伦理结构”进行批判,也许可以称之为“解构”,然而这样的“解构”具有什么意义呢?所以,“伦理解构”也许不太符合其本有的意思,作者的理解与表述可能是存在问题的。如果我们不认同作家在某部文学作品里所表达的伦理观念与伦理思想,或者是作家以新的伦理观念来解构原有的伦理观念,对原有的伦理思想进行否定性的说明,我们称之为“伦理解构”,则是不存在问题的。因此,“正向分析”也好、“逆向分析”也好,都只是一种文学批评方法问题,“理建构建”、“伦理解构”都是可以运用的。

涂:

作者对“伦理禁忌”(ethical taboo)的解释,有没有其独特的内涵,它的价值又体现在哪些方面?作者指出:“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看,文学是由于人类最初表达伦理的需要而产生的,文学的产生是为了把伦理文字化,形成秩序。伦理被文字化后的结果就是文学的产生。因此,文学从起源上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262)

邹:

文学的产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与文学同时兴起的也许还有艺术等,因此,我们只能说文学是人类进步文明的标志之一。从前的人类没有文字,然而并不是没有文学,口口相传的文学也许还有相当杰出的作品,然而因为当时没有文字无法记录下来,让后人无从知晓。有的文学作品传到了人类有了文字之后,才被记录下来,后来才被整理出来,如人类早期的神话与传说。问题在于,如果我们说作为人类的创造物,文学是“由于人类最初表达伦理的需要而产生的”,这样的界说与定义当然就需要证据,特别是如此绝对性的一种表述。即使我们已经有了一些证据,也只是说明文学的产生与伦理之间的联系,并不能就此证明人类所有的文学,最初都是因为“伦理表达的需要”才进行创作的。正如“文学起源于劳动”、“文学起源于游戏”、“文学起源于宗教”等故有成说一样,它们只是说明了文学起源时所发生的某一种情形,而不是全部的情况。“文学被伦理化后的结果就是文学的产生”,这样的表述也许存在同样的问题,人类最初的文学如《弹歌》只是记述了早期人类的狩猎生活,从严格意义上说并没有什么伦理内容,既没有什么心理内涵,也没有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中国古代的神话如“大禹治水”、“夸父逐日”、“精卫填海”、“后羿射日”等似乎也不存在什么重要的伦理意义,只是“嫦娥奔月”可能与伦理有一些联系,因为它涉及了爱情与家庭的问题。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的人类早期文学都与伦理相关,或者可以肯定地说“伦理文字化”的结果,也就是等同于文学的产生。在文字产生以前,有没有所谓的文学?在人类还没有产生伦理意识之前,是不是已经存在所谓的文学?也许都是值得重新思考的重要问题。人类并不是自一开始就有伦理观念与伦理意识,伦理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之时,才开始出现与产生起来的。而根据文学史的发展事实,无论中外,文学几乎与人类同时产生。按照鲁迅先生的说法,原始部落时期就有了所谓的文学,这就是“杭育派”。

涂:

本书中这样解释“伦理身份”(ethical identity):“哈姆雷特因为同时具有儿子与王子的身份,这就使他不得不在复仇与遵守禁忌的伦理两难中痛苦挣扎。伦理身份是评价道德行为的前提。在现实中,伦理要求身份同道德行为相符合,即身份与行为在道德规范上相一致。伦理身份与伦理规范相悖,于是导致伦理冲突,构成文学的文学性。”(264)对于哈姆雷特伦理悲剧产生原因之分析,无疑是相当深刻的,从前几乎所有的学者都认为《哈姆雷特》的悲剧是命运悲剧、性格悲剧,而现在作者首次提出是伦理悲剧,是对前人研究的一种补充与发展,然而,文学作品的文学性与伦理冲突存在必然的联系吗?

