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彩礼催生特大婚骗团伙

2017-10-30 07:17郭红敏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7年9期
关键词:兰考县谢某彩礼

郭红敏

父女俩借“惩罚金”骗财

2017年2月23日,河南省兰考县孟寨派出所接孙某报案,他儿子孙甲经人介绍,与本乡王某女儿王乙订婚后,共给对方彩礼13.9万元。后来,王家又以各种理由要钱、要东西。孙家本来条件就不是太好,给对方的十几万元彩礼,除了靠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还借了亲友一部分。面对王家的一次次狮子大开口,孙家只好提出退婚。谁知,这下正中了王某下怀。王家以孙家悔婚、给女方造成影响为由,拒不退还彩礼。

接到报案后,孟寨派出所指导员张庆中带领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是王乙的第三次订婚。前两次退彩礼时,仅退还部分彩礼。王某女儿频频与他人退婚,是正常退婚还是另有隐情?张庆中感到事有蹊跷。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王乙第一次和程某订婚,索要彩礼9.9万元,第二次和杨某订婚,索要彩礼12.9万元。双方订婚后,王某父女以各种方法,拖延结婚,让男方知难而退;或激发矛盾,导致双方争执,最后如愿退婚。而每次退婚,王某家仅退还部分彩礼,说是对男方退婚的“惩罚金”。并且,王乙在和程某尚未退婚之时就和杨某订婚,在和杨某尚未退婚的情况下,又和孙甲订婚。最后孙家所花的13.9万元彩礼分文未退。

孟寨派出所办案民警认为,王家父女涉嫌诈骗。这样的案件,在与兰考同属商丘市的宁陵县已有先例。

2016年初,在谢某的提议下,马某化名谢某女儿“谢晓静”“谢薇”,田某充当谢某儿子“谢晓亮”。他们以相亲、结婚为由,在一年内,7次骗取他人见面礼、彩礼等共计11.8万余元。

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谢某、马某诈骗数额巨大,田某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故意犯罪中,谢某系主犯。2017年1月,宁陵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年,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田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王某被拘传到案后,对借女儿订婚骗钱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供述,他就一个闺女,闺女找对象就要负担王某的土地承包费。他做通女儿的思想工作后,就借女儿的婚姻敛财。

3月1日,王某、王乙父女俩因涉嫌诈骗,被兰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儿子娶媳妇

爹娘脱层皮

兰考县2002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直到2017年3月初,兰考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终于摘掉了戴了十几年的“穷帽子”。

然而,近年来,兰考县农村结婚彩礼越来越多,许多家庭不堪重负。

题为《在兰考找个媳妇不容易》的网帖说,娶个媳妇要经过见面、逛街买东西、订婚、拜年、送礼、结婚六步,每一步都要花钱。订婚时,男方最低要给女方11000元,寓意代表“万里挑一”;结婚时,男方要送给女方彩礼10万元左右;结婚要有新房子,男方或盖或买。有了新房子还要有新家具,这些都是男方操办。女方出嫁前,男方还要给女方买“三金”,即: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

2015年上半年,河南日报《“四个全面”大家谈》栏目走进兰考时,该县某村民代表说:“城里有的现在农村也有了,城里缺的新鲜空气、田园风景农村也有。只是现在村民富裕了,攀比和浪费现象也多了,娶媳妇嫁闺女聘礼太多。”

据2016年6月28日新华社报道,兰考县赵庄村郭爱花老俩口说,给三个儿子娶媳妇儿,成了一辈子的使命。郭爱花说:“现在农村娶个媳妇,最少得花50万元。重彩礼压得一家人都喘不过气。”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夏柱智认为,农村地区长期以来有重男轻女的观念,而经济结构变迁、性别结构变化等问题,进一步导致了部分乡村“嫁娶”人群比例的失衡。“隨着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集中,女孩子成为农村流失最多的群体,也是最不愿再返回农村的群体。这助推了农村彩礼的上涨。”

