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 |放生一批收缴的野生动物
9月12日,屏山县森林公安局屏山镇派出所将9月7—8日开展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对S307省道主要路段进行设卡盘查,在厥溪镇至宜宾途经屏山县的班车上查获的1条乌梢蛇、212只青蛙、和82只蟾蜍进行放生,让它们回归大自然。
屏山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屏山镇派出所积极组织警力开展巡查与执法工作,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治力度,加强对经营市场的监管和检查。下一步,还将重点对农贸市场、饭店等地进行全面的清查,严厉打击乱捕乱猎德违法行为,积极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张宙/文图)
近日,东坡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接东坡区野保站电话称,中铁二局有市民想上交自己饲养的一只狐狸。接警后,该局民警和野保站工作人员迅速驱车赶到现场,经辨认,该只狐狸为赤狐,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在询问饲主杨某某后得知,5个月前,他在网上购买了这只赤狐幼崽,因邻居投诉,又不忍心将赤狐随便丢掉,遂联系野保站希望赤狐能得到妥善安置。民警在经过详细审查杨某某饲养赤狐相关来源手续并进行登记后,将赤狐送至成都市动物园收容中心饲养。
近几年来,不少人一时兴起,饲养狐狸、蜥蜴等另类宠物,认为这是一种时髦,然而,饲养该类野生动物存在一定风险,由于这些“时髦”宠物大多没有打过疫苗,野性未改,私自喂养很可能会对市民的健康、安全造成伤害。
(刘渝南/文图)
9月7日,丹巴县森林公安局4名民警正在林区进行巡逻防控时,发现一辆天龙货运车形迹非常可疑,面对警灯和民警的盘查,车辆不减速反而加快行驶,凭借经验民警断定车辆有问题,便立即进行追逐,通过设路障,最终逼停货运车,民警检查发现该车上装有大量的原木,车主和驾乘人员也没能提供木材运输证。
经查,犯罪嫌疑人谭某、龚某、王某和高某4人为了快速“发财”,4人便纠集在一起,共同商议发财之道,他们认为贩卖木材来钱快、风险低。于是在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林木砍伐手续,擅自顾请杨某、高某携带油锯帮忙到村集体林山场砍伐树木。
据负责现场勘查的老民警介绍说,被盗伐的树木属于古树林区,林区内有百年以上树龄的古树数十株,其中被砍伐的一株树龄约在150年—180年之间,树木胸径近一米。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安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