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 陈谙哲
摘要:
《诗经》属于“3+1”结构的共有4首,且其中两首前人多有疑为“错简”。通过对《诗经》结构及其成因的分析,“3+1”的结构并非“错简”,当为“诗中有诗”现象,“3+1”结构其实是“诗+乱”的形式。
关键词:诗经结构;诗中有诗;乱辞;错简
中图分类号: I207.222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7)05010904
清代诗人赵翼读《诗经》后尝言:凡三百零五篇,“篇无定章、章无定句、句无定字”[1]。诚如赵云崧所言,《诗经》于篇章和结构上存在复杂性,但他却未有发现《诗经》篇章结构其实更具规律性。对于此种规律性的探讨和归纳研究,对于解决《诗经》存在的许多的争议困惑之处,如《诗经》中是否存在错简,《诗经》中是否如《楚辞》一般存有“乱”辞等,将大有裨益。
一、诗经结构划分
为方便更好地说明问题,兹将《诗经》[2](按:《诗经》分章皆以程俊英先生为准,下文皆同)中的诗歌依据章节是否重章复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3”结构。此结构是指全篇共三章,且三章均为重章复沓的形式,比如《周南·桃夭》、《魏风·硕鼠》等,此结构在《诗经》中共有80篇,约占整个《诗经》的27%,其不仅数量庞大,亦是《诗经》中最主要的体裁形式。
“2”结构。此结构是指全篇共两章,且两章为重章复沓的结构,例如《召南·小星》、《郑风·遵大路》等。“2”结构于《诗经》中共有36篇,约占整个《诗经》的12%,是仅次于“3”结构的主要形式。
“2+1”结构。此结构是指该诗共三章,前两章复沓重歌,第三章并无复沓形式,譬如《周南·葛覃》、《王风·大车》均为此种形式,《诗经》中共有15篇“2+1”结构,约占《诗经》总数的5%。
“1+2”结构。此类诗歌共三章,仅后两章复沓叠章,此种结构在《诗经》中共出现5次,如《秦风·车邻》和《陈风·宛丘》。
“3+1”结构。属于此类的诗为前三章复沓重章,最后一章无此特点,《诗经》中共有4首可划归此类:《邶风·燕燕》、《曹风·下泉》、《小雅·裳裳者华》和《小雅·隰桑》。
“2+1+1”结构。此形式在《诗经》中出现3次,分别是:《邶风·雄雉》、《小雅·桑扈》、《小雅·采绿》。(按:如《小雅·何草不黄》等诗歌均貌似此结构,然《何草不黄》一章与二章,二章与三章均为部分复沓,故不可算在此结构内)。
三章以上完全重章复沓结构。此种结构中包括“4”“5”甚至“6”,但每小类诗篇不多,故划为一类,共有12篇诗符合此形式。
部分重章复沓结构。此结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一首诗中并不是通篇或几章存在复沓的形式,而是相邻章节中部分句子发生重章复沓的情况,例如《邶风·绿衣》的第三章前两句与第二章前两句重章复沓,而后两句与第四章后两句构成复沓。二是前几章重言复沓,之后的若干章均没有产生重章复沓,结构类似于“2+1+1+1+2”或“4+1+1+1+1”等。部分重章复沓结构共有39首。
无重章复沓结构。《诗经》中诗无复沓重章的篇数亦不在少数,共有111篇,主要集中在《大雅》和《颂》。
二、“3+1”结构缺少及成因
通过前文统计可知,《诗经》中“3+1”结构共有四首,分别是《邶风·燕燕》、《曹风·下泉》、《小雅·裳裳者华》和《小雅·隰桑》。而《邶风·燕燕》、《曹风·下泉》又历来多被人疑为“错简”,这真的只是偶合吗?
