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佳昌,1985年出生,内蒙古赤峰人,医生。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大学时期开始散文写作。有作品见于《散文》《草原》等文学期刊。多篇作品入选权威选本。有散文作品被选为广东省2010届高三模拟联考试题现代文阅读题。
村庄的地理
从赤峰市区驱车沿平双公路向北行驶,二十分钟后拐进一个岔路口,就是北洼村了。如此近的距离,离繁华的闹市区仅二十分钟的车程,别人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在十多年前这里还是农村。当然现在它几乎完全脱离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形象。但从记忆的深处搜寻,以及村庄现有的轮廓看,依然能够找到它还是个山村时的影子。
北洼村被平双公路一分为二,公路左边叫北台子,右边是由像北台子一样的四个营子组成的北洼子大队,过去大队办公地点就是公社所在地。我们居住的地方在村子的中间地段。自祖上在道光年间由河北迁往这里后就一直居住在这里,我们家的老屋所在地叫王家营子。问过上了年纪的人,说不清名字的由来,推测很久以前这里居住的都是王姓人家,结果现在多是赵姓人家居住,还有少数郑姓人家。
北洼村的形状是由村路决定的。从山顶向下俯视,一条村路依山的轮廓伸展开来,房屋就沿着村路的走行分布,且都在山路的北面。有了沿路而建的房屋,村庄也就自然形成了。多年后的今天,柏油路贯通村庄,路灯在夜幕下通明,现代化元素充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里,已经很难再把它和山村联系起来。可村庄的形状依然是村路勾勒出来的,和几十年前并无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及更早以前,村庄里的房子并不是像现在这样分布在村庄里的。现在的房舍都在村路的北边,也就是靠大山的一侧,地势高。那时的房屋在路的南面,离村路还有段距离,地势低洼。一年夏季的某天,乌云密布,大雨滂沱。雨滴迅猛持久地落在大地上,顷刻间天地被水雾浸没,很快形成了洪水。蓄积的洪水倾泻而下,从高地涌了下来,浩浩汤汤。田地的位置低,庄稼都被泡在了水里。与此同时,村路南的房屋也遭了殃,转眼间村人生活在了泽国。从那次洪水以后人们便将重建的房屋抬高到现在的位置上,以后虽也有洪水漫卷村庄的时候,但房屋没再被水淹过。
村庄是什么时候有的没人能说得清。有的人说是道光年间由河北逃难过来的人定居在此,随着繁衍生息就成了村庄。还有说是从康熙年间就有了。村庄的历史无从考证,我能够确定的是我的先人是由河北迁徙而来,族谱上可以查到。至于村庄,可能在我的先人定居在这里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况且现代人也只不过就是说说,不会真的关心村庄的年龄。
村子的背后是绵延百公里的山脉,村庄和大山相互依偎了很多年。村子前面是一条人工渠,已经有近五十年的历史。听父亲说,当时开凿挖渠时热闹非凡。位于村子里最高的那棵杨树上的大喇叭里天天放着革命歌曲,中间插播毛主席语录,工地上锣鼓喧天红旗招展,除了干不动的老人和孩子以外,大家都跑到工地上。挖渠的热情别提有多高涨了。渠挖好以后有清澈凉爽的渠水流过。我曾蹲在渠边寻找自己水中的倒影。一次忍不住竟然直接跳进去,差点被水冲走,幸亏被别人拖上来,新买的凉鞋被冲走一只。我一只脚穿着凉鞋,一只脚光着站在院子里,身上的水顺着腿流到了脚趾间。父亲拿着树枝抽在我的身上,树枝所过之处留下一条条红色的印记。那条渠留给我的是被鞭打的恐怖回忆,留给父亲的却是差点失去儿子的胆寒。如今随着现代化灌溉工具的使用,这条渠也废弃了。它的口径越来越小,而且杂草丛生,甚至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想到这是一条渠。
