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平,杨蕾蕾
(重庆理工大学 a.知识产权学院; b.“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研究院,重庆 400054)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价值链研究
苏 平a,b,杨蕾蕾a
(重庆理工大学 a.知识产权学院; b.“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研究院,重庆 400054)
知识产权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日益成为检验企业间和国家间竞争力的战略性要素,而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下。为此,亟待深入探讨新思路,寻找一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道路。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价值链,分析知识产权价值链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关系,以及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各个阶段所起的作用。最后,基于两者的关系,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性建议。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价值链;服务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科技创新研究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发源地。依托政府对这些主体的各项推进政策,科技成果的数量也在逐年不断地增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作用的一个关键环节是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我国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在不断努力进行调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的要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和产业化;2015年国家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新的修订。然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总体状况并不理想,转化效率远低于发达国家,相当一部分科技成果获得鉴定后就被束之高阁。原因在于我国的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科研模式较传统,科技工作思路不灵活,导致科技成果质量普遍较低;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较简单,转化过程中的相关权利归属不明确,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且缺乏中试基地,使大部分科技成果处于实验阶段;三是科技成果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功能单一,提供信息服务不及时、不准确、不对称,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周期较长、转化过程碎片化;四是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高,难以从常规的商业渠道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1]。
正是以上症结性问题的存在,致使我国现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理想。为破除这些“中梗阻”,亟待深入探讨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瓶颈的新思路。并不是所有的科技成果都可以转化,只有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才有转化的意义,无论哪种科技成果都不可能直接产生独占权利,这时便需要知识产权化这一过程为其服务[2]。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缩短转化周期,急需一套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为此,笔者在本文中提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价值链。本文基于传统价值链,提出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概念,分析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构建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关系,以及知识产权价值链各环节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所起到的作用,最终基于两者关系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性建议。对知识产权价值链的研究不仅响应了国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政策制度,同时也为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对策提供了支撑,进一步为科技创新和国民经济发展增强了动力,具有长远的价值和意义。
(一)传统价值链的提出
1985年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在其《竞争优势》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价值链”概念。在波特看来,价值链是指厂商内部和厂商之间为生产最终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所经历的增加价值的活动过程,将企业看成是一个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种种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分离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都可以用价值链来表示[3]。波特的价值链通常被认为是传统意义上的价值链,它由5种基本活动和4种辅助活动组成,包含了商品或服务在创造过程中经历的从原材料的选择到终端消费品生产的所有阶段。
(二)知识产权价值链
从波特的价值链理论可以看出,科研活动从研发到成果转化的过程也存在一条知识产权价值链。在这条价值链上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即是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最大化。目前,我国已有学者对知识产权价值链进行了相关研究:陈昆、马鸣萧提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实质是知识产权资产价值链的管理,通过对知识产权资产产生与流动过程中的基本活动、辅助活动的构成及其之间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形成了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运动的规律,并以此构建了知识产权资产价值链模型[4];柴金艳提出了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概念,将价值链的概念与知识产权管理有机结合[5]。在知识产权最大化路径研究方面,徐春林提出了基于产品不同生命周期的专利管理策略;熊小荣则构建了基于价值导向的专利生命周期管理体系[6]。综上,现有学者对知识产权价值链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等方面。对知识产权价值转化的研究较少,而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也在于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即知识产权价值链。
结合传统价值链的观点和已有学者对知识产权价值链的研究,笔者将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与知识产权价值链相结合,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价值链。科技成果转化大体分为成果研发试验阶段、中试阶段、商品化阶段、产业化阶段。知识产权价值链是体现知识产权权利转化运用的全流程,也是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全流程,不同环节之间存在逻辑递进关系,并且各环节之间具有不可分割性。它将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不同阶段连接起来并加以组织,在这个过程中强调协调分工与系统的优化整合,最终将知识产权转化为有价值的商品。与成果转化周期相结合,本文构建了知识产权价值链的3个阶段:知识产权形成阶段、知识产权运营阶段以及知识产权维护阶段。这3个阶段中存在一些重要环节,分别是:形成阶段的知识产权信息收集与获取、知识产权权利确定;运营阶段的知识产权产品化、知识产权商品化、知识产权市场化;维护阶段的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权利保护。