其实不然。《诗经》缺少“3+1”结构是有以下几个原因的:
(一)阴阳学说深入人心
上古时期,人们便已产生阴阳崇拜,正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人们对阴阳的崇拜遍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诗经》的创作亦深受其浸淫。然阴与阳并非完全对立,水火不容,先民崇尚的是阳中有阴,阴中有阳的互补互济的形态。奇数为阳,偶数为阴,我们可以重新用阴阳互补思想重新审视一下《诗经》:“3”结构中章数为三,属阳,每章多为四句或六句,属阴,故符合阴阳互济。再看“2”結构中章数为二,属阴,每章多为奇数句,如三句,五句,七句,有的诗篇虽为一章四句,但一句字数多不为四,亦可视为属阳,如此便是阴中有阳。同理,“2+1”结构和“1+2”结构亦符合阴阳学说。此种阴阳互济的诗歌结构不仅方便记忆与歌唱,亦与本民族审美心理契合。然“3+1”结构则是章数属阴,章句亦属阴,为重阴结构,故在《诗经》中极为罕见。
(二)受到周代礼制的影响,尤其是以三为节思想的影响
《仪礼》是记载周礼的最重要且可靠之典籍,在此辑录两句以窥周礼:“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3]31“声三,启三,命哭。烛入。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3]724由引文可见以三为节数是周礼的重要特点,在西汉文献《淮南子·天文训》对周礼“以三为节”则有更为清晰的表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地三月而为一时,故祭祀三饭以为礼,丧纪三踊以为节,兵重三罕以为制。以三参物”[4]周代制定的尚“三”的礼仪观念必然会对当时的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诗歌也不例外。因而《诗经》中多以“3”为章数,而并不会出现所谓的“3+1”结构。而《诗经》另一重要结构“2”的出现则是因为诗歌创作所在地区“在很大程度上疏离周代礼乐文明的制约, 而采用当地习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 保持了它的民间性, 因此, 两章成篇的歌诗所占比例较大。”[5]
三、“3+1”是“诗中有诗”现象,并非“错简”
为方便论述问题,兹录前人多疑“错简”的两首“3+1”结构诗歌:
《邶风·燕燕》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曹风·下泉》
冽彼下泉,浸彼苞稂。忾我寤叹,念彼周京。
冽彼下泉,浸彼苞萧。忾我寤叹,念彼京周。
冽彼下泉,浸彼苞蓍。忾我寤叹,念彼京师。
芃芃黍苗,阴雨膏之。四国有王,郇伯劳之。
由上观之,此两首诗若不强解,前三章与最后一章之间确实存在某种程度的文意内容的差别和不连贯,章句风格和主题内容联系不够紧密,甚至于去掉最后一章,此两首诗亦可如《桃夭》一般,成为一首“完整”的诗。那这会不会是“错简”呢?“错简”是指古书以竹简按次串联编成,竹简前后次序错乱而导致的文字、句子甚至段落发生错变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古籍中十分常见。且根据出土的阜阳汉简的形制来看,阜阳汉简中的《诗经》“大抵为一简写一章,字数少者,字大而疏,字数多者,字小而密。”[6]因而从理论言,《诗经》是有可能发生“错简”的。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诗经》出现“错简”的几率是很小的,因为《诗经》“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7]。因而“错简”说并不能成立。然若不是“错简”,那么文辞内容上下并不紧密的这两首“3+1”的诗,又该作何解释呢?
其实这是一种“诗中有诗”的现象。“诗中有诗”是指在诗篇结构内部组合有其他的既成诗篇。如在《小雅·北山》中的第二章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四句,然根据《吕氏春秋·慎人》篇的记载,此四句本是自为一首诗的,作者是舜[8]。也就是说,《北山》其实是由“引述+组合”的形式构成的,此种诗中套有另一首诗的情况并不少见,在孙世洋的《试论“诗经”诗篇结构的“诗中有诗”现象》中多有论述。那么,我们可以大胆假设《诗经》中的“3+1”结构实为“诗中有诗”现象,即前三章原本便是一首诗,出于演奏及表达的需要,乐师在将其与其他部分加工与糅合为一首诗的过程中,在衔接性与连贯性上做的不是特别得好,故后世多有疑之。
四、“3+1”之“1”实为“乱”辞
然为何会出现这种“诗中有诗”的现象呢?
