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供罗
(昆明学院人文学院)
“依经立义”一词为刘勰首创。刘勰在简述王逸对《离骚》的评论时,没有引述整句话“夫《离骚》之文,依托五经以立义焉”,而是将王逸的观点概括为:“《离骚》之文,依经立义”。“依经立义”成为一个特定的词组,出自刘勰之手,但这一词组所指称的“依据经典而确立意义”的文化现象却早已有之。先秦的不少典籍常常引用《诗》《书》而立言、立论,可以看作是“依经立义”的萌芽时期,在汉代确立儒家五经的经典地位后,“依经立义”更是成为一种普遍的思想文化现象,它既是普通大众的话语建构方式,也是儒家士子的理论建构范式和思维方式。
刘勰对“依经立义”的定型成词功不可没,但刘勰没有对“依经立义”展开深入的理论思考,这也不是《文心雕龙》肩负的任务。不过,刘勰还是在不少地方体现了对“依经立义”的体认。这种体认即体察与认识,是对于“依经立义”的认识与评论,判断与评价。这种体认不等于“依经立义”本身,而是将“依经立义”当作体认的对象,将由“经”生“义”的现象、过程及其效果当作体认的内容,由此而产生关于“依经立义”的判断与评价。这种体认也不是纯粹关于儒家、儒经的体察与认识,而要涉及所依之“经”与所立之“义”的连锁关系。刘勰对“依经立义”的体认大体表现在“依经立义”之益、“依经立义”例评、“依经立体”评述三个方面。
刘勰在《序志》篇谈到10位文论家的文论观点存在缺陷:
详观近代之论文者多矣∶至如魏文述《典》,陈思序《书》,应瑒《文论》,陆机《文赋》,仲治《流别》,弘范《翰林》,各照隅隙,鲜观衢路;或臧否当时之才,或铨品前修之文,或泛举雅俗之旨,或撮题篇章之意。魏《典》密而不周,陈《书》辩而无当,应《论》华而疏略,陆《赋》巧而碎乱,《流别》精而少功,《翰林》浅而寡要。又君山、公干之徒,吉甫、士龙之辈,泛议文意,往往间出。并未能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不述先哲之诰,无益后生之虑。
刘勰认为,曹丕、曹植、应玚、陆机、挚虞、李充等人在某些局部看得很准,但没有看到总体和大局,存在着明显的缺点,如“不周”“无当”“疏略”“碎乱”“少功”“寡要”。而桓谭、刘桢、应贞、陆云等人泛泛地议论文意,间有所得。这些文论家的症结在于:“不述先哲之诰,无益后生之虑。”王运熙、周锋认为,这里的“先哲之诰”指《序志》篇前一段谈到的《尚书·毕命》《论语·为政》中的话,即“辞尚体要,不惟好异”“攻乎异端,斯害而已。”笔者认为,此说法似乎不妥。原因有二:一、刘勰有感于现状之“散”“奇”、浮诡,“离本弥甚,将逐讹滥”,才引用经典来说理——“《周书》论辞,贵乎‘体要’;尼父陈训,恶乎‘异端’;辞、训之异,宜体于要”,并接着说“于是搦笔和墨,乃始论文”。也就是说,经典之理让刘勰有了论文的底气。那么,刘勰此处引用的《尚书》和《论语》显然是对自己而言,是一种具体的“先哲之诰”。二、刘勰批评桓谭、刘桢等文论家,“未能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接着才说“不述先哲之诰,无益后生之虑”,显然这里有将“先哲”比喻成“根”“源”之意,此处的“先哲之诰”不是具体的,而是概括的,整体的。所以,笔者认为,这里的“先哲之诰”也许不必坐实,整体地理解为“不阐述圣人(经书)的教诲,无益于后人的思考”可能更好。“先哲之诰”即是“经”;“述”指申明阐述,按照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思想,“述”指阐述儒家先哲的教诲,“述先哲之诰”正是一种“依经立义”。“不述先哲之诰,无益后生之虑”,这一双重否定句式,正体现了刘勰对“依经立义”之有益性的强调,体现了刘勰对“依经立义”功用的评论。
如果说,《序志》篇里,刘勰对“依经立义”的益处还只是一个整体的概括的感受,那么,在《征圣》 《宗经》篇中,刘勰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依经立义”能带来的具体益处了。《征圣》篇中,刘勰认为儒家经典有“繁略隐显”四种表达方式:
或简言以达旨,或博文以该情,或明理以立体,或隐义以藏用。故《春秋》一字以褒贬,《丧服》举轻以包重,此简言以达旨也。《邠诗》联章以积句,《儒行》缛说以繁辞,此博文以该情也。书契决断以象夬,文章昭晰以象离,此明理以立体也。四象精义以曲隐,五例微辞以婉晦,此隐义以藏用也。故知繁略殊形,隐显异术,抑引随时,变通适会,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
“繁略隐显”四种表达方式,是刘勰从儒家经典中总结出来的为文法则,如果这四种法则运用得当,就可以达到“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的效果。《征圣》篇文末又说:“若征圣立言,则文其庶矣。”也就是说,如果以儒家圣人(周公、孔子)为标准,征验于圣人,文章就会写得差不多了。“圣”和“经”是一体的,“作者之谓圣”,圣人是制作经书的“作者”,“征圣立言”即以“圣人”作为“立言”的标准,实则还是要“依经立义”。所以,“若征圣立言,则文其庶矣”也体现了刘勰对“依经立义”益处的认识。
