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占军,牛 千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获得感:供需视阈下共享发展的新标杆
邢占军,牛 千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获得感是反映社会供给满足民生需求程度的重要指标,是国民幸福感的基础成分。在全面深化改革、全民共建共享发展成果的社会治理格局下,获得感成为评估改革发展成效的新标杆。提升人民获得感是党中央在政策语境下将社会资源与民生资源相对接的生动诠释,体现了我国改革发展重心的进一步下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供给状况与国民需求满足程度相适应是提升获得感的关键。政府应当结合不同主体的需求特点,有效引导各供给部门满足民众的多元需求;在供需关系的动态调整中构建渐进的共享发展机制,以此不断提升国民的积极体验,切实保障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获得感;共享发展;有感增长;社会供给;民众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发展迅速,经济社会发展在总量指标上呈现出大幅增长趋势,但仅强调增长总量与增速等指标可能会忽略民众的多样化需求,从而导致社会供给与民众多样化需求相脱节,主要表现为社会事业、民生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程度有待提升。“获得感”是以人民的基本诉求与反馈为导向的社会发展评价指标,提升人民获得感关键是在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提高社会供给的可持续性与精准性,以满足多样化的国民需求,让人民全面、切实地享有社会经济增长与文明进步的成果。
根据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发展各阶段性目标则是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存、生活及发展需求,因此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人的发展是有机统一的。人民的幸福安康与社会建设密切相关,从期盼“齐步走”的共同富裕,到鼓励“有先有后”的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宽领域、多样化的。在21 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我国发展进入全面追求生活质量的新阶段*邢占军:《主观幸福感研究:对幸福的实证探索》,《理论学刊》2002年第5期。。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目标,社会福利事业的推进与大力建设正式进入到了决策视野。从2008年起,各省市政府积极响应中央政策,纷纷在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中着力强调民生问题,开始努力打造民生型地方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而全民共享的发展性社会福祉是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以民生需求为根本,通过府际合作实现多元治理,使民众公民权得以充分保障。在这种“大福利”格局下,民生资源由各种供给部门通过福利设施、津贴补助、社会服务等形式提供,目的在于全面增进民众衣、食、住、行、科、教、文、卫等方方面面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充分保障民众享有广泛参与阶层流动、投身社会建设的机会与权益。受决策面的强力推动,国民幸福作为社会民生福祉与国民生活质量状态的集中反映,成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是否相适应的重要指标。“幸福感”是人们基于现实生活状态与感受形成的具有一定内部指向性的体验,它既同人们生活的客观条件密切相关,又体现出人们的内在需求和价值取向,是由这些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个体对自身存在与发展状况的一种积极的心理体验*邢占军:《心理体验与幸福指数》,《人民论坛》2005年第1期。。追求全民幸福是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的最高价值目标。
截至目前,学界对民生幸福的研究日趋成熟和完善,在操作化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实现在社会政策领域评估民生幸福这一目标。具体而言,民生幸福水平需通过社会输入和社会输出两个维度进行综合测评,社会输入侧重国家为人们生存、生活提高的制度保证与客观资源的投入;社会输出则侧重于这些供给资源在民生事业上实际发挥出来的效用,集中反映在民众层面上则表现为民生福祉水平。依据社会输入与民生层面的输出效果,可以将国民生存状态与福祉水平划分为四种类型:幸福(Well-being),即输入好、输出好;不协调(Dissonance),输入好、输出差;适应(Adaptation),即输入差、输出好;被剥夺(Deprivation),即输入、输出均较差*邢占军等:《中国幸福指数报告(2006—2010)》,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7页。。其中“被剥夺”状态包括横向相对剥夺与纵向相对剥夺,横向相对剥夺主要指的是个体与同时期或同情境下的其他参照阶层比较时产生的心态不平衡或者不公平感,其中社会输入的不均等、不公平是背后的重要因素;而纵向相对剥夺则指的是个体在对比当下与过去某个阶段的生活状态或心理感受时而产生的落差感或者停滞感,从社会政策的层面上来析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公共管理政策难以与社会经济的纵向进步、发展相适配。可见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客观条件的改善与国民实际幸福体验之间并非直接对应的关系,经济增速与社会物质条件的提升未必直接对应于国民幸福的提升。政策层面切实保障民众获得生存与生活资源、全面提升百姓生活质量,是提升民生幸福的现实路径。只有民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社会经济持续增长所带来的民生资源与获得制度的切实改善,才能够体验到经济的“有感增长”。
