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诗歌是高度凝练的语言表现形式,它代表着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和语言文化。所以对英语诗歌的学习,除了要了解中西文化因素外,还要了解其语言因素。本文试图从中西方诗歌在节奏、音韵、诗体形式、修辞等方面的差异来研究语言因素对英语诗歌学习的影响。
【关键词】英语诗歌;语言修辞;文化差异
【基金项目】本文为南阳师范学院2017年大学生实践活动创新项目研究成果(编号:2017474)。
【中图分类号】H31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2-0296-01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它不仅蕴藏着本民族的历史文化,更孕育着一个民族的精神文明。而诗歌作为高度凝练的语言表现形式,的确是用最简练的语言讲述最深刻的内容。英语诗歌是英美文学中最古老的文学形式,它更是将这一特点展现的淋漓尽致。它以其简练的语言,优美的韵体,婉转的节奏,尽显语言的魅力,不愧为文学皇冠上最璀璨的明珠。
但是对于刚刚接触英语诗歌的学习者来说,无疑会对这颗璀璨明珠望而生畏。因为汉语语言和英语语言本就属于不同语系,所以英语诗歌背后所蕴含的知识背景和典故仅靠汉语翻译并不能完美表达出来,但是这种无法言说的内在美,并不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这就要求我们英语诗歌学习者打破心理恐惧,深入了解中西语言文化差异,探索英语诗歌语言背后的浩瀚海洋。
一、节奏
诗歌是音乐性的语言,也正是这种音乐性将诗歌之美展现的淋漓尽致。不论是汉语诗歌,还是英语诗歌,都有其传统的节奏模式。汉语诗歌的节奏是通过四声的平仄变化来实现的。因为汉语中的声调有四:平、上、去、入。平声称“平声”,上、去、入三声统称“仄声”。平声与仄声结合起来反复出现,就形成了汉语诗歌所特有的节奏。而与汉语诗歌不同的是,英语诗歌没有平声、仄声之分,但有重读轻读之分。像这种一个重读音节与一个或两个轻读音节按一定的模式搭配起来便形成了诗歌节奏的基础—音步。英语诗歌中最为常见的音步有:以轻读音节开始,重读音节结束的抑扬格;以重读音节开始,轻读音节结束的抑扬格;由两个轻读音节后接一个重读音节组成的抑抑扬格;由重读音节后接两个轻读音节组成的扬抑抑格。除音步种类影响诗歌的节奏外,英语诗歌中每一行的音步数量也会影响诗歌的节奏。根据每行诗音步数量来看,诗歌又与分为单音步、双音步、三音步……八音步等。[1]最终这种格和音步数的不同搭配,形成与诗歌的不同类型,如常见的五音步抑扬格,四音步抑扬格等。
二、音韵
诗歌富有音乐性的另一重要因素是音韵的运用,它使得诗歌更有节奏感。正如朱光潜所说,诗中的韵“好比贯珠的串子……韵的最大功用在于把涣散的声音贯串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曲调”。英语诗歌中的韵非常丰富,有头韵、尾韵、元音韵、辅音韵、行内韵、半韵和类尾韵等。韵式也是多种多样,有abab,称交叉韵;有aabb,称连韵;有abba,称括韵;有aaa,称三连韵。例如著名的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Sonnet 18就是采用了abab,cdcd,efef,gg这种形式,而著名的斯宾塞体则是采用了abab,bcbc,cdcd,ee这种形式。与英语诗歌不同的是,汉语诗歌对韵式要求较严格。以汉语诗歌中近体诗为例,它对韵式有以下几条规定:全篇只押一个韵,一韵到底,中途不换韵;只能以平声押韵,不押韵的尾字为仄声字;诗中的偶数句入韵,单数句不押韵;首句可入可不入,而且均是尾字押韵。所以,作为一名英语诗歌学习者,我们首先就是了解诗歌的节奏和韵律,通过反复诵读来感受诗歌的音乐美。有了这一前提为基础,才能更好的欣赏诗歌。
三、诗体形式
诗歌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它绝不是文字的简单堆砌,而正是那独特的诗体形式使它的生命力更加顽强。于汉语诗歌而言,有古体诗和近体诗之分。古体诗是依照古代的诗体来写的,没有一定的格律,是古代的“自由诗”,一般分为四言诗,五言古体、七言古体、杂言诗。和汉语诗歌不同的是,英语诗歌的诗体形式主要可以分为:十四行诗,无韵诗和自由诗。十四行诗于十三、十四世纪流行于意大利,后经托马斯·怀特引入英国。全诗三个四行一个二行,前三节提问,后两句结论。其中以莎士比亚和斯宾塞的十四行诗最为著名。无韵体诗因其有整齐的格律,却没有韵脚而著称。其最常用的格律诗五音步抑扬格,多用在戏剧的叙事诗中。
四、修辞
对于英语诗歌学习者来说,了解和掌握一些修辞格是十分必要的。通常我们可以准确辨别汉语诗歌中的修辞格,但是有时却对一些英语修辞格毫无头绪;也正是这些修辞格的运用,让我们觉得诗歌之难懂。下面列举英语诗歌中一些常用的修辞格:明喻,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中运用明喻的手法把爱人比喻成玫瑰,表达了他对爱人的浓浓爱意。暗喻,是将两种完全不同概念的事物联系到一起达到比喻的效果。例如,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中运用暗喻,把世界看做一个舞台。这样的隐喻手法增强了诗句的情趣,引发读者的深思。引起读者内心的共鸣。夸张,是一种言过其实的说法,可以使形象更生动突出。例如在《一朵红红的玫瑰》中“Till a the seas gang dry,my dear,And the rock melt in the sun.”,詩人运用夸张的手法来表达自己对爱情的坚定不移,令人为之动容。双关,是利用词的多义或同义,有意使语句具有双重意义,言在此而意在彼。例如爱伦·坡名作《致海伦》中,“have brought me home”则是运用了双关的修辞手法,既表示“把我带回家”,也表示深层含义“使我明白并感受到”。
五、用典
典故的运用可以使诗句委婉含蓄,简练生动,但是运用的典故多来自历史故事和神话传说等,所以这正造成了学习英语诗歌的另一棘手难题。如果英语诗歌学习者对典故的寓意不了解的话,很难了解到诗歌的美。
汉语诗歌有严格的字数限制,有时又要表达很多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所以这时典故的运用正好可以达到这一效果。古人饱读诗书,为诗著文大量引经据典,用黄庭坚的诗来说就是“无一字无来历”。而这也正符合中国人委婉含蓄的审美心理。
西方文化起源于两希文明,这在诗歌中的体现即诗中大量引用希腊神话、罗马神诗和《圣经》中的典故。有一些人所熟知的英语名篇,则全篇的题材都引用神话典故,如雪莱的长诗《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出自希腊神话。[8:56]此外,西方文化中,由于人们对基督教的信仰,又叫基督教文化。基督教在其近两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留下了许多不朽的艺术作品。所以诗歌中反映基督教义或传说的宗教典故经常可见。
诗歌作为一种凝练的语言,它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所以,英语诗歌的学习绝非一蹴而就,也绝不能浅尝辄止。在学习过程中,需要英语诗歌学习者对其节奏、音韵、诗体形式、修辞、用典等方面都要有所了解,认真比较中西方语言文化的差异,仔细分析探索字里行间和文字背后的意义,才能真正领略到诗歌的魅力。
参考文献
[1]钟佳.英汉诗歌节奏音韵对比研究[J].英语广场,2014(9):146-147.
作者简介:朱迪迪(1995-),男,河南信阳人,南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14级本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