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谢宏斌 纪 卓
完善村级财务管理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湖北省随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试点工作侧记
●通讯员谢宏斌 纪 卓
“按照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梅子沟村全部资源发包后每年可为村集体增加收入6万元以上。”
9月5日下午,湖北省随县高城镇在梅子沟村召开村民大会,由县驻村集体“三资”清理专班成员公布了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结果。
今年4月,由随县经管局牵头,高城镇政府、镇财政所具体实施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试点在梅子沟村、高城居委会展开,两个工作专班分别驻村开展工作。半年来,在村(居)委会及党群代表配合下,专班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清收、登记、发包,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
随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试点工作启动时,清理专班首先锁定资金账尾。4月底,高城居委会在镇“三资”代管中心现金专户余额为1185655元,债权381286元,债务8500元,资产原值3693922元;梅子沟村在“三资”代管中心现金专户余额为351223元,债权433673元,债务772306元,资产原值417520元。对滞呆债权、债务和损遗资产,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处置、清收,其中梅子沟村共核销债权7笔,金额9651元,核销债务9笔,金额291868元,居委会清收债权10万元。
其次具实登记资产、资源,建档立卡管理。清理专班结合村子实际,按资产(资源)类别、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购置原值、使用年限、使用状态、存放地点或坐落位置、使用状态、四至界线及利用情况、管理人员等项目分别设定资产(资源)登记卡,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一件登一卡,一物一照片,一类订一册,一村建一档,经过清理核实:梅子沟村核销有账无 (实)物固定资产147件(套),金额922292元,新登记资产113件(套),资产总额1819411元。其中房屋建筑类50间,原值440650元,公益设施类28件套,价值558630元,办公用具类33件,价值60131元,光伏发电两组760000元;高城居委会核销有账无(实)物固定资产9件(栋),金额584422元,据实登记资产202件(套),资产总额7481390元。其中房屋建筑类13处 (栋),原值5176000元,公益设施类20处(座),金额2172300元,办公用具类 169件(套),金额133090元。
资源采取踏田埂、走堰(山)边,找位置,利用2014年农村耕地确权确地高清航拍图片进行抠图确定位置与面积。通过清理、核实,摸清了家底,现已确认梅子沟村集体拥有山场46处,面积17427亩,水库4座,堰塘124口,可养殖水面771亩,非承包地 284亩;高城居委会集体拥有资源47处,面积690.33亩,其中林地11处,平面面积390.07亩,水面8处,面积70.41亩,非承包地28处,面积229.85亩。
通过细致繁琐的工作,将试点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清理专班历经数日终于摸清了家底,把试点村的账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完善,所有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部归档管理,纤悉无遗。
通过梅子沟村、高城居委会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试点,高城镇逐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程序,全面实施“六个统一”管理机制。
统一收入报账程序。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统一使用《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为加强监管,从2017年5月起不再向村集体发放《收款收据》,并收回原村会计领用的《收款收据》,由镇“三资”代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使用,各村发生收入时统一在“三资”代管中心开具《收款收据》,严格做到一件一票、票款同行,资金统一存入镇 “三资”代管服务中心唯一现金专户,严禁滞留挪用、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和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等行为。
统一开支单据入账。村组集体经济的各项支出单据必须具备“五有”,即有合法的原始票据,有经办人或证明人签字,有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有财务主管人审批,有“三资”办审核。针对外来原始票据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禁止白条入账。对购买商品及服务性开支等,要有明细附件,工程项目必须开具税务发票,并附上项目申报审批报告、项目预(决)算、招投标中标书、施工合同书、验收报告等。村干部工资以组织部门批复为准,农民用工、误工或占地补偿等自制单据统一格式,实行支付资金直达制度。
统一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村级单笔开支金额在500元以内的由村主任直接审批,单笔开支金额在500元以上 (含500元)至3000元以内的由村“两委会”集体审批,一次性3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项目实行事前申报制,由村两委会讨论拟定方案提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理通过,经包村行政干部签字后实施,一次性5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由村 “两委会”讨论拟定方案,提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理,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由包村行政干部签字后经监管中心审查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统一报账时间。每月的4、5日为村会计报账日(节假日顺延),由各村会计(报账员)将上月收支单据经审核、审批签字后送 “三资”服务中心据实报账,中心总会计将各村财务报账的收支凭证,按照业务性质分门别类归集到各会计科目,录入电子会计账户,做好当月结转和期末汇总,核实专户存款,盘点备用金,做到账款相符、账据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统一招投标程序,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发包、租赁及工程建设项目达2万以上都必须通过镇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招投标程序处理,由村两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后进行项目招投标申报,经包村行政干部签字,“三资中心”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镇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按相关程序实施招投标。确保全程“阳光操作”,公平公正,让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统一村财务公开。各村当月报账后,由村会计在3个工作日内将村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登记表在村党务政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把公开情况拍照上传到高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QQ群统一打印存档。
祛病良药,讲究标本兼治。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高城镇在试点村建章立制基础上,结合该镇实际,制定了《高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四议两公开”制度》等14项管理制度,并多次组织农村“三资”双代管中心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报账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每月集中办公时在各村轮流进行示范操作,为“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制度保证,使“三资”管理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行了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随县今年开展的农村集体 “三资”清理试点工作,最大的亮点就是解决了群众比较关注的集体资源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集体还无收益或少收益的问题。如梅子沟村17427亩山场资源,除7155亩为农户责任山外,余下10272亩山场资源仅掌握在30人(户)手中,承包大户每年仅出售栎树棒(粉料)就能收入几万元;高城居委会西门楼18间门面房地处集镇黄金地段,发租近十年了,其租金未涨一分等问题。
结合群众反馈的意见,清理专班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建议,由村委会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有序进行议定,最终形成决议。如梅子沟村决定,耕地发租:对原合同已到期和未签订合同的这次统一进行发包,期限为10年,发包金按水源有保障的每亩每年上交200元,无水源的每亩每年上交100元的标准,公开招租,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承包人,并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山场发包:对过去签订的不规范、又显失公平的合同进行修订,签订补充协议,对拖欠合同款的这次一并进行催收,对由村委会申报天然林保护的集体山林资源,每亩每年补交承包金6元,对不属于天然林保护的灭荒、自由栽植的山林,本次通过清理登记,签订承包合同每亩每年交山场资源补偿金2元;水面发租:小型水库待合同期满,进行公开招标招租,堰塘随水系流域,由灌溉农田的农户优先承租管理,发租金视堰塘常年蓄水情况而定,一般为10元至100元。高城镇居委会对门面房年租金在原基础上提高50%,现已重新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仅此一项高城居委会集体每年增收31050元。
梅子沟村利用山场资源与湖北中兴食品有限公司联营,开发高山茶叶生产,动员8、9组农户18户,将承包的山场坡地750亩进行入股,由公司进行开挖。今年春季公司提供茶苗已栽种530亩,分四片由四个责任人负责管理,每亩每年由公司提供管理费(锄草、浇水管理)500元,待茶叶生产收益时由公司全部收购,所得收益按农户40%、村集体60%进行分配,现已成立“随县高城镇梅子沟村高山茶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还带动贫困户14户,29人参与茶苗栽种和锄草、浇水管理等劳务用工活动,当年农民可实现劳务收入265000元。
财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对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以及基础设施投入保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县农村集体 “三资”清理试点工作的逐步开展,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力度,为三资清理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困难及解决方式,获取了经验,找到了方法,也为下一步探索完成全县的“三资”清理工作铺平了道路。■
(本栏目责任编辑:范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