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阐述了高校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内涵以及现实意义,分析了制约西藏大学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发挥的主要因素,提出了实现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途径: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的组织保障;开设相关主题的选修课程;有效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关键词】 西藏大学;安全保卫部门;德育;群防群治
高校做好德育工作的关键在于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在德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过去,西藏大学在校学生德育工作的开展更多倚重于学生管理部门、党团组织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德育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就业指导队伍、心理咨询队伍作为新载体已经逐渐充实到学校的德育工作中。但是,学校对于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发挥却始终则处于机械的、无意识的状态。
一、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内涵及现实意义
1、安保部门的德育功能
高校安全保卫部门是各高校校党委、校行政直属的职能部门,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和“高校内部保卫工作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和属地公安、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能有:配合公安、安全部门查处案件,正确处置突发事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特殊的区情、校情,制定相应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发挥教育职能,对校园大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高校安全保卫部门正是在其基本职能的实现中体现出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人身安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三个方面的德育功能。
2、发挥西藏大学安保部门德育功能的特殊意义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作为民族地区高校,西藏大学肩负着为西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任。因此,在校大学生的道德状况特别是政治取向,是一个关系到学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在为谁培养人”的大是大非的问题。学校的德育工作最忌讳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其最终实现在于各个相关部门整体功能的整合。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内涵表现出了与西藏地区人才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体现了思想规范、政治规范、法纪规范的统一,在西藏地区反分裂教育、维护校园稳定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制约西藏大学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发挥的主要因素
1、保卫队伍不稳定
造成学校安全保卫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体现在待遇差、压力大和认同感低三个方面。待遇归根结底还是收入问题,这应该是维护一个团体稳定和发挥其应有功能最基本的条件。目前,西藏大学安全保卫部门科级以下人员(含以工代干的科级干部)绝大部分由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组成。其年收入同正式在编在岗的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相比,存在的差距处于小幅不断扩大的趋势。由于受到国家现有人事使用制度的影响,即便是具有相同行政级别的人员通过横向综合比较,一名工人身份的安保工作人员和具有干部身份的安保工作人员相比,他们退休之后的待遇差距相当明显。仅就这一点来说,待遇的实际不平衡是影响西藏大学安全保卫队伍不稳定的最主要原因。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所谓切实有效地发挥本校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这一命题,将沦为“空谈误校”的倡议。
西藏大学处于西藏自治区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学校的安全保卫部门承担着繁重的维护校园稳定的重要职责。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论是师生的人身安全还是学生的思想状况,一旦出现一丝的问题,将成为影响全区维稳大局的大事情。特别是一到敏感时期或者是突发事件,安保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陡然增大,相关人员的职业倦怠状况就变得非常突出。在长期的工作压力之下、心理压力、经济压力、家庭压力之下,“跳槽”现象不断发生,安全保卫部门的各项建设受到极大的干扰。而“待遇差、压力大”又成为导致安全保卫部门工作人员在校园地位落差相对较大的一大原因。学校管理层和广大师生对安全保卫工作错误认知则是这一现象的直接推手。人们普遍认为安保人员的工作就是“看大门”,能把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落实到位就是尽到了自己的本分,学生的“德育”工作本身就是其它部门的职责。部门认同感的缺失加剧了学校安全保卫队伍的不稳定,极大阻碍了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发挥。
2、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不高
