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3月1日实施
◎李林
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月25日获得表决通过,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问世完善了我国文化法律体系,提高了公共文化建设法治化水平,为各级政府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了法律保障。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共分总则、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65条。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和范围作出明确界定。
二是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应当遵循的主要原则。
三是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重要制度,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协调机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制度、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制度等。
四是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责任,如经费保障、人才保障、监督管理等。
五是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法律程序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管理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