水渠的前面是一片田野。村里人对农事的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这上面来了。夏季的风吹来一股股热浪,麦子黄了,麦穗有节律地抖动着向一边涌来,发出细细密密的声响。麦田的旁边是些还没有长高的玉米,嫩绿的叶片新鲜可爱。孩子们有的时候在田垄上跑过去,身边的玉米还没有孩子的腿高,可是再过三个月,孩子们跳着脚也够不到玉米火红色的须了。玉米是比孩子要长得快的呀。我也曾在田垄上来来回回地跑,经常是一只手里拿着馒头,一个手里拿着大葱,蘸着明晃晃的阳光把它们装进肚子里。
那个时候村里人习惯称那片地为一百亩地,其实远不止一百亩。现在那里還是庄稼地,只不过已经有部分土地没人打理了,田地的所有者大部分外出打工或者搬到了城市。五年前,村东头出现了一所大型国有风力发电设备生产厂,村里的部分耕地被征用。曾经的满眼绿野和风吹麦浪的景象看不到了。
村庄的背后是山,过去也种着很多庄稼,以谷子、大豆和高粱为主。山上作物的收成好坏全是靠老天爷的恩惠,雨水多收成就好。农人们定时给庄稼除除草施施肥,年景好的时候就等着丰收。我在老房子后的山上来回寻着,除了那几个山头和一条沟涧是我熟悉的以外,剩下的都是陌生的。我站在山上俯瞰村庄,柏油路、路灯、超市、时尚的小洋楼、现代化工厂、少许的绿色田地,以及离村子不远处的一幢高层住宅楼,都一一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的村庄在十多年间就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村庄的主体结构依然是沿着村路走行的,变的是来来往往的人和事,随着新事物的不断涌进,使它不同于过去的村庄了。当我们以现代化工厂、高层居民楼等作为新的参照物时,它在悄无声息间发生了质的变化。村庄也就不是以前的那个村庄了。
那个叫郑疯子的人
村庄是由人组成的。人其实和野草差不多,一代又一代,一茬又一茬,生生不息,最后都隐匿在村庄的历史里。近二十年,村庄发展的步伐加快,有了很大的变化。然而在那之前,农人们都是过着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传统农耕生活。在村庄的历史中,农人们总能跟上时代的脚步,他们一起迎接新的事物,又一起送走旧的光阴。在村庄悠长的岁月里,也总有些值得玩味的人和事,从另一个角度讲述村庄的故事。郑疯子就是这样的人。
那件现在还被当作谈资的事情发生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我出生在一九八五年,在我刚刚记事的时候他依然在村庄里活跃着。他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棉花从大衣上的窟窿里钻出来。他好像从不知冷热,无论严寒酷暑,他的大衣常年披在身上。日积月累,那些裸露在外面的棉花已经成了黑色,随着走路时的摇摆,还会有黑色的棉絮飞落。他的头发和面颊也都是黑的,头发四散着,里面夹杂着草棍儿。远远地看见他从路口的一端出现,就像一团黑影,裹挟着恐怖的气息和难闻的气味漫卷过来。他姓郑,是有自己的名字的,但是因为他的形象,大家都叫他郑疯子。他给年幼的我最直接的感受是如果哪家的孩子不听话,就会被他抓走。孩子们调皮不听话,大人们就拿他吓唬孩子“如果不听话,就被郑疯子抓到后山上去”。一次他经过我家门口,恰巧被他听到这句话。他哈哈大笑,摇头晃脑,蓬乱的头发上挂着秸秆,像鸡窝,还露着一口大黄牙,上身随着他的笑声抖动着,手里拿着的那只铝锅掉在了地上,发出一声脆响。我被他吓得躲到了父亲身后。他不笑了以后和我父亲聊了几句。父亲给他的锅里倒了一碗棒子面后他走了。父亲并没有把我送给他,他也没有真的把我带走。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很听父亲的话。endprint