(一)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形成可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产品的科技含量低、能源损耗大等问题已成为我国科技经济界的一大症结。研究出一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价值链,不仅可以减少科技成果转化中一些不必要的时间、财产浪费,也能使科技成果转化趋于流程化,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例如,在知识产权形成阶段,对相关领域的专利进行检索和分析,形成专利布局,通过专利布局有效地确定相应的技术含量;在确定知识产权的权利时,制定相对合理的权利归属标准,使容易出现分歧的权利归属更加明确,由此也可以避免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一些争端;在知识产权运营阶段,确定需要转化的知识产权的主体与客体,以及成果转化所需要的平台,还有相应的人员专业素养的培训等;在知识产权市场化阶段,做好成果转化后的维权和保护服务,形成系统化的维权服务平台。这一系列价值链的形成从整体上可以有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知识产权价值链拓展了成果转化中的价值创造空间
事实上,知识产权价值链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在内在本质上应该是相互依存的。立足于科技成果,遵循知识产权价值链规律,知识产权化的科技成果还存在着无限的价值再造空间。可以从知识产权价值链的优势出发,根据企业自身和社会大环境的背景,挖掘出科技成果转化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的价值创造空间[7]。比如,在知识产权价值链中,一些起辅助作用的活动也可以在成果转化中成为增值活动;或者在成果转化过程中,一些重要环节点会出现知识产权价值增值空间。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形成过程中,不断地挖掘出新的知识产权价值,并使其价值最大化。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价值链除了知识产权信息收集与获取、知识产权权利确定、知识产权产品化、知识产权商品化、知识产权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权利保护这几个主要活动之外,还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人员配置和培养以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辅助活动。知识产权价值链服务贯穿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基于知识产权价值链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关系,本文构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流程示意图(图1)。
图1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流程
如图1所示,笔者所研究的知识产权价值链是将知识产权的形成过程与科技成果转化各阶段相结合,在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形成的同时,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的关键是要认清知识产权价值链各个环节在整个转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厘清各环节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具体按照知识产权价值链的3个阶段来叙述。
(一)知识产权形成阶段
1.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为科技成果提供准确定位
知识产权价值取得活动由知识产权价值链中的信息收集和知识产权创造取得构成。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初级阶段,需要对相关的技术领域的信息进行检索与分析。在这一过程中,首先要确定一系列较好的专利检索工具,例如Cnipr、Incopat等。通过对某技术领域专利信息的检索与分析,制作出专利地图,布局专利,从而能够对该项专利技术进行准确定位,确保技术的含金量。在科技成果完成初期,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其进行价值评估。这一系列程序能为技术成果提供精准定位,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技术创新,通过检索、筛选、申请权利等步骤使其最终稳定地形成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取得活动包含了从最初的信息获取到形成具有产权权利性质的知识产权成果的全过程[8]。技术创新是知识产权价值原始积累的起源,尽管这一过程发展缓慢,但却是知识产权价值链运作的前提。检索和搜集知识产权信息,既有利于激发技术人员的创造灵感,为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9],也可以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初期阶段为技术提供准确的信息定位,使其顺利地形成知识产权权利。
2.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的确定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认定
知识产权形成除了获取信息之外,还需要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进行确定,在这一阶段就要重视产权保护。经过研究、试验、生产成品等阶段的技术成果已经比较成熟,此时应当积极申请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来确定知识产权的归属,获得应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这一举措为成果转化之后的各阶段提供了基础与便利。因为科技成果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对权利归属进行确定,节省了科技成果转化初始阶段的时间,并能够促进科技成果的认定。例如,对于属于职务发明的科技成果,如果对其权利归属制定了明确的标准,对其利益分配制定了较合理的依据,就能够减少因知识产权归属不明确、利益分配不合理而造成的各种分歧与纠纷。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为科技成果的有效认定提供了便利。
(二)知识产权运营阶段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价值链中,知识产权运营是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个阶段。知识产权运营,简单地理解,就是权利人为了实现某种商业目标而使用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的活动,商业目标可以是获得现金、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研发自由等,而具体的行动则包括许可、转让、融资、转手给NPE、诉讼等。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本文将知识产权运营阶段研究的重点分为知识产权产品化、知识产权商品化、知识产权市场化等环节。各个环节相互递进,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运营平台、运营模式、商业模式,以及人员的专业素养等因素。
1.明确知识产权的主体与客体能够促进科技成果产品化
科技成果在确定权利之后,便进入转化环节。知识产权产品化即开发过程,也叫知识产权生产,是将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的阶段。这是将科技成果投放市场所必经的过程,因此在这个时间段内,我们需要明确知识产权的主体与客体。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即该项技术成果的归属方,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获得知识产权权利的某项科技成果。明确知识产权的主客体,能够促使科技成果顺利地从开发阶段进入生产阶段。
2.系统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商业模式能够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
知识产权商品化是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手段。在某项知识产权成果成为产品之后,要使其进一步成为商品,以满足各种消费者的需求。而且在这一过程中,要尽可能地形成属于自己的品牌,并开发其销售渠道,使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更便捷。知识产权从产品变为商品,需要交易这个过程来实现。在交易阶段,可以利用一些系统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如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与运营云平台,其汇聚了优质的知识产权资源,为需求者提供各类科技成果等服务。目前,国内外一些交易平台已经比较成熟,例如国外的Yet2.com、Ocean Tomo、TYNAX,国内的技E网、汇桔网等,不同的运营平台有各自的商业模式和平台优势。在知识产权价值链中,对其中发展较好的平台,根据平台特色以及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分类,形成一系列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平台系统,使知识产权的需求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得到应有的服务,从而使科技成果有效地转化为有价值的商品,促进了知识产权的商品化。
