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珍 甘雨娇
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四地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经验总结及路径探索
——基于贸易通关便利化视角
王珍珍 甘雨娇
通关便利化是当前自贸试验区推进“贸易便利化”核心任务过程中的重要探索内容,对于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意义重大。沪津闽粤四地自贸试验区共同围绕着贸易通关便利化建设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本文对四地自贸试验区在“三互”大通关体系、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以及创新通关监管制度三个维度进行比较研究,并进一步指出未来发展中要找准“单一窗口”建设模式,深入“三互”大通关改革,加快通关一体化全面覆盖,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形成高效通关机制。
自贸试验区 贸易通关便利化 “三互”大通关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全球化背景下,要将自贸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打造成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载体,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创新贸易监管模式、促进贸易便利化,而通关便利化是贸易便利化的核心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运输与通讯方式的不断改善,关税非关税壁垒的大幅度削减,以通关制度改革为核心的贸易便利化日益成为影响区域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因素之一,加强通关在推进贸易便利化中的作用已经成为各国海关以及国际贸易界的新课题。上海、天津、广东以及福建在各自贸区的总体方案中都具体提出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内容,并将贸易通关便利化改革作为自贸区试点探索贸易便利化任务的重要突破口。自上海自贸区成立后,在以贸易通关便利化为导向的贸易监管制度创新上已经初具成效,天津、广东及福建自贸区获批后不断推陈出新,形成多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由于其各自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与区域环境的多样化,四地自贸区的贸易通关便利化措施创新及监管模式改革存在非一致性,在开展贸易通关便利化工作过程中取得的进展与成效也不尽相同。因此本文试图从贸易通关便利化的视角出发对四地自贸区所实施的贸易通关监管制度及其进程进行比较与分析,找出当前贸易通关便利化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
通关便利化是贸易便利化的产物,是指简化通关程序、协调通关法律规定、统一通关适用标准等手段,缩短通关时间,创造便利化的通关环境。通关便利化是指通过对通关程序的简化、使用法律和规定的协调、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和改善,缩短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为外贸经济创造协调、透明、可预见的环境。*陆真:《国内通关便利化的模式现状与发展途径》,《江苏农业科学》2012年第8期,第411~412页。对于贸易便利化的定义目前尚未形成统一标准,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认为国际贸易程序的简化和协调,包括货物通过海关与港口的物流,以及相关海关单据、数据的流动效率的提高。2014年世贸组织通过的《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指出,成员在履行贸易便利化义务需从进出口货物放行、结关措施、相关单证和手续的纪律、过境运输程序或法规等方面着手。因此,综合贸易便利化和贸易通关便利化的内涵来看,贸易通关便利化是贸易便利化的核心内容,是贸易便利化理论在有形货物和跨境环节流动便利化的集中体现。*朱秋沅:《国际贸易便利化发展进程新特征分析》,《国际商务研究》2011年32(2),第9~17页。
国外学者研究中主要探讨了通关便利化所带来的贸易效应、通关便利化的有效举措以及通关便利化的影响因素。经合组织(OECD)(2003)利用CGE模型分析指出货物贸易交易成本每下降1%,将增加400亿元收入。*OECD.Quantitative Assessment of the Benefits of Trade Facilitation,2003,(31)Gera等(2004)运用引力模型对亚太经合组织(APEC)内的工业化国家进行分析,显示简化海关程序可以有效推动进口增加7.7%~13.5%,其中新兴工业化国家进口增加比例较其他工业化国家进口增加比例相对大一些。*Gera Surendra.2004:trade facilitation and trade liberalization:from Shanghai to Bogor[M].APEC Secretariat,2004.Kim等(2004)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Braddick Kim.Customs and Excise:Trade,Production,and Consumption in England[J].Business History Review,2004,(3):18-24.Chris Milner等(2008)指出通过简化繁琐的海关通关手续、增加信息技术自动化的适用,加强各海关之间的合作可以促进贸易便利化。*Chris Milner,Oliver Morrissey and EviousZgovu.Trade Facili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D].University of Nottingham,2008.Shepherd & Wilson(2008)指出港口效率的提升可以带来7.5%的贸易增加。*Shepherd B,Wilson J S.Trade Facilitation in ASEAN Member Coutires:Measuring Progress and Assessing Priorities.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Series,.No.4615Andrew Grainger(2012)指出需提交的纸质单据较多、不同的行政部门程序冗余重复、通关耗时过长、海关工作人员素质差等影响了海关的通关效率。*Andrew Grainger.Developing the Case for Trade Facilitation in Practice[J].World Customs Journal,2012(5):65-76.
