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喆
前段时间火到爆的ICO(首次代币发行)终于看到了监管的闸门。9月4日,央行、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七大部委联合发布公告,认为ICO“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解释ICO之前,要先说一下比特币。作为全球第一个数字货币,比特币是被一位自称“中本聪”的科技牛人发明,并在黑客与极客圈子里流传开的。而ICO则是另一些“大牛”在这个领域内的创新延续,其本质是一种股权募资行为,但交易标的都是区块鏈项目和各种数字货币(统称代币)。
在很多人眼中,ICO就是区块链世界里的IPO(首次公开募股)。简单说,就是有人在网上发布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项目白皮书,发起众筹融资。投资者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比特币等一级代币,用来支持项目发展,之后融资方再发行自己的二级代币给大家,类似于发行股票,许诺等代币升值时,投资人可套现赚钱。
2013年底,俄罗斯裔青年维塔利克·布特林发布“以太坊”项目白皮书,2014年,他进行了为期42天的以太币预售,融资1800万美元。两年后,以太币成为除比特币外最亮眼的数字货币,投资人收益增长689倍。
潮流一来,中国创业者和投资者也加入了ICO的大军,各种项目和“××币”层出不穷,形成了一个二级代币的投融资市场。
不可否认,数字货币和ICO是极少数“大牛”的科技创新。在其早期阶段,当全社会还没意识到其商业价值时,如果有人果断投资,也称得上是独具慧眼的牛人。
但是,“大牛”毕竟是极少数,ICO的商业性质逐渐发生变化,主要是因为“大叔”“大爷”和“大妈”们的依次介入。
先看“大叔”。他们通常是“霸道总裁”,资本雄厚、头脑精明,将ICO的优势大大发掘:首先是便利,创业者不用再精心准备各种材料、见投资人,只要发布一份白皮书就够了;其次是规避了法律敏感地带,因为融人民币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而比特币目前在中国被归入商品类,融比特币属于“商品交换”。ICO有了商业变现的方式,“大叔”也赚得盆满钵满。
接下来,“大爷”出场了。他们也有钱、有资源,但不择手段,目的是把这个新兴领域的“利”全部榨干。ICO开始走向非理性和泡沫化:炒作、信息缺失、数据造假、项目缺乏监管、投资人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于是,最后接盘的就是“大妈”。有限的知识水平加无所畏惧的热情,往往会在市场高位被套牢,付出惨痛的代价。
ICO乱象包裹着高科技的外衣,无序带来无畏,无畏加重无序。“大妈”背后是没有受到惩戒的“大爷”,这是市场不理性现象接连不断的重要原因。对这个领域的监管当然要跟上,但更要跟上的是司法和执法能力。该同情的要同情,该惩戒的必须惩戒,让非理性投融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秩序才能归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