《宗经》篇中,刘勰谈到了经典的地位(“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特点(“《易》惟谈天,入神致用…… 《书》实记言…… 《诗》主言志…… 《礼》以立体…… 《春秋》辨理,一字见义。”)、作用(“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所以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然后说“若禀经以制式,酌雅以富言,是即山而铸铜,煮海而为盐也。”意即禀承经书来制定文章体式,参酌雅言来丰富文辞,就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里已暗含“依经立义”的主张了,只不过这种“依立”还是侧重于“体式、语言”层面。此后,刘勰更明确主张“宗经六义”。
故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贞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
刘勰认为,文章如能宗法经典,就会获得六大优点。这六大优点,按刘永济的意见可分为三类,“情深风清,‘志’之事也;事信义贞,‘辞’之事也;体约文丽,‘文’之事也…… ‘志’者,作者之情思也,‘辞’者,情思所托之以见之事也。‘文’者,所以表其‘事’而因以见其‘志’者也。”换句话说,如果能宗法效仿经典,就会在情志思想、文章事料、文辞表达三个层面都将得到启益。
在《宗经》篇文末,刘勰说“励德树声,莫不师圣,而建言修辞,鲜克宗经。是以楚艳汉侈,流弊不还,正末归本,不其懿欤!”意思是人们在“励德树声”方面知道要学习圣人,而“建言修辞”却很少以经典为标准。这样的结果导致楚辞艳丽汉赋浮夸,流弊难返。如果能“宗经为文”,“依经立义”,就可以“正本归末”,这不是很美好吗?“正末归本,不其懿欤”正体现了刘勰对“依经立义”有益效果之体认。
可以说,刘勰通过三篇文章,《序志》篇从反面,《征圣》《宗经》从正面,一正一反两个方面体现了他对“依经立义”的益处的认识。
刘勰在《文心》中对“依经立义”的体认,还有一个重要的表现在于对历代文士“依经立义”案例的评述。当然,有时刘勰只是描述了“依经立义”这一现象,有时则既有描述又有评论。试举几例。
1.“韦孟首唱,匡谏之义,继轨周人。”(《明诗》)韦孟曾为“楚元王傅,傅子夷王及孙王戊。戊荒淫不遵道,孟作诗讽谏。”其谏诗曰:
肃肃我祖,国自豕韦,黼衣朱绂,四牡龙旂。……
于赫有汉,四方是征,靡适不怀,万国逌平。……
如何我王,不思守保,不惟履冰,以继祖考!邦事是废,逸游是娱,犬马繇繇,是放是驱……
嗟嗟我王,汉之睦亲,曾不夙夜,以休令闻!……
非思非鉴,嗣其罔则,弥弥其失,岌岌其国。……兴国救颠,孰违悔过,追思黄发,秦缪以霸。岁月其徂,年其逮耇,于昔君子,庶显于后。我王如何,曾不斯觉!黄发不近,胡不时监!
此诗无论是四言的形式,重章叠句的结构,还是讽谏的用意,都继承了《诗经》的传统。其中的“履冰”正来源于《诗经·小雅·小旻》“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毛诗序》:“《小旻》,大夫刺幽王也。”郑笺订正:“当为刺厉王。”不管是刺幽王还是厉王,都表明此诗作者忧心国事、提防小人的敬慎之心。韦孟用此典故,也是希望楚王戊能保持敬慎之心,以承继先王之德。此外,韦孟诗中的“追思黄发,秦缪以霸”的典故可见于《尚书·秦誓》。秦穆公伐晋,失败而归,自悔己过,誓戒群臣,“尚猷询兹黄发,则罔所愆。”孔安国注:“今我庶几以道谋于黄发之贤,则行无所过矣。”韦孟用“黄发”的典故也是希望楚王戊能吸取教训,多向长寿之贤者请教。韦孟诗中的“讽谏之义”可看作是“依经立义”的实例。刘勰所谓“匡谏之义,继轨周人”指出了韦孟是以周人(包括《小旻》的作者与秦穆公等)为效仿对象。
2.“若夫子云之表充国,孟坚之序戴侯,武仲之美显宗,史岑之述熹后,或拟《清庙》,或范《駉》 《那》,虽浅深不同,详略各异,其褒德显容,典章一也。”(《颂赞》)扬雄的《赵充国颂》摹仿《诗经》中的《商颂》首篇《那》、班固的《安丰戴侯颂》、史岑的《和熹邓后颂》模拟《鲁颂》首篇《駉》,傅毅的《显宗颂》,模拟《周颂》首篇《清庙》,虽然深浅不同,详略各异,其褒扬德行显发仪容,基本法则是一致的。本段关于扬雄、班固等人“依经”而创“颂”的述评,既有分类(或拟《清庙》,或范《駉》 《那》),又有总括(褒德显容,典章一也),显示了刘勰对多位模拟《诗经》创作颂体的作家的深入体察。
如果说“匡谏之义,继轨周人”侧重于义理依立关系的评述,那么,本段关于多位作家“依经”而“颂”则侧重于文章体式依立关系的评述。
