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飞+樊离
由于民政办只有两个人,董奇和沈文认为,他们捞钱的事情,绝对不会有人知道。因此,他们胆子越来越大,简直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民政办公室里,工作人员只有两个:55岁的民政助理董奇和52岁的报账员沈文。在日常工作中,董奇全面负责工作和审批各项费用,沈文作为会计负责做账、申报、支出各项费用。虽然这间办公室里只有这两名工作人员,但他们的工作内容却比较多:镇民政办、敬老院的日常支出,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村民重大疾病补助、全镇五保老人生活补助的申报发放,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补贴,慈善捐款的筹收、上缴等,每一项工作都事关基层百姓民生,这些工作面对的大都是贫困户、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然而,这样的与广大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岗位,却让二人看到了“发财致富”的机会,在金钱的诱惑下,他们或共同预谋互相配合,或甩开对方悄悄私吞,疯狂上演了一场场专捞群众“救命钱”的“二人转”。
发现“财路”
1962年出生的董奇,一辈子都在乡南闸镇上生活、工作。2005年,他开始担任淮安区南闸镇政府民政助理工作。在开始的几年,他还是兢兢业业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但随着退休时间的逼近,他的心理渐渐失衡,觉得工作30年,别人有房有车,而自己什么都没有。更让他受到刺激的是,几年前,儿子离了婚独自外出打工,将小孙子留给他们老夫妻照顾,董奇觉得,自己没有经济实力资助儿子是导致他离婚的主要原因。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董奇决定趁退休前多捞点钱,在经济上帮帮儿子。于是,他将目光盯在了每天都要接触的民政资金上。
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沈文来到董奇办公室闲聊,在谈到即将发放五保老人生活补助经费时,董奇说:“快过年了,大家手头的钱都紧张,你在造册的时候,能不能多加一名五保户的名字,我们俩把钱分分。”沈文听了,欣然应允。
很快,沈文拿着造好的名册交给董奇,明确告诉他,名册上的最后一个五保户已经去世一年多,以他的名义多造了1350元。董奇听后,立即拿起笔签字审批。随后,沈文用别人的私章在那个已去世的五保户名字后盖了一下,便将名册送到镇核算中心报了账。
几天后,沈文将700元现金交到董奇手里。
拿到钱后,董奇又喜又怕。在忐忑中度完春节后,董奇觉得没人发现此事,逐渐地就心安理得起来。
2012年8月,沈文又拿着一份五保老人补助名单给董奇审批。沈文明确告诉董奇,这次多加了2名已经去世的五保老人名单。董奇心领神会,立即签字同意。不久,董奇拿到了1500元,而沈文拿了1470元。
见钱来得如此容易,董奇和沈文的胆子越来越大,他们虚报的次数在不断增加,每次虚报的人数也在逐渐增加。2014年12月,临近年底,二人经商量,决定干一次大的。于是,沈文在造册五保老人补助审批表的时候,一次性虚报了7名已死亡的五保老人名单。不久,补助下发,沈文将2万元交给董奇,剩余1.6万元落到了他自己的腰包里。
据统计,自2012年1月至2016年1月,董奇和沈文二人通过将已死亡的五保老人虚假造册的手段,先后作案7起,非法冒领民政经费92669元,其中,董奇分得51200元,其余全部被沈文占有。
雁过拔毛
只需两个人互相配合,就能获得大把钞票,这让董奇和沈文非常兴奋。渐渐地,他们不满足于只在死人身上做文章,而是将目光盯到了其他的民政资金上。
每年春节前,为了帮助部分极度贫困的群众缓解燃眉之急,国家都会拨出专款,以临时救济金的形式分发给生活困难户。因为涉及人数比较多,每位困难户能申请到的金额大约也就在200元。但就是这样数量不多的“救命钱”,也成了董奇和沈文二人的私吞目标。
2013年底,按照往年惯例,镇里一些灾民、困难户先后来到民政办申请临时救济款。按照审批流程,这些村民从董奇手里领取救济申请单后,经村里盖章同意,再交董奇审批,沈文据此登记造册,在加盖申请户私章后,沈文将申请表递交到了淮安区民政局。
2014年春节前的一天,董奇来到淮安区民政局办事,有工作人员告诉他,南闸镇申请的临时救济金批下来了,请他将现金和发放明细表带回去发放。董奇爽快地答应了。
回到镇里,董奇看着9600元现金,顿时动了歪心思。于是,他把沈文叫到自己宿舍,从柜子里拿出4600元交给沈文,说道:“我昨天到民政局办事,顺便把临时救济款给带回来了,这钱不发了,我们俩分了,局里制作的发放明细表,你想办法模仿申请户签字,然后交到局里交差。”沈文问:“如果名单上的困难户来要钱怎么办?”对此,董奇早就想好了对策,说:“如果有人来要,就让他们打白条,然后我批一下,你凭这些白条到镇里核算中心报账,从镇民政专户上支取现金。”沈文听了,心领神会,高兴地将4600元揣进了自己的口袋。
按照这样的办法,董奇和沈文先后三次私分本该发给困难户的临时救济款22000元。
2013年底,淮安区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南闸镇就此专门发文,鼓励机关、镇村及个人捐赠,规定所有捐款全部交到民政办,并由民政办统一上缴区慈善总会。
