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邮市农委现金会计柏某因犯贪污罪,被高邮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依法扣押的赃款赃物发还给被害单位,未退出的非法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1987年出生的女会计柏某是国内某财经大学毕业生,毕业便考入高邮市农委工作。柏某給同事留下的印象很好:淳朴、做事低调,为人老实、工作兢兢业业、业务能力好,领导对其也非常信任。2016年4月初,高邮市农委新进人员杨某接手柏某现金会计的工作,到银行查询相关账户银行对账单时,发现银行存款余额与柏某制作的工作交接单上的余额差距较大,随即向领导汇报。就在高邮市农委准备到高邮市公安局报案时,怀有数月身孕的柏某已到高邮市公安局自首。随后,高邮市公安局将本案移交高邮市检察院。随后,高邮市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柏某立案侦查。经查,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柏玲利用工作便利,采取伪造银行对账单、从银行提取现金、私自将公款转入个人银行卡中不入账等手段作案57起,累计挪用公款1051万余元,其中有800余万元用于美容消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