郑疯子更早的事我不清楚,我知道的那件事已被人们口耳相传了多年。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村里的大喇叭天天播报朝鲜战事,小村的激情在志愿军取得的一场又一场胜利中抖动着。人们对生产生活的干劲也足了起来。可村里有这样一个特例,人们在田里干活的时候他却整天在炕上睡大觉,勉强到地里干活时却连犁都扶不好。村里为了某一项工程争分夺秒大会战,他总是找身体不舒服为理由偷懒。这个人就是郑疯子,他从那时起就和这个村庄格格不入。
艰苦的朝鲜战争终于结束了,人民乐于谈论志愿军取得的胜利,每一次谈论都像给小村人打了一针兴奋剂,小村里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大家的情绪高涨,攒着十足的劲头儿把汗水挥洒在田地上,因此小村人的幸福感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一天村里的一个人和郑疯子闲谈,谈到了刚刚结束的朝鲜战争。那人说听从朝鲜回来的战士讲,几年战争下来,朝鲜人民遭受了惨重的创伤,男人们都纷纷参了军,很多人都牺牲了。最后那人又开玩笑似的来一句,估计在朝鲜男人是极为稀缺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郑疯子的心里开始酝酿着一件大胆的事情。
近三十岁的郑疯子因为好吃懒做,名声臭得十里八乡都能闻得到,没有哪家的姑娘看上他。年龄一大,娶妻生子就更是难上加难了。他在心里酝酿着这件事很久了。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他终于下了决心,他要到鸭绿江边,然后游过去,去对岸的朝鲜寻找幸福。据年长者回忆,他是带着一大串葫芦走的。有葫芦拴在身上可以保证他在江涛汹涌的江水里不会下沉。他是怎么到达丹东的无人提及,他花了几天的时间辗转来到丹东,并且靠近了鴨绿江边。还是在一个夜晚,满身挂满葫芦的郑疯子准备渡江。江水的声音遮盖了葫芦碰撞时发出的声响。宽阔的江水让他不寒而栗,可是一想到自己会以一名中国人的身份到达朝鲜,并受到热烈欢迎时,便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了。他鼓起勇气决定试一试。可是事不凑巧,在他即将靠近江边的时候,一束强光打在了他的身上,把他吓傻了眼。他站在那里,身上的葫芦还在来回悠荡。几天以后他被警察扭送回来。小村里顿时炸了锅,嘲笑、愤怒和羞愧写满了村庄人的脸。他的哥哥气得拿着棍子满山遍野地追着他打,并声称要和他断绝关系。
从那之后他在后山上挖了个山洞,住在了里面。在他的一生中,留给村人印象的只有两件事,一件是跑到鸭绿江边,另一件就是他亲手给自己挖了一个山洞。郑疯子成了一个彻彻底底游离于村庄之外且又与村庄形影不离的人。
当他出现在我的记忆里时已经是个垂暮的老者。又过了几年,他便不知去向。也没谁会刻意提起他。很久以后人们才发现,那个行为乖张的疯疯癫癫的人很久都没有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了。他做过的荒唐的事被写进村庄的历史,只有这些故事还会时不时地被翻弄出来。
咸鸭蛋的故事