很快,全镇近7万元善款先后交到沈文手里。对这笔钱,两人又动起了心思。他们分析认为,因为是各部门和个人分别将捐款交到民政办,无论是镇领导和慈善总会,对本镇捐款的具体金额都不清楚,这种两头不知情的情况,正是将这笔钱占为己有的绝佳机会。于是,二人决定将钱暂时压下。
不久,淮安區慈善总会打电话向董奇催要捐款,董奇找了种种借口拖延了几次,后慈善总会再次催要捐款,于是,董奇拿出其中的5万元上缴到慈善总会,剩余的2万元继续放在自己手里。
一转眼,到了2015年初。新的一年慈善捐款又开始了。见被压下的钱没人再提,董奇和沈文二人便将钱私分。
2015年慈善捐款,南闸镇共筹集捐款52900元。董奇和沈文二人故伎重演,在慈善总会多次催缴后,才分两次上缴了23000元捐款,剩余的29900元被他们故意压下。2016年春节前,新的一年慈善捐款开始后,董奇和沈文再次将压下的钱瓜分。endprint
分头“单干”
人的欲望一旦打开,便无法收拾。董奇和沈文二人紧密配合,雁过拔毛,逮到机会就共同大肆私吞各种经手的钱款。但是,在紧密配合的同时,他们两人也逐渐开始不满足于和对方平分钱财。他们都在悄悄寻找机会,试图抛开对方,独吞轻易就可到手的钱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身患重大疾病的农村人口,根据所付医疗费用情况,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部分大病救助款,以减轻治疗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而申请手续,则都要由乡镇民政办审核后,再上报给区慈善总会审批。
因为经常经手这样的工作,董奇发现,申请大病救助的报销流程存在严重漏洞:申报人需提供病历、发票、身份证及存折,而所有这些材料,只要复印件就行。于是,一个捞钱的主意在他脑子里诞生了。
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董奇找了个借口,从镇敬老院6位老人的手里拿到了身份证,然后去镇银行找到熟人解某,以这6位老人的名义开了6本存折。随后,他找来以往申请过大病救助资金的村民病历和发票复印件,将这些材料上的治病者信息改为已办好存折的两位老人的名字,然后将这些材料再次复印,申请大病救助的材料就这样轻松完成了。
此后不久,董奇将这两份假材料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一起审批盖章后,送往区慈善总会审批。很快,6000元大病救助资金分别打到了董奇提前办好的两本存折上。
第一次试验成功后,董奇决定继续以此手段捞钱。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期间,董奇先后冒用6位五保老人的名义,骗取大病救助資金,合计21000元。
除了想方设法捞钱外,对别人送上门的钱,他们更是来者不拒。
2014年7月,有关部门决定拨款近50万元对南闸敬老院进行维修。作为镇敬老院主管部门的“一把手”,董奇理所当然地成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根据规定,这项工程应该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进行运作。但开标前,董奇只通知了个体建筑商赵某一人前去竞标,赵某自然很顺利地拿到了该工程。
很快,赵某便带工程队进场开工。开工当天,赵某来到董奇的办公室,说:“董助理,感谢你帮忙,以后有事还请你多照顾。”说完,塞给董奇一个信封,董奇心领神会,假装推辞了几下就将信封收下。赵某走后,董奇打开信封一看,是1万元现金。
此后,为感谢董奇在追加维修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款及时支付等方面给自己提供的方便,赵某又先后两次送给董奇3万元人民币,均被董奇笑纳。
在董奇绕过沈文独自悄悄捞钱的同时,沈文也没闲着。只要有机会,他就会瞒着董奇,尽可能将捞来的钱独吞。
2014年底,董奇将一名已死亡的五保户存折交给沈文,让他将存折里的钱取出来分掉。2015年1 月,沈文将存折中的3300元取出。此后,董奇一直没再提此事,沈文估计董奇已经忘掉这笔钱了,便将这些钱独吞。当年11月的一天,沈文又取出存折中的3800元,并再次私吞。
按照有关规定,对现役、复原、残、病退役军人,国家每月要给予一定的优抚资金,但这些优抚对象死亡后,家属应立即上报给民政办并核销停止发放优抚资金。2013年7月,淮安区民政局对全区优抚对象进行核查,并逐个进行现场拍照、验退伍证。南闸镇共有优抚对象200多人,为配合检查,董奇让沈文按名册通知各位优抚对象到民政办统一验证。
一天下午,一名优抚对象的儿子骆某找到董奇和沈文,说自己的父亲已经去世,但是还想继续领取优抚金,希望董、沈二人帮自己隐瞒父亲去世的事实。随后,骆某将父亲专门用于领取优抚金的存折交给沈文,并对他说:“沈会计,取存折里的钱要身份证,我父亲去世时,身份证也已经烧了,这存折放我这里钱也取不出来钱,放你那里,你取出来,随你给我点就行。”董奇和沈文见有利可图,当即答应。
随后,董奇和沈文一起找到核查人员,说骆某父亲走亲戚去了,不在家,核查人员见二人一起证明,便要求董奇转告骆某,等其父亲回来后,拿当天的报纸拍一张照片报到民政局。这事便就此隐瞒糊弄了过去。
随后,沈文拿着骆某父亲的存折,请在镇银行工作的解某查询余额,发现里面有现金1000余元。沈文当即请解某帮忙,将钱全部取了出来。
