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绍东,罗金龙
基于“一带一路”的全球价值链地位分析与区域产业链构建
周绍东,罗金龙
“一带一路”的提出与建立具有重要战略性意义,因而分析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格局与全球价值链地位尤为重要。本文通过选取不同的贸易关联性指标对国家间的产品竞争力进行评价,进而引入净贸易指数(NET)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进行分析,最后构建由中国主导的区域产业链,提出相关国家在产业布局中的分工角色,构建产业互惠发展模式,完善基础设施联通,拓展投资领域合作,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一带一路”;全球价值链地位;区域产业链;实现路径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着多重挑战:经济增长驱动力之一的出口贸易持续下滑,由先前过度投资导致的产能过剩以及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等,面对诸多经济下行压力,“一带一路”的提出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是中国面对复杂的世界多边政治经济环境下的有力回应。“一带一路”具有重要战略性意义,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实现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具有深远的影响。当前如何加深中国与沿线各国间的贸易与产业合作,形成完整的区域产业链,有赖于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格局与全球价值链地位进行分析与评价。
自“一带一路”正式提出建立以来,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了不同方面的研究。一些学者从国家战略层面给予了分析,卢峰(2015)认为“一带一路”是中国新时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凸显出中国更加重视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携手共进谋求发展的清晰指向。许多学者开始对中国与“一带一路”的贸易关系进行研究,邹嘉龄等(2015)通过分析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关系得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贸易依赖程度加深。杜秀红(2016)通过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格局,发现“一带一路”区域内贸易增长很快,贸易互补性明显高于贸易竞争性。当前有关学者基于全球价值链的视角对“一带一路”进行了分析,孟祺(2016)提出构建“一带一路”制造业全球价值链,优化制造业贸易结构以促进贸易平衡,扩大制造业产能合作以推动共同发展。张茉楠(2016)认为中国构建“一带一路”着眼于重构全球价值链,形成全球价值链合作机制,从而提升全球价值链分工水平,为我国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提供机遇。
上述文献主要围绕中国与“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层面以及经贸格局进行研究,少数提出基于“一带一路”重构全球价值链或构建区域价值链,但是大多只处于理论和设计阶段。少有文章考虑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所处的全球价值链地位进行研判,进而构建一个产业贸易相互协同,互利共赢的区域产业链。本文基于此,选取不同的贸易关联性指标进行产品竞争力评价,引入净贸易指数(NET)分析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最后提出构建由中国主导的区域产业链。
“一带一路”沿线共64个国家,包括东南亚11国、南亚8国、西亚和北非19国、中东欧19国、中亚5国以及蒙古、俄罗斯。俄罗斯与蒙古有相关文献进行了研究,本文不再论述。因而对其他五大区域按照区域内贸易量与经济总量的标准各选出一个国家作为区域代表进行分析。基于此本文选取中亚的哈萨克斯坦、东南亚的马来西亚、南亚的印度、东欧的波兰和西亚的沙特阿拉伯五个代表性国家。本文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署创立的贸易数据库,对商品的分类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Rev.3)的分类方法.本文采用体现互补性与竞争性的贸易关联性分析方法,利用出口相似度指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进行测度,从整体的角度反映中国和“一带一路”五国双方的贸易依存程度和产品竞争力水平。
贸易结合度(TII)是衡量两国贸易的相互依存程度的指标,是指一国对某贸易伙伴国的出口占该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与该贸易伙伴国进口总额占世界进口总额比重的比例。公式为:TIIij=(xij/xj)/(mj/mw)
式中 i、j、w表示 i、j两国及世界市场,TIIij表示 i、j两国的贸易结合度,xij表示i国对j国的出口额,xj表示i国的出口总额,mj表示j国进口总额,mw表示世界进口总额。当TIIij>1时,表明a、b两国贸易联系紧密,反之亦是。从表1可得,2008年至2015年中国对“一带一路”五国的TII指数均高于1,在2009年达到最高值,以后趋于平缓,这说明中国对“一带一路”五国的贸易出口水平都略高于同期五国从世界市场的进口份额。另一方面“一带一路”五国的TII指数都大于1,且高于同时期中国的。说明“一带一路”五国对中国的商品贸易出口水平更加显著高于同期中国从世界市场的进口份额,贸易联系更为紧密。可以看出,中国在能源、原材料方面对“一带一路”国家的需求量进一步扩大,未来国家间有进一步加强贸易合作的趋势。
表1 中国和“一带一路”五国的TII
巴拉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某类商品在一国内的出口比重与世界范围内该类商品在全球的出口比重两者的比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判断一国内各类产品的行业优势与竞争力水平。RCA指数的评判标准为如果RCA>2.5表明该类商品出口具有极强的显示性比较优势;如果2.5≥RCA≥1.25,表明该类商品出口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如果1.25≥RCA≥0.8,表明中度的比较优势;如果RCA<0.8,则表明显示性比较弱势。如表2所示,从中国的RCA指数来看,2015年中国在0—5类产品的RCA均小于0.5,表明中国已逐步脱离价值链低端生产环节,第6、7、8类产品中处于比较优势,其中第8类RCA高达2.036,中国正向价值链高端产业实现突破。观察“一带一路”五国,哈萨克斯坦和沙特阿拉伯在第3类产品以及马来西亚在第4类产品都有极强的比较优势地位,这些国家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初级产品的出口。印度在第6类和第8类产品上比较优势显著,波兰和马来西亚在属于资本或技术密集型制成品的第7类商品中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这些都对中国形成一定竞争力。