3.群体性“依经立义”评述
除了对个体“依经立义”进行评述外,刘勰还对群体性的“依经立义”现象进行述评。“诵诗观志”可视为春秋战国时期处于萌芽状态的社会性、群体性“依经立义”,而西汉宣帝“石渠论艺”和东汉章帝“白虎讲聚”是更为典型、更为重大的群体性“依经立义”学术讨论活动。“至石渠论艺,白虎讲聚,述圣通经,论家之正体也。”(《论说》)“石渠论艺”发生在汉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在石渠阁),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博士。”此次讨论,由汉宣帝亲自决定是非,并将当时讨论记录整理成 《议奏》,其中《书》类《议奏》四十二篇,《礼》类《议奏》三十八篇,《春秋》类《议奏》三十九篇,另有《五经杂议》18篇(入《孝经》类)、《论语》类《议奏》18篇。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最高统治者组织并裁决的讨论五经学术活动,其主要方式是“依经立义”,类似的故事在东汉章帝时再次发生,史称“白虎讲聚”。建初四年(79)十一月,“下太常将率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今《白虎通》)。”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由皇帝组织并裁决的讨论五经大型学术活动,其主要方式仍是“依经立义”。刘勰认为,这两次学术讨论活动都是“述圣通经”。“述圣”即阐述圣人,“通经”即贯通经书,“述圣通经”自然也是“依经立义”。刘勰评论说“述圣通经,论家之正体也。”也就是说,“述圣通经”,“依经立义”是论者的正宗体式。
刘勰还描述了“石渠论艺、白虎讲聚”对文风的影响,“中兴之后,群才稍改前辙:华实所附,斟酌经辞,盖历政讲聚,故渐靡儒风者也。”东汉建立之后,众多作家的写作道路稍有改变,文辞与内容所依从的轨范,均由斟酌经典文辞而来,大概是多次聚集学者讲经,因而逐渐浸染了儒学的风气。
刘勰在谈论文体、文风时,注意从文体、文风与经典的依立关系进行考察分析,体现其对“依经立义”的体认。可从以下几点看出。
1.《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然后诠评昭整,苛滥不作矣”。“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正是“依经立义”的另一种表述,刘勰认为它应该成为史书创作的一大原则。
2.《史传》:“昔夫子……修《春秋》……然睿旨幽隐,经文婉约,丘明同时,实得微言,乃原始要终,创为传体。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于后,实圣文之羽翮,记籍之冠冕也”,刘勰认为,与孔子同时的左丘明,真得孔子的微言大义,创为《左传》。“传”即“转”,转相接受孔子作《春秋》之意,以传授后人,实在是圣人之文的羽翼,史籍的佳作。这是把《左传》看作是“依经立义”的结果,并点明其意义。
3.《封禅》:“树骨于‘训’、‘典’之区,选言于宏富之路”“使意古而不晦于深,文今而不坠于浅;义吐光芒,辞成廉锷,则为伟矣。”其中的“树骨于‘训’、‘典’之区”是说要学习《尚书》的《伊训》《尧典》一类作品以建立刚健的骨力,“选言于宏富之路”自然也有主张从广博的五经中选取材料之意。如此的封禅之文自然就能文义光耀,言辞锋锐。
4.《诏策》:“《诗》云‘畏此简书’,《易》称‘君子以制数度’,《礼》称‘明神之诏’,《书》称‘敕天之命’,并本经典以立名目。”刘勰认为,“书”“制”“诏”“命”等文体,都是依据经典而立的名目。刘勰关于文体“依经立名”的陈述也体现了他对“依经立义”的体认。
5.《议对》:“必枢纽经典”。“(议)故其大体所资,必枢纽经典。采故实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理不谬摇其枝,字不妄舒其藻。”刘勰认为,“议”体的创作原则一定要以经典为枢纽。
6.“典雅者,熔式经诰,方轨儒门者也”(《体性》)。刘勰认为典雅的文风是取法经典体式,遵循儒家规范达成的。《定势》“模经为式者,自入典雅之懿”,在体势上模仿儒家经典的,自然有典雅的妙处。所谓“熔式经诰”“模经为式”,也就是“依经立义”“依经立体”,文风自然就有典雅之美。
7.“熔铸经典之范”(《风骨》)。“熔铸经典之范,翔集子史之术,洞晓情变,曲昭文体,然后能莩甲新意,雕画奇辞”(《风骨》)。刘勰认为,融会贯通经典的规范是形成风骨的重要条件。
综上所述,从刘勰关于“依经立义”之益、“依经立义”例评与“依经立体”评述三个角度可以看出,尽管刘勰对“依经立义”没有做深入的理论探究,但他对“依经立义”的体认还是全面而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