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军
[摘 要] 在新课改理念下,探究性学习备受各界关注,它所体现的教学理念便是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之间一起探究和掌握知识。在英语教学实践中,运用探究性学习方式,根据学生学习兴趣,在教师指导和帮助下,通过自我努力和切身体验,自主去获取英语知识,应用所得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完成学习任务。
[关 键 词] 探究性学习;英语教学;实践;运用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22-0126-02
在英语课堂教学中,教师向来只重视单向为学生灌输知识,忽略了学生主动学习和吸收知识,致使学生缺乏英语学习积极性。教师想要提高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就要给予学生足够的学习主动权,充分发挥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一、英语探究性学习意义
探究性学习是指学生主动进行学习活动探究,探究式学习是对教育理念、方法以及策略进行改革的统称,也是说学生利用研究性学习进而对知识进行获取和运用。探究性学习是学生自主自觉并感兴趣地进行涉猎和学习,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教学方式也由原来的课堂灌输变为师生互动和学生参与模式。教师实行探究式教学,既能让学生学习知识,也可提升能力和技巧[1]。
在新課改之后,教师注重改变学生学习方法,重视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强调学生对组织活动自行设计,非常重视探索和研究过程,提倡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达成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学生真正学会学习、运用和创造,便是探究性学习成为师生共识,进而做到自觉行动,让探究性学习成为学生主要使用的学习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有效进行探究性学习,关乎基础教育改革的成败。
二、英语探究性学习原则
(一)广泛性
英语学科是比较独立的知识体系,其教学内容会涉及多方面,其中包含从古至今中外的社会、经济、文化以及历史等内容。它是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不断提炼出来的,紧密联系着真实世界,需要我们去细心探究,只有如此,才会发现在英语学科中所隐藏的大量知识。在此情况下,英语学科能提供给探究性学习许多探究主题[2]。
(二)主体性
在现代教育心理学研究中表明,学生的学习情绪会直接影响到教师的教学效果。乌申斯基也说过,学生在学习中毫无一点兴趣,只会是强制性学习,会将学生探索真理的愿望扼杀掉。而探究性学习方式主要强调的便是,教师要对学生心理进行深入了解,利用趣味性将学生进行探究的激情点燃起来,不断激发出学生探究学习的兴趣。
(三)趣味性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进行教的主体,而学生则是进行学的主体。探究性学习方式则需要教师将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中来,实现多边教学交流,使课堂气氛变得开放、民主和活跃起来。同时,探究性学习方式能够让学生在主动参与过程中,养成独立自主、主动求索以及勇于面对困难和挫折的精神与能力。
三、英语探究性学习方法
(一)游戏法
在教学活动中,游戏深受学生喜爱,教师在进行英语教学时,广泛应用游戏,不仅可以将学生练习的兴趣提高,还能在求知欲方面满足学生旺盛的心理。在游戏过程中,学生能够大胆地将自我进行放松,体验成功所带给他们的快乐,从而树立学生的自信心。
(二)交际法
在模拟交际整个过程中,师生间、生生间以及组与组间进行研讨、交流,能够培养学生合作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以及创造性思維。例如教师在讲“Book 6B,Module 1 Unit 2”时,将课间师生之间交流设为背景,各自向朋友描述,在描述过程中会涉及形容词和各种动作。模拟交际过程设计分为:角色表演、机械操练和拓展练习三步。教师将三个学生分为一组进行角色表演,分别担任Miss Chen、Kitty、Alice,学生在表演中会逐渐消除心理压力,慢慢进入角色。之后师生共同列出人物描绘形容词和朋友间的活动,向学生提出“Who is your friend?”“What do you like about her?”的问题,让学生利用形容词和动词替换课文句型进行练习,替换时要快速,做到朗朗上口。再然后要求小组围绕“How to be a popular friend in our class?”主题,仿照书本编写对话[3]。
(三)讨论法
学生依照社会热点和学校敏感话题展开专题讨论,从而使学生看法更成熟深入。热点讨论法具有使用性强、操作便捷和突出社会实践性的特点。例如教师在讲“Book 8 Chapter 5”时,针对社会所存在的拜金主义现象,要求学生针对“The way to be happy is to own as few things as you can.”思想展开辩论。在课堂上,将学生分为正反两方,然后进行讨论。在课后,双方可利用查阅资料、他人帮助和上网等形式将各自观点进行完善,在下节课上交流。这种方式能够让学生踊跃发言、积极讨论,同时在考证依据时,再次熟悉所学英语知识。学生通过小组合作、独立钻研以及收集资料,加强了其合作意识和探究精神,锻炼和培养了主体精神与实践能力。
(四)研究法