民众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享有社会输入?如何切实保障社会发展成果有效转化为民众生存发展所需的民生资源?社会发展的成果如何通过制度、政策与合理的资源配置途径惠利民众,使得尽可能多的民众过得好,而且是越来越好?解决这些现实问题亟待各级政府将民生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社会发展需由以“供给”为主转向以“需求”为导向,由经济增长的“物本”视角转换为重在实际享有与真实体验的“民本”立场。以人民最期待解决的问题、最迫切的民生需求、最难以共享的公共社会资源以及制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关键因素为改革的突破点,使民众基本需求得到尊重与相对持续、较为公平的满足,让民众切实获得民生资源,受益于改革成果。当前我国社会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经历经济增速和总量双突破后,为适应经济产业转型要求,避免一味追求经济增速而忽视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短视政绩,杜绝人口红利与民生福祉不同步、国民需求与社会供给错位而导致的社会经济无感的“被增长”,防止忽略阶层分化、一刀切地以各种平均值来概括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现象出现(如采取某地区整体财政投入、公共服务覆盖率、某项基础设施的人均供给水平等指标,而民生福祉的均等化、公平性难以估量),要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民生工作迈上新台阶*孙秀林、梁海祥:《社会质量测量指标的信度与效度分析——以社会经济保障维度为例》,《江海学刊》2014年第6期。。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提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科学统筹突出重点对准焦距 让人民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人民日报》2015年2月28日。。获得感指向的是各项具体的社会福祉,是对“民生事业推进过程中百姓能够获得什么”、“民众能够通过共建社会全民发展格局、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满足哪些期待”等问题的直接回应。相比于追求国民幸福,获得感则更具操作性与外部指向性。
获得感不仅可以反映出民众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切实感受到受益于社会改革成果,而且可以在社会改革与民生福祉事业推进中发挥出协调器的作用。获得感的提出标志着决策层持续将保障与改善民生作为着眼点,强调社会有效供给,通过逐步转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拉近国民全面共建共享的社会发展美好愿景与经济增长幅度之间的距离,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如果说追求幸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与归宿,那么获得感则为人类积极体验的增强与国民幸福的全面实现提供了现实基础与可行性路径,有望打通民众体验与社会发展间以及社会供给与民众需求间关系难以估量、难以平衡的局限。获得感是人民评估社会供给对民生需求满足程度的重要指标,更是供需视阈下共享发展的新标杆。“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表达出了我党积极回应人民期待的决心与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强调政府责任的立场,体现出了全面小康社会的脉搏与温度,有利于强化人民对党和国家的归属感与信任度。民众获得感是百姓评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是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落地”的关键一步。
获得感的提出以国民实际受益与体验为立基点,强调的是供给内容、方式、结构等适配国民需求的必要性,是评估民众是否切实享有改革成果的核心指标,借助这一指标可以有效评估社会供给对民众需求的满足程度。
(一)民众是获得感评价的主体
获得感是民众基于对政策环境下经济发展成果的实际体验产生的,不仅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更体现出民众从实际受益角度出发,对社会发展程度与民生福祉改善协调程度的认同。获得感的提出,本身就意味着改革发展的评价主体由评价“供给提供程度”的供给侧转向了评价“供给满足需求程度”的需求侧,民众既是社会供给的需求方也是体验方,是民生福祉水平的评价者同时也是改革发展成果的法定受益者。民众对民生资源的需求若不能得到及时的满足,社会张力必将增大,从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团结。将民众获得感作为检验改革发展成效的标准,符合我党“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以百姓心为心,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更加突出人民是我们各项工作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的地位,不仅体现了对人民创造性的极大尊重,而且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追求。获得感的提升是全民共享社会发展的生动诠释,而非以剥夺部分民众的积极体验、社会权利、物质财富及其他权益受损为代价。因此,在推动社会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人民主体地位的原则,将民众需求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来源,为社会稳步发展提供导向作用。
(二)社会供给是获得感评价的客体
获得感的提出不仅是将民众作为社会发展成果的受益主体、评价主体,而且强调多元供给部门对于人民群众利益主体的重要价值。社会供给制约着民众对社会资源的选择、获得与消费,更影响着社会资源转化成民生资源的程度。评价主体的认知、体验不能脱离开具体的客体对象,民众获得感有赖于具体政策要素与资源供给语境,具体包括社会政策、社群组织环境、资源供给等。
