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实施全省共青团“金秋助学”圆梦行动让公益的种子在龙江大地上广泛传播

2017-10-19 05:41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李豪岩
活力 2017年13期
关键词:金秋圆梦贫困学生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 李豪岩

顺利实施全省共青团“金秋助学”圆梦行动让公益的种子在龙江大地上广泛传播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 李豪岩

一、共青团“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总体概况

1.行动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代会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战略部署,团省委于6月2日下发《黑龙江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动员全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号召力、充分激发各级团干部的精气神,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引导青年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全面启动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助力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

2.行动启动。在以上大背景下,团省委在积累 “希望工程·圆梦行动”12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把“共青团助力青春圆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强力推动。6月13日,团省委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共青团“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对全省“金秋助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面启动“金秋助学”工作。

3.行动简介。共青团“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将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通过发动各级团组织、各级青联、各级青年文明号、各级团属协会、社会自组织及社会爱心人士,计划募集资金1000万元,按照每名学生平均资助2000元的总体要求,根据项目资助标准及捐赠方意愿,一次性资助每名学生1000—5000元不等,预计资助5000名学生。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必要的交通费、卧具费、书本费以及伙食费。

二、共青团“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新特点

共青团“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是在2006年发起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助学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深化的重点项目。在深化过程中体现以下四个特点。

1.资助对象范围拓展。除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实施12年来始终聚焦的已录取特困大学新生外,把捐助对象拓展到全省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初中、高中、中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高校在校学生,受益学生数量从往年的2000余名增加到今年的5000名,筹款总额也从往年的700余万提升到1000万。

2.全程体现精准理念。为确保助学行动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实现公益资源精准投放,把每一分善款交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团省委、省青基会明确要求各县级团组织对全部拟资助学生严格履行统计申报、入户调查、建档立卡、受助查重、核实公示的工作程序,保证助学对象的选定无偏差、无遗漏、无造假;坚持各地筹措资金“统一上划、统一划拨、统一发放动作”的“三统一”工作规范,保证资金流向安全可控;县级团组织凭助学金领取签名册、资金结算票据、发放仪式照片、活动宣传稿件四个要件申报工作完结,保证捐助全程真实有效。

3.超前谋划迅速启动。全省各县级团委自今年四月起,已经提前启动开展了贫困学生建档立卡的前期调研摸排工作,目前正在陆续上报数据库。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也迅速行动,加大筹款力度,目前已落实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的善款(含已到账、签署协议及明确意向的)250万元。

4.形成合力以点带面。团省委把全省共青团“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作为黑龙江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的一项牵动性载体,带动弘扬婚嫁新风、助力生产脱贫、推动电商脱贫、做好定点扶贫等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的各项举措齐头并进、相得益彰。在发挥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筹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广泛动员省级青年文明号、省青联、全省市县两级团组织等方面力量,开展专项资金募集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帮助贫困学生、各行各业不断涌现爱心善举的工作合力、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三、共青团“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实施流程

1.建档立卡(6月15日—6月30日)。完成以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为主的信息收集、确认和整理工作。发动各级团委,积极与当地扶贫部门协调,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学生甄别出来。督导各级团委在自身建档的基础上,与本地工会、妇联组织建立的帮扶档案相比照,避免三方重复帮扶。若有重复的档案,由三方或双方协商确定由哪家建档帮扶后,再向上级团委报送

2.募集资金(6月20日—8月20日)。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青联、青企协等团的外延组织及社会各方力量,整合团内外资源,重点开展筹资劝募和宣传活动。结合共青团“希望工程”公益品牌,通过“爱心义卖”、“网上众筹”、“定向捐款”、“文艺义演”等形式,大力发动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力量,凝聚社会爱心人士善举,合力推动共青团“金秋助学”圆梦行动扎实开展。

3.上划资金(7月20日—8月20日)。以市(地)团委为单位,统一将筹集上来的学生资助款汇至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指定账户。

4.划拨资金(7月25日—8月25日)。在收到上划款3个工作日内,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上划款如数划拨至市(地)所辖相关县(市、区)团委账户,相关县(市、区)团委确保上划资助款专款专用,并将自筹款资助学生名单存档。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按照《上划款明细表》内捐款企业及个人名单(捐款金额100元以上)开具捐款证书及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5.发放资金(8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团委收到资助项目款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学生本人手中,并告知学生家长。各市(地)团委举办一场市级助学金发放仪式,并指导所辖县(市、区)团委分别举办一场县级助学金发放仪式。

为保障全省共青团“金秋助学”圆梦行动的顺利实施,团省委成立了“金秋助学”圆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省希望工程捐助中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具体负责募集资金工作,全省各级团组织共同参与。为激发各级团委工作积极性,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对工作态度积极、自筹款金额较大的团委将实行项目支持匹配制,并作为年末表彰的重要依据。工作中,我们将利用好网络筹资平台、QQ群、微信平台和各级“青年之声”等网络平台,充分借助新媒体的实时性、交互性等优势,积极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发布信息,不断扩大共青团“金秋助学”圆梦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参与。同时,我们将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大力挖掘和树立慷慨捐助典型及刻苦求学的榜样。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省上下共同的使命,更是共青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共青团“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是共青团组织在面临改革的新形势下,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积极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重大举措。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让 “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深入人心,让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社会的帮助,让公益的种子在龙江大地上广泛传播,让龙江的明天更加美好。□

(编辑/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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