动辄几十万元的天价彩礼费,正成为一些农民不能承受之重。然而,许多农村家庭辛苦打工积攒的钱仅够买房子,其他花费只能靠借,使得部分农村家庭负债沉重。娶到媳妇的家庭,也面临一系列问题。一些新婚夫妻迫于还债的压力而外出务工。于是,“一个媳妇是‘买的,生个孩子是爷奶的”成为大部分农村人的写照。

高彩礼催生特大婚骗团伙

持续走高的订婚、结婚彩礼,也让一些人铤而走险,借机骗财。

2013年10月期间,黄丽通过潘某介绍与河南籍男子王帅认识。之后,王帅父子提出到黄丽家看望其母亲,黄丽以当地风俗要给老人红包为由,让王帅给一个1360元的红包。2013年11月,黄丽答应嫁给王帅,但提出要彩礼3.8万元。得钱后,黄丽却拒绝与王帅父子见面、拒接电话。2014年3月1日,黄丽又通过他人介绍认识河南籍男子王军。几天后,她以上述方法骗取王军3.1万元。案发后,公安机责令黄丽分别返还被骗金额。

2015年下半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丽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1991年出生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的谢红,2011年生一男孩,但丈夫条件不好,谢红心生怨意。谢红的父亲谢军对女儿的这段婚姻也有不满。看到父亲在外赌博欠债,接工程又缺钱,她想帮帮父亲。

2012年7月,谢红用微信“摇一摇”认识了小朱,与他见面后,谢红谎称自己未婚,很快与小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同年12月,谢军急着收彩礼,就催女儿与小朱订婚。小朱家人在酒店摆了酒席,给谢红3万元见面礼,又花1.7万多元买了戒指和项链。后来,父女俩又以各种借口向小朱要了2.5万元。此后,小朱再也联系不到谢红。

尝到甜头后,父女俩变本加厉。

2016年3月份,父女二人被警方抓获。淮南市潘集区人员法院审理认为,谢红、谢军采用谈恋爱、订婚的方法,骗取6人钱财共计42万元,构成诈骗罪。谢军是主犯,谢红是从犯。2016年12月,法院以诈骗罪判谢军有期徒刑七年、谢红有期徒刑六年。

更有甚者,江苏扬州市还出现了一个涉案64人的特大婚骗团伙。2016年8月21日,江苏扬州市江都区警方经过近两年时间的侦破,抓获犯罪嫌疑人64名。经查,该团伙在江苏镇江、南京、常州、泰州等多地,以相亲和定亲为由,进行婚姻诈骗55起,骗走彩礼近200万元。

兰考制定订婚彩礼城乡标准

2015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11起诈骗犯罪典型案例,黄丽诈骗案赫然在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黄丽诈骗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这是一起以婚为媒诈骗他人财物的案例。这一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诈骗对象多为外地人,通过所谓“熟人”介绍进行诈骗,多是以虚构收取彩礼钱为由向男方骗取数额较大的礼金,诈骗成功后立即消失或者断绝联系。本案中,黄丽以和被害人结婚为由,向两名被害人索要聘礼共计人民币7.036万元,数额巨大,导致被骗者人财两空,经济陷入困境,心理受到极大伤害。但考虑到案发后黄丽能够全部退还诈骗所得,且有年幼婴儿需其抚养、照顾,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专家认为,“天价”婚娶现象暴露出农村社会治理存在短板。表面上这是一个风气问题,深层次上则是农村治理缺失,农民行为缺乏引导。

为刹住红白事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2016年12月31号,兰考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红白事大操大办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时发布了新的红白事操办标准,其中订婚彩礼:县城规划区不超过三万元,农村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拒不退还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此,兰考县各乡镇(街道)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督查队,在各行政村(社区)设立督查分队。兰考县还制定了详细的奖惩措施,其中党员干部、职工凡是违反本实施方案要求的,由本单位负责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关处分,情节严重的报县纪委,由县纪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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