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改革主要集中在通关便利化上。*胡颖:《“贸易便利化”的学术论争与中国的改革路径》,《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第119~127页。2001年启动了促进全国海关报关业务无纸化,减少报关时间,降低贸易成本的“金关工程”;2005年启动了重点在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区域通关”改革;2013年启动实施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在理论探讨方面,陆真(2012)从检验检疫部门视角出发指出实现通关便利化必须从打造绿色通道、实现单证检验无纸化、实施预报即放,建立虚拟口岸等措施来改革现有通关模式。*陆真:《国内通关便利化的模式现状与发展途径》,《江苏农业科学》2012年第8期,第411~412页。王淑敏和张丹(2016)从通关优惠政策、电子化程度、海关合作系统化程度三个维度比较分析了 TPP 协议与我国海关法规中通关便利化条款的差异。*王淑敏、张丹:《TPP与中国海关法中通关便利化规则之比较》,《海关与经贸研究》2016年第5期,第39~46页。在贸易通关便利化效应分析方面,徐建飞、田香辉等(2011)利用贸易引力模型,以2007年新疆与接壤的8个国家的贸易流量为研究对象,对其口岸便利化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通关便利化是新疆开展对外贸易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徐建飞、田香辉、袁列梦:《基于引力模型的新疆口岸通关便利化建设分析》,《中国商贸》2011年第31期,第238~239页。在现状问题分析方面,主要围绕时代背景和区域的独特性展开。如匡增杰和凌定成(2009)指出我国在通关便利化方面主要存在如下问题:口岸通关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够紧密,各查验部门信息资源难以实现共享,中国现有海关通关政策和法规不够简化和统一,缺少高效的执行系统,通关监管手段难以适应现代化的物流。*匡增杰、凌定成:《我国海关实施贸易便利化的困难及对策研究》,《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年第9期,第14~19页。覃娟(2010)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研究背景,对广西口岸建设与通关便利化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广西应大力推进区域内通关一体化,与越南积极合作建立“大通关协作区”,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覃娟:《广西口岸建设与通关便利化——基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的研究》,《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9期,第1~6页。王淑敏、翟雨萌(2015)针对三国经济走廊通关便利化目前所面临的国际公约冲突、国际环境影响以及中蒙俄海关与过境运输的制约等问题,*王淑敏、翟雨萌:《“一带一路”下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通关便利化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第12~15页。对“一带一路”战略下中蒙俄三国建设通关便利化现状进行分析。在对策研究方面,余波(2007)指出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模式、推动我国海关贸易便利化改革,实现无纸通关,可以促进中国海关的通关便利化。*余波:《WTO贸易便利化背景下我国海关通关管理的对策研究》,《商场现代化》2007年第491期,第6~7页。闻学祥(2010)指出中国应以“有效监管”为核心要求,优化综合监管格局,实行智能管理和科学规范,创新通关作业模式,提升查验管理实效,完善物流监控手段。*闻学祥:《贸易便利化背景下加强海关有效监管的几点思考》,《上海海关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24~30页。江列平(2010)认为,中国海关应当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布有关便利通关举措、作业流程、操作时限等信息;在现有海关信息系统中增加智能化处理功能,提高通关便利的信息化水平;继续建立健全与相关国家的通关合作协调机制。*江列平:《中国海关通关业务改革和发展方向初探》,《上海海关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第63~67页。程俊杰和唐德才(2010)运用博弈模型分析指出,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应该加快大通关建设。姚翠玲(2010)指出,海关可以通过实施便捷通关、推行无纸通关,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管理,以提供优质服务来实现贸易便利化。*姚翠玲:《海关推动贸易便利化的措施与效果》,《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0年第5期,第150~151页。