3.多样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有助于科技成果市场化
知识产权市场化,是将作为知识产权载体的科技成果形成产品后,在市场上实现其交换价值,使科技成果产业化。在产业化阶段,要理清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其中包括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等交易模式,以及知识产权的入股、质押、信托、证券化等知识产权的投融资模式。运营的途径还包括产品的制造和营销、防止竞争对手产品进入市场、对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诉讼、对科技成果进行价值评估等。根据运营模式的特点和知识产权化的科技成果的特点,为某项科技成果定制合理的运营模式。从而使该项成果顺利地投入市场,实现市场化。
(三)知识产权维护阶段
1.知识产权服务巩固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
知识产权服务主要是指对知识产权的形成阶段和运营阶段进行的信息维护、技术服务、产权保护等行为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主要是为知识产权的顺利运营保驾护航,通过各种有利方式提高成果转化的效率;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每个阶段都需要一定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主体既包括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包括企业外部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网络咨询平台等。这些中介机构与服务平台贯穿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整个过程,为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提供相应的服务,对科技成果转化各个阶段的漏洞或问题加以修补或解决,从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整体效率。
2.知识产权保护为科技成果的转化保驾护航
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指通过管理或法律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权利纠纷进行处理,并对现在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保护。在保护科技成果自身合法的知识产权的同时,要不断监控知识产权各个阶段的权利变换状况,防止突如其来的侵权纠纷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当侵权行为已然发生时,应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知识产权利益维护。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整个周期的各环节提供有效及时的服务,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人才的合理匹配能够为科技成果转化开拓渠道
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每个环节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专业人才是知识产权价值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人才需求。例如,在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阶段,针对不同的信息技术和不同的产业,需要匹配不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知识产权运营阶段,需要有能够熟悉、了解和运用各种运营模式的知识产权人才;在知识产权维护阶段,需要有懂维权诉讼的法律人才。为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匹配专业性人才,能够加快各个环节的运作效率,减少差错,同时为科技成果转化开拓渠道。
针对前面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基于知识产权价值链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出如下关键性建议。
(一)要促进科研模式的市场化导向
无论是高校还是科研机构,科研模式都应从传统的供应模式转变为需求模式。在进行一项科技研究之前,要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以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后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和实际生产。在研发时,要选择最具市场价值的项目进行研究。试验阶段,选择科技成果中最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部分进行生产,针对市场需求,转化具有现实效益的科技成果。
(二)加强科研信息检索与分析,确保科技成果质量
科技信息、专利信息等是科研工作的重要因素。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源头,专利检索与分析是十分必要的。通过检索了解科研项目现阶段的市场份额,对某项技术领域进行深度的检索分析,一方面,可以从中找到技术空白点,拓展研发思路,积极申请专利,形成知识产权,积累更多的科技成果;另一方面,对现阶段市场中存在的同类技术领域进行分析,明确科研项目的现状,做好专利规避和预警工作,防止科研成果进入市场后因侵权等而失效,导致科研成本的浪费。这不仅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后期工作提供了安全保障,同时也能够确保可转化的科技成果的质量。在对科研信息进行专利检索分析时,既可以用科研经费购买检索平台资源,这样可以充分查找自己所需的各种信息,也可以通过与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合作,从而可以节省一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总之,对科研信息的深度检索与分析,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
(三)明确成果转化中的权利归属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问题的主要是职务发明成果。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利归属的确定以及对科技成果利益的分配还存在着不明确、不规范等缺陷。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学习一些高校的做法。如在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上,西南交通大学的规定:“学校与职务发明人就专利权的归属和申请专利的权利签订奖励协议,规定或约定按30%∶70%的比例共享专利权。职务发明人以团队为单位的,其内部分配比例由团队内部协商确定。”*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在利益分配上,可以学习重庆理工大学,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的不同而形成具体的利益分配机制。例如,其中一条规定是:“学校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的,技术股权的70%归成果完成人所有,30%归学校所有。学校实际获得的股权收益按如下比例分配:50%作为学校事业发展基金;20%作为学校科研发展基金;20%作为成果完成人所在二级单位科研发展基金;10%为成果管理及转化的管理费。成果转化收益在课题组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分配,由其内部协商决定,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重庆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这样明确地规定具体数额,不仅明确了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科研人员的积极主动性,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便利。
(四)鼓励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模式多样化
在知识产权运营阶段,首先需要解决投资渠道问题。政府应该采取相关措施使更多的资金可以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做到以政府引导为主。同时,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调整金融政策,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制订科技成果转化扶持政策,从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进行投资,形成各阶段的资金保障[9]。其次,尝试将风险投资资金投入到科技成果转化中。这一融资方式非常有利于发展潜在价值巨大的新技术,如在一些高新企业中,很多都得益于风险投资。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融资过程也应当尝试建立风险投资系统,一方面,制定一些税收减免政策,形成信用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另一方面,在风险退出机制上,实行知识产权保护,保证风险资本的退出[10]。