有些东西隔着岁月的纱帐并没有被冲淡颜色,触摸往昔时光的册页,反而让它厚重起来。村庄一路走来也给人们留下很多特殊的记忆,它们被刻上时间的划痕,重新触碰时更觉得深刻。在二十五年前以及更久远的时间里,吃饭一直是村里人重要的话题。远远地看见熟人, 打一个招呼,问一句你吃了吗,涵盖了多少关心和体贴。小村人餐桌的变化史也是村庄流变史的一种表现形式。那些陪伴着我们走过艰苦岁月的老食物重新回到舌尖上的味蕾时,讲述的又岂止是味道本身那么简单。对我而言,咸鸭蛋就是这样的食物。
那个时候人们对肉食的渴望尤为突出。人们对蛋白质的摄入主要靠大豆,少部分由蛋类补充,除了年节以外,肉是很少见到的。可这少部分蛋类却也变得微乎其微。记得在我六岁那年的一段时间里,每天中午我都会跳进鸭圈里找准时出现的鸭蛋。我很乐于干这件事,鸭子被撵得嘎嘎叫地乱跑,鸭蛋轻而易举地被我取走了。但当它们积攒到超过盆沿儿的时候就会被卖掉,换成整块的钱来贴补家用。只有极个别的会被扔进咸盐缸里,待日后留给老人们下酒,偶尔会给孩子们解馋。
那个时候一个咸鸭蛋要吃上三顿。把蛋在桌子上敲一下,轻轻剥开外面的蛋壳,尽量不要把蛋清剥下。用筷子剜下去,露出橙黄色的蛋黄。腌制得好的,这一筷子下去有橙黄色的香油儿溢出来。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品尝完这种美味后,它带给我的快乐感,它能让我的饭量比平时增加一碗。鸭蛋吃完了,我执着地用一根筷子反复刮蹭蛋壳,直到一点都刮不下来时才善罢甘休。
更早些的年月里,在我老家的一张姓老人身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累了一天,扛着锄头,头顶着月亮的他从地里回来。赶上年景好,雨水多,下些功夫,收成错不了。包产到户的热潮在春风的推送下刮过村庄。老张走在路上就开始琢磨了,干上一年顶三年,再也不用为借粮发愁了。如此,他说从地里回来后就惦记着那东西了。放好了炕桌,烫过的酒散着醉人的气息。老张决定要好好吃一顿,对媳妇说把那个看了一个多星期的下酒菜再端上来。以往,老张每每喝酒时都会把它郑重其事地拿出来。看一眼,呷一口酒进去,吸得吱吱地响,然后再看一眼,再一口酒。老张盯着它看了一会,然后轻轻地敲开了那东西的外皮,把皮上粘连下来的蛋清用筷子蹭下来,放在嘴里,闭上眼睛慢慢咀嚼,回味了片刻,接着呷了一口酒,吱吱地响,然后满足地笑了。他觉得用筷子剜太费,拿起了一根火柴棍,开始享受咸鸭蛋的美味。在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末,老张展开了想象之翼,和历史的尾巴来一场巅峰对决。现在他再跟我讲起咸鸭蛋的故事时,有笑声从稀疏的齿间漏出来。
老张的故事已经过去三十多年,我最初对咸鸭蛋的印象也走过了二十多年的时光。这个在中国餐饮史上流传了上千年的传统食物没有走下历史舞台,可是现在人们对于咸鸭蛋的感情却不像那时那么真切了。现如今各色小吃充斥于人们的生活里,小村里也开了几家超市,鲜果肉蛋想买就买,没有人会像过去那样执迷于一个咸鸭蛋的味道了。在我幼年的记忆里,还有人为吃饭而借粮的事发生。这样的回忆是痛苦的,现在想来,那时候一个咸鸭蛋带给人的满足感该是多么大呢。
远去的乡戏
那个时候的小村人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单日子中也渴望着生活中能闪现出一些趣味来。有的时候他们会在风和日朗的日子里站在田间唱几句老歌。“哎,打起鼓来敲起锣,推着那小车我来送货”,这是从我祖辈们口中唱出来的《新货郎》,词曲轻快却催人奋进。我的父辈们似乎可以追赶一些时代的潮流了,他们唱的更多的是从收音机里听来的时下正流行的歌曲。唱的最多的是《年轻的朋友来相会》,曲调激扬,唱的人也就跟着激扬了。村里的第一台黑白电视机是1985年买的,就出现在我家。每到晚上,左邻右舍都聚在我家看电视,一直看到屏幕上飘着白色的雪花为止。可想而知那个时候人们的文化娱乐生活是多么匮乏。但是人们对文化娱乐的追求却从未停止。人们把这些热情更多地投入到对乡戏的热爱中。endprint