综上所述,贸易通关便利化可以通过简化通关程序、协调适用法律和规定、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贸易经济打造一个透明、协调、高效、可预见性的有益环境。然而,目前对于贸易通关便利化尚未形成标准的测度指标体系,研究内容和研究对象仍然处于较为分散状态,且较少有文献涉及我国自贸试验区贸易通关便利化水平的比较研究。我国自贸试验区试点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促进贸易便利化,而当前通关程序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以自贸试验区为研究对象分析和探讨其贸易通关便利化的建设路径和成效,对于自贸试验区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不同于以往的研究成果,本文将四地自贸区的贸易通关便利化改革成果和经验总结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三互”大通关模式以及“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制度三个维度。“单一窗口”已成为国际上贸易通关便利化改革的重要途径和提升对外贸易竞争力的有力突破口。大量研究表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为贸易通关便利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通过简化通关环节、促进信息共享、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贸易成本为国家带来正向经济影响(方晓丽和朱明侠,2014;陈红升和李碧华,2014)。*方晓丽、朱明侠:《构建“单一窗口”,提升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外经贸实务》2014年第2期,第21~24页。*陈红升、李碧华:《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国家单一窗口建设与通关便利化研究》,《东南亚纵横》2014年第11期,第22~30页。“三互”大通关模式和创新通关监管制度是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背景下围绕企业对贸易便利与安全的需求而产生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优化口岸高效通关模式,形成良好的通关管理机制,提高通关效率和管理效率(陈立,2016;匡增杰,2015),*陈立:《试论海关推进口岸“三互”大通关改革的困境与策略》,《海关与经贸研究》2016年第4期,第63~72页。*匡增杰:《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贸易便利化的视角》,《经济体制改革》2015年第4期,第65~69页。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口岸通关环境。
1.逐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指贸易参与主体可以仅仅通过一个登记点向有关部门一次性提交所有进出口和转口监管规定的标准化单据以及数据信息,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查之后将结果通过这个登记点反馈给申报人,通常包括关键角色、业务模式、服务范围、标准体系、法律框架以及技术水平等六大要素。*高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构建机理与实施对策研究》,《生产力研究》2014年第10期,第74~77页。与电子口岸建设目标相一致,单一窗口旨在通过一个平台深化各贸易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明确、协调各部门职责,为企业贸易通关提供便利化。在贸易电子化发展趋势下,四地自贸区作为深化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依托电子口岸建设并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其创造高水平贸易便利化国际贸易环境的必然选择。表1为四地自贸区建立“单一窗口”的具体情况。上海自贸区自2014年6月起运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至今,已完成“单一窗口”试点、1.0版和2.0版建设并已着手进入3.0版阶段,集成9项“监管+服务”业务功能并已上线运行,在已有版本的经验基础上继续增设或拓展关于物流、保险、支付、代理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并优化数据对接。当前上海自贸区“单一窗口”业务处理规模居于全球首位。目前广东自贸区的单一窗口平台已推出2.0版,功能板块已达12项,通过增设国际会展等业务功能,同时以“物流动态”功能板块为基础建立“通关物流动态系统”,从而获取货物物流信息,为大数据分析决策提供便利。天津和福建自贸区的功能板块为7项,仍处于2.0版建设中。天津自贸区“单一窗口”秉承“互联网+”理念并为企业实现免费报关与服务。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是除上海自贸区“单一窗口”外唯一被入选为在全国范围推广的自贸试验典型案例。按照“一个平台,两个运营体,*两个运营体分别指“福州”“厦门”两个运营体。统一宣传”进行建设,不仅在业务功能上开发具有特色的“对台”及“一带一路”专区业务功能,还将厦门口岸建设为全国唯一实现检验检疫业务“单一窗口”申报的地区。
表1 四地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比较
续表:
2.构建“三互”大通关模式
构建“三互大通关”模式,既是自贸区作为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先试者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有利于自贸区建设与“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实施相辅相成。“三互”是指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为落实统一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要求,全面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三位一体的简称。*钱锦、牛犇、邹毅:《我国海关“三互大通关”改革及其成因解析》,《中国市场》2016年第20期,第213~215页。通过“三互”改革,强化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防等口岸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推动口岸通关流程之间由“串联式”向科学的“并联式”转变,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国际的全方位互联互通,真正实现通关便利化。