邹:

当然可以这样理解。第一,一部文学作品往往是具有多元性与多面性的,对同一部作品可以有多种多样的理解,并且相互之间可以共存与共生。我们不能说只有自己的见解才是绝对正确的,其他人的见解都是没有道理的、可以被所忽略掉的。第二,“伦理身份与伦理规范相悖,于是导致伦理冲突,构成文学的文学性”,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就在于文学作品具有深厚的“文学性”,这正是文学区别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最主要之处,然而“文学性”是如何构成的,也许不是像我们所理解的那么简单,并且所谓的“文学性”与“伦理冲突”之间,也许并不存在一种直接的关系。在有的文学作品中,伦理冲突成为故事的主要线索,人物形象之所以能够丰富与突出,之所以有很大的看头而吸引了许多的读者,与由此而带来的艺术性有很大的关系,然而在许多文学作品中,并不存在伦理冲突甚至不存在伦理问题,同样的有很大的看头与强大的吸引力,那如何来的文学性与艺术性呢?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之类的古典抒情长诗,根本不存在伦理问题,自然也就不会有伦理冲突,它的“文学性”是因为诗人对自然山水之感悟和人生感慨的深长而产生的,而如《长恨歌》之类的抒情长诗,则与此完全不同,存在一些伦理问题与一定的伦理冲突,其艺术结构与艺术表达与此有一定关系。也就是说,对于具有伦理内容的文学作品而言,“文学性”也许与“伦理冲突”存在关系甚至很大的关系,而对于那些不具有伦理内容的作品而言,“文学性”则与“伦理冲突”不发生任何联系,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对于“伦理身份”及其所导致的问题,我们以后也许会有更加准确与科学的解释。

涂:

本书对“伦理线”(ethical line)有这样的解释:“伦理线即文学文本的线性结构。在通常情况下,伦理线属于文学文本的纵向结构。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观点看,几乎所有的文学文本都是对人类社会中道德经验的记述,几乎所有的文学文本都存在一个或数个伦理结。伦理线的作用就是把伦理结串联起来,形成错综复杂的伦理结构。”(265)“伦理线即文学文本的线性结构”,这样的表述也许不太好理解,因为文学文本的线性结构里有的可能是伦理线,而有的可能不是伦理线,而只是故事线索与情感线索,因为有的文学作品与伦理内容没有什么联系。

邹:

这样的理解当然并没有什么错。在以伦理问题为中心的文学作品中,有可能存在伦理线索,其故事从前到后的讲述过程中,就有可能形成一条伦理线,但也可能没有形成什么真正的“伦理线”。所以,认为所有的文学作品中都存在所谓的“伦理线”,是不太符合所有的文学作品实际的,也是不太科学的。同时,故事情节线也并不就一定是“伦理线”,两者之间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几乎所有的文学文本都是对人类社会中道德经验的记述,几乎所有的文学文本都存在一个或数个伦理结。”虽然用了“几乎所有”这样的前置语,然而这样的表述也太绝对了一点。人类历史上所流传下来的文学文本是多种多样的,各种不同的文体也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发展起来的,有的文本很短而有的文本很长,有的文学文本涉及到了爱情、婚姻、家庭、家族的故事,其伦理内涵则比较深刻、伦理内容也比较丰富,在这一部分文学作品中也许存在“伦理结”与“伦理线”,在篇幅比较大的文学作品中,也许存在多个“伦理结”,那么则存在“伦理线”的问题,而有的文学文本则不存在伦理结与伦理线的问题。有的文学作品不存在“伦理结”,自然也就不会存在“伦理线”的问题。唐代孟浩然与王维等大诗人的自然山水诗中,多半不存在伦理结与伦理线的问题。因为按照作者的解释,“伦理结”与“伦理结”之间的联系,才可以形成所谓的“伦理线”。文学伦理学批评可以用来批评一部分文学作品,不可能用来批评人类有史以来所有的文学作品,每一种批评方法都不可能是万能的。如果有这样的一种万能的批评方法出现,那其他所有的文学批评方法都可以弃之不用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中外文学史上许多作品存在伦理问题,没有引导起从前学者的更多重视。而之所以文学伦理学批评不可能代替其他所有的文学批评方法,是因为更多的文学作品里不存在伦理问题,需要其他的方法才能得到有效的阐释。文学批评方法的多元共存是正常现象,并不说明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失去了意义,反而可以说明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的独立性与重要价值,可以发挥其他批评方法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涂:

本书在对“伦理问题”(ethical question)进行解释的时候说:“文学伦理学批评不仅从人的本质的立场理解伦理选择,而且认为伦理选择是文学作品的核心构成。文学作品中只要有人物存在,就必须面临伦理选择的问题。在文学作品中,只要是选择,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只要是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选择,就必然增加选择的复杂性和导致选择结果的不同。”(267)在长篇叙事性的文学作品中,只要是选择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这是当然的,因为要选择,没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则没有办法选择。因为在一个人物的面前只有一项存在,那也许就是唯一的出路,别人早就为你规定好了,则不容许他去选择。只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就必然增加选择的复杂性或导致“选择结果的不同”,也不全是如此。