我生活的地区处于多省交界带,流传在乡间的剧种繁多。京剧,二人转,落子,还有皮影戏,都是村里人喜欢的民间文艺形式。因为其他的娱乐来源少,加上这些东西都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所以大家都爱看,大部分人还能跟着哼唱几句。唱大戏一般指唱京剧,多在农闲的时候,一是村里人有时间看,二是很多台上的演员也都是农民,不能误了地里的农事。
我记事早,印象里第一次看大戏的时候还不到四岁。因为时间久远,我只能隔着遥远的岁月来组装记忆的碎片了。那天是二月二,民间称龙抬头。虽然已过立春,但北方的气息仍是寒彻入骨。可那天北洼村的村民们却一点不觉天气的寒冷,人们纷纷走出家门,聚在村小的操场上,他们要等待一场大戏的开始。戏开始了。一个身穿绿色宽袖大袍,头戴大耳檐帽的人在台上拉着长腔唱着。我听不懂他唱的是什么,手里摆弄着一个苹果形状的气球玩,气球和那个人的衣服一样,也是绿色的。戏场里的观众听得认真,有的还轻声跟着哼唱着。我从没见过这么多人聚在一起,而且还这么安静,都在听台上的那个人的声音。这个片段留在我的脑海里。在我稍大一点的时候我就会羡慕那些唱戏的,觉得他们能同时让那么多的人听话,真是件了不起的事。
每逢重大节日村里就会唱大戏。在开始的前一个星期,要唱戏的消息就已经尽人皆知了。大戏一般是唱京剧,地点就在村小,有的时候也在这里唱二人转。小戏一般指落子和皮影,地点不定。尤其是皮影,两个杨树间挂起一块幕布,一盏灯,几个皮影人,还有两个声色沧桑的老汉就可以了。唱皮影也不一定非得逢年过节,夏天的时候多,多半是在夏夜里人燥热得睡不着的时候。听上几句皮影戏,把夜晚拉向深处,把暑气送走,然后回家睡个舒服觉。北洼村没有专门的皮影艺人,都是外村的皮影艺人挨村挨庄走到这里来的。或是村里有人专门请过来唱上两天。一次唱上两三个小时,唱的人哑了,收了皮影,嘴上应承着过些日子再来,留下还在回味的乡亲们。
本家的一位大爷就爱听皮影戏,按排序,我叫他三大爷。每次唱皮影戏的人走时,他都会提前问好什么时候再唱,在哪里唱。问清了时间和地点,便要相约同样喜欢皮影的三两好友,搭着伴去听皮影戏了。这一天三大爷从地里早收工一个小时,回到家中匆忙洗了一把脸,往宽大的衣兜里装了两个棒子面干粮就出了门,他要和同伴们去听皮影戏了。他们途经三个村庄,过了一条窄河,又穿过一片小树林,到了离家四十里以外的一个村子,因为在那里会有他喜欢的艺人唱皮影戏。
我问过他,在地里干了一天的活儿,走出去四十里看一回皮影,再连夜走回来,不耽误第二天下地干活,不觉得累吗?如今已年逾七十的三大爷哈哈大笑。他说三十年前没啥看的,就好听个皮影戏,每个人也总有那么点爱好,就不觉得累了。他在给我讲着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正在脑海中构想着这个画面。劳累一天后的三大爷盘腿坐在地上,仰着头看着白色幕布上出现的花花绿绿的人物形象,听着幕后传来的古老唱腔,嘴角上泛起一丝笑容。如今三大爷已经从那时的青壮年走到了现在的暮年,他已经多年未见皮影戏了。村里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年轻人,他们有自己的方式来丰富生活。乡戏在不知不觉间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像城市一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广场舞开始登上舞台。跳广场舞已经成为村里人的日常生活内容。小村的大妈们在广场舞的乐曲中变得年轻。可那一声声字正腔圆的唱腔,和有板有眼的动作不会再出现在小村的日常生活里。它是古老乡土文化的象形,已然成为了过去的音符,只是偶尔会在记忆里泛出来,敲打在那些会疼的心上。