四地自贸区在全面展开通关无纸化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关检合作的深度与广度,进而实现以往的通关一体化模式向“三互”大通关模式转变,具体推进情况如表2。从中可以看出,四地自贸区在开展通关无纸化以及关检合作“三个一”等重点举措上,尽管启动时间不一,但都取得了较大成效。而对于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四地均以地缘因素与历史因素为基础,各有侧重。广东侧重于强化与港澳海关合作,建立与港澳联动的口岸监管机制;其中横琴片区积极推进珠澳口岸查验机制创新和口岸综合部门联合执法试点;南沙片区实施“四个信息互换*指企业管理资信、进出口货物申报、查验、放行四个方面。、四个监管结果互认*指在监管过程中共用监管设施,对地磅称重、集装箱机检图像分析、辐射探测、视频监控等商品外观监管结果,商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重)量等商品技术性监管结果,监管要求相同的可共享、互认对方监管结果,互认关检跨区域监管结果等四项监管互认措施。、五个执法互助*在物流监控管理、商品鉴定和归类、原产地认定、固体废物属性鉴定及夹杂物超标认定、价格认定等五方面开展执法互助。”新型合作模式,建立数据交换、合作会商和业务协调等长效机制。天津自贸区在以深化津京冀合作为导向,实施津京冀区域海关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并建立无水港运营模式。福建自贸区一方面实施与泛珠区域和“一路”沿线区域的通关一体化合作,另一方面开展闽台口岸数据传输,推进两岸检验证书互查互认,深化闽台口岸基层海关“三互”实务合作。相比于粤闽津三地自贸区,上海自贸区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上的步伐更快。2016年5月,上海自贸区已经在长江三角洲地区海关区域一体化的基础上开启了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率先走在一体化通关的前沿。
表2 四地自贸区“三互”大通关模式重点举措推进情况
重点举措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天津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南沙片区珠海横琴片区前海蛇口片区关检合作“三个一”启动时间2013-092012-052014-9-232014-9-232014-12-31起全面推进2014-10-15构建成效“一次申报”占上海海关报关单总量的80%以上,相比2015年增长6.3倍减少关检申报项目30%以上,查验环节时间及费用节省近50%全面覆盖进境一般贸易货物,申报数据简化77项,申报、查验时间分别节省30%、50%申报、查验时间分别节省25%、50%,相关费用节省50%。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一次申报”系统的上线试点申报时间从4个小时缩至5-10分钟;船舶进境、出境申报时间分别由36个小时缩至2.5个小时、1个小时通关无纸化启动时间2015-7-12015-4-212012年2013年6月17日起构建成效无纸化率90%以上无纸化率达到99.6%无纸化率达到93.8%无纸化率达到96.3%对进出口企业实现无纸化通关作业全覆盖无纸化覆盖率近97%通关一体化启动时间2014-12-12014-9-222015-4-212015-5-1构建内容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实施广东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2015年5月1日后改革范围扩至福建、广西、海南三地海关实施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设立了10个无水港实现泛珠区域通关一体化以及“一路”沿线区域直属检验检疫局间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构建成效海运进口报关单通关时间缩短近10小时,24小时放行率提升近10%通关时间由8.3小时减少至5.96小时,作业时间由4.14小时减少至2.77小时,24小时通关率由91.44%提高至92.45%整体通关和物流成本减少近30%,平均每批货物通关时间节省0.5天,口岸快速放行率达88%海关平均审单时间从2.73小时降低到1.67小时。五小时审结率由87.3%上升到94.3%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各地自贸区、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以及相关网页资料整理而得
表3 四地自贸区通关监管创新制度
