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永上 温文星 黎先祥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广东惠州516002)
神经外膜缝合法联合神经束膜缝合法在修复断指再植周围神经损伤中的临床研究
邓永上 温文星 黎先祥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广东惠州516002)
目的 探讨神经外膜缝合法联合神经束膜缝合法在修复断指再植周围神经损伤中的临床疗效。方法 选取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我院手足外科收治断指再植周围神经损伤患者128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4例,对照组采用神经外膜缝合法,观察组采用神经外膜缝合法联合神经束膜缝合法,观察两组临床疗效。结果 观察组患者总优良率虽显著高于对照组,但无统计学差异(P>0.05);两组患者手术平均时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随访,观察组患者手指功能恢复时间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神经外膜缝合法联合神经束膜缝合法在修复断指再植周围神经损伤中效果显著,具有较高临床意义。值得推广运用。
神经外膜缝合法;神经束膜缝合法;断指再植;周围神经损伤;疗效
断指常由多种外伤造成,如挤压伤、锯伤、割伤等,且往往伴随周围神经损伤,严重影响患者再植术后功能恢复,降低生活质量[1]。随着医学技术飞跃发展,尤其是显微外科技术的临床运用逐渐成熟,已广泛用于断指再植术后周围神经损伤修复,主要包括神经外膜、神经束膜缝合法。但不同神经损伤修复方法,其临床优势与劣势至今尚无定论。本文探讨修复断指再植周围神经损伤方法的优劣性,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前瞻性选取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我院手足外科收治断指再植周围神经损伤患者128例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参照《创伤骨科学》中相关诊疗标准[2];②均根据外伤史、临床表现、影像学等表现,明确诊断为断指,经外科手术探查明确伴随周围神经损伤;③年龄均>18岁,男女不限;④均在医师告知下自愿配合完成本次治疗及研究。排除标准:①不符合纳入标准;②因合并脑梗塞等影响术后神经功能恢复判定;③合并严重心、肝、肾及肺功能不全等而不能耐受麻醉手术者;④对麻醉药物过敏;⑤因多方面因素不能完成术后随访。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4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致伤原因、伤后至手术时间等一般临床基线资料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详见表1。
1.2 方法:两组患者入院后均完善术前相关检查,做好术前准备,选择臂丛神经进行阻滞麻醉,并用利多卡因在断指根部麻醉,麻醉起效后,对断指创面行有效清创、止血,于显微镜下仔细探查断端血管、肌腱、神经,并将其完全暴露,修整断指指骨断面,镜下精细吻合血管、肌腱。同时在确定无需神经移植修复情况下,对照组采用神经外膜缝合法吻合神经,而观察组则在对照组基础上联合神经束膜缝合法进行神经精细吻合。术后检查并保证血运情况良好,并予以预防性抗感染、止血、营养神经等对症治疗,给予换药等护理,并进行早期功能康复锻炼。
表1 两组患者一般临床资料对比分析
1.3 观察指标:①临床疗效:采用BMRC手指功能恢复评定标准[3],评价其治疗效果,分为优、良、可、差四个等级;②记录两组患者手术平均时间,同时随访并记录术后手指功能恢复时间。
1.4 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18.0软件包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观察组患者总优良率虽显著高于对照组,但差异比较无统计学意义(χ2=2.5632,P>0.05),详见表 2。
表2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n(%)]
2.2 两组患者手术平均时间及术后手指功能恢复时间比较:两组患者手术平均时间差异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随访,观察组患者手指功能恢复时间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 3。
表3 两组患者手术平均时间及术后手指功能恢复时间比较 (x±s)
随着显微外科技术的不断发展,周围神经损微创修复术已不再是医学难题。当前,对于断指伴周围神经损伤治疗大多运用神经断端吻合,主要包括神经外膜缝合法、神经束膜缝合法等,但各有利弊[4]。神经外膜缝合法单纯对神经外膜进行缝合,保证神经干完整的内部结构,操作简便;但未对神经功能束进行对位缝合,相对减缓神经轴突的再生,导致术后神经功能恢复延迟。而神经束膜缝合法却对神经功能束进行有效解剖对位,术后神经功能恢复迅速;但由于神经功能束类型多样化,寻找对位较为复杂,对手术技术要求高。随着人们对手术技术要求不断提高,对术后肢体功能恢复渴望强烈,如何选择更为有效的神经损伤修复方法已备受当代医生关注。
目前已有研究证实,联合神经外膜及神经束膜缝合运用于神经损伤修复中,能够获得较为满意的临床疗效,深受患者好评。穆合塔尔等[5]通过分析三种修复周围神经损伤方法后提出传统神经外膜缝合因其操作简便易行而优于神经束膜缝合法。而李震华等[6]研究中却指出神经外膜、束膜联合缝合法更符合神经损伤修复要求,更有利于神经纤维再生。本研究中,两组患者总优良率比较虽无统计学意义,但观察组总优良率仍高于对照组,仍具有临床参考价值。术后随访,观察组患者手指功能恢复时间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说明神经外膜、束膜联合缝合法对于患者手术预后更有优越性。
综上所述,神经外膜缝合法联合神经束膜缝合法在修复断指再植周围神经损伤中效果显著,具有较高临床意义。
[1] 廖子鸿.断指再植术临床疗效的初步观察及评估[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5,26(23):5435-5436.
[2] 张铁良,刘兴炎,李继云.创伤骨科学[M].上海: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13:642-648.
[3] 黄若强,张兆毅,邱忠朋.显微外科技术修复周围神经损伤临床观察[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5,18(4):112-113.
[4] 张振辉,陈旭义,李晓寅,等.周围神经损伤修复技术应用及组织工程技术的研究进展[J].山东医药,2014,54(15):89-91.
[5] 穆合塔尔,巴吐尔·吾斯曼,盛伟斌.3种缝合方法修复周围神经损伤的临床疗效观察[J].中国伤残医学,2012,20(11):12-14.
[6] 李震华,许峰,张中兴.外膜束膜联合缝合法在治疗上肢神经损伤中的应用[J].现代医药卫生,2008,24(19):2864-2865.
R622+.3
B 学科分类代码: 32027
1001-8131(2017)05-0447-02
惠州市科技计划项目(20160802)
2017-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