邹:

选择首先要有多样的可能,不然就不存在选择的问题。选择的复杂性之所以构成,也许并不是因为选择在两项或者两项以上,而是由于选择本身的困难。同时,选择结果的不同也不一定就是复杂性造成的,因为只要有选择,当然就会有不同的结果。选择不选择都可以造成问题的复杂性出现。“文学作品中只要有人物存在,就必须面对伦理选择的问题”,许多文学作品中因为人物与人物之间关系的构成,所以存在伦理选择的问题,而有一些文学作品中虽然有人物的存在,却不存在伦理选择的问题。在沈从文的湘西散文中,多半有人物的存在,其特点在于人事景的统一,然而并不一定就存在伦理问题,也就不存在伦理选择的问题。郭沫若早期诗集《女神》中的作品,《凤凰涅槃》也许存在伦理与伦理选择的问题,而《天狗》、《梅花树下放歌》这样的作品,恐怕与伦理问题没有什么关系。至于说“伦理选择是文学作品的核心构成”,伦理选择只是一部分文学作品的核心构成,许多文学作品中都存在对于伦理问题的探讨,相当多的文学作品则与伦理选择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这就存在一个对于伦理的不同理解问题。是不是在一部文学作品中只要存在人物形象,就一定存在伦理关系?所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一定是伦理关系?“伦理”具有特定的内涵,是指人与人之间存在一种道德关系,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与人之间都存在伦理关系。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只有存在爱情、婚姻、家庭、师生、君臣等关系的人物之间,才存在伦理关系,否则则不存在伦理关系。不过,在文学作品中所集中描写的,往往存在一定的伦理关系,如《三国演义》中的三国之中的任何一国之内,许多人物之间存在伦理关系,而三国之间的人物与人物之间,则往往不存在伦理关系。所以,“伦理选择”只有在具有伦理关系人物之间进行选择,否则不需要进行选择。

涂:

在解释“脑文本”(brain text)的时候,本书作者这样说:“就文学而言,文本指的是储存有能够表达意义的文字和符号的载体。只要能够储存表现意义的文字或符号,任何材料都可以成为文本的载体。总体而言,文本有三种基本形态:脑文本、物质文本和电子(数字)文本。在文字符号被创造出来之前,人类文明曾经产生过丰富的具有文学特征的脑文本,如神话、民间史诗、传说故事、历史叙事等的文本。脑文本也是传统上所说的口头文学的文本。”(270)也许由于我的知识结构,这一段话不太好理解。不知您对“脑文本”的说法,有什么样的理解?

邹:

就文学而言,文本只是指储存有能够表达意义的文字的载体,其他符号可能只有艺术,从广义而言,艺术符号也是一种语言,如音符、线条与形体,然而就文学而言,只是语言的艺术,而语言则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就文学而言,只有文字才能够成为储存表现意义的材料,其他任何材料不可能具有这样的功能。就是电子信息也只能是以文字作为表现方式,电子作息也不可能完全离开文字而存在。而这里所说的“脑文本”,作者的原意是说文字还没有出现以前的文学样式,“脑文本”也是“传统上所说的口头文学的文本”。口头文学由于没有文字作为载体,当然也就无所谓文本,因为文本总是可见的、物质化的东西。所以,“脑文本”其实是不存在,人类早期的文学只是处于口头形态的文学而已,是以语言的方式而流传的。如是要说“脑文本”,所有的文学形态的东西都是脑文本,只不过处于文字形态还是没有处于文字形态。“电子文本”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是储存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离开了文字也就没有所谓的电子文本,而电子文本则不可能是所谓的“脑文本”。在古今中外的文学史上,所谓有“脑文本”是不存在的,因为头脑中所出现的东西,一旦外出为语言或文字,它就不可能处于脑文本的形态,而成为了语言或文字的形态。如果永远在作家的大脑里,则是真正的“脑文本”,而不会在文学史上出现,也不会对后世产生任何影响,不可能成为我们研究的对象。民间的口头文学也并不是“脑文体”,我老家的“抬工号子”相当壮观,然而它们被一代又一代工人所传唱,至今仍处于口口相传的阶段,然而我们还是听得见、记得下、唱得开,它们也并不是“脑文体”。