村庄上空的声音
有一段时间,我突然对村庄的声音充满了关注。这是在我离开村庄多年以后才开始注意到的。那是在某个时刻的一次不经意的碰撞,它就跳跃在了我的眼前。我把影像倒序播放,在记忆的闸门里寻找那些飘荡在村庄上空的声音,并且如数家珍地把它们珍藏。
公鸡的叫声是一条锐利的丝线。当天边泛过来鱼肚白的时候它的声音就开始了,它的啼声尖厉地划过一道声痕,在村庄的上空划过去,划燃了村庄里它同伴们的声潮,也划醒了酣睡的农人。狗的叫声会在鸡叫的引领下粉墨登场,来得干脆利落,有的时候像密集的鼓声,有的时候又会伴着其他的声响此起彼伏,互相应和。在互相应和的叫声里,散落到人心中的是一个个猜测。它们的表达是人们永远也无法猜透的,猜测便在村庄晨曦的大幕里一直美丽下去。
庄户人家的木门吱咛一声打开。拖拉机的摇把铆足了劲儿地带动起了齿轮,突突突的声响逐渐远去了。田间劳作在金黄的阳光刚刚爬过山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六月的季节,麦穗拥有阳光般的颜色。准确地说是它们蘸满了阳光,在一阵阵微风的拂摆下唰唰作响。麦子熟了,农人在田里的歌声也飘荡起来。歌声飘过麦田,飘过村前的小河,飘到人家的院落,引得鸡犬也应和起来。
赶上农活儿忙的时候,村小那棵大白杨上的高音喇叭也参与其中。村长在话筒前不断重复着近一两天的天气情况,敦促大家赶在阴天下雨前忙完地里的活计。村小的喇叭是全村的制高点。除了广播学校的课间操以外,最多的声音就是来自村长憨重的话语声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有一次村长近乎生气地呼喊一个名叫王大强的人,原因是他们家的猪和驴同时跑了,他的媳妇急得哇哇大哭,而那个叫王大强的人却跑到村头小卖铺里买醉去了。在那之后的不久我就随父母搬到了城里。那个追赶猪和驴的故事如今早已经成为传说,深深地刻在二十多年前的时光之河中。
随着小学校园的搬迁,那个高音喇叭早已废弃。它并不是村子里最早的高音喇叭。村庄拥有高音喇叭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正是因为它的出现,小村才能不断接受外来的新鲜事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前三四十年里,它傳达着从中央到村长的各种指示,调动着人们高涨的情绪。对于那个名叫北洼村的山村而言,这个用来说话的物件占足了风头。这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全中国的所有村庄。
和清晨一样,傍晚也是在公鸡的啼叫和家犬的短吠中来临的。它们迎来晨光,又送走夕阳,从一个故事的开头走向另一个故事的开头,从送走一个故事的结尾到结束另一个故事的结尾,就像时钟的盘面,周而复始循环往复。可是不知道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所熟知的这个村庄逐渐发生了变化。村庄上空飘荡的声音是美发店音箱里劲爆的摇滚乐,是在空中来回碰撞的汽车笛声……我的村庄正在走向暮年。田地在种种隐忍中发出一声声呼喊,那是为农耕文明的一次疾呼,在它的身体里久久回荡,成为村庄上空的另一种声音。endprint
熟悉的陌生地