高校安全保卫部门的德育功能体现在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人身安全教育、政治教育上。落实三个教育实践,就要求安全保卫人员必须自身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实现这一目的。而目前西藏大学安全保卫部门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和业务技能明显难以难承担起这一重任。根据目前的编制结构情况来看,学校保卫机构的人员主要由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合同制工人(保卫干事)、临时聘用人员(来自保安公司的保安)三部分人组成。从学历层次上来看,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函授、电大来源)的人员比例非常低,未超过总人数的10%,大部分人员低于专科学历。从专业角度来看,整个保卫部门尚无一人具有相关的安保专业背景,所学专业五花八门,来源繁杂。另外,由于工作认同度的影响,学校保卫机构的专业技能培训活动受到极大的制约,鲜有工作人员能够被派往内地接受相关业务的培训和学习,即使是在西藏本地的培训也比较少见。因此,上述三种情况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实现。
三、保卫部门德育功能实现的途径
1、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的组织保障
校党委、校行政对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实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西藏大学安全保卫队伍的稳定、人员素质的提高、认同度的改善无不需要组织的保障。这就需要学校决策部门主要从以下四点抓起:一是从认知上转变观念,把过去学校大学生德育工作仅仅倚重学生管理部门、党团组织、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的传统模式向群体化、多样化模式展开,重视安全保卫部门的德育功能和职能的实现;从组织层面上注重安全保卫部的队伍建设、机构建设。二是把学校加强保卫组织的领导落到实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学校安保工作的硬件设施,以提高安保工作的技防能力,并保证在编安保人员的年收入在现有基础上不低于在编在岗教师的平均水平。三是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软实力。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的招录工作,考核吸收三名以上具有安保專业背景的人员进入到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工作。同时,以学校相关人事政策的制定为保障,将3到6名乐意进入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层次的青年教师充实到保卫队伍当中,作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人身安全教育、政治教育的基本师资力量。四是加大对现有安保人员的培训力度,设置专项资金,对所有安保人员实施业务轮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endprint
2、开设相关主题的选修课程
高校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实现关键在于依靠自身的力量,围绕法制、人身安全、思想政治三大主题对在校大学生实施有效的“教育”。因此,作为校园教育的重要途径,在全校范围内为入校大学生开设为期两个学期各1学分的相关内容的公共选修课程必不可少。选择的教育内容应该坚持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爱国与民族团结教育原则。课堂教授内容的选择应从西藏地区反分裂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结合处于反分裂斗争第一线的实际需要,充分利用自身掌握大量第一手鲜活资料的优势,教育引导大学生们牢固树立正确的“四观”,正确地对待宗教问题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立场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西藏经济社会的稳定。
第二,培养法律意识和用法意识相结合的原则。选修课程的课堂教学内容应该结合安全保卫部门自身工作的特点,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加强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懂法不意味着会守法,知法不代表会用法”。由于新入校的大学生往往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在大学校园这样一个“微型”的社会里,他们会时刻面临着从未遇到的人生经历,对于如何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和手段。同时,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就需要授课教师避免“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多采用案例分析教学方法,注重纪实性影视资料的剪接和选用,对学生实施直观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人身自我保护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能力。
3、有效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高校安全保卫部门德育功能的实现是高校安全保卫部门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取得实效性的重要体现。其工作取得成效必须依靠人防、物防、技防三大手段的使用。人的思想品德只有在实践活动中才能得到塑造,群防群治是人民群众路线在特定领域的具体体现。通过个体社会实践的形式,大学生们在思想上更易于接受理论知识,在频繁接触社会中更易于直观了解实情,从而有益于爱国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守法用法教育取得实际效果。“群防群治”重在学生广泛参与,从班级到学院层面的学生治保组织、信息反馈网络的建立健全。另外,“群防群治”不仅体现在“防”上,而且体现在“治”上。虽然高校安全保卫部门受制于执法权的困扰,但是它仍然具有依据国家法律、上级公安部门的指示以及学校的校纪校规,根据维护校园稳定的实际需要,对安保的具体实施过程和违法违纪的学生做出相应处置的权力。学校是一个教育人的场所,对于违法违纪情节够不上刑事处罚的学生,要采取“挽救打击结合法……做好這项工作,帮好一个人,挽救一个人,将教育影响一大片。”
【参考文献】
[1] 刘百林.大学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兰州大学,2010.14.
【作者简介】
刁海青(1977-)男,汉族,安徽含山人,西藏大学讲师,武汉大学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