涂:

在对“人性”(human nature)进行解释的时候,作者说:“人性即人区别于兽而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特性,是人作为人而非兽存在的本质属性,因此人性就是人的本质。人性不是人的本能,而是人的道德属性,是决定人能够成为人的美德。人性在人的理性的基础上形成,在伦理选择中不断完善。人性即为善,因此人性与恶相对。”(271)“人性”有确定的涵义,那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属性,是由人的道德属性所规定的;然而,人性也是复杂的存在,在人有身上有善的东西,也有恶的东西,不然社会上就不会存在黑恶势力,人间就不会有坏人的存在了。人本善还是人本恶,这是一个哲学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伦理问题。通常我们说一个人凶残无比,就说他没有人性,是就人类共识的美好德性而言,这与人性的本质,没有什么关系。不知您如何认识这个问题?

邹:

如果就文学伦理学批评而言,“人性”不是人的本能,而是指“人的道德属性”,“是决定人能够成为人的美德”也是说得通的。而在道德哲学中,“人性”的本义并非如此。“人性”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属性,如果我们说一个人没有人性,是说他与动物比较接近,与人类共有的东西相距较远。然而,并不是说人与动物就存在根本的区别,相反却存在诸多的相通。人有七情六欲,人性也有多种多样的侧面,如果把“人性”理解为一个理论上的存在,解除了七情六欲之后的人才具有所谓的人性,那我们就不好理解与定义。就像我们说有的人是“好人”,有的人是“坏人”,这是一种小孩子才有的表述,从理论上来说则是不通的。在这个世界上,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伟大的革命领袖也有很多的毛病,汪精卫、溥仪这样的人也会有他的可取之处。所以,人性与动物性往往也是混杂在一起的,不可能有绝对的划分。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而言,也同样是如此。“高、大、全”的人物总是符合那个时代的伦理规则的吧,可是他们在今天还有任何生命力可言吗?

涂:

在对“人性”(human nature)进行解释的时候,作者说:“正因为一个人身上善恶并存的特点,文学的教诲价值才充分显示出来。文学作品不断地为我们提供形形色色的榜样,苦口婆心地进行道德说教,其目的就是要我们约束身上的兽性因子,使兽性得到抑制,从而让人性始终处于主导地位。”(272)在这里,作者承认在人的身上有“兽性因子”,从而承认“兽性”与“人性”在一个人的身上是相对而存在的,所以我们说“人性”就是人的本质属性,也许过于绝对化。作者在这里特别强调文学作品的“教诲价值”,虽然对于当今时代是有意义的,然而并不符合所有文学作品的实际。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首先还是其文学区别于他者的东西。如果要说教诲,没有文学的形式也是可以存在的,道德说教就是直接的教诲。不知您如何认识这个问题?

邹:

首先我们要承认文学作品具有教诲价值,然而也可以没有教诲价值。有的文学作品具有教诲价值,而有的文学作品并没有教诲价值,而教诲价值似乎也必须是建立在审美价值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它首先必须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如果没有审美意义与美学价值,本身都不是文学作品,那这样的教诲价值与文学有什么关系呢?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小说与戏剧的教诲功能比较强大,并且往往主题先行,如四大名著之类的,然而正是这样的作品,却因为主题先行而存在重要缺失。中国古代最发达的诗歌文体特别是抒情诗,绝大部分作品都没有所谓的教诲价值,如李白、王维、李贺、李商隐、苏轼、柳永等的一流作品,反而却成为了千古名篇。所以,对于文学作品教诲价值的强调,要适可而止,不然会造成认识上的混乱。一部文学作品可以有教诲价值,也可以没有教诲价值,有没有教诲价值并不能决定一部文学作品的思想与艺术价值,也不能决定其文学史地位。张若虚《春江花月夜》没有任何教诲价值,并不影响它成为中国古诗中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教诲价值不是文学的根本属性,也不是文学的必然属性。当然,有教诲价值的作品对于社会的发展是重要的,然而教诲价值也只有通过审美才可能在文学作品中得到实现。

涂:

在对“斯芬克斯因子”(sphinx factor)进行解释的时候,作者指出:“儿童尽管获得了人的形式,但是儿童还不能在理性的层面上把人同兽真正区别开来。儿童就像斯芬克斯一样,无法理解人与兽的不同,因而也无法回答什么是人和什么是兽的问题。童话的功能就在于通过动物的形象,逐渐让儿童把自己同兽区别开来,认识自己同兽的不同,建立起有关人的伦理观念。通过不同的动物形象,儿童就会逐渐摆脱斯芬克斯的困惑,产生善恶意识,逐渐成长起来,变成理性的人。”(277)不知您如何理解这个文学伦理学中重要的哲学问题?

