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东风
(酉阳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重庆 409800)
酉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
许东风
(酉阳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重庆 409800)
近年来,酉阳县立足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功能定位,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酉阳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污染问题仍不容忽视,需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治。
种类 生猪 肉牛 山羊 家禽 肉兔存栏 54.66万头 19.3万头 31.26万只 267.98万只 2.3万只出栏 66.13万头 6.78万头 40.36万只 270.8万只 3.4万只
肉类总产量67402t,禽蛋产量4499t,实现畜牧业产值18.57亿元。目前,全县已建成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场51个,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的养殖场 49个,年出栏山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215个,年出栏肉兔1万只以上的养殖场1个,年存栏蛋鸡2000只以上的养殖场26个,年存栏蛋鸭2000只以上的养殖场8个。
畜禽养殖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投入品的影响,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中,一些业主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违禁药品等,对环境造成污染。二是畜禽排泄物对环境造成污染,2016年酉阳县畜禽常年存栏量折算为生猪当量达125万头,产生的粪便量达160万t。三是病死畜禽或染疫畜禽尸体乱丢乱弃对环境造成污染。
(1)抓规划布局。根据全县的资源状况和土地消纳能力对畜牧产业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制订了《酉阳县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项目纳入全县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县政府出台了《酉阳自治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办法》和《酉阳自治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酉阳府办发〔2015〕120号),对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抓技术培训。通过发放宣传单、视频培训、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广泛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业主种养结合,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健康、清洁养殖,积极对病死畜禽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3)抓项目实施。新实施的项目,粪污配套设施必须完善合格后才予以验收。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五化”要求,以及“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的技术规程,新建和改扩建畜禽养殖场185个,新修排污管沟4.5万m,干粪堆积池21万m3,化粪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3.5万m3。全县规模养殖场建有大型沼气项目的5个,开展有机肥加工的2个,在建的有机肥厂3个,全县每年畜禽养殖粪污处理量150万t左右,粪污处理率达90%以上。
(4)抓依法行政。一是严把防疫条件审核关。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手续备案制和颁证制,所有申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手续的畜禽养殖场,必须首先由乡镇审核,再由县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出具合法手续,然后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养殖场防疫、防污情况进行现场审核,防疫、防污达到相应条件后,才能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备案证和动物条件合格证。二是强化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备案管理制度,2012年来,全县共备案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场685户,其中生猪92户(存栏50头以上),肉牛213户(存栏20头以上),山羊357户(存栏100只以上),家禽23户(存栏2000只以上)。
(5)抓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了县城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关停了县城禁养区畜禽养殖场38家。近几年来,酉阳县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规模养殖进行清理整治。2015年至2016年全县集中整治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场户106家,其中生猪45家、肉牛9家、山羊50家、家禽2家。累计完成3.1万头存栏生猪当量污染整治任务。2017年市上下达酉阳县畜禽污染防治任务为:关闭或搬迁禁养殖区2家生猪养殖场,完成1.1万头生猪当量治理任务,目前酉阳县已完成禁养区2家养殖场关停任务,已累计完成0.5万头生猪当量治理任务。
(1)宣传不够。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没有宣传到位,养殖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感不强,存在侥幸心理或抵触情绪。部分养殖业主无视法律法规,虽然建场报批时都有规划设计,但在建设中偷工减料,蒙混过关。
(2)投入不足。畜牧业风险大,效益无保障,防污成本高,政府投入少,养殖业主环保意识差,对养殖污物处理积极性不高,设施设备简陋,有的形同虚设,不能发挥防污作用。
(3)执法不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属于多头管理,涉及部门、乡镇较多,一直以来,政府重发展,轻治理,部门协作不力,畜牧生产与执法过程相对脱节,执法不严,出现问题和困难不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存在难执法、执法难等问题。
(1)完善制度、摸清家底。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研究制订地方性管理法规,明确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三区”划分范围和要求,全面清理和掌握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散户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需要关闭和治理的养殖场任务数量,做到底数清、任务明。
(2)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提高养殖业主环保意识,在全县营造起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3)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同时,充分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切实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的资金投入;制订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畜禽污染防治;将养殖污染治理列入政府民生工程,安排专项资金,对需要关闭、搬迁、整治的养殖场进行必要的政府补贴。
(4)加强指导,科学整治。强化畜牧业投入品监管,严格执行防污《技术规范》,对新发展的养殖场必须把好源头关,严格审批。积极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粪污配套设施建设,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推广种养结合、清洁回用、达标排放等粪污处理模式,走生态健康养殖道路,提高畜禽养殖业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综合利用水平。
(5)强化责任、严格考核。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十条”的要求,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落实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的日常监管和治理工作,务必让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