基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客观物质条件的民生福祉观,源于福利经济学的客体“效用说”。庇古认为,社会供给的目的是满足国民需求并促进其生产活动,而人们对商品或者公共供给享受或满足的心理反应与由此获得的生产、生活改善就是社会福利的效用价值。评价人民福祉与生活的物质条件的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体对个体主观需求的满足程度,获得感的提出正是凸显了供给成果为个体生存与发展带来的实际效用、人们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主观感受,凸显了社会供给对个体需求的满足。萨缪尔森曾就客体的价值效用提出推导“体验=刺激/需求”*Samuelson P: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54(4)。,其中体验就是客体对象对主体需求的满足程度。这一体验效用论在如今的“体验经济”时代具有重要意义。重在国民需求满足的“体验经济”继农业经济、工业、服务经济后成为当前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的重要经济形态,在此社会背景下,提升需方体验则成为了继技术生产力后的又一产业驱动力。通过将“刺激”与“需求”对接来提升个体的满足感,从而使客体切实发挥其效用,客体的存在也就满足了主体的价值发展规律。社会发展成果如何既在“经济总量”增长上得以体现,又能够在“民生福祉(Well-being)”效用层面得以发挥,是提升民生体验的重要课题。
提升人民获得感、促进民众共享改革成果成为当前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结合需求侧不同主体需求与供给侧不同供给部门的特点,平衡不同供给部门以满足民众的多元需求,在供需关系的动态调整中构建渐进的共享发展机制,是供需视域下民众获得感提升的基本思路。现实社会中,社会资源的供需关系如果出现了结构性矛盾或者动态化失调,则往往会出现社会供给过剩或需求满足不足。供需失调在私人商品消费范畴中以消费者购买力及收支比的变化为集中反映,而在公共服务中往往会以供给量不足、覆盖面有限或者供给不均衡为主要表现,如不同区域、群体获得某一公共服务的质量存在差异。因此,只有民众面对社会福祉的进步与发展能够得其实利、满足其需求、公平享有其发展机会与公民权利,谈获得感的提升才具有现实可行性(图1)。
提升民众获得感的首要层次是让民众百姓能够切实地“得到”,即民众面对所需的民生资源可以比较容易地得到,即社会供给需便利可及,民众为获得其需求满足所耗费的时间与空间成本在合理范畴内;提升获得感的较高层次则是尽可能消除或是避免某一社会阶层或群体产生横向的相对剥夺感,保障性的、基本的公共服务与社会资源应当对全民具有均等性,即社会供给的公平正义;提升民众获得感的更高层次则是对于同一体验方或需求方,能够切实感受到社会供给资源与服务的稳健发展与质量水平的进步,即供给水平的持续增长,能够最大程度地消除体验方在进行需求满足程度的纵向历时对比中产生的迟滞感或落差。
图1 供需视域下人民获得感提升
(一)兼顾民众的多样化需求
现阶段所要实现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是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构建一个更加健康和谐的社会。健康和谐的社会政策环境要以开放的胸怀接纳所有社会成员,为其自由、全面发展提供公平的机会与均衡的资源。民生需要是具有一定结构的、动态变化的有机整体,由于区域、人口结构存在差异,某特定时空情境的有效供给,在另一时空下或低效或无效,改革中出现的不同需求主体间的贫富差距、地域差距、行业差距等非均衡状况都可能造成相对剥夺感,阻碍共享发展目标的达成。故描述与衡量国民需求绝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以恒定标准去评价社会供给效用。这就要求决策层面要充分考虑到不同需求的表达方式、诉求内容,不仅要估计社会发展的整体诉求,还要从个体、区域层面的特征充分考虑需求主体的差异,调整供给结构以精准适配不同公民,充分尊重个体自觉、自愿、自主表达需求、达成需求满足的权利,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进步的“空间正义”*任平:《空间的正义——当代中国可持续城市化的基本走向》,《城市发展研究》2006年第5期。,保障公民不因身份、年龄、性别、职业、社会地位等差别影响参与社会生产生活、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重在补齐短板。从城乡角度看,农村是短板;从区域分布看,西部地区是短板;从群体角度看,失能、穷困、孤独、病患者则是短板,他们在资源、利益等的分配方面处于弱势,需要补偿机制来获得生产、生活的机会与安全,尤其是在科教文卫等影响个人发展机会与创新能力培养的社会软环境上更需要投入更多关注。诸如进一步规范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与标准化建设,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障教育起点与就业机会的公平公正,通达终身教育、就业能力培训路径,从而以落实“起点”的合法与合理性,打通社会流动渠道,维护公正的社会秩序。让每个公民通过公平竞争进行可持续发展,以获得社会的认可,实现社会的包容性发展,避免资源单一聚集引发的“虹吸式”失衡。即使对于同一群体而言,根据生产与生活发展水平,民生需求的内涵层次也非单一,既包括生存与生产的基本需求,又包括发展成长性需求。保障性“兜底”政策多为满足公民基本生存与生产权利,而在遵循市场正义、厘清政府责任的前提下,兼顾多元主体不同需求,创新性地平衡共享发展格局下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是提升国民获得感的关键。比如浙江省设立的个人账户家庭供给模式,就是考虑到某些个人当前医保需求并不迫切、但其家庭成员暂不能满足于个人独立医保账户给付水平的家庭,结合社保统筹账户沉淀资金状况实施的创新型社保政策。
(二) 协调客体的系统化供给
国有经济、民营经济、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履行着社会责任。应建立统一的机构或者通过职能的让渡来整合不同的组织与功能,适度扩大市场准入,促进国有资本战略性布局调整,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内在潜质。政府要勇于给市场和社会留足空间,优化不同经济形态的产业布局与资本配置,在增强市场活力的同时,保障各系统的协调均衡发展,形成统一的共享发展有机体。实际运作中力图完成供给方式从人工、粗放向智能和精细化的转变,从被动迎合民众需求到主动激发市场潜能的转变。总之,通过科学合理的要素配置与创新性供给策略,在共享价值链的前端激发剩余产能,在中间环节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相结合,降低边际成本,提升供需适配度,从而实现民众获得感的提升。