邹:

儿童的心理构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有专门的儿童心理学进行讨论。并且儿童的成长也分好些阶段。一个儿童要成为一个理性的人,恐怕要有很长的过程,也不能说一个人一出生就没有理性,也不能说一个人出生的时候就只是一个动物,不然为什么他们与小狗小狼还是有很大区别呢?“童话”也是多种多样的,也许我们不能说所有童话的功能都在于通过动物的形象,让儿童把自己和兽类区别开来,建立起有关人的伦理观念。有一部分童话也许具有这样的功能,而许多童话不具有这样的功能,如果认为童话就只是这样的功能,那童话的创作也就太简单了。我们的儿童文学史上如果都是这样的作品,那就成一部教诲的历史了。显然,这样的童话和文学史没有什么关系。《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之所以值得研究,是因为它们本身比较复杂,是真正的文学作品,有的可能还不太适合于儿童来阅读。我没有写过童话作品,但我写过与儿童相关的诗歌,我不可能只是想告诉儿童什么样的道理,讲我自己的经历与故事,让儿童以及任何人读了以后产生感动,情感受到陶冶,心灵得到净化,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与理想。而这显然是一个“教诲”所不能概括的。儿童文学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么简单,有的时候比成人文学更加复杂,作家在从事儿童文学创作的时候,需要考虑比成人文学更多的问题,并且在作品中不太容易处理好。

涂:

作者在对“文学伦理学批评”(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进行解释的时候,说:“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从伦理角度阅读、分析和阐释文学的批评方法。它从起源上把文学看成人类伦理的产物,认为文学是特定历史阶段社会伦理的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关于伦理的艺术。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看来,人类为了伦理的表达需要创造了文字,然后借助文字记载生活事件和人类自己对伦理的理解,将文字组成了文本,于是最初的文学就这样产生了。从历史文献的意义上说,古老的文学如希腊的史诗和悲剧,最早记述了人类伦理关系和道德规范中的丰富活动,因而文学是人类的道德教科书。即使在人类的社会制度逐渐完善以及成文法出现以后,文学仍然是社会制度、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文学表现形式(我们现在往往称为艺术表现形式)。因此,文学的伦理性质和教诲功能是从文学产生之初就有的。”(277—278)文学的产生是相当复杂的社会现象,并且各个民族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在文字没有被创造出来之前,也许文学作品就产生了。不知您如何认识文字与文学之间的关系问题?

邹:

文字的产生是人类记忆的需要,也许有一些现象与人类的伦理相关,然而不可能哪一个民族的文字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伦理的需要。文字产生的时候,人类存不存在所谓的伦理,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文学在本质上是关于伦理的艺术”,这样的定义与我们所理解的文学的本性有所不同。文学的本质是人类的情感表达,并且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种审美情感的表达。如果不是审美情感的表达,就没有所谓的想象与感觉,就没有所谓的美感与思想,那就还不会有文学的产生。如果我们所有的文学都是伦理的与道德的,那我们就将失去所有的文学作品,失去所有的作家与艺术家。因为我们可以不需要作家与艺术家,我们只需要道德说教者和伦理教诲者。那我们还有很大的必要来讲文学史吗?我们还有很大的必要来讲文学理论吗?如果我们连美学是文学存在的基础都不愿意承认的话,那我们在就没有必要来讲文学伦理学,因为文学伦理学的前提还是“文学”,而不是“伦理”。伦理只是文学的某种因素,有的时候是核心的因素,有的时候是边缘的因素,有的时候并不存在,有的时候是种种转化的形态。所以,文学在本质上是伦理的,文学也是因为人类的伦理需而产生的,也许不太可能成为人类所共有的共识。如果我们认为有的文学作品表现了伦理主题,就认为文学的本质是伦理的,那么我们也可以说文学的本质是哲学的、宗教的、道德的、地理的、爱情的、生态的、环境的、空间的等等,那在一定程度上就等于取消了文学的本质。如果我们发现有的文学作品的产生与伦理有关,就认为文学作品的产生是由于人类的伦理需要,那我们同样也可以认为文学作品的产生是人类的劳动之结果、人类的宗教仪式之结果、人类的社会生活之结果、人类的情感表达的结果等,显然这样的结论都不是太科学的。

涂: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提出了许多前人没有涉及的重要问题,当面的论述相当精到。而为什么您对后面的两个附录,却有特别的兴趣呢?

