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晓晖
常州:“八字法”促进环境监察争先达优
文|张晓晖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常州市环保系统通过“规范、确权、严查、重处”八字法促进环境监察工作争先达优:
一是规范。围绕学好、用好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发动常州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环境执法“六比四赛”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对照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对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人员的规范查案、办案水平。
二是确权。常州市环保局委托市环境监察支队在法定职权内以市局的名义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察支队专门成立督察科、办案科、法制科,督察科负责日常监管,按照监管频次量化、任务细化的要求,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清单,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任务;按照监管结论痕迹化和监管结果报告制度化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做好现场记录上传移动执法平台并及时移送、报告。办案科对信访举报和督察科现场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法制科对相关案卷进行审查,经案件会审并提交局法规处核审后出具行政处罚文书,重大或疑难案件经局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后决定。通过部门调整优化,进一步健全完善“查处”分离制度,理顺日常监管和执法监察的关系。
三是严查。新《环保法》实施之初,常州市环保局和各辖市区环保局分别召集重点污染源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警醒企业做到环境自律、诚信守法。2015年在常州市环保系统内开展“六比四赛”环境执法竞赛活动,按季度对辖市区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促进各辖市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形成严厉打击、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势。2016年起,常州市环境执法系统严格落实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
四是重处。2016年,常州市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311起,下发处罚决定书1072件,处罚金额达到9246万元,被省环保厅评为全省行政处罚工作优秀环保局第一名。在环保部组织开展的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全国20个地级市被环保部表彰为先进集体,常州市排名江苏第一,全国第三,武进区环保局作为县级局被环保部表彰为先进集体。
今年以来,常州市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有效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促进板块责任落实到位、部门责任明确到位、监管责任履行到位。截至5月底,常州市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数646件,同比增长74.6%;行政处罚决定数423件,同比增长67.2%;行政处罚额总数为3457万元,同比增长32.3%,位列全省第一。常州市运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7件,其中实施按日计罚6件、查封扣押66件、限产停产57件、移送行政拘留8件。刑事移送司法案件数为17件。
“双随机”检查。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双随机”抽查作为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完善污染源、执法监察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两库一平台”,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今年以来,常州市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抽查602厂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63件。
专项执法行动。2月份起,常州市环保系统开展环境执法“春季攻势”,武进区的“惊蛰行动”,新北区的“春雷行动”等。在专项执法行动中,突出重点,结合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先后开展电镀企业废水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印染企业及集中式印染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重污染天应急管控巡查等。累计出动14173人次,检查企业5736厂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347起。
电镀企业废水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1.4月份对常州市73家电镀企业开展辖市区自查和市、区专项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重点对车间设施口、污水总排口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2.印染企业及集中式印染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从5月中旬到5月底,对常州市所有印染企业及集中式印染污水处理厂开展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废水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雨污分流和排放口、集中式印染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等情况。3.重污染天应急管控巡查。2017年以来,常州市共启动大气内部应急管控4次,均做到快速响应,及时组织人员对重点大气污染源排放企业应急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共检查425厂次,对巡查发现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4.纳污坑塘排查整治。组织对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违法问题的全面排查,广泛收集违法行为信息线索,对公众反映的向坑塘排污问题及时开展现场核查。5.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检查。5月初,常州市启动开展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将利用5个月时间,重点检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企业,氮、磷排放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不达标的重点区域。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从速查处到位。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整治。分别对新北区人民政府和常州海事局印发了《关于交办魏村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的函》和《关于交办魏村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运输船违停问题的函》。目前已有2个问题整治结束,上报省厅销号,其余6家问题正在按时推进。7.砖瓦企业专项行动。制订印发《常州市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方案》,排查出常州市砖瓦企业共48家,计划保留12家,将对其余36家进行关闭。8.垃圾焚烧厂开展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目前,常州市三家垃圾焚烧企业在显著位置设立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实时公布六项烟气指标。制定联网工作方案,在完成数采仪及CEMS在线监测仪等现场端设备的改造后,接入环境保护部平台。
突出压力传导。常州市将市委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工作的最大优势,转化为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真重视、责任真落实。特别是借力主流媒体开设的《263常州在行动》专栏,累计曝光50余件典型环境问题,用媒体聚焦力提升环境执法工作倒逼力,市委书记、市长和各辖市区党政“一把手”领导亲自带队环境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环境问题的整改,推动一大批“老大难”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转变执法观念。今年以来,常州市环保局积极推行普法式执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执法对象、社会各界传递、宣讲环保法律法规。一方面,让法律法规成为执法对象遵守的规则;另一方面,通过普法倒逼执法,促使执法者增强法治意识,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年初,组织召开常州市环境法制工作争先创优座谈会,就“行政处罚中如何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做好协调工作”做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常州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丰富检查模式。加大夜间、雨天和节假日期间检查频次,严防不法企业利用夜间、雨天偷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各辖市、区相互交叉检查。“五一”期间,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环境监测中心及辖市区环保局多部门联动开展突击夜查,武进区环保局雨天夜间开展“惊蛰行动”,均取得明显效果,集中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组成专项行动巡查组,对辖市、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采用日查和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敏感区域和环境问题突出企业进行现场抽查。
加强联动机制。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将“严重污染环境”情形增加到18种,突出对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惩治,相对简化了“有毒物质”的认定,明确了监测数据的证据资格等。标准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为此,常州市组织常州市环保系统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与司法部门配合的主动性和专业水准,做到有案必移、移送必准。
强化科技支撑。初步建成智慧环境执法平台,采用全新的交互界面,执法清单、各项检查重点、依据法律法规等多项细节,极大地方便执法人员现场文书的制作。现场执法数据实时与云数据中心进行交互,确保现场证据第一时间固定。溧阳市环保局启用专业无人机作为常态环境监察手段,对监察区域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对污染问题进行航拍取证,未来还将引入无人机热感拍摄这一新型技术,让违法偷排行为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