六岁那年,我随父母迁往城市。每年的寒暑假我都会回到北洼村,并在那里度过假期时光,这也是我身为农村子弟的象征。自从我上了高中以后回老家的机会就少了,念了大学就只有在春节的时候才回到村庄,回到老宅。随着接触次数的减少,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村庄过去的痕迹逐渐被时间抹平,我曾经熟悉的那个村庄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本家一位大哥,年长我二十五岁。我小的时候,他率先在村里开起了小卖部。父亲经常肩扛着我到他家里去唠嗑。他的两只眼睛在笑时总是眯成两条线。最拿手的绝活是他可以将吸进去的烟从口中吐着烟圈送出来。每次从他家走时,父亲都会从那里买一支山楂卷给我。吃着山楂卷,我就想起了他的小卖店,进而想起了他。他有三个孩子,老大的年龄和我差不多,是儿时的玩伴,如今多年未见,据说和一个韩国人结婚了。老二我前些日子见到过,见面若不是自我介绍早就认不出。那天中午我在医院值班,她打听到了我在这家医院的儿科当医生,抱着生病的孩子一路小跑进来,张口叫我老叔,我愣是认了半天。我的大哥已经是花白的头发,多年的操劳让皱纹爬满了他的脸颊。他来医院看外孙,焦急使他还没来得及从鸡场脱下脏兮兮的衣服,满身透着鸡粪的味道。如果不是别人介绍,我得认上一会儿才能想起他。唯一没变的是说话的声音和笑起来眯成缝的眼睛。这样的事有很多,春节回老家拜年,走在村里的路上会碰到很多曾经熟悉的人,可我却无法对号入座。哪个叫大哥,哪个叫二大爷已经彻底分不清了,无奈,只能笼统地称呼哥和大爷,将排位省去。
我时常在记忆里搜寻过去的村庄。老屋后的很大的一块空地是场院。七月初的太阳毒辣,阳光打在树叶的尖上,随着风的晃动,落下斑驳的碎影。我坐在树荫下看我的父辈们在场院劳作。他们一人手中擎着一只木锨,将堆在场院的麦粒奋力扬起来。麦粒在空中飞起来,借助风的力量把麦粒和碎屑分离。每次劳作结束时他们都已是汗珠涔涔,喜悦也是不必说的。那片空地光整洁净,没事的时候也成为孩子们玩耍的地方。如今那片场院还在,可是已经很久不被使用了。它的面积被杂草吞噬,大小已经不如原来的二分之一。人和草的关系很微妙,他们同时生活在村庄里,你进我退,你退我进。可人远没有杂草那么坚韧。人可以一把将草拔起,而多年后的场院,人们早已退出舞台,杂草却开始肆意地生长。
我家老宅位于村子的中间地带,过去为了方便全村孩子们上学,在北洼村的中间地带建了一所小学,叫北洼子小学。五个年级加一个学前班,四排大瓦房,前面有一根旗杆,更前面是宽阔的操场。我只在那里上过学前班。我印象里那个学校的学生有很多,每到放学的时候学校大门就像开闸泄洪的水坝,学生们一窝蜂的涌出去,觉得挺壮观。学校里最高的一棵杨树上绑着一只高音喇叭,喇叭的声音很大。我记事早,在我还不能上学前班的年月里,我跟着上山干农活的父母到山上玩,老远的就听到喇叭里传出的上间操的声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中国农村,几乎村村都有高音喇叭,它们是村庄上空的声音,村庄感受时代的气息全靠它。
现在村里早已没有了小学,那所校园变为民用,居住着四户人家。那只喇叭也早就不知去向,在电脑、手机遍及每家每户的年代,信息的传送早就不需要人工喊话来完成。这四户人家不是原有的老地户(村庄原有居民),都是外迁来的。跟他们商量,想到那个大院里看看,被拒绝。想一想现在已经成了别人家的院子,不是想进就能随便进的。
村庄变样了。仅有的农田也很少有人种。曾经的庄稼把式都已经上了年纪,现在的年轻人大多不愿意再从事劳累且收益甚微的农事。老人們无奈地叹息着,看着野草爬满田间地头而无可奈何。北洼村,过去那个典型的中国农村,现代化元素的普遍渗入,外来经济利益的冲击,都从深处分解它,力图分解得支离破碎。一个村庄在历史沿革的行进中由弱小走向强大,又由强大走向衰微,最后乃至脱离“农村”的概念。我最熟悉的村庄变得陌生了。我走在村路上,爬到村后的大山上,来到田地里,都能听到一种声音,那是村庄脚下的土地发出的扼腕的叹息声。
[责任编辑 阿霞]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