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洁梅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的价值观是以儒学体系为理论框架,这与建立宗教基础上的西方传统法律差异比较大。正是因为有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经历了一系列曲折变故后,中国法制现代化渐渐地开始步入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道路。
关键词:中国法制;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过去30年里,中国的法制在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渐渐展现出了许多相互联系的风格,尽管有的风格还只是初露端倪。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一场非常深刻的变革,在这一变革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处理好自己国家与其他国家的关系,积极应对全球化背景下其他国家法律文化所带来的激烈冲击。
1.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主要特征
1.1直觉性
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直觉性。张岱的致思途径是以人的感觉、行为和信念来阐述对象的本质
1.2模糊性
传统思维方式的形成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中教化观念的“天人合一”、“君权神授”有直接关系。国人在这一思维特征的影响下,形成了重义轻利的功利观、“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观。
1.3封闭性
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的长河中我们可以看到,从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度建立了之后,秦始皇开始施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理政策,使得儒家学说占据重点地位。随着封建制度体系的不断加深,使我国形成了单一的,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模式。
2.传统思维方式影响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几个方面
2.1由于在传统思维方式的直觉性的影响下,中国的法律条文不仅简单而且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中国古代的法律大都不够细化,再加上我国最先实施的是刑法。在粉碎“四人帮”后,《民法通则》才得以实施。所以说,刑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先进于民法的。
2.2在传统思维方式的模糊性的影响下,我国古代法制的特征为泛道德主义、礼法合一、重义轻利。礼体现在我国古代社会人祈福仪式之中,在阶级社会之后,礼才渐渐升华,成为了适合国家的行为规则。
3.中国法制现代化发展的探索历程
3.1清末修律开启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发展的进程
在中国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清代末期的修律开启了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发展。根据史书记录,清末修律活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介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活动。
3.2建国前中国法制建设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铺平道路
在中华民国时期中国引入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使得中国法律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渐渐建立起的“六法全书” 体系,十分的庞大。于是慢慢地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开始突破原有格局。
3.3建国后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了中国法制现代化发展的步伐
新中国成立后,首先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一些不合理法律体系,政府组建和巩固了新政权,其目的是恢复国民经济原有水平,最后实现人当家作主成为了中国面临的艰巨任务。然后发布了一系列法律,从而使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逐步进入正轨。
3.4改革开放以后法制现代化建设进入全新发展时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开始实施大规模的立法工作。并且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从而使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4.法制现代化的两大评价标准
4.1关于法制现代化的实证标准
法律的形式化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要求法律的至上性,第二要求法律规范要有严格性。法律的形式化是指从立法到司法的每一个法制理论环节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法律规范显现出想要掌握国家权力的意志,这使得能受到有组织的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4.2法制现代化的价值标准
以特定的价值体系来支持每个相对确定的法律进化阶段。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法制,出发点为深厚且理性化的价值体系。为了促进社会积极进步,可以通过法律对国家权力的划分与调整,保护社会主体的自由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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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台州学院,浙江 台州 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