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新义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中心主任、法学博士、教授
分享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制作为保障
董新义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中心主任、法学博士、教授
从法律人的研究角度来讲,分享经济实际上是一个所有权由大家来共同使用的问题,是所有权的一种分化,这种发展趋势很符合现在的发展趋势。由此可见,分享经济的发展对我们从事法律的人来讲是一个很大命题,所以应当完善我们所有权的制度。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作为支撑,分享经济的发展显然也会受到很多的限制。
要发展分享经济,就必须建立信息安全的监管制度。分享经济是依托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从个人信息安全角度来看,如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好的话,那么何谈分享经济的发展?我想,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要作为我们所有平台的底线。
从市场主体来讲,分享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前端,一个是终端。从前端来看,在分享经济的模式下,运营平台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中间人,其需要承担很严格的审核义务。此外,在商业模式确定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商业秘密,包括商标权、专利等问题,不得侵犯别人的专利权,但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从终端来看,主要是法律风险防控的问题。不正当同行竞争、反垄断等问题还是要提前做好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