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开通
近年来,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人口和城区面积有了很快发展,城区居民随着工作单位、居住地、上学等环境的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的频率和出行量大幅增长。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可以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文针对现阶段优先发展城市公交遇到的问题,提出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途径。
1、为优先发展城市公交营造良好环境、秩序
公共交通作为一个城市的窗口和名片,应该与城市的美誉相匹配,构建现代化的城市公交体系。很多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如:满城红三轮,随意带客,随意调头,随意闯红灯现象比比皆是,另外农班车在城区转客,给城区公交正常运营造成压力,市民的乘车安全也存在一定隐患,城区公共交通受到严重干扰,亏损严重。
必须为城区公交营造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可学习一些城市的成功经验,如邳州市就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由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指挥,宣传、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等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制订周密计划,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利用标语、横幅、广播、电视、网站、流动宣传车营造全民參与的“打击非法营运,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强烈氛围,对非法营运的红三轮查处一辆、没收一辆、销毁一辆:规定所有农班车一律进站,禁止在城区带客。公安交警可设定禁行区,制定合理公交路权、信号先行方案。
2、加快公司化改造步伐
目前还有很多公交车是挂靠经营,要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举全市(县)之力优先发展公交。虽然收回公交车给政府财政投入造成了压力,但城市公交已提高到战略发展的高度,公交进行公司化改造实行公车公营是大势所趋,公共交通又是最大最好的惠民工程之一。因此,应将公交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财政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可分季度,分时段的逐步落实到位。
3、编制城乡公交发展规划科学发展公交
按照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功能布局,把城市客运换乘体系、线网分布和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城市公交线网分布及设施配置,有效衔接对外交通,合理利用公交资源,建立以公交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各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划,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交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同时每年要排出一批公交重点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重点建设。
4、将发展公共交通纳入到财政体系
对公交车辆购置、停车站场、首末站、维修保养场、候车亭及智能化公交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免征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政府给予财政资金保障。制订出台《公交优先发展实施意见》,对老年人、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落实惠民措施,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以及公交车辆实行高密度发班,冷僻便民线路开通等形成的经营性亏损,政府按照实际亏损额进行专项资金补助。
5、全力推进公交运营体制改革
要加快推进公交客运资源整合,督促运营企业根据经营合同期限,分步实施公司化改造,实行“公车公营”。针对公交运营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交通运输、公安、财政、物价、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通力合作,保证“公车公营”工作顺利实施。
6、保障公交在城区道路的通行
按照公交专用道设置规范、标准,结合道路基本条件、道路交通流状况、公交客流状况等,对城区内两车道道路,辟建交通高峰时段限时城市公交专用车道:对城区内部分交通高峰时段拥堵路段,实施公交车辆以外车辆限行: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干扰公共汽车优先通行的社会车辆依法查处,保证公交对道路资源的优先使用权,提高公交车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公安交巡警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并加以有效落实。
7、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不能随意改变用途。对符合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居住区,应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及相应的站点
8、切实加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组织领导
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同时明确各部门职责:宣传部负责做好城市公交发展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做好城市公交发展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并负责公交线路调整、公交车辆购置、管理、运营、公交场站、站台牌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公安局负责组织城区交通秩序治理,落实公交路权优先,提升老城区的道路通行能力:对公交经营体制调整过程中涉及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发改委、规划局负责将城市公交纳入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做好公交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等工作:城管局负责现有城市公交场站及道路周围环境的治理和管理:财政局负责城乡公交发展资金保障和公交行业的成本规制,及时落实相关财政补贴:审计局负责城乡公交行业的审计,并参与公交行业的成本规制工作;物价局负责城乡公交票价的核定工作:国土局负责落实公交发展的用地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