区域创新制度内容创新制度成效上海自贸区1.一线进境货物“先进区、后报关”;2.区内货物流转自行运输;3.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4.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5.批次进出、集中申报;6.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7.仓储企业联网监管;8.保税展示交易;9.智能化卡口验放。1.一线实际进、出境平均通关时间较上海关区平均通关时间缩短78.5%和31.7%,物流成本平均下降10%。2.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成本20至30万元。5.一年最高可为企业节省成本150万元,通关时间减少2个小时。9.卡口智能化验放率超过50%,物流运输能力提升25%~50%。广东自贸区1.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进口提前申报、船边分流验放”“出口提前申报、卡口分流验放”,推进货物通关“零纸本”;2.支持横琴自贸区开发开放:启动进口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交易、智能化卡口、澳门单牌车便利进出等项目;3.简化ECFA货物澳门转运通关手续:建立ECFA货物经澳门转运快速通关模式;4.深化内澳海关监管结果互认:减少对同一进出境货物重复查验;5.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1.港区进出口货物物流运转时间由2~3天缩至1天以内,海关通关时效提高50%以上,无纸化申报报关单占比超过99%。2.2015年1~11月经横琴口岸验放的ECFA货物货值达2755万元,减免关税15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0%和16%。天津自贸区1.海关先后出台“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集中汇总征税制度、多样化涉税担保制度、联网原产地证书电子审核制度等三批共29项通关便利化措施;2.检验检疫部门先后出台“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制度、天津口岸直通制度、检验检疫分线监管制度”等三批共40项通关便利化措施。1.整体通关物流成本减少近30%。2.平均每批货物通关时间减少0.5天,每标准箱物流成本节约120元。福建自贸区1.简化原产地证提交需求:“简化CEPA以及ECFA项下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2.加快闽台监管互认:对台商品实行快速通关模式、建立原产地证书核查机制、推进台湾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结果采信;3.推动交通工具便捷通关:台车入闽一体化快速通关模式、对厦金客轮实施分类管理;4.试点海运快件业务:简化海运快件的移场监管手续;5.推动台湾产品快速通关:对台湾输入自贸试验区的农产品、食品等实施“快审快核”的标签审核模式。1.平均每票货物通关时间减少2天,通关成本节省8%。3.符合要求的船舶电讯检疫率由零提高到90%,通关提速50%。5.内容简化90%,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各地自贸区官网、各地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官网以及相关网页资料整理而得注:鉴于数据资料有限,此表中只列出部分创新制度的成效;“创新制度成效”一栏中的序号对应“创新制度内容”序号
3.逐步创新通关监管制度
四地自贸区成立以来,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不断创新通关监管制度,成为推动贸易便利化的首要部门。表3为四地自贸区成立以来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在贸易通关便利化领域所推出的创新举措。上海自贸区成立较早,在制度创新方面较为成熟。在上海自贸区成立近一年后上海海关就已推9项贸易通关便利化措施。遵循“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原则。*《在自由贸易区试行一揽子创新:上海的新引擎》,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07/09/c_124978209.html。上海自贸区初步形成了“海关通关一体化”的海关监管新模式,成为后期广东、天津和福建三大自贸区创新海关监管制度的成功典范并被竞相复制拓展。津闽粤三地自贸区围绕各自战略定位推出特色创新通关便利举措。广东自贸区将珠海横琴片区作为珠澳合作的重要窗口,致力于打造两岸口岸最畅顺通关环境。为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天津检验检疫局首创津京冀检验检疫一体化新模式,通过京津冀三地检验检疫局协作实施“三通、两直、四放、五统一”和“无纸化”,从而改革现有通关模式和业务流程。福建自贸区是闽台两岸合作交流的平台,因此,在进行监管制度创新时,福建自贸区着重致力于推进闽台交流合作,先后推出26项对台贸易通关便利化措施。
1.找准“单一窗口”建设模式,持续推进完善“单一窗口建设”
随着平台版本的优化,“单一窗口”业务功能不断拓展,但从整体来看,四地自贸区的单一窗口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平台功能不够全面,各功能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一定差异,发展不平衡。因此,未来要进一步拓展功能板块项目,尤其是拓展优化与海关、质检部门相关的重点功能,优化企业用户相关体验。根据区域定位开发具有特色的功能板块。如天津自贸区可以设立京津冀专区功能,广东可以设立粤港澳专区功能,福建可以设立闽台专区功能。此外,平台应加快全面对接贸易流程相关部门进度,协调推动相应部门将其业务系统与单一窗口平台实现有效对接。目前,国际上“单一窗口”建设的典型模式主要有三种:以荷兰和瑞典为代表的“单一机构”模式,*“单一机构”模式是指由专门制定的单一的政府监管机构集中处理所有进出口监管业务并协调其他部门工作。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单一系统”模式,*“单一系统”模式是指建立一个特定的系统统一处理贸易业务,各个监管部门的职权仍然相互独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单一资料自动处理系统(即公共平台)”模式。*“公共平台”模式是指建立一个集成各个监管部门系统,实现信息共享的信息处理公共平台。通过该平台各个相互独立的监管部门可以实现共享协作,贸易商也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体验。