这就须从诗歌与音乐和舞蹈的关系谈起。在上古时期,诗是需要入乐合舞的。关于《诗经》的诗乐舞三位一体,《国风》中有一些诗篇反映出了这一点,而早期的《周颂》更为确切之例证。在早期文献的记载中亦不乏此例,如《墨子·公孟》:“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9],《史记·孔子世家》:“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10]《诗经》毛传亦自言“古者教之以诗乐,诵之,弦之,歌之,舞之”[11]。也正因为诗乐舞的密切关系,使得《诗经》中的篇章从搜集到整理必然要经过加工,以合乐舞。而“乱”这种最初主要指舞蹈,音乐结尾部分的形式,随着诗乐舞的一体,而被运用于诗歌之卒章。众所周知,《诗经》中的诗歌无论是从民间采集上来的,或贵族创作的,其最终的目的均是要被放于朝堂之上演奏,或供君主观察民情;或用于宴享朝会;抑或用于歌颂先烈。然当采集上来的诗歌不足以表达明确的意旨或被要求表达某些政治目的,如讽喻,如劝诫时,那么乐师便会在其后增加“乱”辞,一方面以合乐舞之形式,一方面表达政治之需要。所以“乱”辞的作用主要是总括诗歌大意,点明乐歌主旨。在《诗经》中唯一被明确提到的“乱”辞出现在《商颂·那》篇,“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其辑之‘乱曰‘: 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12]通过这首“乱”辞,我们可以获得一定的启示:《诗经》中是存在“乱”辞的,而且不会只有这一首,且“乱”辞为祈福祝语、警示告诫之言。“乱”辞与前文在内容意义,诗法用韵上皆有不同之处,起收束全诗之用。如《小雅·小明》中最后两章出现的“靖共尔位,正直是与。神之听之,式穀以女。”和“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则是非常典型的劝诫式的“乱”辞,告诫在座者要忠于职守和交往正直之士,这样才能得到神明的荫福。《小明》最后两章显然亦是乐师“比之音律”后,于朝堂之上演奏时所加。再如前文所提到的《北山》的后两章皆为此类。如此一来,我们以“乱”辞的思路来重新审视下《诗经》中的“3+1”结构。《诗经》中“3+1”结构的最后一章兹录于下: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燕燕》)
芃芃黍苗,阴雨膏之。四国有王,郇伯劳之。(《下泉》)
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维其有之,是以似之。(《裳裳者华》)
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隰桑》)
上述引文之章,除了《隰桑》不够明显外,其他三首无论是“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四国有王,郇伯劳之”还是“维其有之,是以似之”(“似”通“嗣”,此句为后嗣能继承之意),都显示出有劝诫受祚之意。上述摘录的四章亦都符合“乱”辞的基本特点:(一)形式与前三章之复沓完全不同;(二)上下文意内容衔接不够连贯;(三)用韵不同;(四)前三章为叙述,卒章变为议论;(五)卒章均有劝诫祈福之语。因而《诗经》“3+1”结构中的“3”本自为一首诗,“1”之部分实为乐师将搜集上来的诗歌加工后所添之“乱”辞。
综述,《诗经》中“3+1”结构一共只有《邶风·燕燕》、《曹风·下泉》、《小雅·裳裳者华》和《小雅·隰桑》4首。而《诗经》中缺少“3+1”结构一方面与阴阳学说的深入人心有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深受周礼的影响。“3+1”结构的诗,与“错简”无关,而是一种“诗中有诗”的现象,即“3”的部分本为一首诗,“1”的部分实为“乱”辞,《诗经》“3+1”实即为“诗+乱”的形式。
参考文献:
[1]赵翼.瓯北诗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175.
[2]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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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安等编著,高诱注.淮南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34.
[5]李炳海.《詩经·国风》的篇章结构及其文化属性和文本形态[J].中州学刊,2006,(4):188-193.
[6]胡平生,韩自强.阜阳汉简诗经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95.
[7]班固,颜师古注.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1355-1256.
[8]孙世洋.试论《诗经》诗篇结构的“诗中有诗”现象[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8,(3):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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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司马迁.史记[M].韩兆琦,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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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徐元诰,王树民,沈长民.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