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与增速不同,比如东部沿海地区资源优渥,经济增长速度快,且由于城市吸纳力较强,发展较为均衡,社会供给较高效,而西部地域跨度大,资源供给无论是从量上还是从渠道上都难以均衡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应当着力发展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避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弱化中小城市的资源配置与战略规划,或抑制欠发达地区的多元供给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从而进一步缩短弱势地区与较发达地区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民生基础性需求满足成本上的差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民生为本——中国基本公共服务改善路径》,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年版,第10~16页。。应遵循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低水平广覆盖方针,实施基本服务均等化战略,从保障基本民生、促进再就业、扩大积极的社会参与角度来巩固安全网,增进社会凝聚向心力,为增强社会生产注入强劲动力,保证社会公共供给底线公平。在实施社会供给过程中,应极力避免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而产生的财政投入、资源供给选择偏好,警惕供给责任缺失或结构失衡带来的“马太效应”,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消除由政府决策带来的民众获得感受损。
(三)保持供需的动态化适配
20世纪90年代的可持续发展观从社会系统整体出发,解答了经济增长、民生发展与诸如自然、社会、人居等多个系统如何互相配合、保持平衡的问题,它表明,只有子系统间相互协调才能保证社会资源良性循环、经济长足发展*王书明、崔凤、同春芬:《环境、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建构的理论与实践》,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8年版,第10~60页。。实时追踪社会政策动态演变,对稳健把握社会供需关系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可更好地满足个体对社会、自然环境的需求,促进社会供给的精准高效、稳中求增,从而平衡政策的周期性波动。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社会供给、人民需求与发展社会民生事业的关系是一个动态探索与实践的过程。民众需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变化:或纵向递进,即某层次的生存需求满足度提高后,更高层次的发展性需求强度增强;或横向衍生,即随着能满足同一需求的不同公共资源、商品与渠道选择增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个体会同时对特定类属的客体对象提出更多样化的要求,比如不仅物美还需价廉,不仅便利可及还需机会公平,不仅需在生产上标准规范,还需在方式上对环境友好、在管理上渗透人文关怀等。而社会供给为了更好地与需求相适应、匹配,就需要在资源配置、供给途径与目标上把握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与民众需求的变化趋势。为保持资源供给的永续发展,应避免同一时期集中对单一领域的过度投入引发透支及踩踏效应,而应让技术进步、规模变化、供给要素的“投入—产出”适应社会供给的动态演进,适时让渡于资源再生与环境保护,全面唤醒激发环境友好型产能,以在可持续性战略下精准满足多样化的国民需求。
提升民众获得感的要义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最终实现从“从无到有”的经济规模扩张转向“从有到好”的全民生活质量提高*贾康:《“十三五”时期的供给侧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保障民生福祉的全面提升与公民主观体验的完善。在经济增速放缓、消费结构全面升级的“新常态”下,全面提升民众获得感的现实路径有如下几个层次:一是精准识别需求主体特征,追踪民生需求的动态变化,为优化供给方式提供依据;二是调节各经济主体的要素分配,比如公共产品领域应更多地保障供给的公共性与公平正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民间资本运作的短板,将来自政府、社会与第三部门的社会供给切实转化为人民生产与生活所需的财力、物力、机会等惠民实利,运用政府税收调节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实现国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齐驱、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社会资源供给和多元民生需求的满足达到持续的动态平衡;三是充分激发调动劳动者的创造性,健全人才培养与创业孵化机制,将日渐衰减的人口红利转化为源源不断的人才红利,促进民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增强人力资本质量不间断提升,增强经济发展势能,以全民全面共建共享社会发展来保证社会整体利益的持续增长,从而构建持续、渐进、有效的社会供给制度,形成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引领与支撑的经济体系,共生式整合社会供给的可及性、集约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等不同功能属性,动态高效地满足民众的多层次需求。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性,达到经济发展、社会效益与民生福祉的有效契合与协调一致,人类社会与经济的协同永续发展才有可能实现,“国强”与“民富”共进的“有感发展”才有现实意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与获得感提升”(项目编号:16ZDA080)的阶段性成果。
邢占军,男,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院长,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幸福指数、生活质量测评与社会政策;牛 千,女,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生活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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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3909(2017)04-0107-06
[责任编辑邓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