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共享共赢”进行到底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共享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提出。2016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对共享发展理念进行了深入阐述,“共享”由此成为响彻神州大地的热词,“共享发展”也成为党和国家今后长期坚持的施政纲领和执政理念。
时至今日,“共享”理念影响所及,已经贯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经济领域,共享经济已经覆盖各行各业,以“共享”实现“共赢”,已经成为众多商界有识之士的共识。以眼镜行业为例,“共享”之风扑面而来:从过去个体经营者和企业的单打独斗,到如今“合伙人”制度以及“众筹”模式的遍地开花;从以往传统行业和产业链的界限分明、株守方寸之地,到当下大胆突破、打破行业和产业链界限的“跨界合作”,无不体现了“共享共赢”的经营理念。
近年来,特别引人关注的是,江苏丹阳、深圳横岗、浙江温州等重要眼镜生产集中地,在打造品牌的过程中,团结协作、抱团取暖已经成为“新常态”:在丹阳,继2014年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丹阳眼镜”集体商标后,服务类别集体商标注册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中;在深圳横岗,越来越多的眼镜制造企业以“横岗眼镜”的集体形象组团亮相国内外大型眼镜展,并且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横岗眼镜”集体商标;在温州眼镜制造企业集中的瓯海区,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申报的“温州市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集体商标亦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目前“瓯海眼镜”集体商标的申报注册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据有关人士介绍,上述集体商标和区域品牌的打造,得到了当地众多眼镜制造业同行的积极响应和配合。特别是在温州,众多眼镜制造企业为集体商标和品牌的建设献计献策,经营者热情之高,超乎想象。这与十几年前注册集体商标和打造集体品牌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和商会喊破喉咙而无人问津的现象,形成鲜明的对比。“共享共嬴”理念影响之大,成效之显著,由此可见一斑。
国内外的经济发展和商业实践证明,“共享共赢”的优越性,在于能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利用资源,从而极大地提升效率,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今眼镜行业“共享共赢”理念和模式的盛行,彰显了行业的进步,因此,格外令人欣喜。
然而,必须看到的是,当我们在感佩和盛赞部分先知先觉者观念转变的同时,也毋庸讳言一些后知后觉的经营者头脑中固守的某些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视同行为冤家、视竞争者为敌人,为此不惜开展低档次、低价格的恶性竞争,到头来损人害己,严重损害行业的生态环境。对上述经营者而言,“共享共赢”理念无疑是一副清醒剂,走出狭隘的小圈子、丢掉可悲的小算盘,以包容的心态与同行携手共进,共同打造并维护和谐健康的行业生态环境,以“共享”实现“共赢”,才是唯一明智的选择。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