此后,每过一两个月,沈文便请解某帮忙,将存折中的优抚金取出。但是,沈文觉得,这钱之所以能取出,完全是靠解某的帮忙,因此产生了独吞这笔钱的想法。为了堵住董奇的嘴,沈文便定期从自家开的茶叶店里拿点茶叶送给董奇。如果董奇问起来,沈文就说用这钱支付茶叶费用。董奇果然不再过问这笔钱的问题。而对骆某,沈文每次见到骆某,都是随意给他点钱,骆某知道这是意外之财,因此,沈文给多少是多少,他也都没有具体过问。
据统计,从2013年7月到2016年3月,沈文先后从骆某父亲的存折里领取优抚金41010元。除去为董奇支付的茶叶费和给骆某少量钱外,其余的全部被沈文独吞。
作为回报,沈文利用自己的职权,以救济款的名义多次批给解某共8000余元。
一朝案发
由于民政办只有两个人,董奇和沈文认为,他们捞钱的事情,绝对不会有人知道。因此,他们胆子越来越大,简直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检察机关在调阅沈文制作的冒领死亡五保户补助的审批材料时发现,名单中有些人根本不是五保户。沈文仔细查看后承认,为了虚领五保老人补助费,一开始他会将已经死亡的五保老人名字加进去,后来麻木了,就经常随手编个名字加到申报名单中,而董奇对沈文送来的审批表从来不看,拿笔就批。有一次,沈文交给董奇一份上级文件,董奇竟然看也没看就签上“同意列支”几个字,闹出了天大的笑话。
但是,两人认为绝不会有人知道的事情最后还是暴露了。
2016年4月,淮安区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整治活动,董奇也很快接到了递交民政办账目备查的通知。因为心里有鬼,董奇和沈文二人慌了神,后两人商议认为,这次核查或许是针对公款吃喝问题,于是两人一起撕毁了账册中近1万元含有酒水的菜单附件,想以此逃避组织调查。endprint
但如此拙劣的掩盖手段是没有用的。核查组拿到南闸镇民政办账目后,发现账目中存在收支不等、白条入账、部分原始凭证附件缺失等问题,遂要求作为会计的沈文前往核查组配合核对账目。此时的董奇预感到不妙,他首先担心自己和沈文私分慈善捐款的问题暴露,遂紧急凑了5万余元交还给区慈善总会,并要求把交款日期提前一个月,意图蒙混过关。然而,随着核查的深入,董奇和沈文私分五保经费、慈善捐款等民政资金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2016年5月6日,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董奇和沈文立案侦查。经查明,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董奇和沈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报冒领、侵吞等手段,共同或單独贪污临时救济金、伤残军人优抚金、慈善捐款、五保经费等特定资金25万余元,其中董奇个人实得13万余元,沈文个人实得12万余元,董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4万元。2017年5月23日,淮安区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董奇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沈文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本文人物均使用化名)
检察官说法
作为基层民政工作者,董奇和沈文本应做群众身边扶危济困、济弱救残的贴心人,却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想方设法谋取私利,导致本应专款专用的民生资金被虚报冒领、截留侵占,让民心工程的落实在“最后一公里”打了折扣,影响极坏,教训深刻。综合分析,此案的发生有以下几点原因:
信息不对称,条线监管形同虚设。民政资金多为垂直管理,上级部门对下级的资金审核、发放、领取等监管缺乏实质性的举措,少了实地核实、现场验收,难以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给他们钻空子提供了机会。如帮扶救困物资的发放,2012年上级民政部门配备了31台电视机,董奇擅自截留11台,分给自己和敬老院员工,对此上级部门却并不知情。
外行管内行,同级监管盲点多。民政资金申请、领取、使用等流程专业性较强,而负责同级监管的分管领导多为“外行”,日常更多的是口头督促、浏览签字,对业务流程、财务账目中实际情况掌握很少,业务程序上的盲点被加以利用,进行造假欺骗。民政办财务状况表面收支正常,而隐藏的下拨资金不入账、白条支取等问题,作为分管领导却无法察觉。
权力过于集中,主观随意性大。乡镇民政办作为民政系统的终端,掌握资金多,调配权力大,但人员配备少,基本由助理一个人说了算,行使权力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比较大。临时救济申请不限次数,金额没有标准,由民政办视情况而定。董奇利用这个权力做人情,几年间随意为熟人朋友办理临时救济达8000多元,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却要跑好多腿才能办理成功,有的甚至都拿不到钱,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