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贤春
环境保护应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抓手
文|刘贤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包括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这是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长期实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时代发展目标趋势,作出的科学准确判断。环境保护要尽快适应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转变,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抓手。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环境保护只有尽快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转变,环保之舟才能沿着“十九大”开辟的新航线破浪前行。陈旧思维方式如不尽快打破,就会随影同行,非但不能尽快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转变,还会束缚环境保护的手脚。因此,尽快适应“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新转变、新判断、新要求,是深刻学习、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新部署,开创新时代环保工作新征程的首要前提,各级环保部门和有关方面,须从思想上真正认清环保进入社会主要矛盾因素的深刻内涵、重大意义和目标指向,把思想统一到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上来,统一到生态文明建设及其环境保护的新部署上来,保持思想高度适应、高度自觉,坚决摈弃学归学做归做、说的好做得差的“两张皮”,坚决摈弃因循守旧、思维固化、松软懒散的工作作风,争做新时代环境保护的急先锋。
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环境存在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制约因素,政策措施就要比过去更严,要求更高。因此,要用新视野、新要求、新标准,对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制度、规划、标准、技术规范等)进行全面审视(查),需作出调整的尽快调整,需修定的尽快修定,该停止的果断停止,需要重新制定的力行制定,避免“低标”带来的日后工作被动及“修补”损失。
青山绿水,美丽山川,秀美生态,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新需求,也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重要方面。而在环境问题突出的当下,提高人民对美好环境的享有度,解铃还需系铃人,作为美好环境的享有者环境污染制造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尽快在行动上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转变,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善待自然,像爱护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环境,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环境,积极强化环境法制意识,自觉履行环保义务,从身边可以做的事情做起,为生态文明建设献智添力;用新时代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理论武装自己,与过去不环保行为彻底决裂;凝心聚力,共治共防,敢于同不环保的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和凤凰涅槃的精神,组织和依靠人民群众,打一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战。党委政府要不忘初心,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促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为一方蓝天碧水、美丽生态、美好生活而履责尽责,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