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育精准扶贫有序推进

2017-11-09 07:33
云南教育·视界 2017年8期
关键词:贫困县县域资助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五个一批”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云南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部署,制定实施《云南省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等文件,深入推进高校“挂包帮”有关工作,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初见成效。

首先,在6个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成立了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和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直过民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将辍学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情况作为贫困户、村、县退出的硬指标,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与贫困县脱贫挂钩衔接机制。

二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识别基本完成。对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建立学龄人口就学和资助状况数据库,加强动态跟踪,为保证贫困学龄人口应学在学、应助尽助提供技术支撑。经建档立卡大数据平台与教育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比对,2015-2016学年共有小学至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722 721人,其中小学398 345人,初中222 071人,普通高中69 208人,中职33 097人。

三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人人有学上”。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国检”,是贫困县脱贫摘帽的基本条件之一。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为抓手,努力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一是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生均教育经费可携带。2016年下达义务教育保障资金82.51亿元。二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三是2016年投入“全面改薄”资金47.69亿元,其中在8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投入35.93亿元;投入校舍建设资金87亿元,85个片区县投入60.3亿元。四是截至2016年已有52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其中22个为贫困县。五是控辍保学不断新增硬措施。把控辍保学作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精准扶贫的关键,以“不让一个学生失学”为目标,持续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一县一案”,建立健全监测机制、报告及帮扶机制等6项制度。将控辍保学情况纳入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一票否决”指标。

四是职业教育保证“个个有技能”。一是启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00亿元用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扩大中职教育规模。成功举行2017年云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和高等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参与活动的人数达29万人。2016年下达招生计划27万人,录取28.44万人。三是支持高职院校与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共同开展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启动2017年“五年制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专项计划”,拟安排五年制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专项招生计划2 000名,招生计划全部为公办五年制高职院校。四是以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载体,投入资金500万元,开展各类技能培训40余万人次。

五是制定和落实各项招生计划倾斜政策。贫困专项高校招生计划人数,从2012年的913人扩大到2016年的5 119人;其中省内高校专项招生人数从2012年的309人增加到2016年的2 380人,明显扩大了贫困地区和农村户籍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安排预科录取农村考生2 455人。2016年共有17.88万农村考生被高校录取(占被录取考生数的76.72%)。

六是精准资助兜底线。建立了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相对完整的资助体系,2016年资助学生172万人次(义务教育除外,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资助资金43.13亿元,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实现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下达资金5 194.96万元,资助学生148 467人。建立了对考入高等院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资助体系,加大对“直过民族”、藏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倾斜资助,除享受其他资助政策外,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 000元的学费奖励。在怒江、迪庆和镇、彝、威地区建档立卡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正在制订《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云南省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其次,探索形成一批教育扶贫典型经验:

一是精准解决“直过民族”语言关。“扶贫先扶智”“扶智先通语”。印发实施《云南省“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编写、印发了“直过民族”培训教材,完成了300人教材教法一级培训任务,为各地培养培训工作骨干队伍。全面启动“直过民族”推广普通话攻坚工程,在“直过民族”地区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推普一起走”活动,通过孩子教父母和亲戚、朋友学说普通话,帮助“直过民族”地区不通汉语人群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推进“直过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区域达标工作,补齐乡村普及普通话“短板”。教育厅向省财政、国家相关部委积极争取落实经费,2016年中央、省财政已划拨1 460万元“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培训经费。累计完成1 700名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提高任务,24 200名不通汉语少数民族群众经过普通话培训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达到汉语“脱盲”标准。首次对“直过民族”聚居区乡村小学校长、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共培训了496人,投入培训经费146万元。

二是高位推进职业教育扶贫。一是创新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扶贫工程。创新融资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00亿元用于职业教育扶贫。按计划,一期(2016年)实施38个项目,总投资148亿元,二期(2017、2018年)实施73个项目,总投资227亿元。到2020年,项目建设全部完工。一期38个项目已于2016年12月16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评审,取得总授信额度118.176亿元。二是在怒江、迪庆州实施职业教育全覆盖,推动普职协调发展。怒江、迪庆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在校学生达5 884人。两州中职学生除享受国家和云南省优惠政策外,每人每年再增加2 500元的生活资助,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提供。同时,省级还组织了全省27所优质中职学校专门招收两州学生。对迪庆州、怒江州而言,每招收1名初中毕业生,3年期间每人基本上可以享受到15 000元的生活资助和免学费补助。三是扩大中职教育规模,2016年下达招生计划27万人,录取28.44万人。对“直过民族”中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中职免费教育;支持高职院校与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共同开展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2016年招生计划47 832人,录取51 678人。

三是统筹建立贫困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与脱贫摘帽挂钩制度。在《云南省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中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作为贫困县教育贫困退出的标准之一,进一步压实“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地方政府责任。坚持脱贫摘帽、教育先行、适度超前,所有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规划只有提前,没有滞后。2016年,省财政安排5.8亿元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对已通過国家认定的9个县(市、区)和2016年规划完成的49个县(市、区)每县分别安排1 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各相关县(市、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均衡评估验收标准各项要求,不断整合资源,加大教育投入,按照省定办学基本标准,科学调整校点布局,强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截至2016年已有52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其中22个为贫困县。

四是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启动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省财政2017年预算300万元,征集并确定年度培养计划356人,其中小学全科教师212人,初中一专多能教师144人。2016年下达88个贫困县“特岗计划”招聘指标3 970人,实际招聘3 890人,到岗3 839人;2017年下达88个贫困县招聘指标3 624人。落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与省委编办、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全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学生规模在200人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的班级与教职工比例核定教职工编制。落实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贴“500+x”差异化政策,2016年底实施县(市、区)比例达72%,乡村学校覆盖比例达94%,乡村教师覆盖比例达80%,2017年内力争实现县(市、区)、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三个“全覆盖”。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制度。“国培计划”2016年共为85个片区县培训教师96 570人、2017年计划培训人数不低于2016年。“省培计划”2016年共为85个片区县培训教师10 796人、2017年计划培训10 5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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