邹:

当然是一部重要的学术著作,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前面的诸多具体论述上,对于“文艺学”概念的辨析,对于《哈姆雷特》中主人公那一段著名独白的见解,对于海明威小说《老人与海》中形象的分析等,都是具有创造性的。然而,书后的“两个附录”也相当重要,而一般的人也许不会有这样的认识。“两个附录”是作者的精心之作,并不只是对前面内容的解释,也不只是对前面内容的延伸,而是体现了作者对于文学伦理学相关理论问题的重新思考。在对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建设中,作者除在本书的第一章“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基本理论”中进行了集中讨论之外,就体现在了这“两个附录”之中。因为在第一编“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研究”之中,除了第一章之外,讨论的是“斯芬克斯因子与伦理选择”、“文学起源的误读”、“文学与艺术概念的含混”、“文学伦理学批评的道德传统”、“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文学经典的阅读、阐释和价值发现”、“西方文学的伦理批评:发展与演变”、“文学伦理学批评在中国的传、接受与勃兴”一共九章,都是对文学伦理学批评相关的专题问题的探讨。有的离文学伦理学比较近,而有的离文学伦理学批评比较远,有的甚至没有什么关系。因此,第一章所讨论的问题“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定义”、“文字、脑文本与物质文本”、“文学的物质形态”、“文学的定义”、“文学定义的相对性”等,就成为了相当重要的理论内容。因此,我们要了解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基本理论,就不可能离开对第一章以及“两个附录”的阅读与理解。特别重要的是,“两个附录”中所讨论的问题,显然要比第一章所讨论的问题要宽阔与深入,53个术语与概念就这样成为了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基石,比第一章的内容还更加全面、深入与科学。这就是我们要专门讨论“两个附录”的主要原因与重要根据。如果我们要发展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就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新的概念与术语,目的也是引起大家的兴趣与进一步讨论。笔者愿意在此再一次强调,在此所发表的一些意见,只是阅读《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的一个初步结果,是抱着学习与求教的态度的,并不是为了挑战前人的理论。对于所有的前辈学者,我们一直是相当尊重,并深怀感激的。对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讨论,这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提出者的基本态度,为了鼓励我们提出不同的意见,他多次要求我们就这些理论问题进行争论,当然他也参与了我们的争论。我的博士论文《“和”的正向与反向:谭恩美长篇小说中的伦理思想研究》就是在他的指导下完成的。这就是我们可以再次认真讨论与文学伦理学相关问题的前提。

涂:

谢谢您能回答我提出的这些问题,许多问题都是由于我们理解不到位而产生的,有的问题是由于我们固有的知识结构没有得到改造而产生的,有的问题是由于他人在运用过程中产生的。相信文学伦理学批评在未来的文学研究中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可以重新理解与解决文学作品中存在许多重要现象与根本问题。

注解【Notes】

①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61页。以下只在文中注明页码,不再一一做注。

Title: Essential Issues of the Theory of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 An Interview with Professor Zou Jianjun

Author: Tu Huiqin is from the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of Wuchang Shouyi University. Her major research focuses on Brit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

Introduction to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exerts great in fl uences on the academics after its publication. Especially the 2 appendices and 53 terms and concepts have recieved a wide range of discussion and application and have accelerated the studies of foreign literature and Chinese literature in contemporary China.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issues arising from the application, including the scholars' understanding of the theory and misapplication. In order to explore some relevant theoretical issues, the author interviewed Professor Zou Jianjun on his understanding and thinking of these issues when he studies

Introduction to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 Thus, the paper is a record of academic dialogue and the readers' criticism and comments will be highly appreciated for all views here.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criticism two appendices the value of originality

作者介绍

:涂慧琴,武昌首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主要研究英美文学与比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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