让学生针对探究性主题活动进行课题实践,在开展主题活动时提出问题,不断收集相关材料,根据主题查阅相关资料,对主题展开探索、分析、研究以及解决问题等步骤。例如教师在讲“Changes in Shanghai”时,提出“家乡变化”主课题。学生可在环境变化、交通变化和生活变化当中,任选一子课题进行探究,在业余时间,根据环境状况和生活水平等方面展开社会调查,通过网上查阅、摄像和采访等方法,收集家乡各方面资料,并在此基础提出未来设想,使用英语写作进行表达,在课堂学生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调研成果,展示收集到的图片和资料,教师可利用多媒体展示课件。这样的主题活动能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潜力,体会到成功,从而激发他们的英语学习兴趣,调动英语学习积极性[4]。
(五)拓展法
学生在学习英语时,不能只将此局限在课堂上,而必须延伸到课外。例如主题墙报、主题Party、主题演讲等活动,这些都将是进行英语探究性学习的题材。在进行各种探究性主题活动时,教师必须深入结合教学课程内容,逐渐展开各项主题活动,在形式上做到多种多样,注重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和亲身体验的过程,帮助学生养成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四、在英语教学中探究性學习的运用
(一)创设教学情境
在英语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对学生思维学习状况进行了解,注重学生探究性学习整个过程,不断更新英语课堂教学手段。在组织学生参加广泛实践活动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在对新课时进行导入时,要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生,创设出不相同的情境,营造出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学生能够更好地置身在英语学习环境中,体会到英语学习的兴趣,将学生学习英语的热情激发出来。
(二)改变教学理念
在英语教学实践过程中,运用探究性学习方式,能够处理教师指导和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在探究性英语学习过程中,不仅强调学生倾听教师,更强调教师倾听学生,重视在探究性学习中学生的观点和思想,引导学生积极进行思考和反思。与此同时,探究性英语学习特别强调学生之间互相进行倾听、交流以及合作,在此情况之下,运用探究性学习方式进行教学,教师一定要将传统主导者思想进行改变,在定位时把自己当成课堂的引导者,在英语实践教学活动中帮助学生有效地探究活动。
(三)注重课堂实践
学生进行学习,既是认知过程,又是探究过程。在英语教学实践中,运用探究性学习方式能够帮助学生发展智力,可将學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让学生有学习的主动权,使学生之间更好地进行协作,克服传统灌输式教学弊端,教师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提高知识水平。在英语课堂教学过程中,只有结合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将课堂教学新的思路和方法进行不断探索,使学生养成发现、探究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拓展精神,进而提高自身的探究性思维能力,从而让学生拥有英语交际能力[5]。
五、英语教学运用探究性学习方式的效果
第一,英语教师不断开展探究性学习课堂活动,使学生不再进行被动学习,而是按照教师所提出的问题,运用自身知识信息独立思考并组织小组活动,积极去寻找答案,真正实现学习并使用英语。因此,学生极大地提高了英语学习成绩,在期末进行统考时,平均分、优良率以及及格率都将在前列。学生在进行科普英语竞赛时,会取得优秀的成绩。
第二,在进行英语教学时,课堂很多活动和课外项目都需要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共同完成,学生要想在此获得一定的成功,必须与小组成员不断进行交流和磨合,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让学生之间形成了团体协作精神。
第三,探究性学习活动已不仅仅是课堂教学,而延伸到了课外学习和日常生活当中,帮助学生开阔了视野,让学生形成关注身边和世界所发生的事,学生愿意去了解英语母国和我国在各方面的异同,学生能够全面看待任何问题,养成主人翁意识,实现健康人生观[6]。
总而言之,在英语教学实践中,教师运用探究性学习方式,为学生提供开放和谐的英语学习环境,对学生个性发展非常有利。探究性学习将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激发了出来,提高了学生主观能动性,把课内知识延伸到课外,在英语实践活动中充分展现了学生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实现英语教学目标,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和创造力。学生在探究性学习整个活动中,其思维都处于探索状态,在这样的环境下,学会和他人进行合作,最终磨炼学生意志,陶冶学生情操。
参考文献:
[1]黄朝秀.探究性学习在英语教学的作用[J].校园英语(教研版),2012(4):157-158.
[2]俞维瑾.高中英语教学实施探究性学习的实验研究[D].浙江大学,2012.
[3]周冬梅.高中英语探究性学习方法指导[J].试题与研究(新课程论坛),2013(19):49.
[4]杨李清.探究性学习在英语教学中的实施策略[J].新一代(理论版),2017(2):54.
[5]韦爱华.浅谈探究性学习方式在英语教学实践中的运用[J].语数外学习(英语教育),2013(5):16.
[6]卞孜敏.浅谈英语探究性学习的开展及价值[J].教育艺术,201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