表22015 年中国与“一带一路”五国各类产品的RCA指数
上述数据表明中国在与“一带一路”五国仍然维持一定的贸易互补性,在竞争性方面则是不断提高的,因此当下中国如何实现贸易的稳定增长以及高技术与高附加值产业竞争力的提升,都有赖于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进行判断。
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决定了其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为客观反映一国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和比较优势地位,本文采用兼顾进口和出口因素的净贸易指数方法(NET)来判断中国与“一带一路”的全球价值链地位。
NET指数为一国中某类产品的出口和进口之差与出口和进口之和的比值。-1≤NET≤1,NET值越大,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越强。NET等于-1时,表明j国对i产品完全依赖进口,处于绝对劣势地位;NET等于1时,表明j国在i产品上完全对外出口,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根据联合国贸易库数据,按宽泛经济类别(BEC)划分的国际贸易分类体系,将工业制成品划分为初级产、半成品、零部件、资本品以及消费品五类产品。
如表3所示,2010年中国初级品的NET已非常低,中间品和制成品已占绝大比重,中国主要参与国际分工的中后期阶段,中国的半成品和零部件已接近于0值。对于同时期的“一带一路”五国,哈萨克斯坦与沙特阿拉伯除了初级品,其他种类产品的NET值都比较低,位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位置。马来西亚和波兰在半成品和零部件上的NET值已经接近于0值,具备一定优势地位,与中国具有相似的价值链地位。纵向比较2015年,中国消费品NET值降为0.51,资本品NET值从0.30提高到0.38,在高附加值的中间产品上,半成品从0.01提高到0.21,转为具备比较优势,零部件NET值虽然仍为负,但比较劣势在不断缩小。同时期哈萨克斯坦与沙特阿拉伯并无明显变化,马来西亚和波兰在中间品和资本品上的NET值都所提升,说明其代表的部分“一带一路”国家已具备产品价值链提升的条件。总体来看,2015年中国在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有了较大的提升,超过了同期“一带一路”国家的价值链地位,具备了主导“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发展的条件。
表3 中国与“一带一路”五国产品各阶段NET指数
基于上述对中国与“一带一路”五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判断,本节提出各国在产业布局中的不同分工角色,构建区域产业互惠发展模式,形成一个产业相互协同,互利共赢的区域产业链。
1.中国与资源密集型国家的互惠发展模式
对于哈萨克斯坦与沙特阿拉伯来说,其在初级品的价值链地位优势明显,中国与上述两个国家优势互补,存在巨大合作潜力。一方面中国可以加大对哈萨克斯坦和沙特阿拉伯的能源和金属资源的进口力度,以减少国内对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生产和开发,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另一方面,利用哈萨克斯坦轻、重工业基础薄弱以及沙特阿拉伯产业结构单一缺乏现代产业等特点,加大对这些国家的基础设施投入。
2.中国与技术密集型国家的互惠发展模式
马来西亚和波兰在中间产品和资本品上价值链地位相似,具备一定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国可将国内高技术产业与其合作,对具有高附加值的产业链中上游环节进行共同设计与研发,实现对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工序的布局与扩张。同时应根据不同国家当地产业的优势和特点,考虑因地施资进行适量的资本投入引入相关技术人才,如设立相关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技术密集型产品集中生产区等。
3.中国与劳动密集型国家的互惠发展模式 面对以印度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密集型国家,中国应实现对包含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和消费品生产环节的转移,把一些组装加工行业的价值链下游环节进行转移。为中国的整体产业转移和价值链环节提升做基础性服务。同时将具备比较优势、处于高附加值地位的传统优势产业如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进行产业价值链的转移,利用当地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优势特点,整合资源扩大投资力度。
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是发展“一带一路”倡议的优先领域,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对于资源密集型国家,中国应加强与当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着力发展能源通道、跨国油气管线以及跨境电网的建设,实现优势能源产业的融合发展。对于一些技术和劳动密集型国家,其通信基础设施环节比较薄弱,中国应加快双边跨境光缆、区域通信干线网络建设,实现与相关国家在软件技术、医疗卫生、商贸金融等优势产业的协同互进。
在与资源密集型国家的产业合作当中,除了强化初级品优势产业的合作,中国还应拓宽能源产业的合作维度,实现对能源产业上游如资源勘探开发的合作,同时也重视对能源深加工、能源装备制造技术等一系列能源下游产业的合作。对一些技术和劳动密集型国家,中国应充分利用“亚投行”和“丝路基金”等融资平台,扩大对其新兴技术产业、劳动力转型产业的投资,着力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1]卢峰,李昕.为什么是中国?——“一带一路”的经济逻辑[J].国际经济评论,2015,(03):9-34.
[2]邹嘉龄,刘春腊.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格局及其经济贡献[J].地理科学进展,2015,34(5):598-605.
[3]杜秀红.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关系及政策建议[J].现代管理科学,2016,(05):85-87.
[4]孟祺.基于“一带一路”的制造业全球价值链构建[J].财经科学,2016,(02):72-81.
[5]张茉楠.基于全球价值链的“一带一路”推进战略[J].宏观经济管理,2016,(09):15-18.
F49
A
1008-4428(2017)09-45-03
周绍东,南京财经大学教授,研究方向:发展经济学;
罗金龙,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发展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