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群
摘要:当前形势下,专项资金管理方式与方法已难以满足管理的需要,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受到限制,其甚至已成为腐败行为的滋生地。本文探索和研究科学的管理方法,以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关键词:专项资金管理 问题 对策
近十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面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海量化、扶持方向的多元化、扶持内容的专业化的趋势,固有的管理模式已很难发挥出其管理的作用,此状况已阻碍专项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挥,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1.资金补助方向随意,专家预算评审不严谨
同一生产类型企业扶持较多,对补助课题市场前景、原材料供有量及产品的市场份额等诸多方面考量、分析、评审不足,甚至错误地引导带动企业投资方向,造成产能过剩、生产资源和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
2.项目建设内容编制不实,评审流于形式
项目单位建设内容和概算编制较为随意,投资不实。大多数财政资金要求补助资金与投资概算成配比,项目单位为了做大投资概算,甚至将与项目实施无关的生产费用——原材料、企业原有的资产如设备、基础设施等均列入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是实施项目所需新投入的费用,如此认识的偏差,将造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和概算无法完成,增加项目验收的难度。
(二)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能力参差不齐
业主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尤其私营业主,普遍存在“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项目执行期间的有关资料收集、归档意识较弱,档案资料不全,特别是改建项目,建设前后资料未收集归档,项目实施协议书、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等资料不完整,这些状况增加项目检查与验收的难度。
2.资产管理未按规定执行
专项资金重大设备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均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的企业固定资产未入账、固定资产转拨未办理手续。
3.会计核算不规范
项目单位未按项目管理要求对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进行专账明细核算,入账票据不合规、不真实,存在大量现金支付和白条开支现象,业务往来的真实性、项目完成投资以及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情况均无法认定,甚至有些项目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审核缺位,存在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现象。
4.预算内容执行随意
业主变更的重大事项不按程序上报审批,不按批复的建设内容预算实施,项目单位合约意识差。
二、原因分析
(一)项目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办法与制度执行效率低
(1)各级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管理仍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因此对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中的检查和监督以及验收等工作只注重形式,对实施效果重视不够。
(2)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效率低,缺乏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的制度和机制。
(3)项目管理部门责任不明晰,监管缺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缺乏问责机制。省、市、县财政及行业主管部门未有明确工作职责分工,一些管理程序的制定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
(4)主管部门制订的项目合同、实施方案等具体格式条款,均未对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提出刚性要求,同时还缺少对项目单位应有的培训,这些情况都造成项目承担单位和基层监管单位对产生的问题认识不清和互相推诿的现象。
(5)管理部门对税法、会计法、经济法等法规的严肃性认识不足。错误的认为,如果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不但不能省钱,还要多缴税,整个项目开发票的税点可能会超过财政补助的资金,划不来。《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依据合规票据入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超过一定限额的经济活动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同时,企业不能坐支收入,不能有偷漏税等行为。财政资金的使用和会计核算要求,是由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以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组成,主管部门在制订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时,不可能穷尽罗列各项要求,项目单位如果没有准确理解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必然造成项目检查、验收存在较多不合规现象。
(二)法律意识薄弱,管理素质参差不齐
(1)项目单位自身没有能力实施创新发展,但为了得到财政项目资金将正常经营业务包装名称申报,财力、物力均无法实施好项目。大部分企业项目可研报告由第三方编写,为争取财政资金,编大投资规模,超过企业的财力范畴,给项目实施增加难度;甚至有些企业申报项目的出发点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
(2)对专项资金的性质认识不到位。尤其私营业主,普遍存在“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对滞留、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行为的性质认识不清,地方政府部门甚至错识地认为,能把钱要到手就是为地方谋了利益,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并不以为然。
(3)企業管理团队素质不高,对项目管理、资料的归档及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能力不足。部分私企,虽然有一定的规模,基本是老板说了算,没有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方式。
三、措施与对策
(一)制定项目管理手册,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1)项目申报前,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每个项目类别,抽调专业人员制定项目管理手册,明确各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职责,包括不同环节、不同阶段、不同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做到执行有章可循,职责分明。
(2)项目评审后,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每个项目,抽调专业人员与项目单位商定各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明确项目验收的绩效评价指标及内容。
(二)加大申报单位的考核力度,细化资质审查方式
(1)生产经营性企业扶持项目:要求申报单位提供近3-5年连续的现金流状况,如现金、银行存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资料,防止套、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发生。endprint
(2)科研类项目:重点考核申报单位的科研能力,并提供近3-5年来项目单位在各部门承担的科研内容和补助情况,防止同一课题,出现拆解、套报、多部门扶持的情况。
(3)基础研究推广类项目:扶持良种繁育、原种保持、新品种推广试验项目,建议申报单位应是各级事业推广部门、科研院所、高校等具备科研资质的单位与各苗种繁育场联合申报,做到研究推广课题与市场直接有效对接。
(4)对于涉及基本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应附土地产权等相关审批手续,防止项目批复后,因其他部门的审批原因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5)控制项目单位实施中的项目数量,例如:科研机构、高校同一类课题3-5个,企业最好不超过2个,提高课题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重视度,保证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三)建立项目风险防控机制,减少廉政风险
(1)应实行不相容岗位互相监督制度。项目主管处室的相关人员不能同时承担申报、评审、批复、检查、验收全流程的工作,指定某一部门承担组织项目评审任务,检查、验收工作由这一部门外的人员参与,围绕风险点,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的防范管理工作。
(2)规范项目的立项、批复。提高项目申报透明度,实行专家评审评价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批复文件规范化,特别是仪器设备要有详细的购置清单和金额。
(3)明确购买公开采购金额与采购方式的选择,防止拆解采购,逃避招标采购的公开度。
(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提高资金下达的及时性。加强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到上年度安排项目申报、筛选,对项目进行合理排序,根据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数和拨款计划,及时下达项目任务书和补助资金,避免资金滞留,确保当年预算能在当年执行,减少财政资金结转到下年度使用,切实保障项目承担单位工作开展。
(2)加强沉淀资金管理。对项目调整、取消、中止、结余的资金制订具体的处置办法,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加快政府资金流转,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五)加强企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要不断强调国家财经政策,提高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采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对项目单位的法人、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项目综合管理水平。
(六)加大查处力度,树立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权威
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资金政策的个人和企业,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确保财政资金真正发挥作用。
(作者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辦公室)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