尽管目前自贸区侧重于建设高效率“公共平台”模式,逐步扩展“单一窗口”参与部门,但是离信息共享和协调沟通等目标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平台功能也有待拓展。结合长远发展和我国国情特点,四地自贸区可以借鉴美国和日本的“单一系统”模式,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混合系统型”“单一窗口”,通过平台实现通关、商检等业务的一站式系统服务。另外,由于自贸区成立时间不同,加上各区域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四地自贸区“单一窗口”平台的建设模式和建设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如果缺乏一个统一标准,各自分散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会产生重复建设问题,导致人力与物力资源浪费、平台之间难以有效对接。未来各地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与沟通,在兼顾各地贸易情况和业务需求的前提下,保证在全国层面建设的一致性,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深入“三互”大通关改革,建立先进口岸通关管理模式
在推进贸易通关便利化过程中,自贸区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阻碍就是改革所涉及的利益相关部门缺乏协作。货物进出口涉及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港口码头主管部门、外汇管理局以及其他多个政府部门,然而我国长期实行各职能部门垂直化管理,*王立强、张凤:《中国贸易便利化进程及国际比较》,《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5期,第2页。各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不畅,缺乏沟通与交流,在推进和实施便利化改革的措施时往往会带来许多问题。尽管在电子口岸和“单一窗口”建设下,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已实现互联,但由于货物通关涉及多个口岸管理部门,通关流程环节繁杂,且呈现出“串联式”,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就使整个通关流程难以正常进行,导致“三互”建设难以真正到位。因此,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口岸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打破部门之间的僵化思维,必要时可建立利益共享分配机制。
3.完善口岸生态环境,推动通关一体化全面覆盖
通关一体化改革既要满足企业的需求,又要保证相关口岸管理部门的基本利益。单独依靠口岸建设投入远远不能创建一个高效便捷的口岸生态环境。未来各自贸区要从政策法规、信息平台、海关建设和基础设施等三方面的一体化推进区域大通关。在政策法规方面,建立科学统一的风险防控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进行风险把控。在信息平台上面,与“单一窗口”建设目标相应,我国电子口岸主要依托国家电信公网,将口岸相关管理部门间与大通关流程相关的数据连接,实现数据共享和联网核查,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电子服务,是对“单一窗口”理论的特色实践,目前我国电子口岸建设已经初步进入集通关、物流、商务服务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阶段。然而当前我国口岸管理部门还未完全达到信息的互联互通,口岸执法机关全部实现业务联网还存在许多“堵点”,与国际“单一窗口”之间的差距还很大,因此要加大技术投入水平,加快以电子口岸为依托的“单一窗口”建设,将我国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打造成为“一次申报”、满足企业通关便利化的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各部门业务统计数据之间的信息孤岛。在海关建设和基础设施上面,统筹使用口岸查验场地,采取统一规划、共享共用的方式推动资源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区域海关之间的优势互补。
4.坚持制度创新,形成高效通关机制
通关便利化不仅涉及关检、信息平台等方面,还包括支付结算、保险、仓储、税收、物流运输等众多延伸环节。四地自贸区在加强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以贸易便利化为中心的通关监管制度创新力度的同时,也要注意贸易产品通关配套程序的便利化。以政府为主体制定整体改革方向,引导海关、检验检疫、金融保险、税收部门、知识产权部门以及行业部门共同以便利化为中心,协作制度创新,实现便利化制度涵盖整条价值链。此外,促进四地自贸区之间在通关监管制度创新上的交流与借鉴,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贸区在全国的示范效应。同时,加大对相关制度及举措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配合和参与贸易通关便利化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对于推进贸易通关便利化进程中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推动贸易通关便利化改革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谷 岳
王珍珍,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甘雨娇,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