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
【摘 要】随着我国同世界各国(地区)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在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之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迎来了高速发展阶段。其一方面为我国对外贸易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由此产生的税收问题也不断的增多。我国于2016年04月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中正式推行了新的税收政策,受新税收政策的影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在征管、税务监控等方面也随之出现了相应的问题。在这一大环境背景下,本文将主要围绕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进行简要分析探讨。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电子商务税收
引言:
在整个电子商务当中,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因其交易模式主要为经由互联网进行交易,同时还涉及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其商业行为具有国际化的特点,因此使得跨境电子商务显得比较特殊,特别是在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等方面也有着极为特殊的要求。因此本文将通过简单介绍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以及最新的税收政策,在分析跨境電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基础之上谈谈自己的相关思考。
一、现阶段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与税收政策
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之下,电子商务迅速崛起并一举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一大重要产业。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跨境电子商务慢慢得以发展,其快捷、便利的在线交易和商务服务受到许多企业和自然人的青睐。有专家估计目前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规模已经突破了440万亿,而我国电子商务巨头天猫淘宝商城,在去年的“双十一”大战中,其销售额在一天之内达到了912亿。而根据我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相关统计显示,我国在2016不安短板组商务交易额已经逼近23万亿,仅网络零售市场其交易规模便超过了5万亿,其中增长速度最快的便是跨境电子商务[1]。
去年3月我国正式推行了有关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新政,取消了以往的邮税纳税方式,转而改为消费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按货物征收关税。在新政当中规定单次跨境交易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年交易值在20000元人民币以内,进口商品关税税率为0%,按照应纳税额的70%征收消费税。
二、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的相关问题分析
(一)税收征管问题
在跨境电子商务当中有许多小微企业,此类企业普遍缺乏完善的账务管理体系,出口资质不全或是根本没有,无法完善报关。而跨境电子商务中商品的订购、钱款的支付以及买卖合同的签订等均在互联网平台当中进行炒作,但存储在计算机当中的数据可以被人为更改,这也为部分小微企业创造了“可乘之机”。其通过选择提前更改相关信息数据逃避开增值税发票以进一步降低成本,扩大经济效益。在新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之下,单价不超过五百元的商品需要增加相关税负,导致此类进口商品增加了购物成本,使得跨境电子商务的价格优势进一步弱化。部分小微企业利用互联网操作中的漏洞导致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难度有所增加[2]。
(二)自身不利影响
跨境电子商务的利润相对比较高,短期内便可以完成资金周转,其需要承担的风险也并不大,但于去年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新税收政策,改变了以往的邮税纳税方式,因此使得原本的税负水平明显上升,统一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税,使得国家税收收入明显增加。除此之外,原本在邮税当中规定的五百元免征额也一并取消,这也使得进口商品和国内商品直接的税负水平基本持平,而原本在行邮税政策中经常会出现的拆弹、分包等逃税手段也再无生存空间,基本有效解决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的问题。但在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之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的中小微电商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税务监控问题
我国税务机关的信息化水平尚且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技术平台层级相对较低。但跨境电子商务当中每时每刻都会产生大量的税务信息,尤其是在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之下,人们修改和隐匿税务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内容变得更加容易,这也使得税务部门很难对企业以及自然人实施全面有效的税务监督与管控。仅凭现有的税务信息系统无法完全识别个体电商的转账行为或是企业之间的转账和交易行为,因此也使得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监督和管控变得更加困难,加大了税收流失的可能性。
三、对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建议
(一)充分利用税收新政
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笔者认为需要充分利用眼下最新的税收政策,发挥其对部分进口商品类型的降税效用。譬如对于进口的化妆品,在新税收政策之下,其增值税税率为11.9%,而消费税税率为21%,二者相加的税率仅为32.9%,而以往行邮税则税率将高达50%。好比说一款税前200元的粉底液,按照最新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税进行征税,其税费为200*32.9%=65.8元,但如果使用以前的行邮税则需要缴纳200*50%=100元的税费。总体来看,凡是价格在上百元的化妆品,在新税收政策的实行下,消费者需要承担的税收成本有所下降,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跨境电子商务的综合竞争力。通过坚持中性的税收原则,将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范围与当前税收体制相统一,以此有效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长效发展。
(二)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在现如今的跨境电子商务当中,仍然有许多电商缺乏纳税意识,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出现逃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目前许多西方国家以及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当中都实行了自行申报纳税的模式,并将其与公民的个人征信体系直接挂钩,一旦公民存在纳税不及时或是逃税漏税的问题,将直接体现在信用记录上,影响公民的就业、贷款等各个方面。因此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为有效做好税收征管工作,除了需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职能之外,同样还需要广大电商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因此我国还需要积极做好纳税宣传工作,增强电商的主动纳税意识[3]。考虑到跨境电子商务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借助网络平台开展有关新税收政策的宣传以及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譬如逃税漏税的处罚方法等,使得电商、企业以及自然人能够意识到及时纳税的重要性,从而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创造出良好的征税环境。
(三)利用信息手段监管
为了有效防止在跨境电子商务当中纳税人利用互联网的漏洞,通过篡改税务信息等方式逃税漏税,我国需要立足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国际税收征管管理力度,通过积极与各国进行税务合作交流,并主动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互联网技术等构建其完善的国际税收征管管理平台。通过全网监控各国之间的跨境电子交易以及商务数据,实现资源的高效共享,以此有效为跨境电子商务的长久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并尽可能避免我国出现税收流失的问题。对于存在恶意逃税、避税的电商,笔者认为可以在互联网平台当中直接公布电商信息,取消其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的资质,使得其他电商以及企业等可以引以为戒。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持续火热发展之下,税收征管的难度越来越大,税务部门对企业和自然人的监控难度也随之增加。针对目前存在于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我国需要通过充分利用当前最新的税收政策,积极落实好税收宣传工作,并主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收监督与管理,以此有效保障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雪莲.跨境小额外贸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分析[J].电子商务,2014,36(10):16-17.
[2]李发强.跨境小额外贸电子商务税收的相关问题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4,19(18):276-277.
[3]杨允赟.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6,33(11):69-7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