(五)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中的中介信息平台
在知识产权维护阶段,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出现的技术供给与需求信息不对称、市场应用前景信息不畅通、转化过程碎片化等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各环节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各阶段出现的中介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各种类型的中介机构,如技术转移机构、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等[11]。通过优化这些平台的服务,将供需双方的信息进行合理的匹配,使企业能够更快地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科技成果,使科研机构能够很好地实现科技成果的价值,这也间接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另外,对科技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掌握随时应变的市场信息,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指明方向。同时,还要及时提供科技成果的法律状态信息,以便使科技成果在转化的各个阶段都有知识产权法律作保障。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价值链是一条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流程,以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为主线,以信息平台资源、知识产权相关管理制度和人员配置等因素为保障,以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为手段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在整个链条中,各重要环节点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不同阶段提供服务。在知识产权形成阶段,检索并分析相关信息,以确保科技成果质量;在知识产权运营阶段,为科技成果商品开创属于自己的品牌并拓宽相关销售渠道,以顺利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在知识产权维护阶段,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阶段出现的诸如法律等问题进行服务。这一价值链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便利,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一种有效工具。但在对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各环节点研究以及服务流程分析的过程中仍有不足之处,例如:对于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具体环节点的划分还有待完善,建议的实践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1] 杨勇,吴颖,张伟.新知新觉: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中阻梗”[N].人民日报,2017-03-23(007).
[2] 罗蓉蓉.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服务[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21(34):114-116.
[3] 陈慧杰.价值链理论的研究综述[J].大众商务,2010(10):47-48.
[4] 陈昆,马鸣萧.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链模型及分析[J].中国市场,2012(6):60-61.
[5] 柴金艳.基于价值链的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培育——以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6(22):53-56.
[6] 熊小荣,张超峰.构建基于价值导向的全生命周期专利管理体系[J].通信企业管理,2011(5):74-75.
[7] 李涛, 李秋. 西部地区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及特征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5(11):41-46.
[8] 唐恒,张旸.基于价值链的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15):175-180.
[9] 雷英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其影响因素分析[D].福州:福州大学,2014.
[10] 余国胜.××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D].重庆:重庆理工大学,2014.
[11] 陈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7.
ResearchontheIntellectualPropertyValueChaintoPromotetheTransformationofScientificandTechnologicalAchievements
SU Pinga,b, YANG Leileia
(a.Intellectual Property Institute; b.“The Belt and Road”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novation Development Institute,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hongqing 400054, 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are increasingly becoming strategic elements of the competitive forces of enterprises. But some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that lead to the transformation efficiency in China is relatively low. Therefore, there is an urgent need to explore new ideas, and find a new way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value chai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and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value chai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and the role of every link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value chain in the process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Last, based on their relationship, it proposes some key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tellectual property; value chain; service
2017-05-21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互联网+’时代下专利运营商业模式构建研究”(CYS1622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基于诉讼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国际化专利风险预警研究”(17SKG140)
苏平(1967—),男,四川广安人,博士,教授,合作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
苏平,杨蕾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价值链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10):99-105.
formatSU Ping,YANG Leilei.Research on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Value Chain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17(10):99-105.
10.3969/j.issn.1674-8425(s).2017.10.013
F204
A
1674-8425(2017)10-0099-07
(责任编辑冯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